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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 我会永远爱你

明玲倩再一次跟弟弟撕打在一起。一直以来,她决不纵容弟弟在她面前飞扬跋扈。尽管家里的一切人,包括父亲,后母,姥姥,娇生惯养的小妹,都容忍他,谦让他。只因他是儿子吗?明玲倩可不管这个。爸爸过来呵斥了一顿,将其拉开,后母几乎从厨房里跑了出来,毫无理由的推了明玲倩一把,“你是死人吗?还姐姐呢,挺大的人了也不知道让着弟弟一把”一个巴掌无情的打在明玲倩的脸上,后母搂着自己的宝贝儿子甩身而去,嘴里一路嘟囔着“死丫头骗子,贱骨头,上辈子做了孽呀,想逼死我们啊,这日子怎么过啊,过不了了”,边摸着儿子的头,假惺惺的抹了抹眼泪。爸爸顿时目瞪着明玲倩,明玲倩似乎心领神会,平静的走过去,并侧着脸面向父亲,不变的是倔强的眼神和语气。

父亲“干什么,觉的自己有理吗,这是干嘛,瞪眼,跟谁瞪眼呢!”

明玲倩“你不是要打我嘛,脸我都拿过来了,打吧,打呀!”

父亲“你以为我这次会饶了你吗”几个耳乖子向明玲倩的头、脸抡去“你个畜生,养你是为了打弟弟吗?供你吃穿是为了让你把家里搞的天下大乱吗”

明玲倩不语,不求饶,也不流泪,至少她不会在他们面前流泪。有时她甚至会想,她真的是他父亲的亲生女儿吗,或者她本就是母亲当年拣来的。不然在她有限的童年回忆中,她的母亲总是被酒后的父亲蹂躏、殴打。但至少那时,父亲要对明玲倩暴力的时候,母亲会紧紧把明玲倩抱在怀里,用她那并不强壮的身体,为她遮风挡雨。不到四岁的她,似乎只记住了这些。父亲的手似乎打疼了,把脚抬起,捋下鞋子向明玲倩的身上抽去。姥姥的咳声从屋里传来“行啦,孩子们都饿了,就不能清净一天啊”弟弟戚季光正吵着要吃东西呢!

后母“赶紧让她做饭去吧,光光都饿了,你也消消气,是咱命苦,摊上个不懂事的闺女”

父亲也不想再打了,似乎也是打累了,冷了冷眼“去做饭吧,你妈活着的时候那么贤惠温顺,怎么就一点不像她呢”

明玲倩不动声色携着青紫相间的身体,以及已经开始发肿的脸,冷冷的笑了一下。嘴角上扬的时候,上面的伤口也因为这个大面积的运动而微微裂开,血丝会跟随这个举动一丝丝展开来。依然是倔强的眼神与表情,向厨房走去,猛然回了一下头,道“贤惠温顺、贤惠温顺的人都被你打死了,我还敢像她嘛!”又一只鞋扔了过去,扔在了明玲倩的腿上,明玲倩没有回头,坚决而坚定且一瘸一拐的向厨房走去。刚才所发生的一切,似乎与她毫不相关。

后母虚伪的走过去,***着父亲的胸口,“他爸,消气,快别气了,再气坏了身子,你这闺女不争气,又不是你的错,咱们也尽力了,好在还有光光和环环还算争气,管不了咱就不管了”。这一年,明玲倩12岁。

在她的童年中还是有一段美丽时光的。刚过5岁了时候,妈妈由于积劳成疾,终于病逝。那时的明玲倩不懂的什么叫伤心,也不清楚死亡。她只知道,妈妈走了,可以不再挨爸爸打了,但是这次妈妈没有管她,没有带她走。

爸爸把她送到乡下的一个农村,跟爷爷一起生活。爷爷是个朴实的农民,慈祥且善良。明玲倩那时候才体会到,原来生活可以这么美好。爷爷在村里的人缘极好。每天天一亮,就背着锄搞领着明玲倩去地里务农。碰上了爷爷的朋友齐爷爷,还会把明玲倩抱起来,亲一口:“瞧,大孙女靓靓都长这么大了,又跟爷爷去下地呀”

明玲倩缩了缩脖子,晃了晃脑袋“齐爷爷胡子真扎人”

“哈哈哈哈哈哈”两位老人畅快的笑了起来。

那段日子里,明玲倩觉的每天的颜色都是五颜六色的。爷爷在田里种地,明玲倩就在田边抓蝴蝶,逮蛐蛐,还会摘两朵漂亮的野花戴在头上。当周边变成金黄色,夕阳被慢慢藏起来的时候,爷爷会慈祥的喊“靓靓,跟爷爷回家了”这时,明玲倩会又蹦又跳的向爷爷跑去,向幸福跑去。有时,在路边会和爷爷捡到一只被过路车辆轧死的野兔或刺猬。然后,他们会美滋滋的把它带回去,爷爷在那精心的处理。明玲倩便围着爷爷手舞足蹈,或者蹲下很认真很认真的看着爷爷,看着美味。爷爷也会很认真很认真的把它弄完,然后祖孙俩就是美美的饱餐一顿。有时候,他们会在去地里或回家的途中看见有只活的野兔在蹦,爷爷会喊“快追、靓靓,快追”

明玲倩就会很兴奋的冽开小嘴向兔子跑去,尽管她知道她追不上兔子,尽管他们一次也没逮到过,但是他们很幸福。最后,爷爷会摘下草帽,擦擦汗,领着靓靓继续向前走。

在属于明玲倩的美好回忆中,给她印象最深的幸福是金黄色。金黄色的夕阳下,她和爷爷追赶着兔子;金黄色的阳光下爷爷摘下草帽,擦着汗,露出慈祥的笑;金黄色黄昏,一对祖孙蹲在院子里很认真很认真的在准备他们的美味。这几张画面在以后明玲倩的生活中,会不时的想起。有时想起也会默默的流泪。

这段时光维持到明玲倩10岁时便彻底的结束了。

爷爷去世了,爸爸把明玲倩带回了所谓的家,只是家庭成员她已不再熟悉。爸爸娶了后妈,还有个9岁的弟弟。后来明玲倩才推测出,妈妈在世时,爸爸就有了后妈,并且跟后妈有了这个弟弟。只不过现在又多了个5岁的妹妹。还有后妈的妈—姥姥。她以后是否将一直跟他们生活在一起呢?

爸爸看起来极疼这个弟弟,以至于给他起的名字都是英雄的名字,大概是希望他光宗耀祖,也能成名立万吧!家里大部分花费基本都用在弟弟身上,小部分花在小妹身上,至于她“明玲倩”基本是不花的,除了他们几个姐弟的学费外,她几乎没有其他消费。衣服总是那几件,洗了又穿,脏了又洗,破了就补。她也从来不吃零食,弟弟经常是玩具火车一大堆,妹妹也有自己的洋娃娃,而她什么都没有。只是有一次,后妈买了两根香肠,给了弟弟,小妹各一根,没有她的,她习惯了,也不在乎。弟弟对这种东西吃多了,没吃两口就扔在地上,明玲倩看着地上那根沾了泥土的香肠,走过去,拿了起来。闻了闻,很香,明玲倩心理很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想得到的所有的东西,别人从来都是不屑一顾。她拿起那根香肠用水冲了冲,咬了一口,真好吃,自从离开爷爷她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咬第二口时,香肠已被打在地上。后妈用恶毒的眼睛瞪着明玲倩“你是饿死鬼投胎吗,没出息的东西,弟弟的东西也偷吃,没心没肺的白眼狼”又给了明玲倩一巴掌。

后母“还不赶紧做饭去,等着吃白食啊”

明玲倩在厨房切菜,小妹环环走了过来,“姐,你吃我的吧,我不吃了,我不爱吃”

明玲倩“我不吃,你吃吧,离我远点”

环环“姐,你别理妈,她就疼哥哥,都不爱管我们,你不吃,我就扔了,谁也不给吃”

明玲倩咽了咽口水,“好吧,我吃,给我吧”

于是明玲倩把香肠一口全部塞在嘴里,以免被那个后妈发现。这时,环环大喊“妈,大姐抢我香肠吃”

明玲倩惊了,天啊,她才5岁,一个5岁的女孩竟有如此心计。或许是为了好玩;或许是为了引起家里人的注意。事实上,后母疼弟弟确实胜过她。不管怎样,明玲倩今天是一定要收拾她的,不然以后就有日子过了。她一把揪起小不点儿,甩出门去,骑在小环环身上,狠狠的扇了几下。

环环大哭“打死你,打死你,妈,妈,我姐打我,啊----------”

后妈走过来,爸爸也走过来。父亲抄起一个铲子就向明玲倩砸去,环环抱着她妈,哭的很冤枉“妈,姐姐抢我香肠吃,我不给就打我,呜..。”

爸爸觉的不行,又把鞋脱了,不停的抽打她,“没出息的东西,我让你抢,我让你欺负妹妹”,明玲倩不挣扎,也不反抗,更不会哭,只是用狠狠的眼神瞪着周围的人,那些她认为看笑话的人,尤其是那个看似软弱的小妹。后妈走了过去,揪住明玲倩的脖子,把手伸进明玲倩的嘴里“你还有脸吃香肠,还有脸欺负妹妹,我让你吃,吃多少,你都给我吐出来,不惯你这臭毛病”

明玲倩咬住后妈的手不放,任她怎么叫唤都不松嘴,要不是父亲过来拉推了她一把,她是死活也不会松开的。后妈抽出手后叫叫嚷嚷被爸爸扶进去上药了。

明玲倩“哇”的一声,吐了出来,把一天吃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从此以后她再也不吃香肠。

在这个家里,明玲倩认为唯一把她当人看的也就是姥姥和大黄了。姥姥虽然不是亲姥姥,有顽疾卧床,一旦爸爸打她让姥姥听到时,姥姥都会技巧性的劝停止,不管最后效用如何,至少明玲倩认为,还是有人愿意帮她的。所以给姥姥准备膳食时,也就更精心一点。有时只剩她和姥姥两个人的时候,姥姥也会握住她的手,亲切的对她说“孩子,等你长大了,就自己照顾自己吧,离这个家远远的,少受些苦”明玲倩喜欢这样被姥姥摸着,这让她终于感到一种被呵护的感觉,这让她想起了爷爷,于是这时眼睛又湿润了。其次就是家里的大黄,一只黄色的大狼狗。明玲倩在家里与她的交流最多了。每次吃完饭,她就给大黄调狗食,把大黄喂的饱饱的。平时,大黄也喜欢蹭在明玲倩的身边,明玲倩***它的皮毛,大黄也会舔舔明玲倩的脚,摇摇尾巴什么的。他们才是一家人。有时后妈打骂明玲倩的时候,大黄还会冲着后妈叫,若不是绳索拴着,咬上去也是极有可能的。

大黄下了两只小黄,给明玲倩高兴坏了。后母欲送人,在明玲倩坚决下,也只能是留下一只她认为更像大黄的狗,每天对它很是呵护,小黄茁壮成长起来了。

又是一次口角,明玲倩把饭给蒸糊了。后妈又对明玲倩骂了起来。这也只是很平凡的一次骂,不巧的是,大黄的脖套松了。冲到明玲倩的后妈面前,狂叫不止,后妈没理会这些,反而更怒了。最后抓起了明玲倩的头发,大黄扑了过去,咬住了后妈的手。明玲倩没有叫住大黄,任后母如何疯子般的嚎叫,也没想叫住大黄,只是平静得在旁边看着,没有表情的看着。后来,姥姥说话了,姥姥让明玲倩叫住了大黄,让明玲倩把大黄拴起来。再后来,姥姥又催促着明玲倩赶紧上学去,她从没想过今天的一切会让她失去什么。等到明玲倩放学,明玲倩看到了,大黄的尸体挂在了大门的横梁上,血迹斑斑,一部分狗皮已经被扒下。

屋里传来了后母的说话声,“早该把这死狗宰了,待会红烧吃,整天倒晚就知道乱叫唤,唉呦,我胳膊都快被这畜生咬断了”

明玲倩哭了,她没哭出声音,无论如何,她不能让她的大黄被他们红烧。明玲倩解下吊在绳上的大黄。她想起了姥姥的话,离这个家远远的。只是她等不及长大了。她背起大黄,向门外走去,她也不知道去哪里。只想离开这里。

又是黄昏,金黄色的黄昏,如今这黄昏已经不再美丽。远远夕阳西下的画面上,一位少年背着一具血迹斑斑的狗尸体在荒凉的,人烟稀少的路上走着。她越走越偏僻,越走越偏僻。她想起了爷爷,想起了印象已经模糊的妈妈。天快黑了,她有好多话想说,可她不知道对谁说;她没有朋友,亲人的概念,对她来说也就是爷爷了。她决定就这样一路和爷爷说话,一路和大黄说话,直到走到爷爷的坟前把大黄埋在那里。偶尔会有一两车路过她的身边,狐疑的看了她一眼,然后扬长而去。明玲倩身上已经淋满了狗血,一路上,她的嘴似乎没有停过。

“爷爷,你看,你走了,跟妈妈一样不管我就走了,把我一个人仍在爸爸身边。在那里,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那里没人喜欢我,一个人也没有。只有爷爷喜欢我,只有爷爷才会对我笑,也只有爷爷真的疼我,爷爷走了,再也没有人疼我了”泪水不停歇的流着,伴随着明玲倩与爷爷的对话,时快时慢。

“爷爷,你看,我把我的好朋友大黄给你带来了,它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我要把大黄送到爷爷那里,他会保护爷爷的,像保护我一样保护爷爷。我讨厌那里所有的人。我走了,他们一定比谁都高兴。我想,没人会找我了,即便是我死在外面,也没人会知道。没有人会认得我,除了爷爷和大黄。爷爷,你怎么就舍得仍下我不管呢。你跟他们一样也讨厌我了吗?大黄,你真好,还为了我咬了那个死人一口,真该一口咬死她。大黄,你活过来吧,我们流浪去,以前我不明白死亡有多可怕,现在才晓得,那是一块一块的在挖你的肉啊!我现在和你一样,被擂的没气了,皮也被别人扒了一半。可是,你还有我背着,我呢?谁又来管我呢?”

天黑的时候,明玲倩终于走到了一座坟前。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爷爷,她的印象中也只见过一次,她只记墓碑上的字是不清楚的,这个碑也是不清楚的。不管了,她觉的像,那就是吧。他不怕鬼,什么都不怕,这时她反倒希望爷爷的鬼魂出来和她聊聊天。或者孤魂野鬼也无所谓,无所谓,什么都无所谓。当一个人认为自己什么都没有,也没有精神寄托的时候,就真的什么都不怕了。

她把大黄埋在了爷爷的坟边,她说了一宿的话,却又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只觉的说着说着,天就亮了。

明玲倩走到出了小乡村,她已经一天一宿没有进食了。这时才感觉到有点饿了。身文没有的她,就这样一直走着,一直走着,仿佛在走一条没有尽头的路。

走进了一个小城镇,她现在真的饿了,感觉头有点炫晕。她看到路边蹲了两个小乞丐,小乞丐的前面的破碗里已经有了好几块钱。明玲倩觉得也许是个办法,捡个破盆也蹲在那里。几个小时过去了,只有一毛钱。为什么,难道她不像个乞丐吗?也许是她消耗体力太多加上长时间没进食的缘故。只觉得眼前的一切越来越不那么清晰。终于,明玲倩晕了过去。醒来时,周围围了一圈穿的破破烂烂的小孩,脸上也是脏兮兮的。一个比较小的小弟弟,用脏脏的小手拿着一个烧饼走过来,“姐姐,你好像饿昏了,这有烧饼,你吃吧”

明玲倩并没有嫌那个烧饼脏,她饿急了,拿着就吃了起来。“这是哪啊,你们也都是离家出走的孩子吧”,对着小弟弟“谢谢你给我饼吃,你多大了,叫什么”

小弟弟用纯真的眼睛看着,道“大家都叫我小草,我也不知道自己多大了,就知道我是个孤儿,出生不久,被父母遗弃在公园,没有人愿意捡我,最后大亮哥抱走了我。其实我们这里大部分都是孤儿,要不就是弃儿”

明玲倩观察小草,估计也就在6、7岁左右“孤儿,就是没爸没妈呗。你们就是这样生活过来的吗”,说着看了看周围的孩子,也看了看周围的环境,黑乎乎的,只有一束阳光从地上照来,屋里点着零星的几颗蜡烛。这是一个未久使用的下水道,里面已经干涸,离此10米左右,是个入口。是这些孩子们一点一点挖出来的。

稍大的女孩叫妙妙,他们的名字都是自己取的,或是别人胡乱叫着就出来了,他们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他们没有姓。有一个和明玲倩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叫凉皮,就是因为讨来的钱总买凉皮吃,大家也就这么叫他了。

妙妙道“孤儿不止是没爸没妈,还有就是自由,没人管,死了也没人管”

凉皮道“你呢,没人要了,还是给赶出来了”

明玲倩“我是离家出走,不过,有家还不如没家呢”

小草“那姐姐就跟我们过吧,像我们一样,我们就是一家人,除了没有爸妈”

最大的,也算是这里的家长级人物,大亮说话了。大亮在这里年纪最大,有十八、九了,走过来:“我们没有家,无家可归,没的去。你不一样,你家在哪,明天我送你回去吧!你没在外面漂泊流浪过,不清楚其中的苦涩,只要有家,谁又不想回呢”

明玲倩“就算不跟你们在一起,我也不会回去,我的家人是不会担心我的”

大亮看到明玲倩的眼神如此坚定,“好吧,你暂时跟我们在一起吧!但是,如果你的家人找你的话,你再回去吧”

明玲倩没说话,面无表情。

一天过去了,几个孩子又该为了温饱出动了。小草说话了“姐姐,你是跟我们去讨饭还是跟大亮哥和凉皮哥去干大事,他们比我们可厉害多了,挣的钱也多”

“大事,什么大事”明玲倩道。

大亮“你还是跟妙妙他们去讨饭吧,晚上早点回来,我跟凉皮晚上给你们带好吃的回来”

阳光灼热的晒在了明玲倩和小草的脸上。今天情况不是太好,只讨了1块多钱。有那么多人从他们身边经过,却很少留意他们。就这样被晒着,晒着晒着,太阳就落山了,妙妙也从另一个地方跑了过来。一起回家了。

果然,大亮和凉皮带了许多好吃的回来。他们很高兴,尤其是小草,在孩子们的眼里,大概没有比吃的饱吃到好东西更让人幸福的事了。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好像没什么特别的不顺,也没什么特别的盼头。转眼就半年了,又是一天,戚今天跟妙妙一起讨饭,她发现这样生活也挺好的,没有什么不自在,也没有什么难为情。因为她不再是一个人了,她有这么多小伙伴在身边,多好啊!唯一让她感到郁闷的是似乎不是那么有尊严,毕竟是靠别人施舍生活着。一天,路过一个报滩,明玲倩分明看见了,上面登了一通寻人启事。明玲倩,女,13岁,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如有知情者,或本人看到,速归,父很担心挂念。

明玲倩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本以为就这样过了,没有人会再找她。她也不知道她该不该回去,想了想,她觉的该去找大亮哥商量一下。她问了问小草凉皮他们大概的位置,她感觉大亮和凉皮他们已经近乎于她的亲人了。没多远,她就看见凉皮了,她喊了凉皮一声,凉皮正要干些什么回头看了一眼,一愣“你怎么来了,小草、还是妙妙出事了”

明玲倩“没有,都没事,有事想找大亮哥商量,也找你商量”

凉皮“好吧,中午也快到了,先吃饭,咱俩一块等他,估计中午就过来了”

冲着路边滩的老板喊了一声“来两碗云吞”

路边等公交车的人真多,一辆一辆都是挤。车一来便蜂拥而上,她注意到每一辆车到站后,总有一个人挤到一半就下来了。又是一辆,她看到了,那个人的手伸进一个女士的包里,原来竟是贼。明玲倩第一次在生活中看见真正的贼,只知道上学的时候老师教导过,要学**、做好事、要见义勇为。她不知道该不该喊,凉皮发现了她的举动,没有说话。明玲倩最后还是没有胆量喊出来,当她看到那个贼回头转身的时候,她发现了,那个人就是——大亮。凉皮没有说话,似乎早料到这一切,继续吃着他的云吞。回家的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

路过一家凉皮店,凉皮说话了,“给小草他们买份凉皮吧,不止我爱吃,他们也爱吃,明玲倩,你呢”

明玲倩没说话,她也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凉皮继续“你会瞧不起我们吗?不管你怎么想,我们还是会继续,不然我们吃什么,妙妙会饿死,小草会饿死。本来世上已没有人在乎我们死活,我们也只能靠这个活着”

明玲倩还是没有说话。

大亮似乎并不在意这些,目向明玲倩“你为什么来找我们,有事么”

明玲倩反应了一会“恩,我在报纸上看到父亲找我的消息了”

大亮“行吧,我明天让凉皮送你回去,你毕竟是有家的人,你有亲人,就不要跟我们混在一起了,我们是垃圾桶里的蟑螂,地道里的老鼠,没人管也死不了。你以后要好好的生活,体面的、有尊严的活着。总之,不要像我们”大概,这就是大亮内心向往的生活,体面的、有尊严的活着。他的要求真的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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