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心
解放前,由于日伪的掠夺和国民党的破坏,盘山(今双台子区)的私有工商业呈现一片萧条景象,濒临倒闭状态。解放后,私有工商业在党中央“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扶持下,私有工商业才得以恢复和发展。
从1949年盘山私有工商业申报登记表上显示,全县共有私有工商业1461户,资金总额131亿元(东北币,1万元折今人民币1元),其中铺商501户,资金71亿元(东北币),其余558户为行商,402户是摊床。
凡不是政府明令禁止的行业,政府一律发给合法经营许可证;凡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有工商业,可通过贷款、供给资源和低额征税等措施扶助。私有工商业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极大地调动了私有工商业者求发展的积极性。
1950年5月,盘山私有工商业在国营经济领导下,按照“各得其所,公私兼顾”的原则,发挥了有利国计民生的作用。同年6月,根据中央指示,盘山县对境内国有私有工商业进行了第一次调查工作。在调查后的基点上,划分出国、私工商业经营的分工。国营工商业贯彻以批发为主的经营方针,即使零售的范围也仅限制在粮食、食盐、豆油、棉花、大豆、煤炭等6种。在农产品收购中,国营企业集中收购粮食、棉花等作物产品,其他部分则由合作社、私有商业收购经营,这就给私有商业留有宽松的发展空间。
经过了商业的调整,私有工商业在国营工商业的引领下,面向农村,扩大城乡物资交流,得到进一步发展。1951年底统计,全县私有工商业达到1550户,从业人员达到1938名,比1949年增加19.8%,资金总额增至236亿元(东北币),比1950年增加76.9%,1951年私有工商业营业额比1950年增加28%。到1952年2月,全县私有工商业达到1657户,资金总额321.8亿元(东北币),其中铺商由501户增至694户,资金由71亿元增至266亿元(东北币);摊贩由420户增至663户,资金增至18.3亿元(东北币)。
从上述私有工商业发展数据显示,只有在党的扶持政策引领下,私有工商业才能迅速恢复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