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和
1949年新中国诞生后,中央人民政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将在土地改革时期组建的村农民会,一律改称村一级的人民政府。它的诞生,在阶级斗争十分尖锐的情况下,对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国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扫除文盲提高文化素质,树立广大贫下中农当家做主的思想等方面,都起到了推动社会进步提高生产的积极作用。
一、村政府的构成
1950年6月,盘山县有15个区下辖207个村级人民政府。当时,村级人民政府的组建是根据村屯的大小和分布等自然条件以及有利于生产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组建的,而“农民会”是土地改革时由贫下中农自发地组织起来打土豪分田地的一个群众组织,它远远不适应政权建设的需要。撤销“农民会”组建村级人民政府(俗称小村),盘山县是从1949年11月份建村到1950年春耕前基本结束。新中国成立初期盘山县版图比较大,北部与北镇县青堆子、高山子和黑山县大虎山毗连,西部与锦县接壤,东部至外辽河以东与台安县高力房相接,南至大辽河北岸,全县面积约4500平方公里。境内区与区间自然条件不一,屯与屯间的大小和人口的多少差异更大。
当时,对自然屯较大,而居民住户又过于集中的,采取一个屯组建一个村,如沙岭区沙岭村、古城子村,西安区上口子村、小亮沟村,荣兴区小庄子村,田家区田家村、两棵树村,高升区高升村、三棵树村、雷家村、三道梁子村,羊圈子区羊圈子村和大羊村,均属于较大村屯而住户又比较集中,在组建村政府时,基本上一屯一村,唯有沙岭村的住户过于集中,采取一分为二又从村西组建一个三河村。全县一屯组建一个村政府的有56个屯。对自然屯较小不能单独组建村的,采取联屯组建村级人民政府。如原西安区黄金带村的西小边屯,仅有20几户,距二道边村又远,在建村时划为黄金带村管辖。原双台子区前后腰屯两屯相距不到一公里,在组建村政府时,将两个屯联在一起称为后腰村。原田家区高家村,由高家屯、圈河、小田家坟三个自然屯划为一个村,为方便群众、有利于生产将村人民政府设在高家屯称为高家屯村。又如原西安区大洼村,由洼边子屯、大洼屯、前小洼和后小洼屯4个自然屯划为一起称为大洼村,全县联屯组建村政府的有110个村。对不称为自然屯的稀稀拉拉,又方圆几十里极为偏僻分散的住户,采取划片的方法,确定一个中心点建立了村级政府,如田家区西苇塘躺岗子村,双台子区鸭子场村,胡家区曹家村,大洼区沙岗子村、董家岗村、黑牛圈村、四十里铺村、赵家街村,荣兴区蚰蜒沟村(后改为小庄子村)、羊圈子区南大井子村。特别是占全县面积七分之一的羊肠河区(盘蛇驿)南至绕阳河,北至沈山线的高山子、青堆子,东与黑山县大虎山相接,全区12个村。以划片的方法组建的村人民政府有41个村。从历史上看,盘山县地域辽阔人口密度不一,自然屯的大小差异悬殊,较大的自然屯,土地肥沃群众生活富裕。而住户分散的区域,多半是涝洼地或是盐碱地,从历史上就建不了大的村屯。伪满时期将盘山县划为“三等县”,就意味着是个穷县。
二、村干部的组成和产生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实行省、县、区、村四级地方政府制。村是接触群众最基层的一级人民政府。为此,村干部的组成和人选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村政府的村干部安排是:较大的村8至9人,较小的村7至8人。对有共产党员的村设村支书、村长、副村长、文书、生产委员、财粮委员、优抚委员(抗美援朝时增设的,大村单设,小村由副村长兼)、武装队长、妇女主任,另外有通讯员1人。村干部人选条件是:(1)家庭成份好,历史清白;(2)立场坚定,能够与阶级敌人打开情面的;(3)社会关系好,在群众中有威信的;(4)有文化,能开展工作的。
村干部产生程序是:由县区工作组主持召开贫下中农大会,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选举出席村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代表,代表按照村干部人选条件,反复酝酿,最后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选出村政府的所有成员,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广大贫下中农,有史以来第一次行使了民主权利,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职责。
村政府办公地址,大部分以没收地主或富农多余的房屋做办公室,有的用庙宇做办公室。并在村政府门前挂出白地黑字“盘山县××区××村人民政府”大牌子。办公用具多半是没收地主、富农的八仙桌和长条桌凳,看起来非常简陋。
小村制的村干部原则上不脱产,实行补贴制。每月津贴费由县财政将款下拨区政府,由区政府按各村在册的村干部名额逐月发放。津贴费标准,村支书、村长每月12元,委员每月10元。村干部实行白天参加生产,晚间办公的制度。为了完成村里的中心工作,规定村干部“白天参加生产带其他,晚间办公再分家”,也就是说白天完成中心工作,晚间办公时,再处理自己分管的具体业务工作。每逢星期日晚,由村支书或村长主持碰头会,研究下一步委员实行包屯包户的农业生产和社会治安以及阶级斗争动向等工作。特别是遇到棘手的问题,有时研究到深夜甚至通宵达旦,这是笔者亲闻亲见的。他们工作再苦再累都毫无怨言,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三、村干部职责范围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小村制,工作千头万绪。当时,村干部工作职责范围大体如下:
村支书工作职责:(1)负责本村的党务工作;(2)培养非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工作;(3)负责民兵、妇女、文艺宣传活动工作;(4)负责青年团组建工作;(5)抓阶段斗争,稳定社会秩序工作。
村长工作职责:(1)负责村政府的全面工作;(2)加强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的领导工作;(3)访贫问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问题和生产互助的领导工作;(4)定期听取村里各委员分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或检查工作;(5)召开贫下中农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或重要工作指示。
副村长工作职责:辅助村长做村里的全面工作;并帮助民兵队长、优抚委员做好全村治安民兵训练、拥军优属等具体工作。
村文书工作职责:主要做文秘工作,收发文件,上呈下达,印鉴管理,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当好村长参谋等。
生产委员工作职责:落实生产计划,推广农业生产先进经验,组织领导互助合作,召开现场会进行现身说法教育,提高单产、确保农业丰产丰收等。
财粮委员工作职责:(1)村财政管理,定期向贫下中农代表作村财政报告和说明;(2)夏收秋收前,组织广大贫下中农信得过的粮食产量评估小组,深入田间地头,对每家每户粮食产量进行评估,给夏秋“公粮”征收作出正确的计算依据。
优抚委员工作职责:对烈军属“包耕代耕”的落实工作;对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三大节慰问品安排和组织走访慰问工作;对烈属服务安排落实等工作。
民兵队长工作职责:掌握民兵情况,落实民兵值勤任务,农闲时组织民兵训练,保卫地方治安。
妇女主任工作职责:主要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进行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组织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生产,晚间上夜校或读书识字班和参加村文艺活动。在抗美援朝期间,发动广大妇女开展支前活动等。
四、村政府的扫盲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文化极其落后,绝大部分贫下中农没有念过书,即使念过书的人也是仅仅读两三冬私塾而已,结果还是目不识“丁”。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共盘山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扫盲工作指示,全县范围内的扫除文盲工作轰轰烈烈、全面深入地展开。
当时,为加强扫除文盲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在各区政府增设了扫盲助理,村政府由副村长具体负责本村的扫盲工作。对条件好的村聘请老师办夜校;对条件差的村由村政府指定有文化,表现又好的地富子弟在村屯办读书识字班。为做到学习生产两不误,有的村采取以自然屯化整为零的方法办成几处读书识字班。夜校和读书识字班在办学上有所不同,夜校是在村办学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办起来的,并于1953年转为正式小学。它有固定场所,有教材,有课程安排,比较正规,聘请学校语文老师担任夜校老师。读书识字班,一般是晚间借用宽敞的连二大炕作为读书识字班学习场所。譬如田家区高家村辖三个自然屯,住户极其分散,为方便群众晚间学习,村所在地高家屯以屯南北中心道为界,于路东路西办两处读书识字班;小田家坟屯住户分散,采取因地制宜的方法办三处读书识字班;圈河村因自然屯小,在该屯中心葛春申家做读书识字班,全村办五处读书识字班,老师是经群众推荐村政府指定有文化、作风好的人来担任。
夜校或读书识字班晚间上课不超过两个小时。教材采用新中国成立初期辽西省编印的扫盲简易课本。教学方法一般是采取老师念、学员随着读或集体读、单读相结合的方法,在领会大意基础上,学习写“笔顺”。在一周内用两个晚间学唱革命歌曲,如《你是灯塔》《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嘿啦啦》《咱们工人有力量》《白云下面马儿跑》等歌曲。参加学员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大家欢聚一堂,相互学习、互相促进,学员学习有信心,老师教学有耐心,使启蒙学员不仅能识字又增加了知识。有的妇女在解放前是“睁眼瞎”、一个大字不识,通过村办夜校或读书识字班学习,不仅能看报纸又能给前线参战的丈夫写简单的家信。据1951年扫盲资料记载,全县207个村办读书识字班305处,办夜校98处,参加学员25400余人,占全县文盲总数45%。其中男学员9520人、女学员15900人,青年人占多数,对摆脱愚昧破除迷信起到一定的作用。
总之,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村人民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于村干部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的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对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国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实现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