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显惠
人人都说家乡好。我的家乡集安市(原为辑安县)地处长白山南麓,鸭绿江畔,山川秀丽,河流纵横,气候温润,林茂果丰,素有“吉林小江南”之美誉。到过集安的外地人都称赞,集安是个好地方,可见我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啊!
集安是我的最爱,集安是我的骄傲。这里是抗日战争民族英雄杨靖宇将军率领抗日联军同日寇浴血奋战的地方,是东北解放战争“四保临江”取得“一保临江”(小荒沟战斗)重大胜利的地方,是抗美援朝志愿军“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的地方。
老家,是一个沉甸甸的感叹号,常常敲击着我的心扉。离家越久越想家,年岁越大梦越多。曾多次梦回集安,梦见昔日一起工作的同志,他们可亲可爱;也梦见已经牺牲了的战友,他们还都活着,他们没有死,我们都还很年轻。梦醒回到现实,活着的人已经都老了。烈士们的英名刻在辑安县革命烈士纪念塔的碑文上,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时代的指针拨回60年前。辑安县革命烈士纪念塔揭幕典礼,与开国大典同一天,这是当时的中共辑安县委精心安排的。1949年6月,新政协筹备会成立,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拉开了序幕。这时,我们知道新中国即将诞生,人们的喜悦心情无以言表。当时程大荒任中共辑安县委书记,杜平斋任县长,我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为迎接新中国成立,我们要做些什么呢?杜平斋建议为纪念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为辑安人民解放事业而牺牲的40余名先烈修建纪念塔。县委领导同志一致赞同,并选址在县城东面的荷花池北侧。
革命烈士纪念塔塔区占地1260平方米,塔周建有铁栅栏,内种花草树木。塔身是四方锥型,塔座由下而上内收三阶,全部是钢筋水泥建筑。塔高12.5米,塔顶安有五角星,塔身四面均有题字。在塔的正面下部镶立长方石碑,刻有碑文和烈士的名字。
碑上所记的48名烈士,都是遭匪特袭击和匪特策反杀害的。他们没有牺牲在抗日战场上,却死在国民党招募的以伪满警特为主的匪特武装的枪下,这更加深了人们对烈士的缅怀之情。每逢清明节,辑安各界人民纷纷来到塔前,肃立致哀,缅怀先烈。
1978年秋,我回乡接古稀父母双亲到沈阳安度晚年,尽一点孝心,一踏进辑安境内,难以名状的乡土清香沁入心田,感到异常亲切、兴奋。在赴县城的途中,路经革命烈士生前工作、战斗和光荣牺牲的地方,我的心情沉重起来。32年前同我一起工作、战斗的革命烈士,在脑子里像过电影一样,他们的威武英姿再一次浮现在我的面前。
烈士程岱是花甸子区联合会主任,是中共沂蒙山区党组织选派到东北的优秀青年干部。他给我的第一印象虽有唇裂,但双目炯炯有神,给人一种精明果敢的感觉。1945年6月下旬,我们在头道崴子区一起开会,听取并讨论县里关于剿匪工作的部署。我们听他的发言讲的都是实实在在,分析形势和提出对策头头是道,在关键时刻看出他具有丰富的斗争经验和高尚的革命品格。对于当时我这个新党员来说,真是胜读十年书,短短两天相处却成为了我终生难忘的战友、师长,这大概是战争时期的一种特有的情感。会后不久,6月30日他就在花甸子区横路村牺牲了,时年25岁。8月下旬,我率领一个工作组到花甸子区负责3个村的土改工作,干部群众提到程岱都有很高的评价,认为他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斗争中忠诚于党的事业,坚决执行党的政策,深入发动群众,具有不怕牺牲的精神,使我更加敬佩和怀念。
烈士陈良是江苏人,1946年8月被分配到县工作团,我们一同被分配到花甸子区搞土改。陈良同志带领一个工作组到马蹄沟村工作,遭到匪徒袭击。他指挥有方,带领工作组沉着应战,终将匪徒击退。1946年12月,他在黄柏甸子区惨遭杀害。为了悼念他,有的同志用《左权将军之歌》的山西民歌曲调写了首《陈良同志之歌》传唱。
另一位烈士是本县榆林区人石志清,曾任区中队副队长、工作团成员。他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粗粗的胳膊,圆圆的脸盘儿,真是魁梧标致。更令我羡慕的是他佩带一只冲锋枪,真是好威武。我手中的“捷克式”虽然子弹充足,但总比不上他的枪好。他是在1947年1月游击战中牺牲于台上区的,时年21岁……
这次回到阔别24年的辑安县城,第一个要去看的就是我心中的革命烈士纪念塔。我向烈士三鞠躬,然后环塔一周,看碑上烈士的英名。当我看到有烈士在“文革”中遭到污蔑,名字被凿掉而留下空白时,如同凿子凿到我的心窝上,真是痛心极了。十年浩劫,殃及烈士,真是历史的悲哀!
2006年9月,省政协之友联谊会部分老同志到集安市参观考察。我想利用考察空闲时间再到荷花池瞻仰烈士纪念塔,看看我最关心的碑文修复情况,观察被凿掉的烈士名字是否重新补上。一问才知道,烈士纪念塔已经在禹山公园内重建。我们这次是团体活动,塔址距离我们宿地较远,没能抽时间去看纪念塔,留下了一个遗憾。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又想起烈士纪念塔碑文这桩心事,特给集安市政协同志打电话,请他们将碑文印一份给我。家乡的同志真是太热情、太认真了,他们把集安市境内9处烈士纪念碑、塔、墓等建筑物的情况都印出来寄给我。后来,集安市政协原主席马德馨又将1949年10月1日建立纪念塔时的碑文补送给我,这是实打实地“索一予十”。
他们告诉我,烈士纪念塔于1988年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保护纪念物。1989年国庆40周年时更址重建,坐落在集安市禹山公园内。新建立的纪念碑,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设面积200平方米。烈士塔主体高14米,底座和栏杆均为剁假石工艺而成,塔柱台阶和栏杆用白色水刷石灌注而成,碑心石用白色汉白玉和黑色大理石镶嵌,碑心正面写有碑文。
我衷心地感谢集安市的党政领导同志,让烈士们含笑九泉,同我们一起祝愿共和国更加繁荣富强,祝愿集安的明天更加美好。
集安是我的最爱。“身后居何处,不占土尺棰。魂舞老岭山,骨游鸭江水”。在老岭山上空俯视禹山公园,从鸭江水里仰望烈士纪念塔——我心中永远的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