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典型美国西部风格的酒吧,木质的地板与墙、昏暗的的灯光、躁动的音乐以及水烟味儿、酒味混杂着不知名香水的味道。这样的地方,的确是一个很适合释放荷尔蒙的地方。
我承认我是个比较保守的人,由于家庭教育的缘故,我更喜欢待在书房里看书,而不是来这样的地方。我相信自己也可以做到不动如山的。
我看了看身旁随着音乐扭动着的男女,摸了摸没刮干净的胡茬,玩味地朝他笑了笑:“你们现在这些年轻人都那么会玩的吗?”
紫毛很明显就是没有听清楚我在说些什么,我只看到他敷衍地向我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在昏暗灯光下,他真的好像一条狗啊,紫金藏獒王。
我这个人一向都是很喜欢小动物的,藏獒王我也喜欢,所以便只能遂了他的好意,与他一同步入了这一片纸醉金迷之中。
“好一片妖风缭绕之处,今天贫道就要替天行道!”我心里默念清净经,随时准备与妖怪们进行一场愉快的生死搏斗。
酒吧的所处的这个地带,大学密度很高,所以酒吧里一半以上都是一些留学生。在异国他乡,这儿就是他们的家。在找到卡座前,我还看见一个黑人搂着喝的醉醺醺的女孩出门呢。
以我的性格,平时搁这儿我是会当场写诗或者是来篇《论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可是今儿我是真的没这个心情,处在魔窟里,保命要紧。
紫毛倒是很是熟络,他应该就是这儿的super dancing king了,刚坐下来两分钟以内,我统计了一下,总共有两位小姐姐过来搭讪,还有三位正在隐晦地望向这边,我固执地认为,应该有两个是在看我的。
我显得不是很耐烦,香烟又烧到头了,酒还没来。我很喜欢喝酒,甚至于我今晚来这个地方的目的就是喝酒。酒和香烟一样,都是男人的好朋友。有人喜欢浪漫的香槟,有人喜欢如女人般优雅的红酒,有人喜欢热情似火的伏特加,我惟独喜欢二锅头,还得是红星的,没有为什么,因为便宜。
生活总不能让人如意,酒也一样,但是我们总能找到一些替代品,没有了二锅头我还有伏特加。
倒了一杯伏特加,一口闷下去,只有斯拉夫人才能明白我的感觉。如果喝完这瓶伏特加,再给我一把波波沙,同志我可以从西伯利亚打到柏林城下。
但是想到这是一个极度工业化国家的产物,我便感觉到自己的信仰被玷污了。我讨厌工业化,我讨厌一切工业大机器,我讨厌像机器一样的人,讨厌所有钢铁铸造的东西,看到这些东西,我仿佛看到英国底层的纺织女工,看到钢铁下流淌的滚滚血肉。
可我还是喝了,因为他可以麻痹所有像我这样的人。
我站起身来,张开双手,比起ROCK的手势,摇头晃脑之间,我感觉到了快感,这并不是什么好东西。老子说:夫人神好清,而心扰之;人心好静,而欲牵之。毫无疑问,我被欲望支配了,可我控制不了,我讨厌这样的自己。
酒也喝了些,脸蛋红扑扑的,过了一会儿,紫毛便带我走向了最前面的空地。他看起来很喜欢这儿,可是在我看来,这里是今晚所有罪恶的源泉。
雪白的、黝黑的,一具具肉体不停地扭动着,这里是城市的伤口,他们就像伤口上的蛆虫。食腐,把所有的的污秽都吞进肚里,把他们的光鲜亮丽都展现在白天。
我的思想使我很排斥这样的地方以及这样的行为,可是音乐总让我的身体控制不住地动了起来,学着周围的人,卖力地用头在空气中画着粪字,世界上第一个广场舞大妈我想也可能是这样子诞生的吧,动感音乐总能激起人身体里的荷尔蒙。
也许人类都害怕孤独吧,当你一个人放着这样的音乐你是蹦不起来的,所以人们都不愿一个人蹦迪,因为这儿样做的人并不会被人称作孤独的舞者,更多的是被称为尬舞。
其实我也并非是不受女生欢迎,我睿智、成熟、理性、幽默、长得还不算太丑,可我还是不开心,因为一个来自印度小姐姐直接挂在我身上了,她看起来就像一只发胖的鱿鱼,如果鱿鱼会说话的话。
我很害怕和女生进行如此亲密的动作,尤其是长得像鱿鱼的女生。
我试着冷静下来和她交流,我很清楚她说的是英语,可是凭我英语六级的实力,居然听不懂,听力老师一定对我很失望吧。我只能看着她矮我两个头的身高还有比我大腿还要粗壮的手臂,独自瑟瑟发抖。
“Can you 放手?”我试图瞪大眼睛,让她看到我的惊恐,可是她仍然放任她臃肿的双手搭在我肩上,不时还蹦两下。
我用力地推开那油腻的双手,至于双脚我已经无力了,鱿鱼的两只爪紧紧地束缚着我的双腿。使劲儿推了两下,并没有反应,毕竟你不能指望一个喝醉的人做什么。虽然我没有洁癖,但是我真的不想过一会儿呕吐物布满我全身。
我心里莫名其妙涌出一股燥意,今天早上去复诊时,医生说,我的重度抑郁已经有向双向情感障碍发展的苗头了。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想离开这。不知哪来的勇气,我用力朝着那双臃肿油腻的大脸,一巴掌呼了上去。很大声,在音乐下的掩饰下,倒也还好。她一下子清醒了过来,抓着我的手,骂着我也听不懂的语言。
我的手被抓得生疼,便用脚用力踹了一脚。紫毛也看到了,用力把我拖了回来。我想,紫毛上辈子一定是我老婆,否则他不会在我陷入如此危险的境地的时候拉我回来,我感谢他一辈子,真心的。
回到卡座上,我心有余悸,我很清楚,这么一个女人我想我是打不过的,我很后悔自己没有和她阐述下我的道德观,如果能让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就更好了,这是教化之功啊。但是我更后悔的是,为什么我一个平时自诩很冷静的一个人会打下这一巴掌。这离我的“道”越来越远了,不是吗?
我点起一支烟,手还有点儿颤抖,火机连续打几次都打不着。
“你觉得这里有意思吗?”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静下来。
他并没有理我,他正和新认识的黑人朋友聊着天呢。我想,这样的英语应该能听懂了吧?我总是融入不了这样的圈子,喜欢历史的和喜欢嘻哈的人从来不会在一个维度,就像听汪峰的人不会和听阿姆的人聊***一样。
没人想要知道我想什么,我想要说什么。
音乐正嗨,黑人吸水烟也吸得正嗨,全世界似乎就只有我活得那么沉重。
沉沦的人必将得到拯救。我看到旁边有个白人壮汉掏起了酒瓶,一股兴奋感突然在我心中涌出,究竟是哪个人要倒霉了呢?我想我心中的戾气、暴力因子完全被激发出来了。我看了看站在他旁边的印度鱿鱼,觉得这个倒霉的人很可能就是我了。
这个故事不对头,我的兴奋感一下子下去了,没有人需要我帮助,这个世界谁也不需要我,没有人受伤,我也不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这个白人狠狠地唾弃,不能理直气壮地为了正义和他打一架。是的,为了别人打架,不为自己。
这白哥儿们和那印度妹真是绝配啊,一个高我一个头,一个矮我两个头。一共是三个头,我又相信爱情了。
此时的我非常失落,根本没听清楚那白人嘴巴里嘟囔什么,无非也就是一些F word。我胆子其实很小,可是现在我不知道为什么,失去了所有情绪,心里只想见点儿血,哪怕是自己的也成。
紫毛和那黑哥儿们也发现事态有点不对了,赶紧冲到我们两个中间。我趁着这功夫,把剩下小半瓶伏特加一口气灌进肚里。剧烈的灼烧感,顿时在我的食道、胃里爆发出来。
我拿起空酒瓶,一把跃起,跳到了桌子上,这种居高临下的感觉让我兴奋得全身都在颤抖,不排除是被吓的。
“来呀!来呀!朝这儿打!”我狞笑着,手舞足蹈地用空酒瓶比划着自己的头。
此时我的视线变得有些模糊,耳朵也快要爆炸了。隐隐约约看到那白人突破了两人构建的防线,我举起空酒瓶向他示意,他举起空酒瓶向我的头示意。
“嗡”的一声,酒精或许麻痹了我的疼痛,我居然还没被身体自我保护机制弄得晕过去,只感觉到一阵耳鸣。我往头上一摸,开始兴奋了起来,都是血。
这个状态没有维持多久,很快我便失去了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