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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我是一个小偷

《我是一个小偷》

一:细说眼前。

天气越来越凉了,有时候觉得要冷死了,可是每当又缓过来的时候,总会豪气的说上一句,今日未冷死,老子明天又是条好汉!又冷又无聊的,所谓饱暖思**,**可能也有那么一点,但主要是想表达这个思字,吃饱喝足了,又无聊的很,自然而然的便会开始思了,在思维的世界里遨游。思了太多,怕忘了,于是准备动笔,仿造鲁迅先生的话来说就是,离放假也只有一个多月了,冷的要死的我也有写点东西的必要了,,幸会有纸和笔这两个宝贝,人们的思维产物才得以继承。

窗外的大树小树们也凋敝的不成样子,撒了一地的落叶,但我们要相信落红不是无情物,来年的小树成大树。它们此刻就像老掉牙的老太太,在寒风中任人摆布,连该死的冷风也要把垃圾吹到她脸上,真是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其实中午的时候,天气还是不错的,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到了晚上才变了样,所以我们也不能说天气就是坏人,毕竟人家也有好的时候,一杆子打死这种事不好,天下乌鸦也不一定一般黑,女人们总说天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也是不可信的,总之,现在的天气是有一点不可爱的。估计要等到来年,才能看到杨柳依依的情景,其实我是渴望见到一场仿佛兮若轻风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的雪的,也许它会比2002

年来得更晚一些的雪来的更晚一些,但是没有关系,我愿意等,也许见到雪的那一刻,我会有既见复关,载笑载言的心情吧。原谅我总爱引用课文中一些词句,因为我的老师告诉我,这样会使你的文章显得更有文采。该说说正事了,前面说了一大堆关于天气的东西,想必我真诚的读者们有些抱怨了,其实我这样做也无可厚非,这放在文学上叫做起兴,说主题之前先写写别的景物,以景起情,更能增加文章的可读性与艺术性,虽然我这破文章也没有啥可读的,更不用谈艺术,但是形式总是要走一走的,这是一种模仿,更是一种信仰!朗朗上口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便是起兴用的很好的代表,在这儿不得不赞叹先人们的惊人智慧。刚刚我才和狄艾鑫打了电话,按照惯例先是问了,我孰与昭通学院徐公美?同样,按照惯例她回了句当然飘哥更美后,我们开始进行愉快的谈话,我告诉她我有三个梦想,她也是第一个知道我这三个梦想的人,正在看文章的你会成为第二个,或者第三个,第十个,当然,前提是我写的这个有十个人来读,我很清楚,大多数人点个赞就跑了,根本不会仔细研读,这也很正常,毕竟字数太多了,怪吓人,我看到别人空间这样的一长串也是点个赞就跑,奇怪的是有时候又特意想去找一篇长点的东西去读,哎呀,又扯远了,我还是说我的三个梦想。第一个梦想是希望世界和平,这梦想老难了,老祖宗们有才有智慧的多了去,几千年下来也没能解决这个问题,所以这梦想很可能一辈子都是梦想,但它好歹是我的梦想。第二个梦想是希望能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番事业,因为不想平凡的来到这个世界,又平凡的回去了,总要留点什么在人间才好,若干年后大家能记住我,哪怕记住我的小偷身份,那也是不错的。第三个梦想是摘掉眼镜,眼镜这东西太恼火了,简直成了最亲的人,时时刻刻都得跟它在一起,戴上眼镜那虚实相生的世界也着实让人难受,还是自然眼让人感觉亲切,科技那么发达的今天,怎么治疗近视还是没有好办法,希望我有生之年能再次沐浴到科技带来的恩泽。有人说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应该放弃,也有人说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无论如何,梦想本身并不坏,看使用它的人抱着怎样的心态了,我的梦想已经播种在阳光灿烂的希望的土地上了,能否结果,几十年后再说。戴着眼镜的世界真的就像一个虚构的世界,总会让我觉得还在梦中,可这梦也忒他妈长了吧,那么的不真实。其实这社会又何尝不是一个虚伪的世界,总是为了或名或利伪装自己,社会所逼,本来也怨不得谁,那大家就自求多福祈祷被骗的人不是自己吧。我也是个虚伪的人,虚伪很久了,外面看起来我还是个好人,但其实我已经坏透了,牙齿坏了,眼睛坏了,手也坏了,我真是一个坏人。所以我虚伪太久了,闷了,想把自己真实的一面展示出来,我晓得我说出来肯定会有人鄙视我,也有可能被警察叔叔抓走,但还是阻止不了我想把真实的自己展现在大家面前的脚步,有真有假,这才是完整的一个人,说出来吧,心头一定会舒畅许多的。

我的题目实在是简单明了又吸引人眼球,这篇文章最难能可贵的是它取材绝对真实,绝不是小说,主人公也就是作者我,这是本人的偷窃回忆录。

二.回到七年前

让我们把时光调回到七年前,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孩,正是小孩时代练就了一身偷盗神功。记不清楚第一次是偷了一根针还是一坨毛线,反正就是偷了一个差不多价值的东西后,开始走上了这条特殊的道路。第一次干坏事总是比较紧张,做贼心虚不只是一个成语,它的确能反映偷盗者当时的内心状况,第一次心会砰砰的跳,因为知道自己做了坏事。可是有了第一次就容易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也就顺理成章跟着套路走就是了,随着次数的增加,做贼心虚程度也会明显降低,真正的神偷是能在做着偷盗工作之时同时做到问心无愧,心如古井无波,一脸平淡的拿走别人的东西好像拿的是自己的一样。

当时干这一行的人数并不在少数,因为当时没有智能手机,如果当时有智能手机,偷盗之前先拍个照,说自己即将去那儿行动,会不会被老板知道呢?这是一个有趣的假设。总之大家总要找点业余活动打发时间的,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这十样是自古以来人们公认的坏事,为了显示我们是有良知的坏人,我们只选择做排在十坏最后一坏的偷,其实观众朋友们应该能想到,前面的吃喝嫖赌不是不想干,没钱啊,干不成,只有先把偷干好了,有钱了,才能享受更高档的坏事。盟友们大多是和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他们很熟练,我跟着他们,很快就学会了流程。近墨者黑其实也是这个道理,尽管当时开心的我认为这是近朱者赤。偷盗往往需要动机,或者说干任何事都应该有一个动机,没有动机就瞎整的人也不是没有,我们称之为疯子,神经病,这样的人才是不按套路出牌,自己都不知道下一步会干什么,只是这样没有动机的人并不可怕,因为他们没有智商,他们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干什么,但是警察们知道,于是很快的就唱出了监狱欢迎你。我们的动机是自己想要这个东西,或者别人想要这个东西,我们去偷了以后自己能得到好处,总之不会无缘无故去偷一件对自己没有意义的东西,比如女人的内衣,当时的确很容易得手,却没有人下手,即使里面有很贵重的。因为我们是有原则的小偷,不与其他小偷同流合污,我们只拿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从来不会饥不择食。

三:盗圣在游戏厅

下面介绍偷盗者的战场,第一战————游戏厅。在游戏厅偷游戏币是为了赌博,赌博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输了不甘心,重来!赢了也不满足,重来!总之,它能让你无数次的重来,就像吸毒一样,深深吸引着你。很不幸,我当时也进去了。可是当时并没有钱在游戏厅赌博,只能看着别人玩,默默的进行羡慕。后来见识了大场面,一位初中的小哥哥乘着工作人员不注意,硬是把那赌博的机器开了一个口子,估计是早就弄开了,只等着无人的时候行动,机器开了口,他伸出手来大把大把的捞游戏币,那声音哗哗的,听着就像小桥流水一样悦耳,让我情不自禁的也加入了进去,抓了一小把。不是说我不贪心,我其实很贪心,我用力的捞了一大把,但是由于当时我还小,手掌也小,捞了一大把相对于那位小哥哥也只是一小把。不过嘛,一把也有好几十个,够我玩一下午了。后来发现那位穿着校服的小哥哥技术了得,几天后又在老地方看到了他,他似乎忽略了我的存在,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不怕我去告他偷东西,可能他以为我没有胆量去告他,或者认为我也是想捞便宜的人,总之他继续干他的工作,他拿着黑乎乎一个仪器,按了些键,游戏机就把持不住了,不由自主的往外头退币,哗啦啦的流啊,退太多了,到处都是硬币,在地上翻滚,他捞了两把就跑,只剩下我和一些闻风而来的小朋友在地上一个一个的捡,也真是傻,那么大的动静能不被发现吗,于是我们成了替罪羊被抓了,小哥哥早就一溜烟不见了人影。我们被抓去做免费清洁工,给游戏机打扫卫生,干了一下午工作,不过心里很踏实,至少没被抓去派出所,也没赔钱。但是我们还是乘着老板不注意跑路了,万一他后悔了要继续惩罚我们呢,不过还好,我们没有拿他的抹布,因为没有什么卵用。于是我转移战场了,这地方已经不适合我。

四.盗圣在超市门前

第二战场——超市门前的捐款箱。盗圣们把我带来了这里,一个大超市,名字好像叫华润。我们当然不是来购物的,大家都是穷鬼子,购字与我们不搭配。超市门口有一个铁做的捐款箱,人们可以从上面的缝隙中捐钱进去,但是别说用手板开,就是锤子撬也不一定撬得开,但是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捐款箱最下头有一排圆形的玻璃,透过玻璃可以清晰的展现里头的风景,五毛的,一块的,五块的,二十块的,五十块的,完全是美丽的风景啊,超市这样设计估计是想把善款展现在人们面前,以此呼吁更多的人进行捐款,他的想法是极好的也是善良的,可是不幸的是被我们这些并不善良的人看到了。于是我们选择用一块大招牌做掩护,挡住监控器,那招牌也就是广告牌,上头写着有今日特价,萝卜五毛一斤,白菜一块五,诸如此类的,而且还配上精美的图片上,让人们打心眼里认为,哇塞,真的是物美价廉啊!这牌子打广告是一流的,但是它总想建功立业,做更伟大的事情,名垂青史。于是这匹千里马被我们这些伯乐所选中,开始了它不平凡的一生。夜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那就行动吧,小伙伴们拿着工具——棍子。开始行动,本次行动代号:雏鹰起飞!为了保证分赃的平等性,也为了避免发生因分赃不均而产生内部矛盾,大家听从天命,以石头剪刀布决定先后顺序。每个人作案时间都是严格一致的,先猜拳决定顺序,先来的人多了一份选择权,比如里头有五十的和二十的,先来的就可以选择五十的,而后来的就只能选择一块的或者五毛或者两毛一毛的的,少数民族的身影印在这些毛票上,展现他们最友好的微笑,然而看到这些微笑的人们并不开心,他们更喜欢毛老爷的微笑,丑陋却迷人。不是说好的照顾少数民族吗,为啥毛老爷都是大的,人家少数民族印上去就只能做毛票。这样很不公平,可是不公平也不能说出来,说出来也没有人鸟你。还是先干一碗夜宵,犒劳一下辛苦的自己,好了,饭也干饱了,开开心心的回家休息了,散伙吧,明天再来,毕竟小偷也是需要休息的。

五.盗圣在佛庙

第三战——佛庙。在喧嚣的世界太久了,看遍了名利的纠缠,盗圣们向往佛道,来到了佛庙。和尚们也是挺有钱的,每天都有人来进贡香火钱,幸好自己不是特别信佛,不然也不敢将魔爪伸在佛祖头上,我佛如来,慈悲为怀,阿弥陀佛,保佑我等顺利吧。其实那间佛庙也是不好进的,门口有保安,而且要出示门票,门票都要好几十,而进去捞一把还不一定够门票前,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傻瓜才会干,我们盗圣团队是拥有智商的。这怎么办呢,可不能眼看着到手的鸭子飞了吧,别急,前面已经提到了,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正面不行,咱们从侧面进攻呗,想当年大明朝的燕王朱棣同志,用切身的夺权经历告诉我们,从侧面进攻往往能取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于是我们开始转了整座佛庙,终于发现有个地方有残缺,只要爬上去,就能够进去了,于是大家帮忙找来石头踮脚,真是团结就是力量啊,***说的一点没错,一会儿就弄好了。如来佛祖那金身之下,是一个红色的木箱,木箱开了一个口,用以投钱,不过这木箱可没有玻璃孔,而且跟水泥地紧紧相连,根本奈何不了他分毫,不管怎么摇晃人家就是巍然不动,跟打坐的佛祖一样淡定。幸好哥几个早有准备,竹子削成的长筷子,可以从里面夹钱,这可是技术活,口子太窄了,根本不好操作,很多次看着夹到门口了又因为手抖了一下掉下去了,而寺庙的门又是时刻敞开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香客进来了。所以总要留一个人在门口放哨,香客来了我们便不能行动,还得假装成和他一样的香客,大喊我佛如来,慈悲为怀。有时运气不好,这个该死的香客走了,那个又来了,前仆后继的,真真是让人头大,一下午也没弄到几个钱,于是兄弟们回去了,看来如来佛祖法力无边,想跟他抢东西是不明智的,识时务者为俊杰,撤吧。下一个战场。

六.盗圣自立门户

跟着盗圣们干久了,不想跟他们干了,里面高手太大,我这种小人物太不显眼了,于是我决定要自立门户了。光杆司令不好当,于是拉了一个战友,他叫阿松,是我的同学,我们两个开始经营自己的门派。我和阿松当时都是路队长,所谓路队长就是管理一个路队的长官,当时学校不放心学生们回家的安全,每次放学回家都是需要排路队大部队一起回家的,根据家所在的方向不同,编入不同的路队,我们那儿叫崇焕路,是为了纪念伟大的民族英雄袁崇焕而设置的名字,好歹手下也有二三十号人,路队长也是个不错的工作。当年是一位学姐推荐的我,她美丽又温柔,是很多人心中的偶像,我却忘了她的名字,温什么婵来着,着实是一种罪过。她向路队老师推荐我的那一幕,我永远都记得,老师问她谁可以接手路队长,她说我是不错的人选,感动啊,头一次有人说我是不错的,呜呜呜,干了那么久的偷盗工作也没有被盗圣领导们表扬,今天被美丽的学姐肯定了一回,真是感动的不得了。于是在她推荐之下老师让我做了路队长,刚开始还挺认真,不负组织栽培,还能得到优秀路队长的奖状,现在还在我老家墙上贴着,以做纪念。我和阿松都是路队长,老师整理好队伍带着队伍走一会,她就要回去了,剩下的就由我和阿松带队。但是我们不能把他们带回家,因为我们要中途去别的地方“买”东西,所谓的买东西其实就是偷东西,但是总不能光明正大的说自己去偷东西,所以用买东西做暗号,哪家老板要是听到我们说买东西,那么他可就要倒霉了。每次到了拐角我就说,阿松啊,我们该去买东西了,阿松说好啊,于是我们大喊一声散队,队伍就散了,大家不用排队了,各有各的,其实现在想起来觉得后怕,当个路队长乱几把喊散队,要是哪个小同学出了什么事,我们绝对脱不了干系,不过老天是眷顾我们的,小同学们除了偶尔打打架,并没有出现安全问题。可是有的小同学并不乖,老是向老师举报我们两位路队长每次早早的散队,于是老师下了命令,不能散队,一定要送回家。我们答应了,没有散队。每次到拐角我们两个就偷偷跑了,队伍真没散,只是没有老大带领,可是那位告状的同学真他妈不识抬举,在人群中大喊“路队长跑啦,路队长跑啦。”于是大家又自行散队了,干个路队长干的可真够窝囊,又不能散队,又不能没有路队长,更不能不跑路去“买”东西,于是我们扶植了一个傀儡路队长,我们把路队长的权利交给他,其实也没啥权利,主要是让他带领队伍,我们就可以放心的跑路了,可是这位被扶植起来的路队长威信不高,干不过那位老是告我俩妆的小屁孩,还是要被老师批评,以至于再也没得过优秀路队长的奖状,我们很愤怒,把那小屁孩打了一顿,可是人家还有靠山,把自家老姐喊来了,骂人还是用粤语,还比我俩学历长,真是泼妇,惹也惹不起,只有跑了,管他娘的,放心大胆的跑路,买东西更重要!

我和阿松穿过菜市场,里头走很多摊位,卖啥的都有,回收二手手机,卖玩具,碟片,衣服裤子,总之花样繁多,我要先说说二手手机这个东西。那会儿的手机大多数是按键机,有翻盖的和平板的,游戏有些飞机大战,推箱子,俄罗斯方块啥的,我那会为了玩那个飞机大战的游戏,买了个二手手机,五十块钱,玩了几天觉得没钱用了,又重新卖在另一家二手手机店,刚好又卖了五十块钱,觉得太划算了,白玩了那么多天,钱又回来了,后来有了个爱好,倒卖二手手机,其实不只是二手了,三手四手都不知道几手了,东家买的二手手机倒卖到西家,有时候还能赚一笔,哈哈哈,笑死我了,这个游戏着实有趣。我们主要还是来买东西的,我们有一个绝招就是分头行动,两个人分成两对,一个人去负责吸引老板的注意力,一个人负责行动,比如我要去偷一个收音机,阿松就去问他这颗螺蛳钉怎么卖,于是在他们进行谈话之间,我就把收音机弄在了书包里面,我再说一句阿松,走了,没啥买的。心情好的时候阿松会出五毛钱买他一颗螺丝钉,前提是我这边五十块钱的收音机确保到手了。心情不好嘛,问问价钱,装装样子,等我得手了就走了,哦,五毛钱一颗啊,太贵了,不买了。

七.盗圣的爱情——媛媛。

有一回我们去卖衣服的店里逛,我看着一双白色的鞋挺漂亮,瞬间很想拥有它,漂亮是一方面,主要是媛媛有一双一模一样的鞋,而媛媛是当时我深深喜欢的人,于是为了爱情,我一定要把这双鞋干掉,当时觉得是为了爱情,所以充满了正义感,其实不过是不值一提的喜欢罢了。于是我想先试穿一下,我试穿左脚的时候,阿松已经很贴心的把右脚的鞋帮我放在书包里了,然后冲我意味深长的笑,这个笑容我一辈子都记得到,卧槽,吓我一跳,老板就在后头啊,转过身一看,老板在和一个妇女谈生意,没空招呼我们这些穷书生,好吧,一不做二不休,赶紧把另一只鞋放在书包里,然后,跑路啦!最搞笑的还在后头,觉得这双鞋子挺好看的,而且是当时偷的最贵重的东西,所以格外珍惜,一直舍不得穿。每次都放在书包里,然后穿着另一双鞋,我在等待,等待媛媛穿这双鞋的时候,我就从书包里拿出来,这样别人就说我们穿情侣鞋了,媛媛就能明白我对她的爱意了,想法不错的,我也终于等到了她穿这双鞋的时候,于是我也赶紧从书包里拿出这双鞋,这下我们就是穿情侣鞋了,即使从来没有在一起,但你可要记得我喜欢过你。但是似乎这鞋太大啦!简直穿不了,大了好几个码子,郁闷了,后来再也没有穿过了,就像一条船,不想划船了。然而媛媛并不喜欢我这样做,她不想人们说这件事,因为她不喜欢我,记得每次做广播体操的时候,都总是想方设法的站到和她对齐的一排,然而看她穿那双鞋,很漂亮,愚蠢的跟班主任说,媛媛没有穿袜子诶,班主任说人家穿没穿袜子关你什么事,于是识相的闭嘴了,蛮喜欢她把鞋带系在鞋后头那种独一无二的风格,我一直在模仿,却从未超越她。我也不知道是怎样喜欢这位姑娘的,好像那会儿班上追女生成了风气,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女神,而且想进各种办法去追,我和阿松当然也不例外,而且男孩们都在手臂上深深地刻下了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我觉得那种方法特别感人,可惜没有感动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生,先是用铅笔在手臂上写下那个字,然后用圆规的尖端,一次次的刻,把那个字弄的凸起来,那是很痛苦的事情,必须把手臂弄得红肿,凸出一个伤疤来,而那个伤疤就是所爱的人那个字,我刻的当然是媛字,每天都在刻,必须要温习,因为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会自动恢复的,字就看不到了,要是刻出血了,更是疼得不得了,但是也恭喜你,那是刻得深刻,不容易消失。很佩服班上的男孩子们,都在拿着圆规刻,从来没一个喊过疼,但是我后来觉得这特么好坑啊,阿松刻一个轩字,老吴刻一个如字,而我刻个媛字,明显我的笔画多啊,受伤面积更大,每天都要花更多的功夫承受更多的痛苦,当年是从来没有抱怨的,那会儿成为了信仰,自然没想那么多,只是现在想起来,觉得好坑啊,现在打死我我都不干刻字的事儿,我现在怕疼了。阿松喜欢蔡文轩,有段时间每次放学我都跟着她去送蔡文轩,以至于被全班同学甚至蔡文轩的全班同学知道了,我们是二班,蔡文轩是一班,一班班主任是雷老师,同时也教我们英语,阿松光荣的得了一个称号“护花使者”雷老师有点幽怨的给阿松这个称号,然后委婉的让他别干了,阿松就嘿嘿傻笑,青春无悔嘛。然而阿松跟我一样,惨遭拒绝,我们都没有放弃,继续刻着字,继续拥有着自己的信仰。媛媛家是开便利店的,她老妈就在店里坐镇,我和阿松为了去看媛媛,随时在她妈店门口转悠,偶尔也进去买东西,这个买东西是真正的买东西,我可不好意思偷“丈母娘”的东西,即使我有那个技术。有一次,上微机课,那会儿也没教个啥,都是玩空当接龙,小偷快跑,金山打字通这些打字游戏,我坐在媛媛旁边,她在吃棒棒糖,我觉得她吃棒棒糖的样子特别可爱,我就望着她傻笑。然后跟她开玩笑,我说我要吃,她说只有一颗,我说那你把你吃的给我,她说你敢吃吗?这句话倒真是刺激我了,心动了一下。把棒棒糖从她嘴里扯出来,瞬间放到自己嘴里了,还咬得很响,那会儿的牙齿老好了,现在坏的不行,可能是老了,老掉牙。就在媛媛惊呆的时候,她不会想到我真的敢吃,所以张大眼睛惊呆了,她惊呆时,我很深情的望着她,“我喜欢你。”我看到她脸红了,然后转过身去,没有理我,至少这次没有拒绝我啊,所以我还是很开心的。媛媛其实脾气也挺大的,容易动怒,容易生气,别人觉得她一点也不淑女,可是我就是喜欢这种特殊的美,小公主自然是允许撒脾气的。追媛媛的过程是心酸的,而且是失败的,但是当时那份坚定与执着却是很值得现在的我学习的,暂时放下爱情吧,事业更为重要,时刻没有忘记,我的身份还是位盗圣,也就是小偷。

八.盗圣的失败

还是不要偏题了,我们主题是盗窃,不能把话题偏在爱情太久。我和阿松还是继续去买东西吧,这回是去买碟片,那会儿很流行三级片岛国片,可是我们是有职业操守的小偷,从不会去偷那些污秽的碟片,那会儿兴趣只在猪猪侠,喜羊羊啥的,左手提着书包,书包已经拉开了,右手假装在翻看碟片,筛选。然后老板一不注意,就把碟片放进书包里,然后赶紧用左手捏紧书包,继续恢复选碟片的样子。就重复这种动作,时间久了,书包里丢了很多碟片,看也看不完了,很不幸的是有次被发现了,也不算是发现了,是被一个女同学说漏了嘴,这位同学叫盈盈,最近得到消息她已经结婚了,当时她人气不怎么好,也没有人追,很是委屈,现在结婚了,祝福她!那位叫盈盈的女同学听说了我们买东西的故事,然后去买菜的时候说漏了嘴,被卖碟的要挟,不还回来就报警,丫的,那么多回,还没有亲自失手过,这回失手却是被出卖了。无奈,也不知道哪些碟片是那位老板摊上偷的,于是全部都给他了,老板非常惊讶,因为好多碟片根本就不是他那儿的,远比他那五块钱一张的珍贵,老板原谅了我的罪过,而且笑的格外开心,因为我偷的东西全部被他拿去了,而他又不用背罪名。我无精打采的走在路上,这是我的一次失败,没有脸面再来这里了,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家了。

九.盗圣的吃货之路

我和阿松改变了策略,决定不去“买”玩的用的了,我们去“买”吃的。民以食为天,弄点吃的比较容易,因为哪里都有吃的卖。于是我们归队了,每天都和路队的朋友们一起回去,也不跑路了,他们再也没有机会喊“路队长跑啦”这种话,他们突然觉得路队长们开始负责了,然而我们还是没有再得到老师的奖状了。散队的时候,我们去了一家离我家很近的小超市,刚开始看到有监控器,不敢动手,后来试探性的拿了颗棒棒糖。发现没有被发现,后来踩点成功了。开始大刀阔斧的干,每次都装一大书包,里面啥吃的都有,糖,辣条,面包,牛奶,然后每次都只是买个一两块钱的东西,也算是给老板一些补偿吧,不然心里过意不去。后来那儿成为据点了,隔三差五的,只要存货吃完了,就又去一次,弄一书包够吃好几天。老板娘坐在柜台收银,她女儿也在旁边,她女儿长得挺漂亮,可是我们不感兴趣,因为当时我和阿松都有自己喜欢的人,阿松跟我开玩笑说,“你说,要是我们去追她,然后她同意了,最后我们坦白偷了她老妈的东西,她会怎么样?”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我觉得若真发生了,她肯定帮她老妈,把我们举报出去。这是个胸大无脑的姑娘,和她老妈一样只知道守在柜台,两个人看着店东西还在一堆堆的丢,难道她们从来不会清点自己卖了多少剩了多少吗,而且监控器也从来不会去调来看看嘛,真是替她们着急,这样下去,不破产才怪。还好,我们是有良知的小偷,去她那儿光顾了一个月,每次都是偷一书包,买上几块钱,老板娘都认得我们了,知道我们爱来光顾她们店,也知道每次都固定只买几块钱,但她笑容很甜,几块钱的顾客也当成上帝,和我们说说笑笑的,可能是经历太久的大风大浪了吧,即使做贼也不会心虚了,偷了一大包后依然从容的和老板娘交谈着,毫无破绽。终究是有良知的人,我们用我们小偷的善良,告别了善良的老板娘,和她美丽的胸大无脑的女儿,再也不去做她们的顾客了,尽管每次去买几块钱拿走几十块钱她们也很开心的认为我们是忠诚的消费者,可是注定骗不了自己,不忍心再欺负善良的人了,于是,我们决定再也不来这儿了,好人应该得到好报,我们当时可是认为自己是好人的,毕竟放弃了那儿,但是毕竟还在继续盗圣之路,这大坏中的小好,谁又会领情呢,风继续吹。

十.再见,我的盗圣生活。

拐了个弯,换了一家店,这个店只来了一次,却让我记忆犹新,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准备去买一块德芙,那会儿德芙还是比较流行的,一小块都要六块钱,然后我们问老板,多少钱一块,他说六块钱,然后我问他三块钱卖不卖,他竟然非常愤怒的说,我就是烂掉也不会卖给你!看他的样子简直是要被气炸了,估计是认为我不识货吧,然后我说不卖算了,然后和阿松走了,走了他还在望着我们的身影碎碎念,不知道说些啥。然后我和阿松想起他刚才生气的样子,笑的要死,捧腹大笑,笑在地上爬不起来,这老板生气的样子太逗了,三块钱不卖,不卖算了,要是他知道六块钱一块的德芙被我们拿了一盒才去跟他谈谈价,他估计得气得跳起来,哈哈哈,这老板真可爱,烂掉也不卖给我,可惜我不忍心让他烂掉,还是吃掉好些。再说说盆栽,我家不远处有一家卖盆栽的店,我去看了看竟然没人,于是光明正大的拿了一盆仙人掌回家,然后去召集了几个同学,其他人记不得了,没有阿松,这回有老吴,一个好兄弟,他不经常干这个,这是第一次。我跟他们说那儿有很多盆栽,没有人看管,很容易就能拿走,于是他们跟我去,一人拿了一盆,正准备走,老板发现了,原来老板一直都在,里头的帐篷里,只是我太天真,没有发现,现在人多了暴露了,他们都吓得赶紧跑,我就躲在店里,乘老板去追他们的时候,又拿了一盆水仙花,后来找到他们了,一个都没被抓,只是吓得把盆栽丢了,这才放心了下来,一次惊险的行动啊。还有跟着唐健去超市的故事,他典型的流氓加混混,去超市拿着东西就吃,拿着牛奶就喝,如入无人之境,目无王法。还让我给他录像,打太极,然后把一板鸡蛋全部打碎,不得不说这是个有勇气的汉子。看着有阿姨穿着裙子,这哥们直接趴在地上看,也不管别人异样的眼光,直接去人家卖衣服的店里接水喝,服务员过来问他买什么,扭头就走,哦,走时还当着服务员的面把女模特的衣服拔了,出乎意料的是,服务员脸红了半天,他却潇洒离开。他请我吃香蕉,所谓的请就是坐在三轮车后面,伸手就拿香蕉吃,三轮车里面全是香蕉,卖香蕉的在前面,我们坐在三轮车最后面,他如果不下车根本看不到,那么近就开始行动,不得不佩服唐健同学,他有超人的魄力,就这样我们吃香蕉吃饱了,大大方方从卖香蕉的人面前经过,等他反应过来走到后头时,只发现地上一堆的香蕉皮,勇士啊!再说说个关于小松鼠的故事,和一位女同学去逛街,当然,她肯定不是我的媛媛,只是普通同学,当时认得妹妹,然后那会儿是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我要准备回老家了,不在广东继续上学了,所以准备买个东西送给她,好歹她也在媛媛面前帮我美言了不少,虽然还是没啥用,至少我挺感激她。我准备买个兔子送给她,这次是真的买,不是打引号的买,三十块一只白兔子,肥肥胖胖的,还真是可爱,我也挺喜欢的,然后从笼子里抓出来买下了。旁边有些小仓鼠,在木屑里翻滚摇摆,也是挺可爱的,我就摸了其中一只,这狗日的不长眼,大哥我都金盆洗手,准备不干了,它非要钻进我袖子里来,然后顺着袖子爬到背上,我用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赶到胳肢窝里压着,这么高难度的动作竟然没有被老板发现,也是蛮拼了,赶紧把兔子钱付了,大步流星的走,我妹问我走那么快干嘛,我说待会你就知道了,终于到了拐角,老板看不到了,我冲着我妹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她一脸懵逼,不知道我抽什么疯,然后我从胳肢窝把这只小家伙抓出来,她吓了一跳,就在我旁边竟然没有发现我偷了这只仓鼠,更别说稍微有点远的老板。她深深的吃了一惊,然后我顺带把这小家伙送给她了,感谢老板的买一送一啊。这小家伙弄的我好惨啊,明知道我最怕痒,还到处钻,幸好我忍耐力强,活生生的忍住了笑,这才把这小家伙弄到手,真是憋笑憋死我了,我拿了根小竹子,狠狠的抽了几下它的屁股,这才解气。还有一回学校组织去旅游,坐车回来的途中有个其他班的哥们,买的鸭子掉出来了,于是被我捡尽书包里了,这黄鸭子一直叫,差点就露馅了,幸好我自己也买了个鸭子,而我的鸭子很争气,一声也不吭,所以没有出现两只鸭子同时叫,不然就露馅了,安全的把鸭子带回家,养在了抽屉里,弄的书包里到处都是屎,后来还把鸭子养死了。吃的喝的看的用的玩的,啥都偷了个便,这盗圣的日子有心惊胆跳,也有和阿松一起最佳搭档的默契,我们一起度过了这段特殊的日子,增强了友谊,永远都是难忘的经历。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和阿松坐在草地上,看着天空,我们决定金盆洗手了,其中的滋味体会了个遍,唏嘘不已。这世间的东西也不是能靠偷就能拥有的,比如媛媛的心,我从来没偷到过。和几个月前一样,我们重新定义了买东西,这一次买东西就是买东西,人人都能听懂,几个月前的买东西,那是要打引号的,只有我两听懂。让更多的人能听懂自己的心声,那才是以后应该做的事,我们对着太阳,笑的格外灿烂,真正的拿着钱去买了东西。盗圣们,再见了,也许你们会越走越远,越来越熟练,但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的,比被发现更难受的,是那黑夜中良心的谴责。再见,那段一去不回的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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