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口语班除了我们四个,还有三个学生。老师是个大男孩,一口流利的美语。课讲得不错,遗憾的是,他喜欢跑题。说他的朋友,讲他的笑话,开始还坚持用英语,但说到激动时总是突然跳到汉语。这时,我们很矛盾,他的故事很好听,不过我们想上课。于是把这位兴致正浓的老师从他的故事中拉回来,便成了一个任务,我们轮流执行。
“Er…Sorry, Sir,呵呵……”小薇干笑了两声,瞪着无辜的大眼睛,直到老师明白过来。
我们知道,这很扫老师的兴,怕时间久了,对我们的课有影响,于是,我们充分利用下课前的几分钟和他大侃特侃。和他聊天是件快乐的事,他的阅历很丰富,人又开朗,讲着讲着便大笑起来,我们也跟着大笑,真的是大笑,不管好不好笑。
在那段日子,是没有理由笑的,于是,在口语课上的笑声很难得。我们四个觉得,我们赚了。像什么呢?冬日里的阳光?课上我们笑过了还会愁,总要回到先前的状态中去,枯燥而乏味地做题,背书……那笑声更像每周只亮三次的霓虹灯,我们再努力回味,那光也照不满一周。
我们渐渐觉得上口语课是一种享受了,考期也到了……
我们的这段故事,结束了。我在回忆的时候总喜欢把故事的场景涂上背景色,在口语班的那段日子,很奇怪,是昏黄的,尽管我们每次下课回来天已漆黑,尽管那里有无数的笑声。
很难说我们的这段故事给我留下了多么深的印象,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在我的世界中,它只是一只橘黄色的戒指盒,如果你有兴趣,请走进它,打开盖子那一瞬间飞出来的,就是这篇文字了。
点评:在短小的篇幅中回忆岁月中的一些乐事,经过作者不经意地描写,那位会讲故事的大男孩形象栩栩如生。他的丰富阅历,他的专业知识,他的青春活力在一样青春的作者心中留下了美好的记忆,成就这精美的篇章。作者用谐趣而灵动的语言把课前的聊天、课上的互动、课后留下的记忆以及“悲壮”的心情、微妙的心理很好地表达出来。文可圈可点之处不少,其中最后一段写得尤其精彩,值得借鉴。(伏涛评)
不会忘记
2002级·裴莹
天渐渐凉了,北方的冬季就是这样,每个节气都有它亮丽的外表。无意间摆弄起已经很薄的日历,才猛然发现这一年已经所剩无几。心中满是伤感,但并非是冲着岁月流逝、年华老去,也许是为了曾经走过的最深情的记忆,也许是为了往事在生命中渐渐模糊的影子,也许真的是冲着岁月流逝、年华老去。谁知道呢!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一成不变地上课、下课,一成不变地活着。闲暇时会在信笺上涂几句对远方朋友和亲人的想念,也会拿起电话在电话卡未“暴”之前听听曾经咫尺而今天涯的声音。感情此时会像鸽子那样,打开翅膀,朝着熟悉的方向飞去……
还是这个教室,依旧这块黑板,不变的这个门牌——高三(12)班,记忆停顿在高考前的那段日子,呵呵,眼前浮现的是60个不安分的身影:有自习课上侃大山的,三三两两,声情并茂还会有动作配合;有政史课上开小差的,编小玩意儿、看小说、画漫画、写张字条满世界地传一圈,抢着谁的苹果夸张地啃上几口;当然偶尔也会配合一下讲台上的一脸无奈的理化老师。此时的班主任的表情像要杀人了,脸上的温度已经接近冰点,她一定会说那句话,谁高考前会像你们这个样子?很明显这是个反问句,可能也的确没谁,我可想象不出哪个毕业班会有闲工夫流传这样的打油诗:你来自云南元谋,我来自北京周口,握着你长满猿毛的手,是爱情让我们直立行走。
又想起班里那18个男同胞了,文科班里那可都是国宝级动物,说来也怪,文科班的男生都很内秀,班级的玻璃他们擦,偶尔聚顿小餐,他们又要刷锅做饭,还有还有,针线包他们也自备了,哪块破了他们飞针走线手到擒来。真是应了那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的对立面。呵呵,这段似乎有损男子汉们的形象,可信度也极低,那这段就掐了别播吧!
这段记忆就像个万花筒,轻轻摇一下就会呈现出另一个景象。有“模拟”考试失败借酒浇愁的;有女篮冠军班主任掏腰包给庆功的;有网吧里大规模的“反恐”对抗的;有晚自习集体逃课看世界杯的。似乎又看到了“同一首歌之F4演唱会”,似乎又听到了教师节班主任的那首“长大了我就成了你”,似乎又感受到了12班那独特的气息,似乎我又变回了高三的我。
我知道每个人都有故事,每一天都有故事,这故事中融进了我们太多的感情,久久不能平息,永远不能割舍。天还在变凉,北方的冬季就该是这个样子,冷得彻底,冷得叫人一生都无法忘记。
点评:高考前的奋斗应该说是比较艰苦的,但彩虹常在风雨后,作者对毕业班的日子满怀深情,他把属于高三(12)班的故事用诙谐幽默的语言描述出来,让那些对此有同样经历的人“于我心有戚戚焉”。本文亮点甚多,其中,首尾照应与平淡中见深情是其长处。(伏涛评)
秋未央
2002级·姜明宇
记忆中的秋是被浓浓的金色重重染过的,潇潇洒洒的,处处弥漫着成熟的馨香。
记忆中的秋是被阵阵恼人的秋雨垄断的,缠缠绵绵的,丢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清愁。
记忆中的秋还有那一树醉透了的红叶,摇摇曳曳着,化作我心中沉重的情结。
北国的风,总是以一副桀骜不驯的姿态肆虐着,搅扰着关外的人们祥和的生活。春风的急躁,夏风的骄躁,冬风的凛冽,大风起兮,沙石漫天,实实成为关外人的一种无奈,偏偏北国的秋风却异常的漫柔。轻轻松松,随遇而安,凄冷处不乏清爽,多情而又落落大方,我独爱这缠绵的秋风。
秋的悄然而至,便是这煞冷的秋风提醒我的。忽然有一天,清晨出门的时候,身着半袖衫的我被吹起了满身鸡皮疙瘩;忽然有一天,晨读的时候,捧着书的双手禁不住微微颤抖起来;忽然有一天,夜里盖着毛毯睡觉时,突然有一种“罗衾不耐五更寒”之感;忽然有一天,散步在花园中,无意间瞥见了那满树葱茏的叶子竟泛起了妩媚的红晕来。我惊异地晓得了,不经意间,一年的光阴又奔向了它的尽头。
去年的这个日子,我结识了这种叶子会变红的树,却不是枫树。它安安静静地躲在这个花园的深处。我不是处处留心的人,曾对郁郁葱葱的它视而不见。我不曾见过那“霜叶红于二月花”的枫叶,也不曾领略萧条的寒山上那一片红似火海的感觉。在我的记忆中,秋的肃杀便是那“望帝终教芳草变,迷阳聊饰大田荒”的惨淡景象。无情的秋风不知不觉地榨干了翠绿的叶子,于是,片片枯叶好似断翼的蝴蝶,落英缤纷,却是满地狼藉。所以,你可以猜想到,当我看过一切萧索之后,眼前突然燃烧了一团火一样的生命,我该是何等的惊讶,难道这不是一种奇迹吗?
曾有好一段日子,叶子尚未红得那么透彻,却是半边郁郁半边红的雅致。宛如一波又一波绿色的溪流点缀其间,仿佛潮起潮落时,波峰与波峰之间和谐的交响曲。
我喜欢这红叶,颀长而错落有致地挂在柔软的枝条上,随着风起风落,像顽皮的孩子荡着欢乐的秋千。我喜欢叶子被风荡起的感觉。起起落落间,叶子品尝着靠近阳光的甜美,那是红叶最为绚烂的瞬间,尽管风逝之后,仍旧软软地垂落下来,但却预示着又一次挑战的开始。迷茫在空中就像天边划过的刹那火焰。
从梅红到赤色,从深红到紫红,仿佛是一条永不变更的轨迹。在这缓慢却又短暂的轮回中,叶子一次又一次地经过秋风的漂流。也只有这一次又一次的洗礼,更能沉淀它们的轻浮,冶炼出它们的成熟。于是,当我每次小心翼翼地托起那娇小的一片,却仿佛托起了一部沉甸甸的沧桑史。那里尽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我所不期望的,终究还是来了。簌簌的红叶从我眼前滑过,从我指尖飘过了,伸出手去挽留,抓住的却是空的渴望。罗兰说:无论生命曾经多么绚烂与繁荣,最终也会归于平静的。时光埋没了树的诗意,诀别了茂盛时的节奏,唯有那“落红不是无情物”的信念,才有了“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承诺。
今秋寒于往昔。我仍踱步到这棵树下,默默地凭吊。叶子尚未红。郭敬明说“记忆像腐烂的叶子,那些清新那些嫩绿早已埋藏在时间刻度的前段,唯有铺天盖地的腐烂气味留在时间刻度的尾部。突然一阵风,往上飘往上飘,然后在某一个孤单寂寞的黄昏,变成雨,轰轰隆隆地覆盖着每一个看落日的人。”今日是下着雨的,飘飘忽忽的雨点偶尔凌乱地打在我的脸上,扰起心中一湖艳艳的涟漪。“秋风秋雨愁煞人”啊!
春华秋实的故事在年复一年的轮回中精彩地演绎着,我们是故事的主人公。时光带走了每一次轮回的美丽,唯独没有带走你我。而我们只有在一次又一次地见证繁华与衰落后,才能平心静气地去经历那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的年代,去品读生活起起伏伏的脉搏。
一棵树,一旦扎下根,就决不会再挪动。回首时,迎接那翠绿的告别,迎接那绚烂的辞行。身后三言两语的呼唤,身后点点滴滴的沧桑,都化作了秋“零落成泥碾作尘”的祝福,唯有香如故。
于是,拂袖而去,和词高歌:“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点评:好一个“秋未央”!季节轮转,自然变迁。我们不免会有所感怀,作者挥动自己的灵动之笔,为我们描绘出一个别样的秋天,继而又联系到人生的变换,情景交融,蕴涵人生哲理意味。其实风景的美与不美,全在乎内心。(殷晶波评)
独行不语
2003级·刘单
为什么人类不懂得珍惜?因为人类不能预知未来!
——题记
昕泽走后,我喜欢把头深深埋进衣领,一个人穿梭在校园。这个学校真是大,我老是分不清那些白白粉粉的楼房,究竟属于哪个学院?一个学姐告诉我,要是实在分不清就抬头看天空,那个最高的是主教。到了主教,一切就好辨认了。这就好比回到原地,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所以,我经常仰望天空,阳光很刺眼,许多鸟儿欢叫着在我头顶回旋。我一遍遍问它们:“可以做朋友吗?”而我的目的地,总是在这种反复的可笑提问中一次次错过。是谁说过,人的一生可以犯许多过错,但却经不起一次错过。我在阳光下幻想昕泽在我身旁。他准会接过我手中的书包笑着说给我:“一切交给我好了。”
人都说上了大学,生活会变得轻松,多姿多彩。但我的大学却充斥着感伤与孤独。这些感受每天如影随形。在我来这里报到的时候,昕泽去了另外一座城市,一个所有学子都梦寐以求的大学。看着他踏上南去的列车,一个叫“人鬼殊途”的词儿莫名地在我脑子里乱窜。驱不走,挥不去。我从未尝试过背上行囊去远行。整整19年,呼吸着同一座城市的味道,吸吮着同一座城市的阳光。生活让我感受乏味。上大学给我飞翔的翅膀,我却仍以走不出一座城市的挫败感而落守原地。我开始相信命运。以前我也信,只不过信他会永远眷顾我,厚待我。而现在,我相信:幸福不是必然的,上天曾经厚待你的,随时要你双倍奉还。
这句话是他曾经说过的吗?
有人说,有些人属于憧憬,而有些人永远属于回忆。我是后者,那种很普通的后知后觉的人。就像直到昕泽走了,我才发现我离不开他。然后一个人坐在老屋的床上发呆,一个人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眼泪开始像蚯蚓一样在脸上蔓延。
老屋是一个不算老的楼房,我九岁的时候入住她的怀抱。现在上了大学,爸妈又为了工作另觅新屋。老屋就被遗弃了。我不喜欢那个新房子,总觉得没了家的感觉。所以,没有课的时候我就偷偷跑回老屋看着屋内的一切,冲着粉色的墙壁轻声说道:“嘿,我回来了。”我觉得她可以珍惜我的眼泪,收藏我的悲伤。
以前跟昕泽一起玩“超级玛丽”,我喜欢调到最后一关,自以为那样可以省很多的时间,成功近在咫尺。昕泽却说那样不行,只有脚踏实地才能积累经验。事实证明他是对的。我一到关底就双手发软,然后我的“玛丽”尸体就慢悠悠地滑下屏幕,昕泽却能连闯32关,救得小公主。每次看他冲我不屑地一撇嘴,我就开始怨自己心浮气躁,不能安安稳稳,脚踏实地。人生真像“超级玛丽”啊!几年之后,我终于尝到了它带给我的苦涩。几年之后,我终于知道还有咫尺天涯这个词儿。
老屋卧室的墙是粉色的。很喜欢在阳光明媚的下午,一个人躺在床上,感受阳光透过百叶窗斑驳地照在身体上。闭上眼睛,仿佛置身金粉色的海洋,时光一点一滴地从指缝间滑过。到了晚上,月光洒了进来。让头陷入枕头,枕着月光甜甜入睡。梦里总会不经意地微笑,因为我梦里看见了昕泽。夜里笑着醒来时,心里荡漾着幸福。透过百叶窗的细缝总会看到一颗星星冲我眨眼睛。我会对他说:“晚安,睡好一点儿。”
那是一颗听话的小星星,从我窗户的角度向上看,他总在那里,一刻不曾离开。他让我在心底感到一片慰藉。我曾偷偷叫他昕泽星……
一个畅快淋漓的下午,坐在楼前的台阶上,嘴里啃着雪糕。让身体里的热气一点点蒸腾,直到有些发冷。昕泽眼睛盯着地面突然问我:“你为什么喜欢踢足球?”
“那你呢?”我反问,“女孩子喜欢踢足球的太少了。你为什么……”
“男孩子喜欢踢足球的太多了,你为什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