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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这世界,我来了

黄昏,渔村小院。

四间土胚房,房子的墙壁底部堆石为基,房顶覆盖的青瓦已经残破,昭示着这个四面围墙的小院已经有些年头了。

寂静的小院中空地不小,有石桌,石墩,柴堆……还有两个人,一大一小两个相距很近的死人。

一个是四十左右的中年人,一个是十一二岁的少年。中年人趴在地上,背上破了四个洞的粗布衣服已经被鲜血浸透。少年人仰躺在地上,面色一片苍白,手中握着短刀,胸腹间嵌入了一把木柄柴刀,这两人的所在的地面被鲜血铺满,血液的颜色已经不再鲜红。

寂静,尸体,血色——小院被沉沉的死亡气息笼罩着。

时间在无声中流逝,亦如生命一去不再回头,夕阳残照下,屋顶在围墙上投下的黑色影子,悄悄地移动着……

太阳缓缓沉入了西边群山起伏的黑边里,在消失的最后一刻,却漏下了一抹红色的余晖。

一溜夺目的红光从残阳消失的地方飞来,不带一丝声响,一闪间就已然来到了渔村小院中。

没有一丝停顿,赤红色的光芒如倾沙流动,又如缕缕丝线落到了院中少年的尸体上,呼吸间就已没入不见踪迹。

少年的胸膛开始随着呼吸起伏,胸腹间深深切入的柴刀从身上滑落,受伤的位置一丝伤痕也没有,只剩下衣服上的豁口,惨白的嘴唇也逐渐恢复了血色……

更加诡异的情景出现在了还闭着眼睛的少年身上。

“噼啪,噼啪,噼啪,噼啪……”

一阵连绵的骨节脆响声中,少年的身体肉眼可见的长高了许多,原来在十一二岁男童中,只能是中等的个头,现在的身高身形却像是十六七岁的少年一般,只是稚气未脱的面容使得他看起来如同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裸露在外的双臂也比原来粗壮许多,肌肉强健有力量感,强壮的身躯把原来宽松的无袖粗布衣衫撑得贴在身上,原本微微泛黄,被发带束在脑后成短马尾状的稀疏头发,此时已经变的黑亮浓密。

孟翔“呼”地一下子做了起来,立刻觉得眼睛,嘴巴里难受的很。用手揉揉眼睛,有干涸的血痂沫子簌簌而下,又吐了一口血糊糊的唾沫才觉的舒服了,却被这样的现像吓着了,赶忙按摸全身仔细查看了一遍,连裤裆也没放过,发现没有伤口,哪里也不疼,才定下神来打量四周,又被旁边倒着的人吓一跳,起身去看,发觉是一具尸体,赶忙跳出两米远,又跑到院子宽敞处,心中狂跳,胃里一阵的翻腾。

孟翔脑中一团乱:“这到底是到那里了,该死的,应该是被送到古代来了,果然是借尸还魂。不过……怎么还多了一个死人,说好的皇宫侍卫哪?麻蛋!谁家的皇宫是这样,YY果然是不能信!手里这把……这什么!竟然是个木头柄。你妹的,布衣木剑,这是给我的新手套装吗?”

孟翔气恼的伸出中指向着……向着……算了,反正也不知道从哪个方向来的,就直对头顶天空点了两点,心中暗骂:“YY小精灵,你这个就知道要票的坑爹货,别让老子再看到你——不过,还能见到它吗?它好像……也碎了!”

再低头看看,手中的是全长三十厘米的短刀,木头柄,刀身的样子还算顺眼,成年人的巴掌大小,像一个弯弯的月牙,可那刃口怎么都不像锋利的样子,也不知道什么做的,像是白色骨质材料,随便挥两下,简直轻飘飘的如塑料玩具一样。

呃?不该轻成这样啊?

孟翔这才觉察到身体充满着澎湃的力量,左手挥出两拳,感觉体内这股力量流到了手臂,拳头竟带出呼呼风声,上下打量自己的身体,撩起短衣看看腹肌,嚯!这身匀称健美的肌肉,看着就养眼,心中烦闷一扫而空,欣喜的蹦了起来,双脚离地有一米多,落下时差点跌一跤,心中却更是欢喜。

把弯月形短刀插回了腰带上的兽皮刀鞘里,孟翔兴奋的在院中跳起身子旋转着出腿,做出了跆拳道的特技动作“天刀蝴蝶腿”,又接着一个900回旋踢,感到跳跃旋转挥洒自如,又高又快,之前挺难的动作现在轻而易举的就做到,出腿带出呼啸,分量十足,不再只是表演式的花哨轻飘。

孟翔还觉不过瘾,竖起大拇指摩擦鼻尖,口中发出“嗷~”的一声高昂叫声,这正是李小龙的招牌动作。

叫声刚落,孟翔疾跑两步纵身而起,对着一面院墙出腿。

“空中三连踢”!

出腿如风,三踢迅捷凌厉,最后一腿砸在了土墙上,土墙上出现了一个浅浅的凹陷。

孟翔迷恋武术,爱看武侠小说,当别人上课外补习班的时候,他却去上各种武术和自由搏击训练班,自从认识了黑子爸爸后,没事就去和黑子一起练自由搏击。

孟翔最喜欢的还是截拳道,它是李小龙所创,融和了以咏春拳为主的国术和各国拳法中的实用动作,还加入了击剑理论,核心理论是以迅如闪电的出手打击敌人弱点,截断敌人的进攻招式,截拳道没有套路打法,讲究先发制人,以攻代守,或者后发打断,一击致命,很重视实战中的自由发挥。

孟翔最欣赏的李小龙的一句话就是:“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比“无招胜有招”听起来更高大上,实际上说的意思差不多,可惜李小龙死的太早,截拳道体系发展停滞,又不重视传播,学得人较少。

孟翔才学自由搏击就迷上了截拳道,有时候还YY自己超越了李小龙,完成了他没有做完的事情。其实最重要的是,截拳道适合街头格斗,拳王泰森曾说过,如果是在街头和李小龙打架,可能会被杀死。

李小龙的无限流理论,孟翔太爱了,并把它扩大化,用到了实战当中,折叠椅,板凳,板砖……都快乐的加入格斗,顶裆部,捣鼻梁,用得得心顺手。

一对一单挑,孟翔已经打遍街头无敌手,于是就去挑战黑子的老爸,然后……被揍成猪头!

至今孟翔都记得黑子爸说的话,格斗光是有技巧和想法是不够的,要打倒厉害的对手,身体速度和攻击力道更重要,现在这不是……都有了吗?

小院中有个水缸,就在屋檐下,想必是下雨的时候,可以接雨水用。孟翔走到跟前,低头瞧了瞧自己的样子,对着水面挤眉弄眼,心中比对以前的模样,嘀咕着:“比自己原来小了两三岁,好像没有以前帅,不过还行,长长再看吧,男大十九变嘛。再说我现在的身手行走江湖,应该能算个武林高……哦,好手吧,会不会有那位侠女看上我——我喜欢什么样的侠女呢?娇媚型,冷傲型,呵呵,还是火辣性感型,真的很难选择……”

——

——

天色昏暗了下来,夜色笼罩了渔村。

孟翔从走神状态恢复过来,猛的抓抓头,埋怨道:“我这干什么哪?人生地不熟的,还有个尸体在地上,我怎么站在这里乱YY,哎……说不定是穿过来的后遗症,别傻站着了,还是赶快熟悉环境吧。”

孟翔进到正屋里,发现简陋的皮革火镰包,这玩意他在古玩街见过,里面有火石火绒。木桌上有一盏油灯,孟翔拿出火石在火镰上啪啪的打了好多下,才把火绒点着了,心想还是打火机好用啊。顺手点着了油灯,孟翔在屋里被翻得乱七八糟的东西里,发现几本纸质书籍,上面的字是楷书的繁体字,大概还能看懂,可是竖着成行,从右到左的书写方式让孟翔看着极为别扭,他随手揣了一本在怀里,打算留着在空闲时熟悉一下这些文字。

“啪嗒”一声,书又从怀里掉地上了,衣服的破洞实在太大了。孟翔在里间找到了少年穿的全套麻布衣服裤子,出了满头的汗,也没有穿上,后来发现是太小了,纳闷中又找了套成年人的衣服,才照着身上衣服的穿着方式重新换好。

在屋里没有发现金银铜钱让孟翔很失望,钱币判断历史是最方便的。又拿着油灯到了厨房,看到有面饼,还有像是豆子做的酱,没说的,找到了块洗掉色了的蓝色包裹布,一会全打包带走。灶旁有一罐盐,来上一点打包带走,头顶吊着一串咸鱼,这个……还是算了!

东西找够了,想打个包袱背上,可是把那块蓝布折来叠去了五六分钟,包袱却裹不到一块,我勒个去!古装影视剧里的包袱是怎么打的啊?

孟翔花了一段时间,尝试了多次,终于攻克了打包袱的难关,成功地将打好的长条样包袱斜跨到了背上,两头系在了胸前。

在莫名兴奋的心情里,鱼飞来到院中站定,凭着自己浅薄的历史知识开始判断:“油灯商朝就有了,蜡烛民间使用是在唐朝,不过不用蜡烛不代表没有,也可能是嫌贵,或者是这里用动物油脂当灯油很方便,不能作为判断依据。纸质书籍,哦,东汉蔡伦造纸,书上的字是楷书,而且是印刷的,楷书是东汉出现,印刷是唐朝初期才有,对了,刚才在屋里的木桌旁有椅子,唐朝民间才出现的桌椅,还有一点,那把椅子没有高靠背和扶手,多半还没到宋朝。嘿嘿嘿……唐朝啊,最可能的就是唐朝了,我太喜欢了!”想到这里孟翔走神了,脑中出现宫廷剧里唐朝宫女们穿着低胸装,行走在亭台楼阁间,波涛汹涌,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壮观景像……

晴朗星空,一轮满月当空,洒下的银辉让渔村景物清晰可辨,也落在了呆站在小院中的孟翔身上。

“我擦,怎么又走神了,这一定是穿越后遗症!不能再呆在这里,看样子像是抢劫杀人的现场,说不定会有官府的人来,趁着月色好,还是快走吧。”

孟翔看了看天上,紧了紧腰间的系带,又拍拍插着的短刀,大步向敞开的院门走去,路过墙边尸体时心里却是一动,感觉忘了什么东西一样,仔细想想,这少年本来应该也死了的,看样子是被强盗杀害,和地上这个人一定是亲戚,很可能是父子。于是转身表情肃穆的向尸体深深鞠躬。

“大叔,我也算得到了你们的帮助,如果知道了行凶的强盗是谁,我会给你们报仇的……不过要在我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现在的情况实在是不适合来埋葬你,我就用我的礼节向你告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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