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爹,赵构的各路援兵己到,来真心救他的也好,企图寻取好处的也好,都证明了他在南蛮还有价值,我们不要断了这个可以利用的大好的资源。
岳云都己联系好了他们,今晚就会里应外合,我就是回去报信的。所以……”
“大哥,你可别忘记了你究竟是谁的亲大哥!”完颜必布气哼哼的插了一嘴。
完颜亨白了他一眼,只对完颜宗弼说:“阿爹你先赶紧带我们的人走。通知左副元帅七叔公,宋军援军要到,我们先撤到外围,引军入瓮,与他形成包围之势,围歼来敌。
在立刘豫为傀儡皇帝的问题上,七叔公与国相大伯父交手已先失一招,这次他不辞辛苦的赶过来要与你一同捉拿赵构,就是想借抓赵构扳回一局,你现在退了,他心里会笑,以为你懂事,会感谢你,记你一个人情。
而要捉拿赵构,他势必会拼命孤注一掷,便会元气大伤。
那时,我们既卖了人情,还赢得了突围的时间保了实力,在以后的朝廷里,就再不是两两对持的局面,三足鼎立我们就可以真正的拥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了。”
完颜宗弼道:“可若真让七叔抓了赵构怎么办,岂不让他白抢了功劳?我们一切谋略都落了空。”
完颜亨冷笑道:“现在来的是宋军的三路人马,还有两路在赶来,趁他们还没有将我们包围,赶紧走!
那岳飞的确是个奇才,他虽然被我们死死的困在山上,手下就区区几百残兵败将,可险要处他都布了兵士,真的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奇妙。硬攻我们损失会很大,要不困死他们,要不烧死他们!可死赵构对我们真的一无是处,还平添了宋人对我们的仇恨。
所以,阿爹,你放心,有岳飞在,别人抓不了赵构,你还是放心的赶快走吧。”
完颜宗弼追逐了赵构这么久,这仿佛已经养成为了他的人生目标,成了他连睡梦中都必须要谋划的东西。现在这唾手可得的果实就这么眼睁睁的烂了、没了,他依旧不舍,沉吟着问:“有赵构作人质,谁又敢动我!而且,让赵构逃脱,岂不是放虎归山?他真的会老老实实的呆在江南?他舍得他的开封老殿?大郎,你确定自己在做什么?不是一时糊涂,为了那个女人?”他可听完颜必布抱怨了不少,“还有那岳飞,既然不能为我所用何不灭了他,以绝后患。”
完颜亨叹了口气,“若是有别有用心的权臣,随意一个赵姓傀儡都比赵构好,那时赵构就失去了价值,你便威胁不了谁。赵构的位子来得本来就不正,这更成了有心权臣的借口。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前车之鉴!
而且,现在刘豫已经入驻了开封,我已为他布局妥当,国相名里保举他占了上手,可他却不敢不听我的。
这里七叔公欠了我们一个人情,那秦桧本就是我们的人,怎样利用和安排他的去处,七叔公不会有话说。
至于赵构,他比谁都想躲起来,开封?我会再推他一把,让他不敢再有这个念头。
阿爹,有一天,如果他赵构胆子大了,妄想要收回他的家,那开封还有刘豫,怎么打都是他们宋人狗咬狗,我们只等收渔翁之利。
必要时,再帮刘豫一把,还可以敲打刘毅一下,知道谁是他的主子,他可以依附谁,不要乱来。那岳飞……”完颜亨略微沉吟,“他确实是个很有趣的妙人,我还不想动他。他拥有让人折服的人格魅力,我很喜欢。不过,这种人格魅力不是人人都会懂得去欣赏的,何况,人格魅力是有了,若政治嗅觉欠缺,那——富兮?祸兮?
算了,现在他在朝廷还没有形成气候,暂且放过他。
阿爹,快走吧!
但从现在起你一定要记着:别再想着去抓赵构,猎物打完了,鹰就没有价值了,而我们现在还不是真正的猎手。”
他冷静的说着:“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权术是我的唯一目标,一个女人岂可与它抗衡?”
无疑这最后的一句才是完颜宗弼最想听的,完颜氏素来崇尚的是铁血政策,拳头一伸:抢!至于这其间逻辑部署得缜不缜密,他更关心的是最后结果。完颜亨是谋而后动,眼中装的是未来;他是动而后谋,善于在动中取得机会,眼中注视的是当下。
“好!”完颜宗弼高兴的抓住完颜亨和完颜必布的手,“大郎,只要你不乱,我们就不会乱!阿爹都听你的!”
这结束语让完颜宗弼完颜必布俩父子,无疑稳妥妥的吃了颗定心丸,完颜亨却下意识的摸了下自己的脸。
兔子烤来给赵构和他身边的几个老臣们吃了,明珠分了一个兔腿,岳飞要与军士们同舟共济,半口不动。她不忍心,强逼着哄着,将自己的那份分给岳飞吃了点,醉逍遥的酒早没了,军士们就点糙米野菜煮的稀粥,还好有了点那难得的野猪肉,虽然腥得很。
明珠百思不得其解,岳爹爹一句“谢谢你”,怎么就让自己感动得稀里哗啦;毫无杀气的一个眼神,怎么就让自己心甘情愿的变成了一条“狗”?
她后悔了,放弃了最不该放弃的原则,难道,真的要为了保他去死?她摸着自己的小鼻子尖尖,暗笑:不值得!
可又答应了岳爹爹。
一万个人她都敢失信,唯独对他岳爹爹,她不忍。
完颜亨来了,带着香香的酒肉。
明珠别过脸去,不想理他,他就是她命里的克星,次次都倒霉。
只是奇怪这金子怎么这么厚的脸皮,还好意思回来?大哥那里她都不知该怎么解释了,越理越乱!算了,这金子,能不招惹就不招惹,能躲多运就躲多远好了。
“你像个小狗一样地蹲在这里作什么?”
完颜亨好好奇的问着明珠。背后是破败废弃了的一座三清殿,现在成了赵构避难的行宫。
明珠正在生着自己的闷气,他又大大的一下子触了她的痛处。
“你才是狗!岳爹爹要我保护他,我不在这里要在哪里?”她没好气的说。
“岳爹爹?”
完颜亨的眉儿跳了跳,有股烦躁,变成了桎梏在心间的一颗朱砂痣。才一天的时间,怎么就成了爹爹?
闷着头,完颜亨要取她腰间的醉逍遥。
“干什么?”明珠一回头怒了。
完颜亨奇怪她怎么还在生气,比划了一下酒。
见她不为所动的又别过脸去,贱贱的不由得他又担心了,“怎么了,可有什么不舒服?”
“你才有病呢!不要烦我。”
完颜亨这个气啊,脸上还火辣辣的痛,还又成了自己的不是了?但想起她那一低头的温柔,恰是芙蓉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情不自禁地又舔着脸靠了过去。
“我的脸还痛着呢?你总要先给个理由吧。”
他自然知道那天她是在找什么,不过这送上门的苦肉计,不用白不用。但语气一定要有委屈,再委屈。
听得完颜亨提起,明珠稍稍平了一下心中这憋杀人的闷气,是觉得过份了,自己理亏得紧。
明珠回过头,那张本桀骜不驯,夭夭灼灼的脸确实红肿着都变了形,她咽了一下口水,隔着衣比划着,“你这里的伤疤是怎么回事?”
完颜亨心中暗笑,语气无辜得很:“哪个伤疤?这些数不清的伤疤反正不是刀伤就是咬伤,大概是咬的吧。”
明珠一阵心紧,手不自觉地放在了剑柄上。
“谁咬的?”
“一群狼。我没告诉过你吗?小时候我被狼袭击,杀了几头,要不是师父救我,真的就死了。当时身上鲜血淋漓,不知道有多少的伤。
而这——是我这辈子最最刻骨铭心的一口,永生难忘!
宝宝,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饿狼之吻。
因为,这还是头母狼!”
完颜亨的手,一直抚着他胸口的那个位置,他就那么微笑着,淡淡的讲述了一遍,说得如此平静,云淡风轻,仿佛那都是别人身上的伤,与他没有半点的关系。
可明珠听得悲壮,完全忽略了他眼中陶醉痴迷和不怀好意的表情。
她见过他身上的伤疤,实在有点惨不忍睹,想想当时一个才几岁的孩子,那是经历了种怎样和阎罗王不同级别的生死博弈?
明珠便更觉得羞愧,看来从来都是自己错想了,闹了这么多的乌龙,每每却总是连累着他受着各种委屈,实在是太对不住他了。
她的小心脏不断的受着谴责,以至于根本没听懂他话里的调侃。
“你的师父是谁?从没听你提起。”
“一个顶着戒疤喝酒吃肉的游方和尚。他救了我,教了我五年的少林功夫,却不告诉我名字,从不许我叫他师父。从他老人家走了后,我再没见过他。”完颜亨是真的伤了情,“这个名字:金子,就是他给我取的,因为当时,他旁边正有一点金子。”
明珠好不容易才忍住了笑,多亏当时是金子,要是猪啊狗啊,刀啊药啊,岂不知要叫什么了。
要是一坨臭狗屎?
......
她从没正经地相信过他说的话,哪怕他虔诚的好像在对着佛祖许诺,她也总不信。但听得完颜亨这几句,她居然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