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在海水中不断向下,速度越来越快,很快的身体就完全的不受控制,顺着水流飞快的向下,当然那是对于普通人,李重有太多办法停止自己的身体,不过他并没有这么做,符合流程能够更快的达到目的,这一点在任何规矩严格的地方都是正确的。
几天之后,李重从入定中醒来,他知道目的地就要到了,很快他的身体撞上一堵墙,一堵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油腻执拗的墙壁,李重的身体进入墙里面,但是速度越来越慢,按照当下的速度很快就会停留在墙壁里,无法前进也无法后退,最终成为一个墙壁中的壁虎,也许几万年之后能够成为一颗亮晶晶的琥珀。
当然,李重不是傻瓜,他不会坐以待毙,于是他使用力量让自己的速度不断增加,在一个月之后,终于突破那道墙,身体一震之后,李重从空中坠落,掉入一片安静的河水之中。
河水很平静,河面很宽,四周也很安静,漆黑的夜晚中,四周很安静,虫子的叫声不算响亮,但也不是完全的静默,李重走上河岸,观察四周发现确实没有任何大型生物体存在,于是蒸发掉衣服上的水份,向着不远处的一处山坡前进。
一分钟后,站在山顶的李重发现距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朦胧的小镇,小镇上散发出的灯光很灰暗,就像是为了节约电费,或者其他不能说的原因导致的节能工程后的马路上的朦胧感,这种感觉会让人觉得路灯很多,但是一点也不亮,并且真实的感受是,手上的腕表根本看不清楚时间,如果有一个穿黑衣服的路人,你都不会看到他的存在,走路只能凭感觉的中世纪的感受。
这个小镇给李重的感觉就是如此,有灯光,但是并不明亮,朦胧中灯光散发着黑暗,就像人心一样,不能直视,看多了有种反胃的感觉。
李重来到小镇的外面观察着,一时无法进入小镇,因为路上不多的行人穿着打扮与上一个世界完全不同,这对于一个对服装设计潮流流派没有太深研究的侦探来说,只能归类为中世纪类似的服装,特别是一队七人的队伍看起来像是巡逻队的样子,在路面上慢慢走过,更加让李重认识到,这个世界可能是一个中世纪的文明,不过李重现在会的东西很多,比如心理暗示的异能,这还是从教主身上学到的东西,于是路上的人们无视眼前这个穿着与大家完全不通的异类,李重维持着异能,慢慢的走过这条街,最终来到这里最高的一处建筑,一家有七层楼高的建筑的最顶端,站在楼上俯瞰这个小镇,这个小镇大概有几千人的居民,一条主要街道有几十家商铺,其他街道上也有不少商铺,但是在这个时间已经停业,而只有眼前的街道上还保持灯火通明,那么首先在这里停留下来是眼下要做的事情,如何站位脚跟,获取身份是当务之急,李重站在楼顶陷入沉思。
人就是如此,当你揣着几千块的零花钱,看到为几毛钱烦恼的小学生你就会发现,根本无法理解他们的烦恼,一瞬间感觉他们就像外星人一样,难以理解,其实是你脱离那个环境,毕竟你也小过,而当下的李重就有点不知如何入手。
库拉度在酒吧里拥抱着热辣的酒吧女郎,胡乱的吹着牛:“美人你知道吗?我可是一个贵族,哦?你不信?我告诉你,我这一次就是来继承我叔叔的爵位的,到时候我就是男爵大人了!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成为男爵夫人?什么?你不相信?你看跟着我那个全副盔甲的骑士了吗?那可是骑士啊。我这样的人,如果是一个贫民怎么可能有骑士保护我?对吧,我没有骗你,怎么样,想不想成为男爵夫人?哈哈,一会去我房间好了,对,你等着我,我一会就上来。”库拉度拍着女郎的屁股,挑着眉毛送上飞眼,目送女郎先一步去他的房间。
转头对旁边全副盔甲的骑士说到:“那个,福格骑士,明天早上就能到我叔叔的城堡吧?能不能让他们到镇上来宣布我的继承权?不是非得去城堡吧?你说我叔叔有个儿子,为什么要将爵位留给我?这不正常啊,是不是我叔叔受到什么诅咒,需要我先继承一下子,然后诅咒我抗了,他那个傻儿子好继承爵位,这样就没有人会因为诅咒而失去踢踏舞者生命,毕竟,我这个外人可以不算是人,是不是?”
库拉度斜着眼睛看着身边的骑士,骑士脸抽动了一下说到:“库拉度,你现在最好不要胡说,主教看到你这个样子,很可能取消你的继承权。”说完便不再说话。
库拉度狠狠的喝了一口酒,心情气愤,但是又不敢说什么,毕竟作为一个平民是无法和一个贵族骑士相提并论的,于是他越想越气,又不能发作,于是喝干杯中酒,走向酒店后巷方便,然后去找自己的男爵夫人。
本来这个库拉度和李重不会发生任何关联,不过倒霉的库拉度在喝完酒想回到他的房间之前,在后巷尿尿的时候被人在身后打晕,然后拖到酒店后面的小巷里,被一柄长剑直接刺入脖颈处直透后脑,库拉度身体颤抖一阵,失去了呼吸,去见他已经死去的叔叔。
而李重站在楼顶看到了这一幕的全部经过,这时候一个醉汉在酒馆后面经过,意外的看到凶手的脸,惊慌的目击者转身逃跑,冷酷的杀手穷追不舍,而李重则从酒馆的顶端跳落到小巷里,从尸体的身上掏出所有的零碎,回到酒馆楼顶的李重仔细看着男人尸体上的零碎,一些金币和银币以及铜币,所有的钱币都是同样的图案,一面是一朵黄色菊花,一面是数字。
一个没有照片的身份证明,一个记录哪家姑娘必须搞到手,那些人有仇一定要报的小册子,以及一把铁匕首和几颗下酒的豆子。
这里最让李重在意的是,这里的有色人种,使用的全是华夏的语言,说的也是有些奇怪口音的华夏话,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而更奇怪的事情是,那些钱币上的菊花,让李重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李重当天没有露宿在酒店楼顶,那里又没有柔软的床,只有满是灰尘的棚顶,没有透过窗户微微的夜风,有的是楼顶不停歇的大风,更没有这里有特色的餐食,李重真的感觉想试一试这里的美食是如何的味道。
所以他继续使用心理暗示异能,在一家还开着的店铺买下全身披风和一整套衣服,然后再到酒店中开一个房间,并在房间里换上当地的衣服,用买来的皮包装好之前的衣服,之后在酒店的餐厅点下三人份的餐食,这里的酒店是二十四小时营业楼上的宾馆也是,而南来北往的商人都喜欢在这个镇子最高的建筑物里居住,据说这里的安保非常好,不会有小偷小摸的人敢来这里偷窃,当然外面小巷里的尸体什么时候被发现,那只是时间问题。
毕竟酒店里的常客,有需要都是去洗手间的,没人会去没有安保的后巷,毕竟夜色之下,只有危险,从没有艳遇,而艳遇只要花钱,随时可以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