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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我出生在河西走廊的九州平原上,那里从汉唐时期就是中国最大的粮仓,因此也是最富庶的地方。九州曾是丝绸之路上著名的重镇,历史上只要讲到汉唐与魏晋是无论如何也绕不开它的。但是,宋之后,它就开始衰落,明清之际已经被基本遗忘。那里的发展总要比整个中国慢一步,但是,生活在平原上的人们似乎也无所谓。反正有吃的,有穿的,饿不死,冻不死,因此生活得仍然贫穷而安乐,还以为自己生活在汉唐呢。

我从生下来就看见的是无边的平原,和高高的直直的杨树。我听到北方的风从遥远的西伯里亚一直吹到这里的平原上,树叶一直沙沙作响,所以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即使再蔚蓝的天空,也被干净的风占有。那时候我一直在想,风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我从一生下看见的另一个意象便是月夜。听奶奶说,我白天睡觉,晚上尽是哭。那时候,我便从窗户里看见皎洁的月亮把一抹淡白色透进屋里,像目光一样注视着我。奶奶说,若是有月亮的时候,我就不哭了。若是没月亮的时候,我就一直哭,她说可能是我害怕黑夜的原因。我爷爷便在村里的树上贴上什么夜哭郎的纸条,上面写着:天灵灵,地灵灵,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光。

我能走路的时候便有一种意识,去村以外的地方看看。我会沿着一条土白的小路一直往另一村走去,但到那个村时便有种陌生的恐惧感,我听到那个村的狗在叫,就赶紧折回来。有时候,我会沿着一条有很多蔷薇花和蜜蜂与蝴蝶的小河一直往西边的荒漠走去,在荒漠的边缘,我被那无边的陌生吓得颤抖,再也不敢往前,匆匆返回。中午的时候,大人们睡去,整个村庄也睡着了,那时候,我常常一个人在村头转悠,常常会有一辆满载着辣子或蜂蜜的卡车从我面前飞速驶过,卷起长长的土龙,然后,在尘土飞扬中它不见了。或者会有一个陌生人骑着一辆电驴子(村里人那时这么叫的)扬尘而来,又扬尘而去。我一个人茫然地看着远方,无人诉说。听大人说,那个东西趴下都能跑得那样快,如果站起来就会飞。我一直在想,它怎么能站起来呢?它是靠什么才跑得那样快?

童年时我最喜欢的就是盼一些货郎和卖小吃的来。他们会摇着一个彩色的小铃铛从远方的风中隐隐约约地走来,然后在村头喊道,卖货了,卖货了。我们小孩和妇女们就都快速跑出来,看见一个南方人挑着一个货担走来。那上面的东西我们永远都没见过,比如,他会拿起一串小石头一样的东西,被细细的线串起来,空中轻轻一摇,就听见各种各样的清脆的声音响起来,那样动人。我们的心乱了,但眼睛都直直地看着它。货郎说,那叫风铃。我们多么喜欢它啊,可是,大人们说,那是玩的,不能用。可我就对它感兴趣,对其他的东西看都不看一眼。我从村头一直跟着到村尾,又从村尾跟到村头,眼睛一直盯着那个风铃。奶奶用三升粮食给我换了来,我每天都像命一样地保护着它。妹妹和我那数不清的堂哥堂弟们都要看一看,我只是让他们看一眼,并不让他们去摸。不过,后来那风铃到底到哪里去了?被谁偷走了?我却不知道了。

我在家排行老二,底下还有妹妹。老师说我是个学习的苗子,爷爷生前也这样说。爷爷去世那年,一个算命先生到我家讨饭时对奶奶说,这娃是文曲星下凡。于是,我从小的任务是学好习。说是有妹妹,但在重男轻女的农村,我实际上就是老小。当然,完全说是老小也不对,毕竟还是有个妹妹。这样一种存在也许决定了我的性格和命运。哥哥学习也很好,至少比我的成绩要好得多,几乎都是门门第一名,但初中时就中考上了师范,毕业后在乡下当了一名小学老师。很多年里,他自学了大专和本科,但那只是虚妄。他的梦想是调进城里,做城里人,并找一个有工作的老婆。这样一个听起来简单的梦想却极难实现,几乎耗尽了他全部的精力和财力,最终也没有实现。这是我们家后来命运不幸的原因之一。到我的时候,情况已经变了,我初中毕业时没有资格上中专,原因自然与我的那位老师有关,后来只好上大学,谁知我不但上了名牌大学,还读了硕士,差点留在首都。即使后来的兰州市,也是省城,比我哥哥强多了。

我从小爱看书,无论什么样的书,都能引起我强烈的兴趣。后来家里有了电视,我便成了电视迷,无论什么节目,我都能津津有味地看完,有时若是要重播,我还能继续看,细细地回味。那时,最爱看的是文艺节目。不但是因为那些歌我能唱,还因为在电视上能看见比我们现实中漂亮的女演员。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所以我一般不怎么出门,除了看书做作业,便是抱着电视幻想。母亲认为我是一个读书的料,总是在别人面前赞扬我,可父亲认为我是个窝囊废。父亲觉得我们兄弟俩就应该既是干农活的能手,还是社会活动家,将来能当官最好。父亲说是这样说,也是这样骂我,但他还是觉得读书是唯一的出路,所以,农活一般不让我们干,尤其是不让我干。这得益于我是男人中的老小。老小就应该被宠着。大哥很生气,常常与父亲吵架,问为什么不让我也去干活。母亲就说,你看他比你要小三岁,还小呢,再说他身体也不是很好。我的身体的确不是很好,小时候得过很多病,听母亲说,好像什么肺炎、胃炎、肾炎、鼻炎、中耳炎、膀胱炎等等都得过,至于感冒肚子疼什么的小病就根本不用说了。我是在医院里长大的,我的食物大部分都是药物。也许正是这些使我身体虚弱待在家里了吧。因为不劳动,又沉静,我看上去并不像个农家子弟。我的皮肤没有被太阳灼伤,我的眼睛很大,也没有因为阳光的强射而眯起。小学五年级时,邻居家来了一个城里娃,会踢足球。他老是找我玩。事实上,是我羡慕人家的城里人身份和那种气质。他和我同岁,不知道什么原因被送往乡下。听母亲说是她母亲上吊了,但具体情况大人总是吞吞吐吐,不愿意给我们小孩子说。他们认为我们不会明白,即使明白也被认为不应该在那时候明白。他们永远觉得我们小。但我们觉得自己在长大,而且很快就与他们一样大了。

他叫文清远。多好的名字。离我们那样远,与尘土无关。他有白皙的皮肤,说一口动人的普通话,他从不像我们乡下人那样说一个字的脏话,他的穿着那就更不用说了,白色的的确良衬衫不知有几件,反正每天都是干净的。他将那么好的衬衫硬是塞在蓝色的熨得笔挺的裤子里,多么遗憾!但我们立即就明白,他有一条牛皮裤带,那样精致,而我们每个人的裤子上系的都是一条母亲用各种旧布料做的绳子。我们要系成活的,不然,若是上课突然肚子不舒服,那可就麻烦了。我们同村一个男孩子都比我要高一个头,他老是跑到厕所里解不开那要命的绳子,结果无情的丢人事件就那样发生了。从那以后,他老是跑在半路上就发现自己的裤子底下已经湿了。很多年之后,我从很远的地方跟他招手打招呼,他也冲着我笑,旁边站着他的老婆和两个差点与他一样高的儿子。我非常好奇,不知小时候得的那个病好了没有。而文清远就不一样。他将那个皮带轻轻往前一拉,就神奇地开了。然后,他解开裤子。这时候,更大的奇迹产生了。他还穿着件同样是蓝色的内裤。这可是天下奇闻。那时,我们农村的孩子没有一个穿这玩意儿的,即使是女孩子也没想过。上硕士时,同宿舍一个老大哥说他们那时候更绝,上一年级时大家还穿着开裆裤呢。教室里全是泥台子,他们趴在上面写字。课桌也是个泥台子。夏天好舒服,冬天的时候教室里连火炉也没有。每个人的手都冻得裂着红黑色的口子。这都不要紧,最要命的是那个东西就那样被空当当地凉在泥凳子上,常常失去了知觉。

文清远的内裤一个下午就传遍了校园,别的班的同学,特别是低年级的男生都跑来看这个怪物,但大家的眼里显然多的是自卑。女同学也有来偷偷地看的,眼里满是卑微的爱慕。他还会吹口哨,吹着《在希望的田野上》和《乡间的小路》。我望尘莫及,只觉得他是天上下来的。每当他吹起那两首曲子时,我就觉得世界安静极了,只有他歌声嘹亮。我比他要个子高一些,总是想保护他。我们一起去上学,一起坐在教室的第三排。我每天都觉得别人用那种羡慕的目光看着我,因为我和他是朋友。他刚到这里,认识的人也不多,也只有我一个朋友。有时候我想,我多么幸福啊,如果让我为他死,我也愿意。我提前跨进教室,把桌上尘土擦干净,看着他坐下我才坐下。我尽可能地给他多让出一些座位来,让他把那漂亮的铅笔盒和我们都不曾见过的文具摆在桌上,仿佛那是我的。老师若提问题,我悄悄地告诉他,这样他每次被老师提问时都能得到赞扬。他只有这一个弱点,就是成绩不好。他并不愿意学习。但这恰恰是我的长处,这真是天意。我的成绩是班上最好的,而他一学期之后被证明是最差的。我们是最好的朋友,谁都不能将我们分开。

他有着敏感的心灵。一天晚上,我带他去我三爹家玩。三爹是个知识分子,他爱听广播。一个我从来就没有看清楚的小喇叭上,有一根细细的电线从墙顶伸向地下。就这样,那个东西里就开始说话,唱歌了。声音若有若无,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呓语。我们好奇,三爹听得出奇。我们玩着玩着,突然,文清远停下了。他出神地听着广播里的一段音乐,然后,泪流满面。吓得我三妈赶紧问他,是不是我把他惹了。他摇着头,放声大哭起来。我也吓得不知如何是好。但他不说话。我们都不知为什么。再后来,那节目没了,他也好了。可是,两个节目之后,又是那段曲子响起,他又一次失声恸哭。这一次,我知道了。我指着那奇怪的广播说,是那个东西把他惹了。大家都奇怪,停了广播,他真的慢慢好了。

不仅如此。他跟着我在乡间的油菜花中抓蝴蝶时,突然间就呆呆地望着远方。我看见远方是无边的油菜花和朵朵白云,朵朵白云之上是不可知的蓝天。他又一次泪如雨下,但这一次没有哭出声来。我不知如何是好,便骂他,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可笑,那有什么伤心的?他说,我不知道,我一看见那些白云我就伤心。

还有一次,我们放学的时候,头顶上有一只鹰在盘旋。然后,我们俩就跟着跑,跑啊跑啊,我累得不得了啦,不想跑了,便喊他也不要追了,但他似乎听不见,继续跟着鹰跑。我们跑出了村庄的视野,已经看见了荒原,然后,我们都被吓住了。那无限的荒凉充满了神秘与野蛮,我们小小的心战栗着,不知所措。最后,鹰在那秘密中一点点地消失了,成了秘密的一部分。他又一次放声大哭。我还是不知其所以然。

放学后我很快会做完作业,他跑来我家一抄,然后,我们就拿着他的足球去村头的打麦场上玩。我觉得那是一项高不可及的事业,但我在完成。他刚开始拿着足球出现在我们村头时,几乎没有人认识它。有个大人说,还有这么小的篮球。拍了拍,说,太硬了。这时,文清远说,是足球。那三个字的声音我永远都记得,永远都停留在那年夏天的傍晚,而那个夏天的傍晚也因为那三个字的声音永远地活在我的心里。他的声音里不像我们乡下孩子那样粗壮有力,那是甜的,似乎有一点女生的声音镶了它的花边,柔和,但又独特。它穿破尘土的村庄,擦亮了我们少年的心。我们开始向往,知道有一个我们永远无法知道和企及的世界。我们知道我们为什么常常失神地望着远方可能与那样的声音有关,我们更是模模糊糊懂得我们总是等在村口就是想看看那个足球和他身上的短裤一类的奇迹。许多年之后,我猛然明白我为什么不愿意回去故乡而要浪迹天涯的缘故,也许与此相关。

总之,不同的命运在我们中间穿行。因为足球的运动,我的身体渐渐好了。母亲说我是因为文清远来愿意到户外玩了,父亲则恶狠狠地看着我说,是吃得多了。总之,我的身体突然间好转,药全部停了。不仅如此,我的学习成绩也格外地好,甚至比哥哥当时的平均成绩还要高。老师不停地赞美我,母亲也到处给人说我只有一样好,那就是学习,其他的都不如别人的孩子。父亲从不表态,仿佛我生来就欠着什么。也的确如此,我的病给父亲带来沉重的负担。父亲原希望把我留在身边,一是因为我是小儿子,二是他要有人养老,但从小就看我不中用,所以早已对我失去信心。但我对父亲的责难充耳不闻。我有朋友。那才是我的一切。我成绩好,是因为我必须好,否则,他就会远离我。

他有一次差点与别人好上。那是一个比他大一岁同样比我也大一岁的男孩,要跟他学口哨。男孩已经初一,但实际的心理年龄永远只有六岁。男孩一直跟着他,插在我们的中间。我对他厌恶之极,几次想骂他,但又害怕他打我。男孩还很脏,永远都流着五六岁时没有擦尽的鼻涕,刚开始不知道,玩着玩着,突然就有两条虫子从他的两个鼻孔里掉下来,等快要彻底掉下来时,他竟然舍不得又将其吸进肚子去。我们背地里给他取名鼻涕虫,现在明着也在叫。他并不在意。不在意是因为他被同年龄的伙伴抛弃了,不得不寻找小的伙伴。为了战胜孤独,他克服了自尊。清远竟然愿意跟他玩,并给他教如何吹口哨。天哪!这多么不公。我跟清远是那样好的朋友,我也想学那奇特的本事,但我还没来得及提出那样的请求,我怕一旦提出,我的自尊就再也没有了,接着我就再也不能和他做朋友了。谁知我竟然那么傻!他是愿意给人教的,因为他得到了尊重。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就这样,一个得到了尊重,另一个则心甘情愿地做牛做马为的就是学那致命的口哨。我实在是气愤之极。我认为,那不时掉下来的黄色的两条虫就是对我朋友的极大亵渎。有多少次,我骂着那家伙去处理掉那脏东西,但他永远不理会我,他舍不得,他将它们永远都珍藏在体内。啊!真是气人。他们竟然成了朋友,抛弃了我。

第二天,在上学的路上,我用尽了平生所学的全部,来讲述那个男孩怎么不受我们欢迎。可是,清远说,我觉得他很好啊,他还可以保护我们啊!天哪,那一次我才知道,原来他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他竟然害怕我们这些脏脏的乡下孩子,他竟然真的需要保护。假如真的如此,我只好甘拜下风了,因为那男孩真的是勇猛无比。比如,有一次,都快到学校了,清远突然发现自己的钢笔没带。刚好,那男孩来到了跟前。他对那男孩说,怎么办,我把钢笔忘在家里了。那男孩什么话也没说就往回跑,半个小时后,我们正在上课的中间,有个呆头从后门悄悄地伸进来,头发上还滴着汗滴。我有些嫉妒那男孩,他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因为这一点,清远更是亲近他。

我真的有些不高兴了。现在,我的朋友只剩下他一个了,他怎么能结交其他的朋友,他将我当成什么了?欣慰的是,他还是依赖我。毕竟那个男孩不是跟我们一个班,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更长。更何况,他还是要依赖我的作业。但后来的情形使我不能容忍了,因为那个男孩课间都来找他玩,跟他学口哨。男孩还领来了另外的两个,也要学。

我终于无法容忍这样的背叛,拿出最后一招。一天晚上,我放学回家后就锁了门,他吃过饭照例拿着书包到我家来的时候,发现门锁了。他使劲地敲。母亲出去开了门,进来不理解地埋怨我怎么这么早就把门锁了。我不理母亲,也不理清远。我对清远说,你能给他教口哨,他能给你做作业吗?他愣住了,不理解我为什么那样生气。我说,你怎么从来也没想起给我要教一下。他说,我以为你不喜欢呢。

唉!我原来以为与他最近了,近得比母亲和哥哥、妹妹还要近千倍万倍,我那么喜爱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可是,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地理解过我。他也与我亲近,但还是隔着千里万里。

我最终原谅了他,因为他在第二天就与那个男孩疏远了一些,尽管那男孩为他愿意做任何事,比我做得要多得多,但他还是选择与我做朋友。我还有什么不能原谅的呢?我还能希望什么呢?

这样我们一直到了初二。与他在一起踢足球,把我的病全都治好了。现在,我是一个健康得不能再健康的大小伙子了,而且性格也比过去开朗多了。我喜欢阳光,喜欢新鲜的空气,喜欢在大地上不停地走。我们能骑自行车时,我就带着他到戈壁荒原上去。荒原无边无际,一直到天边。刚开始我们只敢进去一点点,就吓得往回退。后来,我们发现它并不可怕,于是,一点点地往里进。最后,我们无所畏惧地向着它的神秘进发了。但无论我们怎么骑,都看不到它的边际。看看远方除了远方,还是远方,而身后的村庄也成了远方。当太阳西沉的时候,我们有些恐惧,失神地遥望着远方,不久之后,我们被吓退了。

据大人们说,在我们村的东边,有一条巨大的河,叫黄羊河。于是,我们好几次骑着自行车想去看看那大河,但每一次都半途而废。终于在一个夏天的晌午,在一个比我们大好几岁的小伙子的带领下,我们一起去了黄羊河畔。那的确是一条大河,水流湍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水,有些惊奇,也有微微的恐惧。那个小伙子说要下水去游泳,我们都不敢,只好看着他游,但后来,我们就都下了水。秋天的时候,一到周末,父亲就让我放羊。清远也赶着他外婆家的羊与我一起去放。我们还叫上别人。那真是快乐的岁月。我们在刚刚收割后的无边无际的大地上奔跑,在那里挖老鼠洞,烧洋芋吃。

但是,到春天的时候,他突然失踪了。他外婆家的人到处找他,并且到黄羊河的下游去看了没有他的尸体。都没有。没有任何音信。广播上也播了寻人启事,仍然无效。我怀疑他是跟着天边的白云走了,也怀疑是那只不怀好意的鹰将他拐走了。我在荒原上悄悄地等过他,但不见他的踪影。后来,到了夏天的时候,人们似乎把他忘了,只有我还在满世界找他。我的心从那时起开始变得脆弱而迷茫。我常常觉得自己也失踪了。一放学,我就到处去寻找,直到暮色突然来临,直到荒原上已经露出狰狞,我才往回家的路上走。一到周末,我就骑着父亲刚刚歇下的自行车毫无目的地寻找。在寻找的路上,我渐渐地感到绝望,在绝望中渐渐有新的希望来临时,我长大了。

就这样我在绝望中来到希望的初三,因为初中有位漂亮的女老师在等着我。她接过了清远留下来的接力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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