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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本来得停止我的故事,给大家讲好问先生的传奇故事,但是,我的读者,一说起她,我就很难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当然,我和她的故事也一样传奇,那么,就听听我们的故事吧。

她,我只能说,她。我不能叫她美伦,因为很多人都那样叫她,自然我若叫她,定然别有一番滋味,但那样的称呼多么平凡,就好像后来我的那些恋人们叫我子兴一样,浅浅的爱,容易流失的爱。我更不可能称她伦。她的丈夫曾经给她写过一些诗,其中就那样称呼她,“亲爱的伦”,听起来那样别扭,像是对着一件物。她对于我,永远没有称呼。她就是一个女人,一个我此生无法惑解的女人,一个我深深爱过的女人,一个什么都不能替代的女人。不,她甚至不是女人,就是一种爱。那么,既然是爱,能称呼吗?当然,我这样解释,仍然不恰当。在这一方面,我仍然觉得语言是多么贫乏。只有心,才能感觉到她是一种全部的存在,爱、美、真、快乐、失望、成长、永恒,无所不在,无所不包。所以她就是她,她不能称呼。

那年我十四岁。一个少年。但心已苍老,已然绝望。因为文清远,我好像从现实世界中走丢了自己。我不能轻易跟人交朋友,因为我总是将别人与清远对比。没有人比得上他。有时候,我觉得他也许根本不存在,只是上天赐给我的另一个我,让我们自己待了一会儿。他像烟一样消失,消失成天空,天空是再也无法消失了。你生活在其中,和它永远不再分离。我似乎没有多少悲伤,因为清远并没有死,他只是消失,神秘地无端地消失,但悲伤却像天空一样高高挂起,即使风和日丽,也总是能迎来无边的黑夜。黑夜里,你多少能感觉到自己的悲伤,因为你看见了他,或在梦中,或就在你眼前闪过。

在秋天,在阳光开始变淡一些的时候,我骑着父亲花了很大的心血才从城里买来的一辆崭新的飞鸽牌自行车——那是奶奶坚持让父亲买的,父亲本来与公社门口一个老汉那里说好了一辆半旧的自行车,但奶奶不行。奶奶一定要让父亲给我买辆新的——我做梦一样,像骑着飞马穿过秋天的油菜花,哼着《乡间的小路》(偶尔也会哼起《在希望的田野上》),然后走在两旁满是快熟的葵花的路上,再穿过一片开阔的田野,路的两旁又是高高的白杨树,金色的风鼓满了我的衬衫,吹乱了我的头发,我看到树干和阳光玩着快乐的游戏,心里又凉快又激动,终于看见那希望中的中学。它与公社所有的部门和一所小学挨在一起,占了很大的一块地。公社的门口总是有香喷喷的小吃,还有我们很难吃上的肘子、牛肉和羊肉,还有撒着椒盐的花生米,啊,我后来吃过那咸味的东西,它比世界上任何一种东西都更能激起人的食欲。当她把那裹着红色外衣、上面撒着点点白色的花生米端到我的面前,说,来,吃几颗再回家吧。那时,我正穿好衣服,我喝一口水,然后吃了一颗那东西,咸咸的,舌尖突然有尖叫声的那种激动顷刻间传遍我的胃甚至整个身体。又一颗,我像贪婪她的身体那样贪婪着那花生米。她说,都装到口袋里吧。我不说话,她便全倒进我的口袋里。于是,当我骑着自行车再穿过无边的原野时,我的嘴里一边嚼着咸咸的花生米,一边哼着《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我渐渐地忘记了文清远。

到底我是什么时候爱上她的呢?仿佛是后来,仿佛是一开始,仿佛又是在她未来之前就已经爱上了。我至今想不清我第一次见她是在哪里,也不能记起我们的第一句是怎么开始的,只记得与她无尽的爱。那柔软的丝绸一样的有着迷人温度的皮肤,那有着优秀曲线的圆圆的肩膀,那美丽的世人都见过的白颈,那滚圆的但不胖不瘦的大腿和屁股,那左边乳房上的褐色的痣,那似在呼吸又在紧闭的肚脐,那永远都在呻吟又永远都喊不够的温热的双唇,噢,那紫褐色或是微黑的或是腥红的或是我永远都没有看清的黑暗之神啊,你不朽了。我忘了来时的路,也迷了去时的道。

在我还没到这所初中的时候,她就已经在那里教了一年的英语。她是那所学校第一个英语老师,天神下凡一样突然降临,说着不是人世的话。她的发音让乡下人那个笑啊!人世间怎么会有那样的发音?把父亲不叫爹爹或爸爸,却叫什么“发热”。但她就是那样开始了她天神般的生活。她把另一世间的文字教给那些土里长出来的生命。他们对她崇拜得五体投地,他们将她热爱得糊里糊涂,但确切地说,他们并没有真正学会一个单词。他们被她的美和异乎寻常的语言带到了另一个不知名的世界,在那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幻想,一起消失。但事实上并不如此,他们只是一厢情愿。因为她必将与我一道生活。

也许在她来到这里之时,命运之神就已经决定了,将她赋予我。我那时只是听说初三要学英语,而且是一位美得不得了的女教师给我们上。那时我就神往不已。也许在那时我就已经爱上了她,而这种爱恋已经被她的丈夫在一个中午突然感悟到,于是,他们就不和了,他开始怀疑她。那时,她根本不知道我会在什么时候降临她的生活,而她分明是被命运带着来到了乡下。她并不知情,她视乡下为地狱。她生下孩子六个月之后就离开了城市来到乡下,在每一周的周五下午四点钟,她就骑着一辆漂亮的自行车穿过新铺的柏油马路,穿过一路惊讶的眼睛,回到了她认为的天堂。听说有人答应她丈夫在两年之内将她调进城里的中学,她忍受着,也希望着。但仅仅是半年,甚至连半年都不到,也就是我感觉到已经在向往见到她的时候,她有什么把柄被丈夫抓到了。而那个疑神疑鬼、永远也不相信任何人的丈夫就那样开始了对她的折磨。

这是无人可知的秘密和命运。事实上,我相信老人说的,命运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向你展开了它前面的路,你以为你还走在原来的大道上,但实际上你的轨迹已经被命运之神在不知不觉间搬到了另一条路上。总之,我在初二一结束的夏天就迫不及待地想一睹她的风采。我在校园外徘徊了很久,也没见哪一个仙女经过天空。我若有所失地回到了家里,像是遗失了什么似的。于是,我经过漫长的假期,在假期里,我偶尔会在午睡后失神地坐起,想起她,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我是那样地怀念她,啊,谁能说得清呢,总之,那漫长的假期啊,那炎热的暑假。

但等我见到她的第一眼时,我可能当时傻了,我想我的魂不见了。我并非有贾宝玉见了林妹妹时那样的感觉,我与她是那样的陌生,并非在前世见过。她在天上生活,而我在土里生活。我们天上地下,判若两人。但爱并不理会这些,爱是那样无端,那样粗野,那样无理。她像传说中的画皮,让我突然间感觉恐怖异常。那种恐怖的爱使我很长一段时间里觉得自己不该来到这里,甚至不该来到这世上。对于她在初中三年级将要给我们上的课,我多么希望自己突然得病不能来上学,或者希望……但我又希望她一直存在。多么纠结的心情!持续了整整一生。

后来我才知道她可怜的身世。她的父母是县歌剧团的,父亲在她十岁时去世了,她高中毕业后在一所学校里当了工人。因为漂亮的缘故,她惹了不少的祸,后来,有人劝她还是回到学校考大学,母亲也再三劝她,终于在她的第三个男友因为杀人而入狱后的那年,她决定回到学校。她在二十二岁上了某个大专,学习英语专业。二十五岁毕业后,母亲就四处找人想把她留在身边,但那时几乎所有的大专毕业生都被分配到乡下中学工作。她没有后台,被分配到一个山区里,那个山区连我也只是听说名字而不知在天的哪一边。她母亲便开始给她介绍对象,但她一个也看不上,如此竟然过了两三年,已经二十八岁。那一年,她碰到了后来的丈夫。那个男人在某个机关当着干部,一口咬定一年后调入城里。一年后,她匆匆结婚,准备生孩子。就是那年春天,母亲在简陋的房子里被煤烟打死了。她被孤零零地丢在了这个世上。不知是什么原因,她怀不上孩子。她婆婆开始骂她,说她之前肯定与男人们乱搞,流了产,怀不上孩子。她恸哭,无言以对。丈夫也信以为真,常常与她闹情绪。婆婆说再怀不上就要他们离婚。他们四处求医,终于,三十一岁那一年,她有了。请了半年的假,与婆婆在一起度过了炼狱般的生活,生下了一个男孩。婆婆笑逐颜开,以为那孩子是她自己生的。婆婆不让她抱孩子,除了喂奶的时候,她是孩子的妈妈,其余时候,她只是孩子的保姆。她又在家里度过半年。丈夫找了人,但只是将她暂时调到了离城十公里的我们乡下。这样,她每周末就都可以回家了。

既然她不再是孩子的母亲,她也就只能说是丈夫的妻子。她若把那孩子当自己的儿子,婆婆就不高兴,因为婆婆在失去丈夫后再也无事可做,现在她终于有事了,可以重新来哺育孩子了,怎么可以把这孩子交给中看不中用的儿媳妇。倘若她不把那孩子当自己的儿子,婆婆也不高兴,毕竟那个小东西不是她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母亲到底到哪里去了。两个女人不仅在这个小男人身上常常口角,而且在家里唯一的大男人身上也发生着你争我抢的斗争。关于这一点,我不用多说你也能猜到。母亲爱着儿子,给他娶个老婆只是生儿育女,当这样的角色完成后,儿子还是她老了的情人,且是唯一的情人,她不允许任何女人跟她分享,即使儿媳妇也一样。只要他们三人在一起,矛盾就一直缠绕着他们。

她只好住在学校,即使每周回去也只是因为习惯,而不是因为爱。她已经与那个家没有任何关系了。但这样也不行。她不回家,丈夫就开始埋怨,开始怀疑。婆婆也一样。他们联想起她大学之前就有的那些风流韵事,再想想大学时候不知跟多少男朋友谈过恋爱,于是,一个不贞的女人就这样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切就此变了。于是,人们常常会看到一个打扮得很时髦的城市老妇女坐着公交车,来到学校,用既文明又肮脏的语言把那个漂亮的女人骂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不仅如此,还骂到了她的校长,说她与校长如何如何。在无数次的辱骂中,她终于下了决心,离婚。

她再也不去城里,永远地住在了乡下。

就在那一年秋天,我看见她穿着一件枫叶红的风衣来到我们的教室。教室里突然亮了,我屏息看着她。她介绍了自己的名字,并将那三个字写在黑板上。有的傻瓜竟然记在了笔记本上,他们难道不知道她的名字?她说她大概要给我们上一年的英语。这门课只是一门副课,只要有个成绩就行了,与升高中和考中专没有多大关系。所以,她让我们不要有任何学习的负担,只要认真听课,做完作业就可以了。她说她虽然以前上的英语专业的大学,后来,她在那所我们都觉得遥远到天边的山村里教了好几年语文甚至音乐,现在,她到这儿来后,才真正又拣起了英语。她赞扬了我们乡村的进步,我们都很高兴,以为是在赞扬我们自己。她说,她的英语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好。天哪,她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我们何曾想象过她的英语水平?我们疯了吗?我们想象的一直是她本人,我们想象她应该赤裸着行走于大地之上,因为我说过,她是世上唯一有权这样行走的人,而羞耻与她无关。她有权这样。

她教我们说英语,说世界上有一些人早上要说“狗的猫呢”,中午睡醒要说“狗的阿服特猫呢”(好像下午那么长,比我们中国人的要长得多),晚上则要说“狗的衣服呢”。我们可笑极了。外国人怎么这样,总是要与狗和猫联系在一起。我便想起我们村里的狗。它们总是一个追着一个,突然,有两条狗连在了一起。我们便拿着石头打它们,可它们哪里能分开,一个要往东,一个要往西。我们更加高兴了,因为有热闹看了。有一次,比我们要大好多的哑巴独出心裁,从家里拿了根扁担来,叫上另一个看热闹的小伙子,将两条狗从中间抬起来,游示了整个村庄。大人们出来也看,而我们小孩子则既害怕又兴奋。但不知最后那两条狗到底分开了没有,是不是死了?我们的兴趣点早已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何况后来再也没有人提起。许多年之后,我想起这样的场景时,竟然无语。

我们一个手扶着自行车把手一路兴奋地大喊着狗和猫,狂奔到家里,写下第一页日记。

冬天无端地就来了。有一天,我们正在上课,就看见雪花从天空降落,那么意外。因为那时正是英语课,我们还被她秋天一样的枫叶红的风衣所暗示的气氛包围着,即使我们明明知道已到了初冬,但恍惚间我们还是被带到了秋天。意外的雪花就那样飘下来,带着忧伤,带着天外之音。我一直想不明白,天空中为什么会突然降临这些使者?即使有人用化学的方式为我解释,即使在后来我从飞机上看厚厚的云层,知道那上面并没有神仙,也不能完全使我惑解。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世间法则?它就成了雨或雪,它那么神奇。

神奇的还有她的声音。好像童真并没有离去,而是被包在一层虚拟的岁月外衣下。那声音的外部是成年的,而里面却滴着水,却透着情,却含着羞,却流露着一丝调皮,是二十岁的,甚至是十岁她父亲去世之前的。她会微微笑着给我们讲英国人和美国人怎样发音,会露出好看的牙齿。我母亲说她的牙齿不好,两颗门牙太大了,可我不那样认为,我觉得正如我想象。她露着那两颗美丽的牙齿给我们讲着“这里”或“那里”。她会在黑板上写字时将袖筒往自己身上拉一下,于是就露出她那美丽的手腕和前臂。我在看她写字的同时,用目光轻轻抚摸着她的裸露。有时,太阳会照进教室,而教室里炉火正旺,大家都有些热。她会脱了风衣。那时,她那性感的美丽的臀部便露在外面了。我好希望她转过身去黑板上写字,那么,我就可以整个地用目光轻轻地爱抚一遍。它那样美。那曲线简直是征求我们天下所有好色的男人后才由上帝精心策划还有魔鬼一道描绘出来,否则它就不会那样既让我觉得惊心动魂、撕心裂肺又美不胜收、不可亵渎。为那样的曲线美而牺牲,连上帝都会为你鼓掌,因为那就是美。

还有那整个背部特别是臀部上下的光与阴影。人世间真有美景吗?你可能说是秋天的九寨沟,他可能说是夏威夷海滩上,还有说在天堂,而我要说,在她的整个背部跃动的光与影里,甚至不是那胴体,而是那身躯舞动时衣服的褶皱里,连阳光都那样强烈地想占有那里。在那个时候,你就觉得,上帝正在看她的表演。你瞧,阳光从高大的门头窗户中照进来,恰好照在她身上,就像是舞台上的聚光灯打在演员身上一样。她说,上帝说这世界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可我的光就是你啊!我再也不会急着跟同伴们一起玩斗鸡,我会先做作业,而且是英语作业。然后我还会写下短短的日记。虽然里面根本没有你,但我清楚,就是因为你,我才会染上这写作的毛病。我还染上了淡淡的忧伤,因为在此之前,我看到的大地要么是欢乐的要么就是悲伤的,现在,有一层薄薄的你无法揭去的东西正盖着你的世界,仿佛眼里的泪花没有拭尽,仿佛童年的尘埃没有涤尽,唉,一切都不可挽回地发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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