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402300000084

第84章 大实业家(2)

第三,洛克菲勒仍然健在。他是最令美国民众嫉恨的一个人;他曾经接到过数千封恐吓说将要置他于死地的匿名信;他日夜都受到全副武装的贴身卫士的保护;他为开创与管理他的巨大事业费尽心血。

事业操劳过度使铁路大王哈里曼在61岁就离开了人世。

创办“五分一角”联合百货公司的富商伍尔沃斯在67岁时因心力交瘁而死。

资产数亿元的烟草大王杜克死时也才68岁。

但是,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所赚的钱比哈里曼、伍尔渥斯和杜克三人加在一起的还要多,然而到如今他还健康地活着,虽然已经是96岁高龄了。在100万白种人当中,只有3000人能够活到97岁,而且100万人之中没有一个人到97岁时还不用戴假牙,但是洛克菲勒的嘴里却连一颗假牙也没有。

他这样的长寿,秘诀是什么呢?也许他是天生长寿。除此之外,他还有一种非常镇定恬静的性情,他从来都是不急不躁的。

当他担任美孚石油公司的经理以后,在他百老汇街26号的办公室里,放着一把长椅,不管有多么重要的事情,每天中午他都要睡半个小时的午觉。就是现在,他一天仍要小睡一次。

洛克菲勒在55岁时突然得了一场大病。但这对医学史来说却是最难得的一个机会。由于洛克菲勒生病,他拿出了数百万元的巨款作为医学的研究费用。由于他身体的衰弱,洛氏财团每年都要拿出100万元来增进全世界人类的健康。

1932年,我在中国,当时中国正闹着严重的霍乱,我去北京洛氏财团所设立的协和医院打防疫针。在那时我才明白,洛克菲勒给世界各地人民所谋的福利是何等的巨大。洛氏财团曾致力于消灭全世界的钩虫病;曾战胜了疟疾;曾发明了黄热病的注射用药品。

洛克菲勒赚的第一块钱,是帮助他的母亲养殖火鸡。时至今日,他还在他的8000英亩的农场上养了一窝火鸡,为的是能唤起他对童年时代的回忆。

他把母亲给他的小角币全部收了起来,放在壁炉上的一个茶杯里。他曾为一个农场工作,每天的报酬是三角七分钱。就这样,他靠做工赚到的工钱加起来总共有50元。他把这50元借给他的雇主并收取7厘的利息,结果发现他一年所得的利息相当他做10天苦工所得的酬劳。

他说道,从那时起,他就决心要让金钱做他的奴隶而不是他做金钱的奴隶。

尽管洛克菲勒财富惊人,但是他并没有因为有钱而惯坏他的儿子。举例来说吧,他在修整住宅的栅栏时,让他的儿子搬木材,每搬来一根栅木给他一分钱。那一天,他的儿子搬了13根栅木,就得到了一角三分钱。洛克菲勒又让他的儿子动手修理栅栏,每小时给一角五分钱的工资,他的母亲向他学习小提琴,每小时给他五分钱的报酬。

洛克菲勒没有上过大学。他中学毕业之后,曾在一个商业学校上了几个月学。他在16岁时就放弃了一切学校的功课。然而后来他却捐赠给芝加哥大学5000万元。

他一直对教会非常感兴趣。他年轻时曾在星期学校教过书。他不会跳舞,不会玩扑克牌,没有去过剧院也不曾喝酒或吸烟。每顿饭前他都要祈祷,每天都要读《圣经》。

洛克菲勒的财富在不断增长着,大约每分钟可增加100元,然而洛氏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活整整一个世纪。他还说,如果到1939年7月8日,也就是他100岁诞辰时,他还活在人世,他一定要在他的庄园里组织一支乐队,来为自己游行庆祝,并且演奏《麦姬!当你我都还年轻时》这首曲子。

4. 报业泰斗赫斯特

他虽然通过继承了3000万美元的巨额财产而成为千万富翁,但他从未停歇过,50年如一日,每日持续工作15小时。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拥有100万时,你将如何使用这笔钱?威廉·伦道夫·赫斯特每个月就有100万进账——他每天的收入达3万元。当你在阅读这篇短故事的几分钟里,他大约又会有100元进账。

没有一个人叫他威廉·伦道夫·赫斯特或威廉。甚至他最亲近的朋友也只叫他“W·R”,而他手下的7万员工,在谈到他时,都是说我们的“头儿”。

他经营的种类高达24种,出版的杂志总计9种,拥有读者几百万。他是世界上最富有、最有影响力的出版家,他的名字在美国可谓是尽人皆知,家喻户晓,然而他却是一位很神秘的人。一般人对印度伟人甘地的私人生活的了解也要比对赫斯特的了解多很多。

最令人惊讶的是,身为全美出版大王的他竟然是一位相当沉默且羞涩的人。半个世纪以来,他不断应邀在各种公共场合发表自己的观点,但事实上,他非常不愿意见陌生人。平时,他总会邀请10~60位客人住在他在加利福尼亚的豪宅里。他认为最有趣的消遣,便是悄悄地离开他们,独自去玩牌。当他到了纽约之后,他最感兴趣的事就是逛街。

美国西部规模最大的产业就是赫斯特在加州的牧场。这个牧场足有25万英亩,从海岸线开始一直延伸到内陆50英里开外的地方全部都是他的。

他在高出太平洋海面2000尺的山顶上建了一座壮观的摩尔式城堡,并取名为“迷人的山峦”。他花费数百万元巨款对这座城堡加以装饰,城堡墙上挂的是当年挂在法国城堡里的壁毯。幽静的大厅里挂着欧洲名画家伦伯朗、鲁本斯以及拉斐尔等人的珍贵名画。在他招待朋友的大餐厅的周围,摆放着珍贵的艺术品。不过吃的东西却没有什么特别的,用的也是一些普通的纸餐巾。

赫斯特对动物有着浓厚的兴趣,他养了许多野兽,这使当年的马戏大王巴纳姆的马戏团也无法相比。成群的斑马、水牛、豹子、袋鼠在山上乱跑乱叫;在树林中有数千只奇形怪状的鸟儿乱飞;雄狮和老虎在他的私人动物园里不停地怒吼。

我的一位朋友梅森先生,专门到法国为赫斯特购买古董。赫斯特时常购买一整船的艺术珍品,有时甚至会把一所城堡整个买下来,然后再把它们装箱运回美国。每一块石头、砖瓦、木材都编号注明来自何处,然后他再依照原样把它们重建起来。

他买的艺术品实在是太多了,后来他不得不在纽约买了一个大仓库存储那些他用不上的东西,这个仓库雇用了20位工人,每年所需的经费是6万元,而这里边所存放的物品,从布谷鸟报时钟,到埃及出土的木乃伊等,简直是无奇不有。

赫斯特的父亲是密苏里州的一个农夫。在1849年兴起淘金热时,他跋涉了2000里跟着一队牛车,一路抵抗着印第安土著人的攻击,终于到了西方发现了金矿,成为一名百万富翁。到他年老时,总喜欢在自家院子里的一棵大树下休息。后来,赫斯特发现这棵大树恰好挡住了他从窗户眺望大海的视线。赫斯特不忍心砍掉老父亲所喜爱的那棵树,结果他花了4万美元,请植树专家把那棵大树移了30尺。

他非常喜爱鸟兽。一次,好莱坞的电影公司的一群制片人特意坐飞机来与赫斯特针对一件重要的事情进行商谈,他却因为要照顾一条掉了半截尾巴的蜥蜴而让他们等候了很久。还有一次,他深夜派人乘自己的汽艇去接一位名医来治疗一只断了一条腿的袋鼠,并花了500元的医药费。

赫斯特现在已经70多岁了,但他还能打网球,甚至还能做剧烈运动。他已经打了40年的网球,但现在他为了提高自己的水平,仍在不断地学习。他是一位优秀的业余摄影师,每年他都会拍摄几千张照片。他还喜欢打猎,有一天,和朋友坐汽艇在海中游玩时,他一手持枪,只见他的手随便一抬,“砰”的一声一只海鸥就被击落了,而且是准确地击中了海鸥的翅膀。

他喜欢跳踢踏舞,也擅长模仿和讲故事。他的脑袋简直就是一个百科全书。如果你问他英国亨利八世的许多后妃的芳名或美国历任大总统的名字,恐怕100次中你也不会碰到一次他犯难的时候。

有一次,吉姆·沃克和著名喜剧演员查理·卓别林到赫斯特的牧场上去拜访他,他们为《圣经》中一段内容的准确措辞而争论不休,结果赫斯特把这一段话逐字逐句背了下来,从而结束了这场争论。

他喜欢和年轻人在一起,他不允许别人在他面前提到“死”字。

他父亲给他留下了3000万的遗产,他本可以优哉游哉地逍遥一世,但是他50年来,每天都要工作8~15小时,50年来从不间断。他曾公开表示:除非有一天上帝要召他去了,否则他坚决不退休。

5. 大出版家博克

在博克年仅14岁的时候,就结识了美国许多最伟大的名人。

有一天,一个饥饿的小孩从学校回家,在经过一个面包店时,站在窗外,注视着里面诱人的热圆饼和鸡蛋糕。

面包师从店里走出来对他说道:“很好看吧,不是吗?”

这个流浪到美国的荷兰小孩回答道:“如果窗子再干净点,就更好看了。”

那个面包师说:“哈,也好,那么你肯帮我把窗户擦干净吗?”

这就是爱德华·博克所做的第一份工作。虽然当时他每星期仅能挣到五角钱,但这些钱在他眼里,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因为当时他的家庭可以说是穷困潦倒了,为了生活,他每天都要提着个小筐到处去捡那些从拉煤车上掉落的碎煤。

博克刚到美国时还不会说英语,以至于在课堂上无法听懂老师说了些什么。他一生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6年,然而,后来他却成了美国新闻史上最成功的杂志编辑之一。

他承认自己几乎完全不懂妇女们真正想看的是什么,然而他却创办了世界上最大的妇女杂志,并且杂志办得非常成功,到他退休的那个月,那份杂志卖出去了约200万册,每一期的封面上一个单页的广告收入就高达100万元。

博克担任《妇女家庭》杂志编辑长达30年之久。在他退休之后,他将自己一生的故事写成了一本书,名为《爱德华·博克在美国的经历》。

自从替面包店擦过窗户之后,博克又用那些集邮爱好者收集绝版邮票的劲头去寻找工作。他在星期六的早晨出去卖报;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向那些坐马车旅行的客人们兜售冰水、柠檬水;到了晚上,他就为报社写各处举行的生日宴会以及茶会的新闻报告。他每星期大约能够赚到10~20元,这完全是他在课余时间的工作收入。当时他只有12岁,到美国还只有6年的时间。

他在13岁时就辍学了,到西联电报公司做了一名办公室的清洁工,但他时刻都在想着读书。于是他开始了自学的历程:他把车费和饭钱节省下来,直到够买一部《美国名人传记全书》。同时,他还做了一件前所未有的事:他在读完许多名人的生活纪事之后,就写信给他们,请求他们再给自己多讲一些关于他们童年的经历。

他写信给不久后当选为美国总统的加菲尔德将军,问他小时候是否曾经在运河上做过纤夫。他向格兰特将军写信询问某次战争的情况。于是,格兰特在回信中为他画了一张军事地图,详加解说他所提出的问题,并且还邀请这个14岁的小孩一同吃晚餐,和他谈了整整一个晚上。

这个在电报公司办公室工作,每周赚六元二角五分钱的小孩,就是通过这种方法,没用多长时间竟结识了当时的众多名人。他曾拜访过杰出的诗人爱默生、宗教家布鲁克斯、名作家霍姆斯、诗人朗费罗、林肯夫人、女小说家奥尔科特(《小妇人》的作者)、舍曼将军和名演员约瑟芬·杰弗逊。他在与这些名人的接触当中学到了自信和雄心壮志,而这些都是无价之宝。

一天,他在街上看见一个人打开一盒香烟,把香烟中附赠的一张人物照片取出后,随手就把它揉成一团扔掉了。爱德华·博克无时不在寻找与名人通信的机会,因此,他捡起那张照片仔细端详了一番。那是一张政治家的照片,但是在照片的背面并没有附上这个政治家的姓名和一些简单的生平介绍。博克想:“如果在这张小纸片上将这位名人的小传也写上的话,它大概就不会被人随便扔掉了。”

同类推荐
  • 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拼命的自己

    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拼命的自己

    这是一部激励千万心灵的暖心之作!写给无数次跌倒却依然默默努力的年轻人,写给为了心中的梦想而决不放弃的年轻人……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有一段沉默的时光。只有忍受了那段寂寞、孤独、拼命努力的沉默时光,才能品味到成功的甘甜。冯仑先生曾将本书中的这个观点概括为“看得远、忍得住、狠得下”几个字,并声称这是每一个想成功的年轻人的必经之路!
  • 关于这个世界,你不快乐什么

    关于这个世界,你不快乐什么

    我发现我不快乐很久了,彻底不快乐的那种。理论上,我应该快乐,可是我真的不快乐。我想唱歌,可是不记得一句歌词,唱难听了,自己还先脸红了。我想跳舞,可是刚跳上几步《江南style》,就又想起了我们江南的那个姑娘。我想出去转转,可是该死的北国天气让我在寒风中哆嗦,将我的皮肤吸干得像木乃伊。
  • 人生三绝:我想,我做,我成功

    人生三绝:我想,我做,我成功

    孤独的夜行者常常听到身后的落叶上有沙沙的脚步声。这当然是一种错觉,因为威胁始终来自前方。他不过是成功地说服了自己去观察退路。其实,一只眼睛就够用了,第二只眼睛是让你确信所有事物都有深度。十年和一百年不同,一百年和千年万年是相同的。生命是一把尺子,可被丈量的是生活,其余是永恒。警惕你的幸福,唯有它能摧毁你。品格不是由你已经占有的东西决定的,恰恰是由你匮乏的那些东西塑造的。
  • 干部是干出来的:做最优秀的新时期党员

    干部是干出来的:做最优秀的新时期党员

    党的事业不是写出来的,也不是讲出来的,更不是想出来的,党的事业是干部引领群众干出来的。干是真理、是真功,是最有说服力的实际行动;不干,半点马列主义也没有。干部干部,先干一步。只有干出来的干部,人民才信得过,自己才立得起,路才能走得稳。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只有通过埋头苦干,科学实干,才能真正干出干部的人生价值。
  • 自然规律

    自然规律

    歌德说:“名言集和格言集是社会上最大的财宝——只要懂得在适当的场合把前者带进会话里,在适当的时间唤起对后者的记忆。”我们人类社会那些出类拔萃的名家巨人,在推动人类社会向前不断发展的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物质财富。他们通过自身的体验和观察研究,还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感悟,他们将其付诸语言表达出来,被称之为名言或格言,其中蕴含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成为世人宝贵的精神财富。
热门推荐
  • 朝天关风云

    朝天关风云

    本书是把张献忠当成一个犯有严重错误的农民起义军领袖来定位的。书中只对他进行了侧面描写,虽如此,也是肯定与批评并重。这并非用今日之标准苛求古人,只是想从他的失败中得到一些教训。
  • 繁花与你我都想拥有

    繁花与你我都想拥有

    一次次的挑拨离间,一次次的纠葛纷争,让他和她失去了对爱情的相信,她,消失不见,像似人间蒸发了。他,变得冷酷无情,像修罗罗刹那般,嗜血成性。终于在又一次相逢了~
  • 创造新主神世界

    创造新主神世界

    突然冒出个星球意识,就让当救世主。打游戏也能成为主神?别的星球忙着星际扩张,而我却得忙着刷副本。魔法、阵法、武道、修真……掌握世界控制器,副本也能自己定义。……现在开始播放全国第二套广播体操,时代在召唤~等等,你这BGM是怎么回事?还有你怎么跳起舞来了?这背后灵我不要了,谁要收留请留言,在线等,急~
  • 倾心恋

    倾心恋

    一次离家出走遇到最喜欢的人……相识相遇里俩人终擦出火花!可事情会如嘉伟的愿吗?小涵又该何做?
  • 神异典二氏部汇考

    神异典二氏部汇考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紫霄

    紫霄

    紫霄者,天地之源,大道初始。当此世,仙界坠落,九幽隐退。有法无道,不得长生。人世间,神庭统御,仙天高举。异族虎视,天魔窥伺。谢程,带着一座神秘道宫,降临此界。不死不灭,推演万法!覆压诸天,威临万界!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莫相弃:下堂皇妃要出阁【大结局】

    莫相弃:下堂皇妃要出阁【大结局】

    定亲八载,四年等待,一朝完婚的圣旨,等来的却是大婚当天花轿临门,被他公然拒之门外,抗旨不婚。她是藩王之女,传言相貌丑陋,德行皆缺,却自小被皇帝赐婚三皇子,未来的庆王妃。他是权倾朝野,得蒙圣宠的三皇子,眼中从无一物。第一次见面,她差点成了他的剑下亡魂,却执意做他的王妃,生生阻断他与心中挚爱相守。“本王一定会让你后悔今日所做的决定!”殊不知,她才是曾经救他,令他魂牵梦萦三年的女子。至此,成为他一生悔之的魔障。危难时救下他,本以为缘仅止于此,谁知再相见,他居然是她定婚多年的夫君。阴差阳错的重逢,她与他本该是琴瑟和谐世人羡慕的一对,如今却被人占了她的夫君、顶替了原该属于她的一切。他冷漠、无情,毫不信任的一再伤害。她,心如死灰。“我已签下和离书,从此王爷携手如花美眷,我也重获自由,你我至死都再无瓜葛!”真相昭然若揭,而她决然离去。再次相见,她身上嫁衣如火,有夫执手相伴。“你改嫁他人,本王不准!”“不准?!你凭什么!”--------------------------她于他,从有情到心死,斩断情丝。他于她,从无情到心痛,悔之晚矣。生死穿越,两世为人,原来都只为还当初,我欠下的那份情债。如今,够了……
  • 又刀劫2

    又刀劫2

    【熬过第三章再弃书】成也刀劫,败也刀劫。看主角秦正围绕刀劫发生的一个个故事……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