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很清晰地记得,再次见到深蓝,已经是九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距离我们初次相见二十三天,就在我差不多将他忘了的时候。
那是下午三点多钟。我午睡醒来,刚刚打开枕边的《拿破仑·波拿巴传》读了个开头,深蓝就打来电话。
“我是深蓝,”电话接通之后,他自报家门。
深——蓝?
我绞尽脑汁使劲想了好半天,最后一拍脑门,总算将他想起来了。
我就是有这个毛病,但凡留心的事物,无论何等微不足道,都会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但倘使是毫不在意的东西,情形就另当别论了。
“噢,深蓝,你好。”我赶紧接上茬去。这么快就将人家抛之脑后,这可不是做人的地道之举。
“电脑还好用吗?”
“挺好用的,多谢你了。”
“哦——,”他顿了一下。我猜想是在电话那端皱了皱眉头,转了转眼珠,舔了舔嘴唇什么的。
“那,不安装个杀毒软件什么的?”
“杀毒软件是有的。”
“最新的?”
“是最新上市的。”
深蓝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你已经听出来了吧?”他说,“其实我是闲来无事,故意找个由头跟你打电话来着。”
听他这么一说,我也笑了。心想这家伙还蛮有几分可爱的哩!
电话短暂的空白了几秒。
那边电视开着。在我们沉默不语的间隙,依稀传来了几句音色含混不清,一听就是史泰龙那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说话声音。
“正在看《第一滴血》吧?”我主动打破沉默。
“耳朵真够尖的,”深蓝笑着,随即把音量开大了些,“那你倒是说说看,这是第几部?”
音乐声、枪弹声和火箭筒击中船只的爆炸声,混杂在一起从电话那端清晰地传了过来。《第一滴血4》近日内正在互联网上热播,三天前我刚刚嚼着爆米花将这部影片看完来着。况且撇开这个不说,作为西尔维斯特·史泰龙的铁杆影迷,就连他那最不卖座的影片,我都前前后后看过不下四五遍。而提到《洛奇》和《第一滴血》系列,毫不夸张地说,就是闭上双眼,每一部的剧情我都可以在脑海中从头到尾畅通无阻地放映一遍。
我说:“第四部。战神归位,血肉祭典。阔别影迷二十年的孤胆英雄重返银幕之最新力作。”
“嗬!”
“如果没有听走耳的话,现在雇佣军正在与缅方军队展开血肉纷飞的火并。”
“得得,真有你的!”深蓝惊奇极了。
我笑了笑。将电话搬到床上,重新躺着。
又停顿了一下。电话那端再度传来一阵枪林弹雨的交火声音。
从一开始,深蓝就在电话里吞吞吐吐、磨磨叽叽,一副有话要说却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虽没有对此感到不悦,但未免也觉得他太不够爽快。
“嗳,你莫不是有事找我的吧?”我终于忍不住问他。
“嗯——,那个,下午你有时间吗?”
“别的东西没有,时间可是要多少有多少。怎么?”
“想见见你来着,”他终于言归正传,“今天我炖了一锅傣家风味的柠檬鸡,过来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我才不喜欢去什么陌生的场合,所以本能地想要回绝。然而转念一想,人家好容易憋了这么大半天,语气又是那么诚挚,倘使拒绝了他的一番美意,那也岂不是太不近人意了。这么着,我当即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随后深蓝给了我一个地址,以及乘坐公共汽车的路线。末了我们又约定好时间,他说到时候会来站台上接我。
其实深蓝住的地方离学校并不远,一路坐过去只有三个站。我原本以为,除我之外深蓝还邀请了蜜蜂。不,深蓝在电话中确实并没有提及蜜蜂。但我当时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线,恍恍惚惚以为是蜜蜂跟我同去。于是我打电话约蜜蜂,说干脆我们步行过去算了,反正也不远。何况晚高峰时期的公共汽车那么拥堵,乘车也是活受罪……
“什么什么?”
孰料蜜蜂听得一头雾水。
“我说咱们步行过去好了。”
“步行?深蓝家?”
“那个,不是他做了一锅什么特色菜,邀请咱们过去品尝的吗?”
我叫苦不迭,无奈话已出口,覆水难收。
“好啊,等着瞧吧,这下有他好看的。”
“喂喂,我说……”
还未等我说完,蜜蜂就将电话挂断了。
我下车的时候,深蓝已经提早等候在站台上了。
我老远就看见了他。他眼神专注地盯视着停靠的车辆,表情沉默而又从容自若。整个形象这一次我十分真切地记在了脑海里。他身高一米八左右,面庞稍显清瘦,带着滇西高原长期被紫外线灼晒后形成的黯淡肤色。他穿了一件黑白相间的款式十分休闲的花花公子牌条纹T恤衫;一条清洗得非常干净,同时裤型也保持得很好的天蓝色的牛仔裤。如果没有看走眼,应当是条第五街的牌子,我恰巧对这个品牌稍有研究。这身衣着使得他整个儿看上去书卷气十分浓重,同时又显得那么青春洒脱,人潮之中颇有几分鹤立鸡群的意味。
我们离开车站往回走。
与头一回相比,这次我们再度见面,感觉自然多了。
途中我跟他说起了和蜜蜂打电话的事儿来,深蓝一听便哈哈直乐。我觉察到,在人多的场合,深蓝稍稍显得有些冷淡沉默。不过私底下,笑容却是格外明媚开朗。
“刚刚她打电话过来质问了,问得我好不理屈词穷,”深蓝说,“所以从今往后,无论什么消息你都不要透露给她,光是咱俩知道就行了。”
“光是咱俩知道就行了”,我在心里暗自学舌。“咱俩”一词听上去透着满股子的亲热劲儿,我可是从来不跟异性合起来使用这个词的。
我不由得暗暗发笑,心想谁跟你是“咱俩”啦。
我说:“你就不怕我将这话儿告诉蜜蜂吗?我和她可是无话不说的哟!”
“你不会的。”
“为什么?”
“这么老实巴交的人,任谁见了想必也都不忍心出卖。”
“去你的。真正老实巴交的人,才不会标榜自己老实巴交呢。”
本来他正启齿想说点什么,但不知何故忽然止住了。那表情看上去竟像是张口结舌一般;而我原本预备一旦他开口,就要快速回击。但他既是欲言即止,我也便无从反击,因而连带我也变得张口结舌起来。那场面别提有多傻气。四目相对之时,我们终于忍不住,在通道上旁若无人地纵情笑了起来。
深蓝租住的是一套小型单身公寓。公寓外形十分陈旧,看上去像是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产物。房间面积不大,只有一个卧室,一个客厅,阳台上带个小小的厨房。屋内摆设也很简单,但他收拾得非常整洁舒适,每样东西使起来都很顺手的样子。
跟随深蓝进屋之后,我这才突然想起来,被男孩子单独领回住地,这在我还是头一回呢。况且又不曾彻头彻尾了解对方,说得更准确些,对他,我甚至连熟悉都还谈不上。看着茶几上摆放着的那些烟灰缸呀、电脑报呀,以及满屋子几乎全是灰色调的墙壁、窗帘和沙发,我心里有种古里古怪的感觉。比起我们宿舍里花里胡哨的布置来,深蓝的房间单调得像个仓库。直到盯着窗台上鱼缸里的两条小金鱼看了一阵子,我的这种陌生感才好歹消除了一些。
深蓝招呼我坐在一旁看电视。不过电视刚刚打开,他又说:“过来看看我母亲的诗集吧。”
那些诗集摆放在深蓝的卧室里,整整有两大书柜。其实也不完全是诗集,小说、历史、哲学类以及文艺理论类,文科领域差不多都有一些,只不过是诗集占据了绝大多数。我才大致顺着看了一眼,心里就已经讶异得不行。——不少书籍我床头的书架上现在就摆放着。而且我敢断定,那些书目绝大多数的同学是不会去阅读的。我心里忽然震动了一下,倘使碰巧有一两本相一致也就罢了,可那些不同版本的书籍现在就躺在我的书架上。想到这世界上居然有人跟自己的阅读口味如此接近,连我自己都感到难以置信起来。于是在我心里,忽然涌起了一种对深蓝母亲的敬爱之情。翻看那些诗集的时候,内心不由得感到十分亲切。虽说斯人已逝,但我内心有种息息相通的感觉。
随后我又粗略浏览了一下小说书目。更令我感到意外的是,我竟然看到了一整排非常完整的埃德加·爱伦·坡的侦探小说系列。其中有《耶路撒冷的故事》、
《威廉·威尔逊》、《莫格街谋杀案》、《被用光的人》、《黑猫》、《红死魔的面具》,等等。爱伦·坡是少数几个我最喜爱和敬仰的小说作家之一,诸如《黑猫》、《红死魔的面具》这类小说,我不知已经读了多少遍。其中不少精彩段落,我完全可以倒背如流。我热爱爱伦·坡的理由,一来固然是因为爱伦·坡的小说以其独一无二的风格和精致优美的形式吸引着我,二来我之所以对爱伦·坡情有独钟,还因为他是文学史上少有的几个境遇悲惨的作家之一。有对爱伦·坡感兴趣的朋友不妨找其传记来一读,读罢就知道这位仁兄是个怎样的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一二的景况了。正是因为如此,我才将其引以为精神同道,才不厌其烦地一遍遍阅读着他的书。我不知道深蓝的母亲是因为什么缘故而读爱伦·坡,但无论如何,在这里看见那些小说,我的内心可以说是相当喜出望外,冥冥之中更觉得似乎有一种不可解释的东西。
在我看书的这段时间里,深蓝一个人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他在那里起锅呀,上菜呀,摆放碗筷呀,活脱脱就是一个家庭主妇的形象。一直以来,我可是不大瞧得上男的系着个红围裙,将袖管卷得老高,冒着油烟在厨房里钻出钻进的样子。不过看着深蓝将这一切做得有板有眼,家庭主男的形象似乎也并不是那么令我反感了。是这个同龄男孩改变了我对事物的看法吗?我不由得在心里嘲笑了自己一番。
不一会儿,饭菜全都备齐了,深蓝叫我出来吃饭。他还像模像样地准备了一瓶红酒呢。弄得这么正式,我险些又不自在起来。
不过我们很快也就聊开了。
这一回我们谈论的是各自的身世。
“嗳,你是独生女吗?”他问我。
“你觉得呢?”
“说不准。感觉像,感觉又有点不像。”
“这不等于没说吗?”我笑了起来,“有一个长我六岁的姐姐,已经结婚成家了。”
“噢,不是独生女,那太好了。”他看起来满怀高兴。
我又笑:“你高兴什么呀?”
“我生怕你是独生女呢!”他仍旧笑容可掬,“说实话,不大喜欢跟咱们这一代的独生子女打交道。班上有几个同学,相处起来太费劲了。”
“那倒是,独生子女普遍都自私得很。”这点我倒是深有同感。
“看样子,你的家庭一定非常温馨和睦,美满幸福吧?”
“嗯,是个普普通通的四口之家,富贵倒是不富贵,就是好住。虽说各人有各人的性情,父母之间时不时也会拌拌嘴,闹闹别扭什么的。但凑在一起感觉还是很温暖,亲人之间从来没有相互嫌弃或讨厌过。你呢?”
“哦,我则刚好相反。我也有一个哥哥,也是已经成家了。只不过哥哥远在美国,成年累月难得回来一次。眼下全家四分五裂,差不多算是分崩离析吧。”说罢,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酒。
“哦,是吗?”我不太明白,那是怎么个四分五裂法。
“这个说来话长,上次跟你提过的。做煤矿生意起家的父亲和心高气傲的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他们生来就是一对冤家,感情一直不和。如今腰缠万贯的父亲在丽江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生了~堆的小孩儿出来。哥哥远走美国,我在这里求学,母亲则进了坟墓里。”深蓝故意说得非常轻淡,听上去好像谈论的是别人的事情。“从小父母就经常为了一丁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动辄剑拨弩张大动干戈,所以对那些相敬如宾、其乐融融的家庭,对周围父母恩爱、对自己关怀备至的孩子羡慕得不行,直到现在都还羡慕。”
“哦——,”我沉吟一声,算是回应。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打小我就不会安慰人。最怕碰上别人伤心失意的场合了,因为我觉得安慰的话语其实是无济于事的。好比是用刀子在人的胳膊上划下一个实实在在的口子,倘使这个那个说上一番就能使创伤愈合的话,那这个世界上就不会再有心怀痛苦的人了。
不过我也深知,深蓝的本意并不是为了获取我的安慰之辞,他仅仅只是对着一个可以信赖的异性,无所顾虑地敞开心门罢了。因此我只管埋头吃喝,姑且听他在一旁自顾自地说下去。
“五岁的时候父母通过法律程序离了婚,母亲想尽一切办法,取得了我和哥哥的监护权。开始还不怎么懂得离婚这码事,直到上了小学一二年级,看见别的孩子上下学都有父亲接送,这才渐渐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过好在有母亲全心全意的照顾,物质生活又相对优越,所以倒也不怎么觉得可怜。然后就到十三岁上初一那年,母亲因乳腺癌去世,这才彻底产生了一种孤苦伶仃、被人遗弃的感觉。那之后基本上都是跟着哥哥单独生活,抚养费和教育费用由父亲全权负责,生活则由哥哥全盘照顾。然后我上了大学,可以独立生活了,哥哥就去了美国留学,随后在那边工作、成家。就是这样了。”
深蓝一口气说完。我听了有点伤怀。也许较之人世更大的苦难,深蓝这点遭遇不值一提。甚至某种程度上,他所拥有的优厚物质条件反而会令很多同龄人羡慕不已。但在当时,我内心温软的某部分在刹那间被触动了。当一个活生生的实体坐在你对面,将自己轻易不为人知的身世对你和盘托出之时,你便不能无动于衷。
见我有点伤感,深蓝也意识到了,他马上改口道,“瞧我,跟你扯得太远了,好像是专程找你来听我诉苦的。咱们还是吃饭要紧。——对了,我做的饭菜口味如何?”
“赶得上五星大饭店的标准了。”我称赞道。
“我嘛,正是因为喜欢做饭,因此才从学校搬了出来,自己单独租房居住的。看在精心准备了整整一个下午的分上,你得多吃点才行。你看起来太瘦了,要把身体吃得棒棒的才好。”
“我体育课能跑三千米呢。”
“要跑一万米才行。”
然后他不停地往我饭碗里夹菜。我们一边吃喝,又一边就各自的童年啦,爱好啦,喜欢的足球运动员啦,最近都有哪些声名鹊起的新生代歌手啦,电影明星又闹出些什么绯闻来啦,东一句西一句地说了起来。
后来我们到底还聊了些什么,我已经全然不记得了。
但还能说什么呢,不外乎都是围绕着校园生活呀、周围同学呀诸如此类无关痛痒的话题。在我看来,那不过就是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一顿晚餐。那时候我们在校园里,异性同学之间在一起吃吃饭,喝喝茶,看看电影什么的,都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谁会想得太多,谁会赋予它别的含义。
而直到此刻我才突然发现,其实我和深蓝之间的很多话题,似乎都是在一起吃饭的过程中谈论起来的。我们通过这些谈话,一点一滴、循序渐进地了解着对方。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开始,从以后很多次见面的时候开始。但我当时毫不在意。深蓝给我看他母亲的藏书也好,跟我讲述他父母之间的恩怨也罢,我都没能领会,以至我一直忽略了很多实质性的东西。对于深蓝来说,每一次他了解到的关于我的一切,同时又让我了解到关于他的一切,那对他来说是多么郑重其事、用心良苦的一件事情。而我却毫无察觉,一直将它们视为茶余饭后寻找话题的谈资。想到这一点,阵阵难言的感伤袭上了我的心头。那时候,我的一颗心去了远方,并不曾在周围的任何人身上停留。我心不在焉地忽视了深蓝。尽管我并非有意而为之,但是我对待他那漫不经心的态度,这点想必是实实在在地伤害了他。
吃罢饭收拾好碗筷,我们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会儿电视。转到电影频道时,正巧在放映美国影坛才子迈克尔·曼执导的《盗火线》这部电影。这也是我非常情有独钟的一部影片。已经快放到结尾了。银行抢劫得手之后,死里逃生的麦考利决心彻底追查泄密者,他抓住了特里乔,查出是韦恩格罗和范·赞特从中作梗。于是麦考利辗转杀了范·赞特。但就在他和自己心爱的女人伊迪准备连夜离开时,又得知了韦恩格罗的藏身处。尽管知道那里警戒森严,麦考利仍毅然行动前去刺杀韦恩格罗。当他得手走出旅馆后,警察汉纳拦住了他。两个人在空旷的机场外围,展开了一场生与死的剧烈追逐。机场上空不断变化的明暗光线,在警笛拉响之后,伊迪看着麦考利却不能近身时那肝肠寸断的表情。看得我有点热泪盈眶,差点儿情绪失控。
等到电影放映完毕,荧幕上打出了演员字幕的时候,我看了一眼时间,已是将近十点,再迟就要赶不上末班车了。于是我赶紧起身告辞。
深蓝送我到车站坐车。途中我们几乎没怎么说话。平和宁静的初秋夜晚,突然刮起了阵阵剧烈的北风,看样子马上就要下雨了。深蓝问了一句冷不冷,我说不冷。我们刚刚走到站台上,迎面就开来了我要乘坐的那一线公共汽车。我一边跑去追赶末班车,一边匆匆忙忙地回头跟深蓝挥手说再见,又大声道了一次谢,然后我刚刚踏上车门,就被车子快速带离了。
汽车开走之后,透过后排玻璃车窗,我看见深蓝依旧站在站台上。风从反面吹来,将他的头发吹翻过来盖住眼睛。他看上去有些孤独,同时又有点迷茫,像是一个负气离家的小孩迷失在霓虹闪烁的街头,不知该何去何从才好。车子越走越远,深蓝也越来越变成了一个小黑点点。最后车子在街道的转角处一拐弯,他不见了。
那之后的好几天,有一个下午,我上完导师的课从教室出来,走到校园转角的地方,背后突然被人猛拍了一下。回头一看,蜜蜂不知从什么地方突然冒了出来,对着我嬉皮笑脸。自打她跟欧阳好上之后,我们就很少在一起了。偶尔想要见她一面,实在比见真佛还要千难万难。
“你怎么神出鬼没的,吓我一跳!”我嗔怪了一句。
“哈哈,我在此埋伏多时了。”蜜蜂说着,嘻嘻哈哈地上前来挽住我的胳膊。
“你看我这条裙子怎么样?”
她穿了一条纯白打底的棉质短裙,上面布满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彩色圆圈,直看得我眼花缭乱。那裙子非常短,裙沿顶多只没过了大腿的二分之一。但蜜蜂穿了一双半新不旧的淡蓝色球鞋来搭配,朴实无华地弥补了裙子的肆意张扬。作为点缀,她还自己编了些五颜六色的手链,全都一股脑儿地在手腕上缠起来。整体看上去,这身装扮既不失成熟干练,但又不乏俏皮可爱。我不由得暗自感慨,岂不是只有恋爱中的女孩儿,才会有那么多的闲暇时间,来这般挖空心思、花样百出地装扮自己。回头再来看看自己,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穿过颜色鲜亮一点的衣服了。
“不冷吗?”我问。
天气已经转凉了。
“不冷,”她说,“想穿短裙的时候谁都不会感觉冷。”
“不会是专门穿新裙子来显摆的吧?”
“当然不全是,”她“嗨哟——”一声跨过花台边的一道坎儿,说:
“今天你请我喝酒吧。”
“干吗不叫欧阳请?我快破产了。”
“卖儿卖女也得请。谁叫你背着亲密无间的朋友,偷偷摸摸跟别的异性约会?”
“得得。”我百口莫辩。
我们顺道拐进学校附近的一家烧烤店。都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蜜蜂就像男孩子们那样喝上了啤酒。当然,啤酒那味道可绝对不好喝。可自打我们看了《伤城》这部电影之后,我和蜜蜂牢牢记住了酷毙帅呆的金城武所说的那句话:“酒之所以好喝,正是因为它难喝。”不错,生活之所以美好,正是因为它坎坷。我们就这样喝了起来。喝着喝着,慢慢竟然也就习惯了。炎热的盛夏时节,我们还常常喝冰镇啤酒来解暑呢。
坐定之后,蜜蜂叫来了半打“风花雪月”,又高声吆喝着点了些烤肉。她穿成那个样子,桌椅下面光是伸出两条雪白雪白的长腿来;再加之又刚刚打穿了耳洞,为图新鲜她弄了两个明晃晃的大耳环戴上。除去我俩,小店里全是清一色的男生。有那么一会儿,大家纷纷侧目朝我们这边看过来,目光里尽是透射着古怪。大概是将我俩当成了社会上的不良女孩来着,所以男生们眼里才会满含着不屑和轻视。想到这里,我一下子脸红了。
“嗳,要不咱们带回去吃吧,那些家伙一个劲儿看我们呢。”我跟蜜蜂说。
“哦,是吗?”
蜜蜂回过头,四下里环顾了一圈。
男生们也抬头看她。
她一下子乐得不行:“要是再有包烟就好了。”
“干吗?”
“香烟不离手,脏话不离口。坏女孩最起码具备的两个基本特征。”蜜蜂说着,揉了揉眼睛。“或许咱俩真应该满口粗话,再不时往地板上吐几口唾沫呢!平白无故给人当成了街上的坏女孩,你不觉得这样很妙?”
“得得,亏你想得出。”
不过看着蜜蜂满不在乎的样子,我也觉得无所谓了。原本别人怎么看,那都是别人的事情,又岂非我们自身所能控制。
这么着,我俩也就旁若无人地放开喝了起来。酒过三巡,谈话也转移到了正题上。
“喂,说说你俩吧。”蜜蜂说。
“谁是我俩?说什么?”
“装什么蒜,”她十分不满地瞪了我一眼,“我一向对你可是毫无保留,一有什么就像袋鼠妈妈往外掏小袋鼠一样,一股脑儿跟你掏出来的。你却这么对待我,这未免也太不够意思了。”
我笑了起来。
“千真万确,我跟你家那个老乡,半点事儿都没有,单单就是在一起吃了一顿饭。”
“不中意他吗?”
“这从何说起?”
“真的,深蓝那家伙看上你了,这点不知道吗?”
“不知道。你知道呀?”
“求你了,正经点儿,我真的说的是真的。”
“我真的说的是真的”是蜜蜂的口头禅,什么话儿她都说:“我真的说的是真的”。不过此刻看上去,她倒也是一脸严肃的样子。
“还记得咱们几个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吗?第一次见面,我就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死活就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直到深蓝邀请你去他那儿,我这才茅塞顿开恍然大悟一那家伙看上你了。那实话实说,你对他感觉怎么样?”
“感觉嘛……”见她一脸郑重其事的样子,我也只好认真思索了一下,不过最终还是没有想出恰当的字眼来。我只好说,“那家伙嘛——,看着倒是还挺顺眼,感觉也蛮热心肠的。”
“热心肠只是其一,慢慢你会发现,他的好处可是多得三节火车皮也拉不完。“蜜蜂热情洋溢地为深蓝打起了广告,我比任何人都要了解深蓝,也了解你,说实在话,我觉得你俩在一起挺般配的,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你说之前我怎么就没想到这层呢?……”
“好啦,蜜蜂,这种伤脑筋的事儿还是不提的好,”我打断了她,“现在只要一听到谁喜欢谁,谁跟谁又分手啦之类的话,我就会马上像患了偏头痛一样,脑袋疼得要爆炸。”
“这回可是绝对不一样。跟你说,我这个老乡各方面都优秀得很,简直万里挑一。你也看到了,人又长得帅气,你不觉得他像谢霆锋吗?所以说,配你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好啦好啦,怎么听着跟配牲口似的。”
“真的,要是你俩在一起,毕业以后你嫁到我们香格里拉来,我还可以跟你认门亲戚呢!”
“行了,谁跟你认亲戚,烦死人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心情忽然一落千丈。听蜜蜂这么开玩笑,我真的生起气来。
见我变了脸色,蜜蜂猛然打住。她像是还没怎么反应过来似的,一脸茫然的神情。
话语暂时僵在了那儿,一种很不愉快的氛围笼罩在我们之间。我和蜜蜂相处这么久以来,这种情形还是头一回出现。
“对不起,有点儿闹心。”我算是跟她道歉。
“喂,真的不想恋爱呀?”
“嗯。”
“为什么?”
“别问为什么。”
“知道你心里有个喜欢的对象,老实告诉我,你不会这么缺心眼儿,还像个傻瓜似地想着他吧?”
我说:“这倒不是。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为此很感激你。也许有一天会恋爱,但绝不是现在。我还没有整理好自己的心情。我并不是讨厌深蓝,只是眼下还没有恋爱的想法而已。所以,就作为普通朋友相处吧。”
“既然你这样想,那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顿了一下,她又说:“总而言之,作为朋友,就是希望你过得快乐。反正我是尝够了一个人的滋味,说什么也都不想再回到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实在是太寂寞太可怜了。”
而就在蜜蜂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了这番话后,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她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三番五次打她的手机,但一直都是关机;往她宿舍打过去,那个寝室的电话线似乎是被她们掐断了,线路通着但是一次都没人接听。我甚至还掐着上课时间到教室找过她几回,但也都是不见人影。
我不由得感到阵阵失落。回想当初欧阳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俩是何等的形影不离。一块儿吃饭,一块儿上学放学;我们最喜欢一块儿到图书馆的期刊室阅读小说,但凡读到败笔或精彩之处,两个人就拿出来相互褒贬讨论。每天走在宿舍区通往校园的小路上,耳边尽是她在叽叽喳喳抱怨城市的环境,嘲笑导师的领带,以及大谈特谈国家的反腐倡廉。那些我孤身一人的日子里,蜜蜂严严实实地填充了我内心的寂寞和虚空。而如今她从心底撤离,便在我心里留下了一个巨大的,似乎永远也都填补不了的空洞。
当然话也说回来,失落归失落,不过眼看朋友沉浸在爱情的幸福时光里,我还是打心眼里为她感到高兴,还是由衷地为她祝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