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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还很清晰地记得,再次见到深蓝,已经是九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距离我们初次相见二十三天,就在我差不多将他忘了的时候。

那是下午三点多钟。我午睡醒来,刚刚打开枕边的《拿破仑·波拿巴传》读了个开头,深蓝就打来电话。

“我是深蓝,”电话接通之后,他自报家门。

深——蓝?

我绞尽脑汁使劲想了好半天,最后一拍脑门,总算将他想起来了。

我就是有这个毛病,但凡留心的事物,无论何等微不足道,都会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但倘使是毫不在意的东西,情形就另当别论了。

“噢,深蓝,你好。”我赶紧接上茬去。这么快就将人家抛之脑后,这可不是做人的地道之举。

“电脑还好用吗?”

“挺好用的,多谢你了。”

“哦——,”他顿了一下。我猜想是在电话那端皱了皱眉头,转了转眼珠,舔了舔嘴唇什么的。

“那,不安装个杀毒软件什么的?”

“杀毒软件是有的。”

“最新的?”

“是最新上市的。”

深蓝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你已经听出来了吧?”他说,“其实我是闲来无事,故意找个由头跟你打电话来着。”

听他这么一说,我也笑了。心想这家伙还蛮有几分可爱的哩!

电话短暂的空白了几秒。

那边电视开着。在我们沉默不语的间隙,依稀传来了几句音色含混不清,一听就是史泰龙那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说话声音。

“正在看《第一滴血》吧?”我主动打破沉默。

“耳朵真够尖的,”深蓝笑着,随即把音量开大了些,“那你倒是说说看,这是第几部?”

音乐声、枪弹声和火箭筒击中船只的爆炸声,混杂在一起从电话那端清晰地传了过来。《第一滴血4》近日内正在互联网上热播,三天前我刚刚嚼着爆米花将这部影片看完来着。况且撇开这个不说,作为西尔维斯特·史泰龙的铁杆影迷,就连他那最不卖座的影片,我都前前后后看过不下四五遍。而提到《洛奇》和《第一滴血》系列,毫不夸张地说,就是闭上双眼,每一部的剧情我都可以在脑海中从头到尾畅通无阻地放映一遍。

我说:“第四部。战神归位,血肉祭典。阔别影迷二十年的孤胆英雄重返银幕之最新力作。”

“嗬!”

“如果没有听走耳的话,现在雇佣军正在与缅方军队展开血肉纷飞的火并。”

“得得,真有你的!”深蓝惊奇极了。

我笑了笑。将电话搬到床上,重新躺着。

又停顿了一下。电话那端再度传来一阵枪林弹雨的交火声音。

从一开始,深蓝就在电话里吞吞吐吐、磨磨叽叽,一副有话要说却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虽没有对此感到不悦,但未免也觉得他太不够爽快。

“嗳,你莫不是有事找我的吧?”我终于忍不住问他。

“嗯——,那个,下午你有时间吗?”

“别的东西没有,时间可是要多少有多少。怎么?”

“想见见你来着,”他终于言归正传,“今天我炖了一锅傣家风味的柠檬鸡,过来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我才不喜欢去什么陌生的场合,所以本能地想要回绝。然而转念一想,人家好容易憋了这么大半天,语气又是那么诚挚,倘使拒绝了他的一番美意,那也岂不是太不近人意了。这么着,我当即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随后深蓝给了我一个地址,以及乘坐公共汽车的路线。末了我们又约定好时间,他说到时候会来站台上接我。

其实深蓝住的地方离学校并不远,一路坐过去只有三个站。我原本以为,除我之外深蓝还邀请了蜜蜂。不,深蓝在电话中确实并没有提及蜜蜂。但我当时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线,恍恍惚惚以为是蜜蜂跟我同去。于是我打电话约蜜蜂,说干脆我们步行过去算了,反正也不远。何况晚高峰时期的公共汽车那么拥堵,乘车也是活受罪……

“什么什么?”

孰料蜜蜂听得一头雾水。

“我说咱们步行过去好了。”

“步行?深蓝家?”

“那个,不是他做了一锅什么特色菜,邀请咱们过去品尝的吗?”

我叫苦不迭,无奈话已出口,覆水难收。

“好啊,等着瞧吧,这下有他好看的。”

“喂喂,我说……”

还未等我说完,蜜蜂就将电话挂断了。

我下车的时候,深蓝已经提早等候在站台上了。

我老远就看见了他。他眼神专注地盯视着停靠的车辆,表情沉默而又从容自若。整个形象这一次我十分真切地记在了脑海里。他身高一米八左右,面庞稍显清瘦,带着滇西高原长期被紫外线灼晒后形成的黯淡肤色。他穿了一件黑白相间的款式十分休闲的花花公子牌条纹T恤衫;一条清洗得非常干净,同时裤型也保持得很好的天蓝色的牛仔裤。如果没有看走眼,应当是条第五街的牌子,我恰巧对这个品牌稍有研究。这身衣着使得他整个儿看上去书卷气十分浓重,同时又显得那么青春洒脱,人潮之中颇有几分鹤立鸡群的意味。

我们离开车站往回走。

与头一回相比,这次我们再度见面,感觉自然多了。

途中我跟他说起了和蜜蜂打电话的事儿来,深蓝一听便哈哈直乐。我觉察到,在人多的场合,深蓝稍稍显得有些冷淡沉默。不过私底下,笑容却是格外明媚开朗。

“刚刚她打电话过来质问了,问得我好不理屈词穷,”深蓝说,“所以从今往后,无论什么消息你都不要透露给她,光是咱俩知道就行了。”

“光是咱俩知道就行了”,我在心里暗自学舌。“咱俩”一词听上去透着满股子的亲热劲儿,我可是从来不跟异性合起来使用这个词的。

我不由得暗暗发笑,心想谁跟你是“咱俩”啦。

我说:“你就不怕我将这话儿告诉蜜蜂吗?我和她可是无话不说的哟!”

“你不会的。”

“为什么?”

“这么老实巴交的人,任谁见了想必也都不忍心出卖。”

“去你的。真正老实巴交的人,才不会标榜自己老实巴交呢。”

本来他正启齿想说点什么,但不知何故忽然止住了。那表情看上去竟像是张口结舌一般;而我原本预备一旦他开口,就要快速回击。但他既是欲言即止,我也便无从反击,因而连带我也变得张口结舌起来。那场面别提有多傻气。四目相对之时,我们终于忍不住,在通道上旁若无人地纵情笑了起来。

深蓝租住的是一套小型单身公寓。公寓外形十分陈旧,看上去像是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产物。房间面积不大,只有一个卧室,一个客厅,阳台上带个小小的厨房。屋内摆设也很简单,但他收拾得非常整洁舒适,每样东西使起来都很顺手的样子。

跟随深蓝进屋之后,我这才突然想起来,被男孩子单独领回住地,这在我还是头一回呢。况且又不曾彻头彻尾了解对方,说得更准确些,对他,我甚至连熟悉都还谈不上。看着茶几上摆放着的那些烟灰缸呀、电脑报呀,以及满屋子几乎全是灰色调的墙壁、窗帘和沙发,我心里有种古里古怪的感觉。比起我们宿舍里花里胡哨的布置来,深蓝的房间单调得像个仓库。直到盯着窗台上鱼缸里的两条小金鱼看了一阵子,我的这种陌生感才好歹消除了一些。

深蓝招呼我坐在一旁看电视。不过电视刚刚打开,他又说:“过来看看我母亲的诗集吧。”

那些诗集摆放在深蓝的卧室里,整整有两大书柜。其实也不完全是诗集,小说、历史、哲学类以及文艺理论类,文科领域差不多都有一些,只不过是诗集占据了绝大多数。我才大致顺着看了一眼,心里就已经讶异得不行。——不少书籍我床头的书架上现在就摆放着。而且我敢断定,那些书目绝大多数的同学是不会去阅读的。我心里忽然震动了一下,倘使碰巧有一两本相一致也就罢了,可那些不同版本的书籍现在就躺在我的书架上。想到这世界上居然有人跟自己的阅读口味如此接近,连我自己都感到难以置信起来。于是在我心里,忽然涌起了一种对深蓝母亲的敬爱之情。翻看那些诗集的时候,内心不由得感到十分亲切。虽说斯人已逝,但我内心有种息息相通的感觉。

随后我又粗略浏览了一下小说书目。更令我感到意外的是,我竟然看到了一整排非常完整的埃德加·爱伦·坡的侦探小说系列。其中有《耶路撒冷的故事》、

《威廉·威尔逊》、《莫格街谋杀案》、《被用光的人》、《黑猫》、《红死魔的面具》,等等。爱伦·坡是少数几个我最喜爱和敬仰的小说作家之一,诸如《黑猫》、《红死魔的面具》这类小说,我不知已经读了多少遍。其中不少精彩段落,我完全可以倒背如流。我热爱爱伦·坡的理由,一来固然是因为爱伦·坡的小说以其独一无二的风格和精致优美的形式吸引着我,二来我之所以对爱伦·坡情有独钟,还因为他是文学史上少有的几个境遇悲惨的作家之一。有对爱伦·坡感兴趣的朋友不妨找其传记来一读,读罢就知道这位仁兄是个怎样的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一二的景况了。正是因为如此,我才将其引以为精神同道,才不厌其烦地一遍遍阅读着他的书。我不知道深蓝的母亲是因为什么缘故而读爱伦·坡,但无论如何,在这里看见那些小说,我的内心可以说是相当喜出望外,冥冥之中更觉得似乎有一种不可解释的东西。

在我看书的这段时间里,深蓝一个人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他在那里起锅呀,上菜呀,摆放碗筷呀,活脱脱就是一个家庭主妇的形象。一直以来,我可是不大瞧得上男的系着个红围裙,将袖管卷得老高,冒着油烟在厨房里钻出钻进的样子。不过看着深蓝将这一切做得有板有眼,家庭主男的形象似乎也并不是那么令我反感了。是这个同龄男孩改变了我对事物的看法吗?我不由得在心里嘲笑了自己一番。

不一会儿,饭菜全都备齐了,深蓝叫我出来吃饭。他还像模像样地准备了一瓶红酒呢。弄得这么正式,我险些又不自在起来。

不过我们很快也就聊开了。

这一回我们谈论的是各自的身世。

“嗳,你是独生女吗?”他问我。

“你觉得呢?”

“说不准。感觉像,感觉又有点不像。”

“这不等于没说吗?”我笑了起来,“有一个长我六岁的姐姐,已经结婚成家了。”

“噢,不是独生女,那太好了。”他看起来满怀高兴。

我又笑:“你高兴什么呀?”

“我生怕你是独生女呢!”他仍旧笑容可掬,“说实话,不大喜欢跟咱们这一代的独生子女打交道。班上有几个同学,相处起来太费劲了。”

“那倒是,独生子女普遍都自私得很。”这点我倒是深有同感。

“看样子,你的家庭一定非常温馨和睦,美满幸福吧?”

“嗯,是个普普通通的四口之家,富贵倒是不富贵,就是好住。虽说各人有各人的性情,父母之间时不时也会拌拌嘴,闹闹别扭什么的。但凑在一起感觉还是很温暖,亲人之间从来没有相互嫌弃或讨厌过。你呢?”

“哦,我则刚好相反。我也有一个哥哥,也是已经成家了。只不过哥哥远在美国,成年累月难得回来一次。眼下全家四分五裂,差不多算是分崩离析吧。”说罢,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酒。

“哦,是吗?”我不太明白,那是怎么个四分五裂法。

“这个说来话长,上次跟你提过的。做煤矿生意起家的父亲和心高气傲的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他们生来就是一对冤家,感情一直不和。如今腰缠万贯的父亲在丽江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生了~堆的小孩儿出来。哥哥远走美国,我在这里求学,母亲则进了坟墓里。”深蓝故意说得非常轻淡,听上去好像谈论的是别人的事情。“从小父母就经常为了一丁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动辄剑拨弩张大动干戈,所以对那些相敬如宾、其乐融融的家庭,对周围父母恩爱、对自己关怀备至的孩子羡慕得不行,直到现在都还羡慕。”

“哦——,”我沉吟一声,算是回应。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打小我就不会安慰人。最怕碰上别人伤心失意的场合了,因为我觉得安慰的话语其实是无济于事的。好比是用刀子在人的胳膊上划下一个实实在在的口子,倘使这个那个说上一番就能使创伤愈合的话,那这个世界上就不会再有心怀痛苦的人了。

不过我也深知,深蓝的本意并不是为了获取我的安慰之辞,他仅仅只是对着一个可以信赖的异性,无所顾虑地敞开心门罢了。因此我只管埋头吃喝,姑且听他在一旁自顾自地说下去。

“五岁的时候父母通过法律程序离了婚,母亲想尽一切办法,取得了我和哥哥的监护权。开始还不怎么懂得离婚这码事,直到上了小学一二年级,看见别的孩子上下学都有父亲接送,这才渐渐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过好在有母亲全心全意的照顾,物质生活又相对优越,所以倒也不怎么觉得可怜。然后就到十三岁上初一那年,母亲因乳腺癌去世,这才彻底产生了一种孤苦伶仃、被人遗弃的感觉。那之后基本上都是跟着哥哥单独生活,抚养费和教育费用由父亲全权负责,生活则由哥哥全盘照顾。然后我上了大学,可以独立生活了,哥哥就去了美国留学,随后在那边工作、成家。就是这样了。”

深蓝一口气说完。我听了有点伤怀。也许较之人世更大的苦难,深蓝这点遭遇不值一提。甚至某种程度上,他所拥有的优厚物质条件反而会令很多同龄人羡慕不已。但在当时,我内心温软的某部分在刹那间被触动了。当一个活生生的实体坐在你对面,将自己轻易不为人知的身世对你和盘托出之时,你便不能无动于衷。

见我有点伤感,深蓝也意识到了,他马上改口道,“瞧我,跟你扯得太远了,好像是专程找你来听我诉苦的。咱们还是吃饭要紧。——对了,我做的饭菜口味如何?”

“赶得上五星大饭店的标准了。”我称赞道。

“我嘛,正是因为喜欢做饭,因此才从学校搬了出来,自己单独租房居住的。看在精心准备了整整一个下午的分上,你得多吃点才行。你看起来太瘦了,要把身体吃得棒棒的才好。”

“我体育课能跑三千米呢。”

“要跑一万米才行。”

然后他不停地往我饭碗里夹菜。我们一边吃喝,又一边就各自的童年啦,爱好啦,喜欢的足球运动员啦,最近都有哪些声名鹊起的新生代歌手啦,电影明星又闹出些什么绯闻来啦,东一句西一句地说了起来。

后来我们到底还聊了些什么,我已经全然不记得了。

但还能说什么呢,不外乎都是围绕着校园生活呀、周围同学呀诸如此类无关痛痒的话题。在我看来,那不过就是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一顿晚餐。那时候我们在校园里,异性同学之间在一起吃吃饭,喝喝茶,看看电影什么的,都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谁会想得太多,谁会赋予它别的含义。

而直到此刻我才突然发现,其实我和深蓝之间的很多话题,似乎都是在一起吃饭的过程中谈论起来的。我们通过这些谈话,一点一滴、循序渐进地了解着对方。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开始,从以后很多次见面的时候开始。但我当时毫不在意。深蓝给我看他母亲的藏书也好,跟我讲述他父母之间的恩怨也罢,我都没能领会,以至我一直忽略了很多实质性的东西。对于深蓝来说,每一次他了解到的关于我的一切,同时又让我了解到关于他的一切,那对他来说是多么郑重其事、用心良苦的一件事情。而我却毫无察觉,一直将它们视为茶余饭后寻找话题的谈资。想到这一点,阵阵难言的感伤袭上了我的心头。那时候,我的一颗心去了远方,并不曾在周围的任何人身上停留。我心不在焉地忽视了深蓝。尽管我并非有意而为之,但是我对待他那漫不经心的态度,这点想必是实实在在地伤害了他。

吃罢饭收拾好碗筷,我们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会儿电视。转到电影频道时,正巧在放映美国影坛才子迈克尔·曼执导的《盗火线》这部电影。这也是我非常情有独钟的一部影片。已经快放到结尾了。银行抢劫得手之后,死里逃生的麦考利决心彻底追查泄密者,他抓住了特里乔,查出是韦恩格罗和范·赞特从中作梗。于是麦考利辗转杀了范·赞特。但就在他和自己心爱的女人伊迪准备连夜离开时,又得知了韦恩格罗的藏身处。尽管知道那里警戒森严,麦考利仍毅然行动前去刺杀韦恩格罗。当他得手走出旅馆后,警察汉纳拦住了他。两个人在空旷的机场外围,展开了一场生与死的剧烈追逐。机场上空不断变化的明暗光线,在警笛拉响之后,伊迪看着麦考利却不能近身时那肝肠寸断的表情。看得我有点热泪盈眶,差点儿情绪失控。

等到电影放映完毕,荧幕上打出了演员字幕的时候,我看了一眼时间,已是将近十点,再迟就要赶不上末班车了。于是我赶紧起身告辞。

深蓝送我到车站坐车。途中我们几乎没怎么说话。平和宁静的初秋夜晚,突然刮起了阵阵剧烈的北风,看样子马上就要下雨了。深蓝问了一句冷不冷,我说不冷。我们刚刚走到站台上,迎面就开来了我要乘坐的那一线公共汽车。我一边跑去追赶末班车,一边匆匆忙忙地回头跟深蓝挥手说再见,又大声道了一次谢,然后我刚刚踏上车门,就被车子快速带离了。

汽车开走之后,透过后排玻璃车窗,我看见深蓝依旧站在站台上。风从反面吹来,将他的头发吹翻过来盖住眼睛。他看上去有些孤独,同时又有点迷茫,像是一个负气离家的小孩迷失在霓虹闪烁的街头,不知该何去何从才好。车子越走越远,深蓝也越来越变成了一个小黑点点。最后车子在街道的转角处一拐弯,他不见了。

那之后的好几天,有一个下午,我上完导师的课从教室出来,走到校园转角的地方,背后突然被人猛拍了一下。回头一看,蜜蜂不知从什么地方突然冒了出来,对着我嬉皮笑脸。自打她跟欧阳好上之后,我们就很少在一起了。偶尔想要见她一面,实在比见真佛还要千难万难。

“你怎么神出鬼没的,吓我一跳!”我嗔怪了一句。

“哈哈,我在此埋伏多时了。”蜜蜂说着,嘻嘻哈哈地上前来挽住我的胳膊。

“你看我这条裙子怎么样?”

她穿了一条纯白打底的棉质短裙,上面布满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彩色圆圈,直看得我眼花缭乱。那裙子非常短,裙沿顶多只没过了大腿的二分之一。但蜜蜂穿了一双半新不旧的淡蓝色球鞋来搭配,朴实无华地弥补了裙子的肆意张扬。作为点缀,她还自己编了些五颜六色的手链,全都一股脑儿地在手腕上缠起来。整体看上去,这身装扮既不失成熟干练,但又不乏俏皮可爱。我不由得暗自感慨,岂不是只有恋爱中的女孩儿,才会有那么多的闲暇时间,来这般挖空心思、花样百出地装扮自己。回头再来看看自己,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穿过颜色鲜亮一点的衣服了。

“不冷吗?”我问。

天气已经转凉了。

“不冷,”她说,“想穿短裙的时候谁都不会感觉冷。”

“不会是专门穿新裙子来显摆的吧?”

“当然不全是,”她“嗨哟——”一声跨过花台边的一道坎儿,说:

“今天你请我喝酒吧。”

“干吗不叫欧阳请?我快破产了。”

“卖儿卖女也得请。谁叫你背着亲密无间的朋友,偷偷摸摸跟别的异性约会?”

“得得。”我百口莫辩。

我们顺道拐进学校附近的一家烧烤店。都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蜜蜂就像男孩子们那样喝上了啤酒。当然,啤酒那味道可绝对不好喝。可自打我们看了《伤城》这部电影之后,我和蜜蜂牢牢记住了酷毙帅呆的金城武所说的那句话:“酒之所以好喝,正是因为它难喝。”不错,生活之所以美好,正是因为它坎坷。我们就这样喝了起来。喝着喝着,慢慢竟然也就习惯了。炎热的盛夏时节,我们还常常喝冰镇啤酒来解暑呢。

坐定之后,蜜蜂叫来了半打“风花雪月”,又高声吆喝着点了些烤肉。她穿成那个样子,桌椅下面光是伸出两条雪白雪白的长腿来;再加之又刚刚打穿了耳洞,为图新鲜她弄了两个明晃晃的大耳环戴上。除去我俩,小店里全是清一色的男生。有那么一会儿,大家纷纷侧目朝我们这边看过来,目光里尽是透射着古怪。大概是将我俩当成了社会上的不良女孩来着,所以男生们眼里才会满含着不屑和轻视。想到这里,我一下子脸红了。

“嗳,要不咱们带回去吃吧,那些家伙一个劲儿看我们呢。”我跟蜜蜂说。

“哦,是吗?”

蜜蜂回过头,四下里环顾了一圈。

男生们也抬头看她。

她一下子乐得不行:“要是再有包烟就好了。”

“干吗?”

“香烟不离手,脏话不离口。坏女孩最起码具备的两个基本特征。”蜜蜂说着,揉了揉眼睛。“或许咱俩真应该满口粗话,再不时往地板上吐几口唾沫呢!平白无故给人当成了街上的坏女孩,你不觉得这样很妙?”

“得得,亏你想得出。”

不过看着蜜蜂满不在乎的样子,我也觉得无所谓了。原本别人怎么看,那都是别人的事情,又岂非我们自身所能控制。

这么着,我俩也就旁若无人地放开喝了起来。酒过三巡,谈话也转移到了正题上。

“喂,说说你俩吧。”蜜蜂说。

“谁是我俩?说什么?”

“装什么蒜,”她十分不满地瞪了我一眼,“我一向对你可是毫无保留,一有什么就像袋鼠妈妈往外掏小袋鼠一样,一股脑儿跟你掏出来的。你却这么对待我,这未免也太不够意思了。”

我笑了起来。

“千真万确,我跟你家那个老乡,半点事儿都没有,单单就是在一起吃了一顿饭。”

“不中意他吗?”

“这从何说起?”

“真的,深蓝那家伙看上你了,这点不知道吗?”

“不知道。你知道呀?”

“求你了,正经点儿,我真的说的是真的。”

“我真的说的是真的”是蜜蜂的口头禅,什么话儿她都说:“我真的说的是真的”。不过此刻看上去,她倒也是一脸严肃的样子。

“还记得咱们几个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吗?第一次见面,我就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死活就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直到深蓝邀请你去他那儿,我这才茅塞顿开恍然大悟一那家伙看上你了。那实话实说,你对他感觉怎么样?”

“感觉嘛……”见她一脸郑重其事的样子,我也只好认真思索了一下,不过最终还是没有想出恰当的字眼来。我只好说,“那家伙嘛——,看着倒是还挺顺眼,感觉也蛮热心肠的。”

“热心肠只是其一,慢慢你会发现,他的好处可是多得三节火车皮也拉不完。“蜜蜂热情洋溢地为深蓝打起了广告,我比任何人都要了解深蓝,也了解你,说实在话,我觉得你俩在一起挺般配的,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你说之前我怎么就没想到这层呢?……”

“好啦,蜜蜂,这种伤脑筋的事儿还是不提的好,”我打断了她,“现在只要一听到谁喜欢谁,谁跟谁又分手啦之类的话,我就会马上像患了偏头痛一样,脑袋疼得要爆炸。”

“这回可是绝对不一样。跟你说,我这个老乡各方面都优秀得很,简直万里挑一。你也看到了,人又长得帅气,你不觉得他像谢霆锋吗?所以说,配你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好啦好啦,怎么听着跟配牲口似的。”

“真的,要是你俩在一起,毕业以后你嫁到我们香格里拉来,我还可以跟你认门亲戚呢!”

“行了,谁跟你认亲戚,烦死人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心情忽然一落千丈。听蜜蜂这么开玩笑,我真的生起气来。

见我变了脸色,蜜蜂猛然打住。她像是还没怎么反应过来似的,一脸茫然的神情。

话语暂时僵在了那儿,一种很不愉快的氛围笼罩在我们之间。我和蜜蜂相处这么久以来,这种情形还是头一回出现。

“对不起,有点儿闹心。”我算是跟她道歉。

“喂,真的不想恋爱呀?”

“嗯。”

“为什么?”

“别问为什么。”

“知道你心里有个喜欢的对象,老实告诉我,你不会这么缺心眼儿,还像个傻瓜似地想着他吧?”

我说:“这倒不是。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为此很感激你。也许有一天会恋爱,但绝不是现在。我还没有整理好自己的心情。我并不是讨厌深蓝,只是眼下还没有恋爱的想法而已。所以,就作为普通朋友相处吧。”

“既然你这样想,那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顿了一下,她又说:“总而言之,作为朋友,就是希望你过得快乐。反正我是尝够了一个人的滋味,说什么也都不想再回到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实在是太寂寞太可怜了。”

而就在蜜蜂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了这番话后,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她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三番五次打她的手机,但一直都是关机;往她宿舍打过去,那个寝室的电话线似乎是被她们掐断了,线路通着但是一次都没人接听。我甚至还掐着上课时间到教室找过她几回,但也都是不见人影。

我不由得感到阵阵失落。回想当初欧阳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俩是何等的形影不离。一块儿吃饭,一块儿上学放学;我们最喜欢一块儿到图书馆的期刊室阅读小说,但凡读到败笔或精彩之处,两个人就拿出来相互褒贬讨论。每天走在宿舍区通往校园的小路上,耳边尽是她在叽叽喳喳抱怨城市的环境,嘲笑导师的领带,以及大谈特谈国家的反腐倡廉。那些我孤身一人的日子里,蜜蜂严严实实地填充了我内心的寂寞和虚空。而如今她从心底撤离,便在我心里留下了一个巨大的,似乎永远也都填补不了的空洞。

当然话也说回来,失落归失落,不过眼看朋友沉浸在爱情的幸福时光里,我还是打心眼里为她感到高兴,还是由衷地为她祝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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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茵梦湖:施托姆抒情小说选》讲述了:施托姆在德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和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是同时代人,也同为举世公认的擅长写中短篇小说的文学大师。《茵梦湖》是作者的名篇,其优美的笔调,清丽的风格,生动的故事,对人物细腻深刻的心理描写,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尽管施托姆的时代已经久远,但他的作品对今天的读者来说,仍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茵梦湖》采撷了作者三则抒情中篇小说,其中除名篇《茵梦湖》外,《木偶戏子保罗》和《林苑一隅》都富有独特韵味,它们均为作者的代表作,我们从中可领略到这位文学大师的整体创作风格;它们也定会给读者带来和以往不同的感受。
  • 腹黑男神洗白计划

    腹黑男神洗白计划

    王三柏在认识的人看来很完美,在不认识的人看来很冷酷。付靖溪在认识的人看来很呆萌,在不认识的人看来很沙雕。王三柏从国外回来,遇见了前女友的分手现场,那自己这前前男友,是不是只能去领证?
  • 七里樱

    七里樱

    年少时,我们,似乎成为了世界的主角,遗憾过,苦恼过,伤心心过,但庆幸的是在那个即将逝去的青春里,你世界的男主随着四季辗转在你身旁,陪你笑,陪你哭……终有一天,你发现他只是喜欢你身边的那个人而已…“你知道的,我喜欢她哎。”“没事…”至少我的青春,你来过就好。
  • 巨星带回家:贴身女助理

    巨星带回家:贴身女助理

    他是亚洲最炙手可热的偶像天王,她是FH旗下最年轻能干的助理兼营养师。李君安很不幸地成为亚洲小天王的新任助理,面对台上光鲜完美、台下脾气古怪超难伺候的巨星,她步步为营,却被步步紧逼,终于在一次醉酒后,糊里糊涂地被大明星吃光抹尽还不能告他强暴!星光璀璨的席墨尧从没想过,对女人和绯闻冷淡的自己,会意外地迷上自己小助理健康清香的味道。有着严重精神洁癖和身体洁癖的他,并不讨厌干净清秀又严格的小助理……
  • 好嗨哟——发财梦

    好嗨哟——发财梦

    发财梦?是的!谁没有做过发财梦!黄小娅、赵雪薇、王佩佩三位女大学生,怀着发财的梦想,走上了创业之路!黄小娅说:等我们发财了,就到夫子庙大采购!赵雪薇买回了各种招财树,把家变成了森林公园。她跳起来,欢呼般的大叫:我要发财了!王佩佩说:我要是发财了,就玩遍南京城!嗯!嗯!发财后的梦想够“远大”!心高气傲的黄小娅,创业后却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强大!更别说娇生惯养的赵雪薇,初入社会的王佩佩了。怎么办?势单力薄的姑娘们决定,把大帅哥陈泓杰拉进来做“护花使者”。怎么?不愿意?那就让你尝尝黄小娅“太级神掌”的滋味吧!真是不打不相识,黄小娅一掌打出了个“永相随”!就这样,几位年轻人满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和期盼,跌跌撞撞的奔走在发财的路上……
  • 学说话

    学说话

    《学说话》是英国布克奖作家希拉里·曼特尔一部充满自传色彩的短篇小说集。书中收录了六个短篇故事:《比利王是位好绅士》、《消杀》、《美丽曲线》、《学说话》、《四楼往上》和《干净的石板》,另外还收录了希拉里·曼特尔的自传《气绝》中的精彩选段。《学说话》带有希拉里·曼特尔本人浓厚的自传色彩,描述了多个与童年相关的故事:《比利王是位好绅士》中的孩子必须克服失去父亲的痛苦以及逐渐消逝的爱尔兰文化遗产的迷惑;《美丽曲线》是关于一个报废场里的友谊、信念以及一场近乎灾难的故事;《学说话》中的叙述者在一位过气女演员的帮助下纠正了她的北方口音……曼特尔以一种令人迷惑的轻盈笔触,发现了一段魂牵梦萦的童年转型时期。
  • 大秦第一吏

    大秦第一吏

    在大一统即将到来的前夜,大秦咸阳城里,一位工科学霸穿越为四百石吏之子,开始了他神奇之旅……
  • 初生记

    初生记

    开始讲述这个故事前,那条忧郁的煤渣小路还未消失。小路两边的竹林遮天蔽日,阳光遗失在路上,好似汗湿的手心里炽热的硬币。穿过竹林,眼前便豁然展开大片刚从冬天醒来、翻滚着墨绿波光的小麦田。我和哥哥走出家门,很不情愿地踏上这条永远潮乎乎阴森森的小路,走向麦田那边的学校时,常常一边走一边把双手举到胸前,摊开来,承接从高高的天空上撒落的阳光。我们越走越快,光点从手上飞到身上,渐渐地我们跑起来了,光点飞得越来越快,在我们身上翩翩飞舞。我们总是为这情景兴高采烈。哥哥跨开两条腿,左手虚虚地握着,横在胸前,右手则攥一根细竹枝,满脸通红地催赶着他胯下虚设的马跑在我前面。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