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他时我坐在朋友的车里。车子经过市区里最热闹的路段,缓缓地开着。斑马线的中间,他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像所有害怕城市的人那样,战战兢兢,不知道是该过去好,还是该站着不动。
让我惊异的是那个女人的相貌。那是个奇丑无比的女人,扁平脸,比脸更扁平的是鼻子。脸上的斑痕一块一块,乌云一般埋藏了五官。浅色碎花连衣裙,无精打采地罩下来,一路马虎,在腹部形成高潮,将裙摆远远地撑出去,像撑着一把破伞,而她整个的身子看上去,也好比伞里的那根七零八落的破骨架。
但我记住了他们牵手的神情。车子开过去好久了,我还在想着他们的样子。他们手牵着手站在斑马线中间,那道如鱼脊般将马路一分为二的线上。车流,人流,滚滚红尘。他们伸出了脚,又收回去,生怕一脚下去,被城市的巨浪就此卷走。那是一份共同的恐惧,并由此形成了支撑;那份支撑唯有彼此,须得死死地抓牢。
我由此判断,那个看上去像他母亲一样衰老丑陋的女人,是他的妻子而不是别的。
当天晚上,我坐在我哥的店里。我问,那个人呢?我哥说,走了。
我说,哦。
我一点也不意外,只模糊地想,白天见到的他俩,该是在去找工作的路上。
事情一下子就到了危急关头。我的旅游品商场眼看就要开业了,商场装修完毕,我把所有货物摆上了货架,再把一部分存进商场背后的库房里,我倒退着步子欣赏着我的以蓝色为基调的海洋般的商场,欣赏着我的事业和我眼看就要到来的辉煌,接着,一个要命的问题冒了出来:这是一幢新建不久的商用铺面,所有的店家都还没有开业,我动作快是因为我亏不起。但这样的一幢空楼,难道不是小偷和强盗最容易光顾的地方?
仅这一个转念就足以吓得我半死。我已经说过,为了这个商场,我已押上了身家性命,一旦闪失,我自己的命没了。换句话说,一旦出事,我必须死两回才行。
必须找一个人守夜。而且这个人必须绝对可靠。必须知根知底根正苗红万无一失。可当时的我,别说找这样一个可靠的人,就连找一个能勉强答应去商场睡觉的男人,也找不到。
我坐在我哥的小店里,向他抱怨着。他这片小店,天黑了开门天亮了关门,他也就好比一只猫头鹰,昼伏夜出,命中注定只能在黑暗中觅食。
我一边抱怨,一边看着店堂,在桌子与桌子之间,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一个淡蓝色的身影。
哎,那个人,那个男的,穿蓝衣服那个,叫什么?我问。
他?走了的那个?姓蒙。我哥说。具体叫什么,他也说不出。
他,去哪里了?找到工作了没有?我又问。
不知道。好像没有。他说,又马上道,怎么,你想找他去守夜?
他声音里的警觉我不是没有听见。别说是他,连我也感到奇怪,这样的一个连认识也说不上的人,我怎么能让他去守夜?我的身家性命,怎么能托付给他?
就这样想想也是罪过。
可我还是在想。我怀疑当时的我就是一门心思要找死,或者求生。反正人在生与死的边缘,只需要一根稻草,至于是求死还是逃生,自己也做不了主。
必须先对付几天,至少几天。我狠狠地说。
小蒙是和他老婆一起来店里的。那天在街上,他微笑着,走过来,并不坐下,而是先拿过我的茶杯,蓄满水,再去拿我哥的茶杯。我的眼睛跟着他转,满意地说了声谢谢。倒是我哥,目中无人的表情,看也不看他一眼。
他有些紧张,依然站着,他老婆反倒活泛多了,一边打招呼,一边搬过一张凳子来,拉他坐下,再搬来一张,自己坐下。
我开门见山,说起了正事。在说完了各项重大的责任事项之后,我说起了另一件事。
我说——我话还没出口,就发现自己很难措辞。我说,因为,因为这个事情太重大了,我的投资,所有的——我不能说是我的身家性命,可当时的我还真想说出来,我还想告诉他,我还借了别人十万块……我终究没说,是因为我还有点理智,得保持起码的尊严。
我说,几十万啊,都在商场里了,一旦有闪失……因此,所以,我……我们萍水相逢,应该说还算不上认识,我对你们一点也不了解,因此,所以,我……我得要一张,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我的潜台词无奈极了,如果你跑了,至少,我还可以按图索骥,找到你。
我吞吞吐吐咬文嚼字半天,终于让小蒙听明白了,他站起来,突然说,你等等,老板。说完拉起他老婆就走。
十几分钟后,他们回来了,递给我一只塑料袋。我看着他,疑惑着,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打开,是两张身份证,一个户口簿。
我像烫着了一般顿时叫起来,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听我说,我不要你的身份证,只要一个复印件就行了。你知道,我这也是例行公事,照章办事,规矩使然——人一急,没想到冒出的尽是官话。我受党教育多年,一直以为自己冥顽不灵朽木难雕,没想到一离开组织,我的骨头里全是红的。
我稍稍冷静了一些,放缓了语气说,再说,我也不要你老婆的身份证,更不需要你们家的户口簿。
我的语气里已带有责备,不能容忍他置我于不义之地。
小蒙和他老婆已经站起来,不容再说的表情。他笑着,用他那十分难听的普通话说,不是的,老板,就当你帮我们收着吧,反正这些东西我们也用不上,放在你那里保险。
我愣了,低头仔细看,他叫蒙小兵,而他的老婆,名叫黄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