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42200000006

第6章 劳动合同的立(1)

[释义]

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

所谓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不完全等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发生劳动关系为准。依本法的规定,就是以用人单位实际开始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建立。

同时,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职工名册一般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务、级别等内容。

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目的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在发生劳动纠纷时举证困难,难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情况。有这个规定,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就负有举证义务了。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释义]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双方告知义务的规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是双方对未来一段时期劳动行为的约定,其前提是对双方情况的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因此,劳动合同签订前双方都有权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建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都有如实告知对方情况的义务。

一、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体现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这些内容都是与劳动者的工作紧密相连的基本情况,也是劳动者进行就业选择的主要因素之一。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对于一个劳动者而言是相当重要的。劳动者只有详细地了解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后,才能结合自身特点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除此以外,对于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内部的各种劳动纪律、规定、考勤制度、休假制度、请假制度、处罚制度以及企业内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等,用人单位都应当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也有权了解劳动者的情况,但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有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

三、不当告知的影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真实的情况,不能欺骗。不当告知将导致无效合同。劳动合同的双方都应如实的告知,任何一方未如实告知对方,都将构成劳动合同的无效。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用人单位未如实告知工作岗位存在患职业病的可能等,都属于本法规定的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无效。对此,法律没有明确列举劳动者的告知义务内容,但做了原则性限定,即用人单位只能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内容。如劳动者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等。

滥用知情权将导致歧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反就业歧视”的规定。即将出台的《就业促进法》中已作了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应适当使用对劳动者的知情权,否则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释义]

本条是禁止用人单位不当招用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劳动者财物,将使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处于更为不平等的状态,属于一种变相的强迫劳动行为。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国际劳工标准中也明确禁止此类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本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以及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收取其他财物,但并不表示,用人单位可以在招工后,或实际用工中有以上行为。

在整个的用工过程中都不得有上述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八十四条规定了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本条所称的担保并不是民法意义上的担保,而是用人单位以此为名义非法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的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4.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七条及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应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能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释义]

本条是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劳动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立法自《劳动法》中就明确了,在我国建立了劳动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我国强调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书面性。但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可以约定口头的劳动合同。

书面劳动合同是以文字的形式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存在三种状态:

a)劳动合同早于劳动关系建立前签订,即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后建立劳动关系;b)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同时建立,这种情况在实践中较少;c)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建立后签订。本法要求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关系建立后一个月内签订,否定将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

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不及时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乃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些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一定要认真审视每一项条款,就权利、义务及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

3.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对于必备条款,合同必须写明,对于约定条款,可以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关系的内容和需要来约定。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如果条款过于简单、原则,容易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

4.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释义]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规定。

前款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但现实情况中还是存在大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此本法作了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报酬作出约定,因此造成对劳动者拖欠工资的情况多有发生。因而,本法明确规定了在这种情况下的处理方案,首先有集体合同的依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没有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

同时,对合同中劳动者报酬约定不明的情况,本法也作了规定。劳动合同是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劳动合同条款应做明确的约定。

很多用人单位虽然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对劳动报酬作清楚的规定。如,采用底薪加提成的薪酬方式的,对底薪作了约定,但对提成方式未约定,同样属于对劳动报酬的约定不明。

同时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集体合同不仅包括企业内的集体合同,根据本法的规定也包括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

所谓同工同酬是指相同岗位、相同劳动生产率的劳动者,应获得相同的报酬。不得因性别、年龄、种族、民族、身份、地域、户籍等原因向劳动者支付差别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根据本法在一年内,可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规定:“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实行同工同酬存在举证问题,从事相同工作容易举证,但是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不容易举证。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释义]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种类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劳动合同按照合同期限不同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规定合同有效的起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不规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将完成某项工作或工程作为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属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条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种类的规定,沿用了我国现行劳动法中的规定,将劳动合同按期限的不同分成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这种立法技术,是采取合同期限的标准对合同进行了界定,因此,合同期限的不同,是这三种合同最直接的区别。

对劳动合同期限种类的界定,仅仅是确定了各种类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框架,如果要构建完整的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至少还应在这个框架里填充两方面的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的基本制度,包括劳动合同期限种类、适用条件及不同种类之间的关系;(2)劳动合同期限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不同种类期限的终止、解除、经济补偿金等制度。

同类推荐
  • 农民法律知识学习读本

    农民法律知识学习读本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本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展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而编写,本书专为农民朋友编写,书在介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时,会再着重介绍婚姻、继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宅基地、及防雾灯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再介绍刑法的基本常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及依法信访与法律援助等内容。并在各章节中举出相应案例并简单评述,既增加内容的生动性,又便于农民、农民工朋友理解。
  • 环境污染赔偿责任

    环境污染赔偿责任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法律基本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本书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问题出发,结合《环境保护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以提出问题的方式,解答了百姓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本书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的结构方式编写而成,内容循序渐进,易于理解,既让广大读者了解了法律的知识点,学习到了相关法理;又为其提供了一定的排疑解难的法律帮助。
  • 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读本

    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读本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本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展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而编写,本书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生产经营工作实际需要的角度,在总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的基础上,选取了适合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需要的企业法律制度、物权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

    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

    传统文化中的集体精神观念阻碍了现代个人权利的生张,家国本位的思想观念和儒家文化的盛行扼杀了作为民事主体的人的主体地位和权利意识。
  • 民间借贷与风险防范

    民间借贷与风险防范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民法、物权法、担保法等与相关条例和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热门推荐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雪覆桃花倾天下

    雪覆桃花倾天下

    “此生所求不多,但求一人真心相许。”年少时有人问她如何择婿,她笑着答出这一句。年少轻狂,彼时的她,竟不知这一人的难得。也不知从前有多少许下这个心愿的才子佳人,都没有随心所愿。身为公主,她历经战争才真正懂得家国大义。待阴谋解开,一切明朗起来,她身上添了千帆过尽的淡然和杀伐决断的凌厉。她已不复从前那般少年意气,她还记得这句话,偶尔想起,却如虚影一般当作回忆……她,大概也不信了。但他却轻念出这句话,唇边是小心而温柔的笑意:“……你说的,可还作数?” ps: 本文架空轻古言,文风轻松,中途微虐,HE结局,请放心入坑~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绿色未来与新思维(人与环境知识丛书)

    绿色未来与新思维(人与环境知识丛书)

    《绿色未来与新思维》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米阐释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其中以很火篇幅来阐述环保对生态、家居环境、生活习惯、生命健康等的影响,突出了主题,阐明立场。另外,还适当地介绍了与环保相关的环保组织的建立、结构、功能等问题,对主题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我真是神豪二代

    我真是神豪二代

    他,是活了十万年的神豪二代!拥有着十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毫不夸张的说,他就是这个世界最有钱的主。刘洋:“千万别跟我谈钱,否则你会伤自尊的——”
  • 薄地厚土

    薄地厚土

    有句话流行了很久,看电影,不如看影评。作者在本书中用独道的眼光和语言诠释了N个超级电影,这其中,或许有你格外熟悉的,也有你格外陌生的。比如《街区男孩》《不伦之恋》《爱欲之果》《大逃杀》《年少轻狂》《我偷窥所以我存在》《一个都不能少》《赶尽杀绝》等等……就如《赶尽杀绝》真正满足了男人内心狂野的YY,杀杀人,做做爱,杀的是坏人,上的是美人,夫复何求?作者解析的或许不是很经典,但话少,不啰嗦,一针见血。书中皆配有电影介绍与剧照,看一眼,便可以触碰到那些深入灵魂的东西。往往,最美丽的也是最残酷的……
  • 想与你厮守到老

    想与你厮守到老

    “他纵有千般不好,万般辜负,到底是我爱的人。我此生并无所求,只想与他厮守到老。”——余生.少年时期的余生,有着最珍爱的人,最珍贵的秘密。十八岁时与陆司淳的蜜恋,是她这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他是她心口上的朱砂痣,也是她生命里的明月光。在她最美的年华里,他曾为她种下整夜整夜的甜美梦境,永不放逐。在她最落魄的时候,他曾为她筑下一城的灿然灯火,温暖了她所有。一场变故,让她失去五年的记忆。醒来后第一眼看见纪时景,他牵起她的手,告诉她她是他的妻。从此,她一脚踏入他的世界,满目仓皇。.十年之后,陆司淳再度归来。余生已为人妇,他身边亦有貌美娇艳的女伴。见面时波澜不惊,她只记得他是她曾经的姐夫。他来到她身边,她渐渐被他带入跌跌撞撞的回忆中,惊惶失措。当尘封的记忆大门被打开,她的爱情最终在时光的阴影中失血,只剩下苍白的轮廓。她到底爱而不得。“陆司淳,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却只换来半生回忆?为什么你一句残酷话语,便能将我打回原形?”“我只不过是偷了一段我们的旧时光。”他来到她的城市,走过她来时的路。旧城里看不到日光,漫漫旧时光里,她和他一个梦长得好像。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陆司淳,你知不知道呢,这一生,我只想与你厮守到老。”.推荐最新民.国文《风月连城》地址:http://pgsk.com/a/582039/
  • 惊吓全世界

    惊吓全世界

    世界悄然发生了某种不同,好像,更加吓人了。无数灵异传说此起彼伏,世间笼罩在了恐惧之中。不过人们渐渐地发现所有的灵异传说都没有发生伤人的事件,似乎和之前没什么不同。一个漂浮在空中的骷髅头带着哭腔说道:老板,隔壁村那个狗蛋又把我当成足球踢了,你可要给我做主啊!祁临:你今年又是业绩最差,年终奖没了!赶紧给我干活去,你们真是我带过的最差的一届。
  • 给女白领看的职场减压书

    给女白领看的职场减压书

    现代女性,感情、婚姻、职场这三大方面成了压力的“制造源”。心理专家认为,女白领婚姻比较脆弱,第三者的介入,婚育期的限制等等,无论女性有多能干,多有才华,其职业上升的过程也会比男性更曲折。希望这本专为女白领们量身定做的减压书,能给在职场承受着压力、辛勤打拼的女士们的心灵带来春天般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