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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这么容易爱人

1、

丁蕊十五岁的时候,中学里流行交笔友。好友乐乐在放学时快乐地递给她一封信,炫耀道:“快看快看!”

极短的信,刚好写满一张纸,字体丑陋,言辞间充满了炫耀,说自己颇具女生缘,每每在足球场上飞奔,引得尖叫无数。落款是个骁字,通篇看下来,只有这个字,才勉强称得上帅气,虽然他说,因了这名字,人称小帅哥。

丁蕊一目十行地看完,淡淡一句:“没意思。”

乐乐白了她一眼:“嫉妒,你分明是嫉妒我认识了帅哥!”

丁蕊瞪回去:“文字谁不会摆弄?我也可以把自己夸成一大朵花。”

乐乐恨恨地:“好吧,我下午就给他写封信,要求看照片!”

骁所在的城市,是北方,沿途种满白杨树的北方。十五岁的丁蕊是有精神洁癖的,对写一手丑陋的字的男生不抱有好感,只是无端地喜欢北方的白杨,很喜欢,很喜欢。

正是渴望诉说的年纪,班里交笔友的人越来越多了,几乎每天课间都有人凑在一起唧唧喳喳地讨论,丁蕊看在眼里,心一动。

她一向玩得疯,但课业太过出众,除了和张扬一道出去溜冰、打台球,跟乐乐聊聊八卦,没有太多朋友。

张扬和丁蕊住在同一个大院内,很有青梅竹马的意思,上学放学结伴而行,偏偏成绩都好,包揽了全班前两名,师长们都放心,对他们的亲密从无干涉之意。况且张扬人如其名,眉目生得大气,又会玩,很多女生都喜欢他,或矜持或奔放地接近他,绯闻不断。

但这绯闻里,丁蕊不曾做过任何哪怕一天的女主角。

也许是两人太熟了,熟成了一家人,而张扬是个喜欢新鲜的人。但更也许,是丁蕊不够好看。

她不够好看,平淡的眉,平淡的眼睛,眉生得稀疏,眼睛是内双,鼻梁有些塌,嘴唇厚。总之,真的,不够好看。

张扬的每个绯闻女友,都是美丽的女孩,不曾例外。

那么只好做兄弟吧,这样是另一种接近他的方式,在课业上,和他并驾齐驱,在游戏里,和他携手作战。丁蕊能努力的,只能如此了。

是有难过的,尤其是当邻班的女孩托她给张扬递情书时,丁蕊通常会咬一下嘴唇,才挤个笑容出来:“好的好的,我会转交。”

女孩脸红红地说:“真羡慕你和他是要好的朋友呀,每天都能看到他。”

丁蕊在心里说:真羡慕你生得这样美丽啊。

每天都能看到他,又怎么样,听他说起新任女友,说最近新学了一种游戏,或者是,温瑞安的武侠还不错,独独忽略了身边这位哥们的心。

有那么多话无处倾诉,丁蕊到底也交了一位笔友。随便翻看一本杂志,页面的下方,都会有一行简短的交友文字,并附上联系地址。

青春期,大家都有大把的时间和写信的乐趣,课堂上无聊,大多数人又不敢逃课,只好用来写信,掩在书页下面,一边写一边往下拉,遮住信纸,时不时地抬头,装作认真记笔记。写到兴起,瞥一眼授课老师,顺手涂鸦一幅惟妙惟肖的漫画,众人传着看。

丁蕊选中的笔友,是叫作秦斐然的,在北方城市读初三,和她一个年级。她想同龄人交流起来,会比较容易些。

北方,有白杨树的北方,秦斐然的个人简介写:我走在北方的白杨树下。短短的一句话,就让丁蕊心念一动。

好了,就是他了。这陌生的,即将走入她生命的男孩。

不好看,一向不好看,就算是穿妈妈送给她做生日礼物的那套裙子,也不能被人夸一句好看,顶多是很有气质。

但十五岁的小姑娘,能有什么气质呢。裙子真美,藕色的衬衣,优雅的同色小领结,下面是深蓝色长裙,样式简单,含蓄素淡。再将头发梳成麻花辫,很有民国女子的味道。

裙子真美,但她是不美的。

张扬所交往的女朋友,每一个都是这样恬淡静好的类型,可丁蕊,做不好这样。当她这么一身装扮地向他走去,他正喝着可乐,马上一口就喷了出来,指着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你,你……”

阳光下的少年,刚从球场上下来,穿白色球衫,立在南方夏天的芒果树下,荫影打在他的脸上,明明暗暗。啊,他多么像课本里学到的那种植物,白杨树,挺拔,坚定。

丁蕊生气了,转身就走。

张扬没有追上来。

既然在真实生活里不好看,在纸上是可以营照一个完全不同的女孩吧。出于虚荣,或者是别的什么,在写给秦斐然的信里,丁蕊是容颜娟好的女生,她只用了一句来来形容自己:她们说,等我长到十八岁,会很像《窗外》里的林青霞。

2、

收到秦斐然的信,是两个星期以后。丁蕊和张扬靠在树边聊着天,他说《神州无敌》很好看,近来每晚看到十二点。她扬眉:“讲给我听?”

他就讲给她听,难得的耐心,说起萧秋水,李沉舟,赵师容。自由,江湖……和那样的爱情。

可丁蕊单单爱上了柳五,明知他不是好人,仍会爱上的男子。一次次地追问,柳随风,你要讲柳随风,我只要听他,不要听别人的片段。

张扬就笑她:“分明很花心,怎么忽然就专一起来?”

丁蕊愣了:“我怎么花心了?你才是!”

张扬仍是笑:“你看看你的名字,蕊字。三颗心。”

丁蕊一想,也笑了,顺手将手中的绿茶朝张扬头上一倒,绿色清凉的汁液,顺着那少年的黑发,流到白衬衫的领子里,在阳光下,闪闪亮。

他反应过来,一把拉住她,她挣脱,大笑着跑远。

刚回教室,生活委员就递上一封信:“你的。”

白色信封,黑色的字,落款处写着秦斐然。顿时想起,遥远的北方,新认识了这么一个人。

拆开来,写满两张纸,碳素笔,字写得很大很锋利,一竖一捺,都拖着长长的尾巴,欲说还休的样子。丁蕊看得很慢,这个叫秦斐然的男生,有着阔朗的字,想必也有着浓眉大眼的眉目吧。他说他的学业,说前排的短发女生多么爽朗,说班主任脾气暴躁,说,喜欢三毛那样的女人。

呵。他竟是喜欢三毛的。丁蕊想,真要命,三毛,嗯,三毛,大格子衬衫,宽宽松松,牛仔裤,草帽,浪迹天涯的率性模样,张扬有次说过,丁蕊,三十岁时,你应该是三毛那种类型。

可他喜欢的,是纯情的女孩。一直都是。

而秦斐然喜欢怎样的女生,跟丁蕊没有关系。她需要的是一个宣泄的出口,而他够陌生,陌生,就是安全。他那样远,断然是不会像身边的女同学这般,咬着耳朵说,谁爱上了谁,或者,谁不爱谁。

课堂上,老师讲着三角函数,丁蕊有一搭无一搭地听。她的座位在第一排,一进门,靠墙的位置,偏了些,当老师在黑板的最右边板书时,需要侧着身子才看得清。

张扬坐在丁蕊的后面,当她侧身而坐时,手随意搭在他的课桌上。大部分时间,张扬都是在看武侠的,老师念在他不曾耽误课业,很是纵容,竟默许了这种行为。看得累了,抬起头来,刚好看到丁蕊的手,白白的,有肉涡的手,短短胖胖,有如婴儿。他淘气起来,信手拿支原子笔,在她的手上,画猪头。

同桌是个女生,捂住嘴,轻轻笑。丁蕊当然也感觉到了,故意装作置若罔闻,眼睛眨也不眨地听课,不时附和老师几句。

蓝色的原子笔,三个猪头,摆成品字型,口水滴答地抬头望着画在上方的青草,分明是她的名字。张扬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得意地提笔写:食草猪。张扬大师醉后戏作。

丁蕊仍是一无所知的样子。要到下课了,女生提醒她,才哎呀道:“张扬你才是猪头!”围着课桌,追追打打。

舍不得擦去的,她老舍不得,回到家中,在台灯下看书,一页页地翻着,眼睛却盯在他画的猪头上,要等妈妈干涉,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打上香皂洗去。

次数多了,她学会画这种猪头,圆圆的头,滚滚的身子,尾巴卷卷,眼睛大大,画得越来越熟,和他画的,一模一样,几可乱真。

终于有一次,趁他趴在桌子上睡着,她也在他的手上,画了同样的图案,并学着他题字,待他醒后,疑惑地盯着它瞧半天:“咦?我还会梦游?”

她背转身去,笑得肩膀一耸耸的。

在信里问秦斐然,你看过黄昏的云吗,踢球吗,玩不玩游戏?热爱古龙,温瑞安,还是金庸多些?她说,我喜欢柳五,你呢。

不知不觉,写满两页,贴上邮票,装入书包,寄出。在信里,她是敏感多思的小姑娘,并且是美丽的,美丽的,长发,大眼睛,秀丽至极。

然后在考试中以强悍的姿态,和张扬较劲,在游戏里,比他玩得更酷。

如果日子就这样过,虽然被相思噬咬着内心,但只要能看到他,一转身,一抬头,都能看见他,便也觉得安心了。

但很快,他要转学了,他的父亲近年来仕途很顺,即将调入京城任职了。

3、

张扬向丁蕊辞行时,她正在给秦斐然写信,问他,你有要好的朋友吗,你明白什么叫黯然销魂,唯离别矣吗。她说,这个秋天,我都懂了,但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懂得。

“丁蕊,我要走了。”他和她的同桌换了座位,挤到她旁边,坐了许久才说。

晚自习是没有老师来的,教室里很吵,大部分人都在嘻闹。她戴着耳塞,听邰正宵的《一千零一夜》,头也不抬。

音量开得很小,她是听到他说话的,仍一字一行地写着信,对远方的男孩,说着身边的男孩。

张扬不得不再说了一遍:“我要走了。”

她侧过脸,望着窗户,努力地忍住眼泪。窗外是夜色弥漫,玻璃窗上映照出她的面孔,一张平静的脸。

可为什么,有泪。

她微笑着,一无所知地转向他,拔掉耳塞问:“你说什么?”

“我要走了。”

“哦。”她问,“几时?”

“明天。”

时间真少。她心一紧,调笑道:“够用吗。”

“什么?”

“你有那么多妹妹,来得及和她们一一道别吗。”

他竟是少有的正经相:“不重要。”顿了顿,看着她的眼睛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舍不得你。”

他说,我舍不得你。几个字,却叫这女孩魂飞魄散。她和他对视,按着胸口,深吸一口气,想捕捉到他的情意。

他沉声道:“这么多年的朋友了,真舍不得你。”

朋友。哦,朋友。她笑笑,收回眼光,看向自己的手,慢吞吞地说:“你的兄弟那么多,红颜知己也不少。”

他忽然伸手,按住她的肩膀,声音哽了一下:“可,可你是不同的。”

然后他不再说话,起身向教室外走去。

她愣住,反应过来才追出去。户外繁星点点,空气清新,他双手撑在阳台上,仰头望着天空。

她陪他站着,不发一言。

很久后,晚自习的铃声敲响,有女生跑向他:“说好了今天送我回家的。”

他笑容满面,丝毫不见离愁别绪,立刻答应:“好。”

他们并肩向车棚而行。丁蕊因此记得,最后一夜,他陪的是别人。

夜里,她给秦斐然写了长长的信,从最初,到最终,一点点地向他倾吐。这么多年的爱慕,她克制自己的心,竭力不露出破绽,那样太尴尬了。她知道张扬爱的是怎样的女子。

她不是。

次日张扬一家向丁家辞行。两家父母是同事,相交多年,加上两个小孩子一向要好,关系很是好,张母拉着丁蕊的手说:“蕊蕊,你要好好地读书,将来考到北京来。”

丁蕊点点头。

张扬倒没怎么说话,和丁父下了几盘棋,说是行李还未收拾好,先回去了。丁蕊想送给他的礼物,生生地没有送出手的机会。

是他所喜欢的球星的签名,她写信托秦斐然弄到的,本想当生日礼物送给他,哪晓得根本等不到那个时候。

她说身体不舒服,躺在床上装睡,父母知晓她的难过,不去拆穿,妈妈走到她的床边,探探她的额头,叹了口气。

父母走后,丁蕊坐起来,靠在墙上,号啕大哭。为这些不能宣于口的情意,为从此相去惘然的人生。

为了那些再也不会重来的年和月。

后来听到父母说,起码有六个女生赶到机场去送张扬,个个哭得像个泪人。他们用长辈讨论顽童那种又爱又怜又好笑的语气说着话:“张家那小子,年纪轻轻就这么讨人喜欢,将来还不知道会长成怎样的风流种子呢。”

丁蕊也笑,去按胸口,心还在跳,但似乎已经空了。

空了下去。

初三的生活过得飞快,日日盼着张扬会有信来,但等来的,是秦斐然的信。温和体贴的北方少年,说了很多很多开导的话,并许诺会在适当的时机来看望她。

好友乐乐继续和帅哥骁交往着,每封信都与丁蕊分享。丁蕊明白乐乐想看秦斐然的信,但她每次都推了。秦斐然是她的隐秘,用来放置不与人知的心事,她不要任何人窥见。

4、

张扬再无音讯,相识了十多年的发小,像水滴汇入大海,像树叶隐入森林,消失在人海茫茫。彼此的父母也疏于走动,终是渐行渐远渐无尘了。

丁蕊在纸上画猪头,恨恨地想,张扬,你若真能狠心如斯,我为何不可以?赌气似的,画得力透纸背。

那些和张扬谈过短暂小恋爱的女生们来找过丁蕊,向她索要他的新地址,她一律摇头:“我不知道。”

“怎么会?”她们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她笑:“我真的不知道。”

女生不信,又问了几次,失望而去,嘀咕道:“连你都不知道。”

乐乐在信里和骁谈了恋爱,从诗集里抄些美妙的句子给他寄去,再等对方从别处抄些更美妙的句子寄过来,自欺欺人,却自得其乐,直到她收到骁的照片。

自夸为小帅哥的男生,平头小眼睛,穿土黄色的夹克衫,刻意做出不可一世的模样,但五官凑在一起,明明白白地,不好看。丁蕊扑哧笑了:“他怎么长得这么苦大仇深!”

苦大仇深,就是这四个字。骁的表情,太像一个尚未翻身的农奴对待地主恶霸了。乐乐也笑,把信丢到一边,气乎乎:“分明是白马,居然装成王子!气死我了!”

说得丁蕊蓦然心惊,自己也不好看,但在秦斐然面前,她是少女版的林青霞。

“还会和他联系吗?”

乐乐晃荡着腿,咬一口脆冰,摇头道:“我最讨厌被欺骗了,以后不理他!”

也许……秦斐然知道真相,也会不理会我吧。丁蕊惆怅地想,但怎么办呢,我已经习惯了对他说话,说很多很多话。

而秦斐然的信里,已有了滚烫的字眼,他说,将来要和丁蕊考取同一所大学,可以在校园里,看四季鲜花,在图书馆里相对静坐,一抬眼,就能看到对方,很安心。

他的字很好看,行文如他的名字般文采斐然,丁蕊想,怎么办呢,我不要见他,我不要给他看照片,我不想让他失望,更不想失去他。

乐乐拾起信,三下两下撕掉,扔到垃圾筒里,拍拍手:“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和骁交笔友吗?”

“为什么?”

乐乐叹口气,目光茫然地注视着不远处的一只飞鸟:“他在交友栏里,这么介绍自己:爱踢球,爱玩,成绩好,性格阳光,帅。”

“这样的人,女孩都会喜欢。”

乐乐说:“你不觉得,他和一个人很像吗?”

“谁?”

“张扬。”乐乐说,“你的兄弟张扬。你不知道我那时该有多嫉妒你啊。”

乐乐暗恋张扬,但怯于表白,于是找了和他相似的人做笔友,聊以安慰。丁蕊去握她的手,但并不想告诉她,她也喜欢张扬。

不,不能说。女朋友之间是不能爱上同一个男人的,虽然两人都不曾得到他,可一旦挑明,再怎么粉饰太平,内心里是会有芥蒂的。丁蕊并不能分析其中利害,只知道乐乐是个爱说话爱闹腾的女孩,自己的心事万万不能被她知晓,最终必然会泄露出去,路人皆知。

那就让乐乐继续嫉妒吧。丁蕊打定主意。

乐乐苦恼地说:“你看,他都转学到北京大半年了,我还想着他……你有他的新地址吗?”

丁蕊失去了张扬的消息,但她说不出口,作为公认的张扬最好的朋友,连她都找不到他,很丢面子。她说:“哦,他只打电话回来。你要电话号码吗?”

她笃定乐乐不会。果然那女孩的目光惊喜了,很快黯淡下去:“不用了,我打电话过去,能说什么好呢,他也许不会记得我。”

女孩的泪光滴答一闪。丁蕊松口气:“那下次他打电话给我,我代你问他好。”年少时,她是虚荣的女孩,惯用各种谎言来隐藏窘迫。但,一个谎言,总是要靠几个、几十个谎言来圆的,便是到了后来,再无澄清的机会。

5、

中考之前的一段日子难熬极了,每天做大量习题,尤其是数学,这是丁蕊学得最好的学科,每次都能拿满分,连当初的张扬都不能比。

数学老师一次次地给丁蕊单独开小灶,把她叫到办公室里,塞给她大量油印的试卷,雪白的纸上,油墨未干的字迹,经常做得两手乌黑。天气又热,一抹汗,油墨全糊到脸上去了,浑然未觉。

数学老师把电扇的风量调大点,闲话两句:“你肯定是能考上一中的,我现在只希望中考时,你的数学能获得满分,那样就可以直接进奥赛班了。”

丁蕊只问了一句:“将来,能去北京比赛吗?”

“能!当然能!要是入选国家集训队,以后就能去国外比赛了。”

北京。张扬的北京。将来是不是能在京城的街头,和他偶然遇见呢。他会惊讶地打她一拳,笑骂:“猪头,当真是你吗。”

他还会对她讲起柳五吗,他还热爱那个球星吗。张扬,秦斐然给我寄来那么多关于他的海报,签名,和报纸上剪下来的相关新闻,制成剪贴本,将来都送给你好不好。

同样是初三,秦斐然的复习也吃紧,但每周都会有信来,照例写满两页纸,字句仍是温暖漂亮。丁蕊在课间看信时,会有刹那怔忪,如果写信的人是张扬。

如果是他。

她拿原子笔在手上画猪头,端详半天,抿嘴笑。乐乐下了课,跑进来递给她一瓶水:“给你!刚买的。”

刚从冰柜里拿出的果汁,瓶身冒着气,拧开盖子,仰脖灌下,喉咙一片清凉。就好象,就好象从前的无数次,她和他相约打游戏,她赢了他,他就从机器上跳下来,一溜烟地跑去买水,给她的是她爱喝的果汁,他的呢,则是雷打不动的可乐。他向来留意她的口味,一起去吃饭,会提前对店家叮嘱,不要放葱,不要蒜,少放辣椒,空心菜要炒得青翠些。

她总是想他的。虽然没有他的日子,她仍会去打游戏,穿着溜冰鞋在广场上来回地滑,自己去租回温瑞安的小说,看他未讲完的故事,柳五,柳随风柳五公子。

一如所有的人预料的那样,丁蕊考取本城最好的高中,一中。数理化全是惊人的满分,爸爸妈妈为此大宴她的师长,说着感谢的话。

席间有老师提到张扬:“他要是没转学,估计也考不过丁蕊。他太粗心,每次都会在很低级的问题上丢分。”

丁蕊举起杯,说:“刘老师,喝。”

刘老师笑容满面地端起酒杯:“啊,丁蕊,你随意。”

七月流火,秦斐然的信如期而至,给丁蕊报喜讯:“我考得很好,父母为此奖励我一千块。”

接着他说:“我要来看你。”

他说,我要来看你。没有询问的语气,我想来看你,好吗。我想来看你,你乐意吗。直接的,我要来看你。

信里,他写明了火车到达的时间。他说,我想我能认出你来。

丁蕊无力地握着信纸。他怎么能认出她来!她根本不是林青霞的模样。她对着镜子,反复地看自己,不,一点儿也不好看。

乐乐勉强够了中专的分数线,就填报了幼儿师范。她并不难过:“挺好的,我不爱读书,三年后就能参加工作,赚钱了,你说多好!”又对丁蕊羡慕不已,“你和我不一样,以后,你要走另一条路了。”

“没关系,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丁蕊说。

问题是,这个世间真有永远这回事吗。张扬谈恋爱从不回避丁蕊,她听他对不同的女孩说过,我永远爱你。

但他的永远,不到一个月。他的生命里,红白玫瑰接踵而至,每一朵,都是鲜亮的影。要么他招惹别人,要么他被人招惹,不曾间断,生活是走马观花的热闹。

秦斐然的行程是三天后,也就是说,他抵达本城,将是第四天。时间太短了,短到丁蕊根本来不及写信去阻止他。她日日难眠,不知该如何面对那满怀喜悦和爱意的北方男孩。

白杨似的男孩。

丁蕊最终还是去了火车站,人潮汹涌,那男孩从第五号车厢走下来。之前她没有看过他的照片,但在第一眼,她就确认是他。和她笔谈了将近一年的,秦斐然。

小格子衬衫,短裤,背一只巨大的背包,斯文得体的高大男生,如他的字,当真是浓眉大眼的。他甚至比张扬更好看些。从她的角度看去,那男孩长得很像张扬所热爱的那个球星,李明。

如果你看足球多年,你会记得90年代时期,大连万达队的李明。秦斐然和他极为神似,在匆匆而过的人群里,那般闪耀。

他走到月台上的小卖部边,放下背包安心地等。

丁蕊咬着嘴唇,从他身边走过去。他随意瞥了一眼,继续朝出口处张望。

哦,原来是没有默契的。他总是说,丁蕊,我们心意相通,你是我闻弦歌知雅意的女孩。

但秦斐然,不是这样的。你认不出我来。

没办法,她所描绘的外貌,误导了他。她回望他,想,那么就误会下去吧。

丁蕊走了。

再十天后,又收到秦斐然的信,说那天他等到夜里,她仍没有来。他找不到她,只得到她所在城市里,找了旅社住下,逗留了两天。

他只有两天,一天用来经过,另一天,还是用来经过。他将大部分时间花在步行上,从城市东头走到西头,从南边走到北边,路过一家家店铺,餐厅,广场,树木,小区。他说,丁蕊,我来看看你成长的地方,即使你没有陪我。

只字不提,她没有露面的情况下,他的失望。

那男孩独自在异乡行走时,他想过一些什么呢。他带着浩大的期望而来,之后落寞离去。

他说,我不怪你,你一定有自己的想法。我会等的,等到你愿意出来见我,我愿意等待。

6、

高中里,丁蕊是醒目的女生,成绩一骑绝尘,泱泱一中,风头无两。并且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大部分时间都在玩。玩游戏,看武侠,打扑克,吹口哨,买《体坛周报》和《足球》。

连乐乐见到她,都会惊叹:“你比以前玩得更疯了!活脱脱一个女版张扬。”

她没有忘记他。哪怕她如斯平凡,只能以仰望的姿势来怀想他。

但仰望更好吧,她不贪心。她不同于丁蕊。丁蕊想要的,是获得,以一棵树对另一棵树的爱慕,并肩而立,笑迎风霜。

张扬仍无音讯。

丁蕊还是和秦斐然书信来往。虽然她清楚,此生她无法与他相见。出于年少的虚荣,她捏造了一个谎言,而后不再有机会。

她已习惯有他参与到内心世界里来,她不能失去他。

因此她不能见他。

寒来暑往,三年后,丁蕊如愿考入清华大学。秦斐然追随她的步伐,他去了北大。

张扬,北京的张扬,张扬的北京。我们已然暌违四年。

没能找到张扬。偌大的北京城,要寻觅一个人谈何容易。乐乐给丁蕊打电话时,又问到张扬:“你和他见面了吧?他还是不是那样?”

“他长高了,更帅了,可那副臭脾气还没改。”丁蕊说。

哄谁呢,是乐乐,还是自己。

“他有女朋友了吗?”乐乐问。

“他有女朋友,但没有固定的。”靠着揣测,丁蕊这样回答。

乐乐格格笑:“他那个人呀,老那样。”又说,“对了,我交了男朋友了,寒假你回来,我让他请我们吃饭!”

“好啊。他对你很好吧?”

“当然。”乐乐说,“我喜欢的是张扬,但他太遥远了,我只能像喜欢明星那样喜欢他,找男朋友,只能找身边的。”

那单纯爱笑的女孩,原来比她丁蕊要聪明冷静得多啊。她知道什么事情应该做,什么不可以,什么是必须坚持的,什么则是该放弃的。

为什么我不行?丁蕊说,我也要去交男朋友,或者真能冲淡某些记忆。

如果可以这样。

她还是不美,但几年来,眉眼长开了许多,加上懂得什么样的衣服适合自己,在同学中,算得上是清秀的南方姑娘,也被几个男生追。

她从中挑了最顺眼的一位,谈了恋爱。真可耻,她永远以貌取人,她想,男朋友没有秦斐然好看,也没有张扬好看,但又能怎么样。她不能见秦斐然,而张扬早已消失。

心里不是没有委屈的。她从未交过男朋友,初恋对象竟是不爱的人。

轻率的感情持续了半个月,对方一再不满于她的冷淡和不耐烦,吵过几次架。丁蕊赌气想,分手就分手,校园这么大,男生多的是。

男朋友出于同样的想法,两人一拍而散。

过了几天,丁蕊看到男朋友,哦,前任男朋友身边有了新的女孩。她一扭头,径直去找她的追随者,直通通地问:“中午可以请我吃饭吗?”

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真成了张扬笑谑的那样,成了花心的女子。一颗心两颗心三颗心。压抑久了,一经释放,便走了极端。

但……事实不完全是这样。张扬永远在她的梦里,反复地出现,短发,白衬衫,背影,离去。她看不清他的面容。

同在北京,她没有主动提出见面,秦斐然便不再提到这个话题,仍是写信来,一如他们少年从前,那么温暖的句子,写他的日常生活,写走在北大的湖畔,忽然就想她。他身边的风,真凉。他说,丁蕊,除了父母,这世间只得你最让我牵挂。

有些什么用。她决计不见他。她无法以不是林青霞的面目,去见他。

她十八岁了,仍做不成《窗外》里的美丽纯情的小女生。她为自己的虚荣付出代价,再难收拾。

没有人知道,因为平淡的容颜,她有多自卑。那些年,走在张扬身边的女孩,每一个都是一等一的美女,至少是班花级的。

在她的印象里,只有在小学五年级时,被路边的男子夸过漂亮。那是个夏天,六一儿童节,全班女生都要参加一个合唱比赛,妈妈帮她把辫子梳得很高,绑了一只红色的蝴蝶结,穿的是白衣蓝裙,这是老师要求的统一装扮。

十一岁的女孩,穿凉鞋,小腿裸露,健康纯真的气息。在路边小店买酸奶时,看店的男子正逗着才几岁的孩子玩,顺口说了一句:“你看,大姐姐好不好看?”

“好看。”

“对,大姐姐真美丽。”

丁蕊只记得,有生以来只有这一次,被人真真切切地赞叹过,美丽。而别人,每个别人,都说,呀,你真可爱,你真聪明,你真好玩,你真好。

但一个陌生男人哄自己的小女儿时说的话,是作不得数的。

事隔多年,依然不美丽的女孩丁蕊,以她更换男友的速度,成为声名狼藉的女子。同学都是十八九岁的人,青春期,都有精神洁癖,对她敬而远之。她一点都不在乎,只要有乐乐和秦斐然还当她是朋友,那就够了。

7、

寒假回去,和乐乐小聚,她带了男朋友过来,大她三岁的男生,在幼儿师范隔壁的一所三流大学读书,长相平实,但待她极好,事无巨细地安排妥当,连丁蕊的喜好都照顾到,知道她喜欢喝葡萄味的果汁,每次和乐乐来家里做客,总不忘买上几瓶。

丁蕊对乐乐说:“你要珍惜他。”

乐乐点头,问:“你和张扬还那么好?”

“是的。”

寒假的活动安排得满满的,串亲戚,拜访老师,同学聚会,每天都很忙。先和高中同学聚,再和初中同学聚,丁蕊更乐意和初中同学在一起,因为那是一段和张扬有关的岁月。

不曾忘却。

一共有二十多人到了,聚在班主任家里,闹闹哄哄地包饺子,席间竟有人提到张扬的名字,丁蕊一下子愣住,竖起耳朵听。

男生在天津念大学,丁蕊平素和他没有交情,初中毕业便不再见面,此番听他随意地说:“国庆节我去北京玩,见到了张扬。”

当年喜欢他的两个女生明显地被震住了。班主任拿着鸡蛋走出来,往肉馅里打入两个,摇摇头:“张扬啊,好象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还是老样子,大大咧咧的。”男生说,“他请我吃了一顿饭,还把他女朋友带上了,很漂亮。”

在场的男生起哄:“那小子向来艳福不浅!”

“对了,丁蕊,你和张扬都在北京念书,还老在一起玩吧。”

张扬,你看,他们都以为我们仍是亲密无间的兄弟,可真相根本不是这样。丁蕊挤个笑容出来:“是啊。不过他交了女朋友后,怕造成误会,走动得没以前那么频繁了。”

吃饭时,丁蕊草草吃了几口,坐到沙发上去看电视。男生的背包随意地搭在旁边的衣架上。她扬声问:“把你的单放机给我听听?”

“好的。你自己拿,在背包里。”男生正忙着和朋友喝酒,头也不回地答。

丁蕊拿出了单放机,顺便掏出男生的通讯录翻看。如她所料的,果然记载了张扬的联系方式,地址,电话号码,QQ号。

他竟和秦斐然考取的是同一所大学,北京大学。

丁蕊的记性非常好,立刻把这些数据全都记下来,若无其事地听歌,跟着节奏摇头晃脑。

离开班主任的家,就近找了个网吧上网。在网管的指导下,学会用QQ。这是1999年的冬天,网络对丁蕊而言,还是个比较新鲜的词语。

想也不想,丁蕊给自己取名为柳五。然后按照号码查找,她愣住。张扬同样用了柳五这个名字,个人资料里则写了一句,柳絮随风飘荡,再也回不了故乡。

他记着什么呢。他怀念什么呢。

发送请求,片刻,那边就通过验证。张扬在线。

丁蕊要深吸一口气,才能按下似乎要跳出嗓子的心脏,手指发颤地打下两个字:你好。

张扬说,你也好。

我们的名字一样。

我喜欢温瑞安,喜欢柳五。你呢。

我也是。

一来二去,就聊起来了。只是他打字太慢,丁蕊要等几分钟才能看到一行字。她想,这家伙,一定是加了一大堆人,根本就忙不过来。

从现实到虚拟,他总是个喜欢热闹的人,没有变过。

自此丁蕊迷上了网络,但张扬并不时常在线,也是,他那样的人,怎么舍得把大把时光都耗在打字上,打上洋洋洒洒的几千字,说些废话呢?还不如去玩游戏,踢球,哄妹妹。

渐渐地她总结出规律,每个周五晚上7点到9点,张扬一定会来上网,因此她把手上的所有事情都先做完,留下绝对自由的空间,给予这个时间段。

通过写信,要来了秦斐然的QQ号,于是他们三个人,坐在不同的网吧或者机房里,说着话,不停地说着话。

秦斐然说,丁蕊,我会等你,始终如一。

斐然斐然,你那样的人,身边一定不缺女生,放弃我好吗,我不是林青霞,甚至做不了三毛般的女人。我早已,早已和十五岁的我的长相,相去甚远,学会化妆,学会矜持,学会飞眼风,独独失去了浪迹天涯的气质。

可她什么都不能说,随便扯个话题,谩应过去。

而张扬说,为什么我对你,总是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就是有似是故人来的感觉?

是,我是你的故人,自出生,便识得。

他又说,我们如此默契,怎么可以相识得这样地晚?

丁蕊苦笑。

一日日地,更知心,张扬删除了很多网友,只专一地对丁蕊说起很多很多心里话,在现实生活里,他不会示人的,软弱的一面。他会说起身边的莺飞燕舞一派繁华,会说起女朋友的温婉可人,容颜秀美,会说起,她什么都好,他仍是遗憾。

那么,你在怀念什么?丁蕊问。

他慢慢地说起他的女孩。他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我的女孩”:我是在几年前,认识我的女孩的,是一见钟情……夜里,她睡在他身边,租住的小房间里,狭窄的房,她侧身而卧,他拧开小小的灯,看她的睡态。

她很美?丁蕊问。

她很像《窗外》里的林青霞。

看,张扬,我知道你就喜欢这样的,我很知道。可我怎么都不能够。

怎么,都不能够。

她比我大五岁,有着美好的容颜,美好的胸脯,我时常会想到“温软”这个词。网络里的张扬尽管比生活里的他说话要文艺些,但仍是保留大胆的言辞,他细细地形容给她听,我的女孩,身体线条很流畅,是可以入诗入画那类,从肩,到腰身,到臀,曲线毕露,有着一气呵成的完美,还有,她的锁骨凛冽,像一双蝴蝶的翅膀。

总之,在他心里,那女孩几乎完美。丁蕊听得满心苦涩,问,她在你心里,是最特别的吧?

是。

还有别人吗。

他慢慢地发过来两个字,没有。

可是张扬,你说过的,你舍不得我,你也说过的,我是不同的。在我们十五岁的时候。原来你是不记得的。

说说你的朋友?丁蕊问。

张扬说,朋友很多,知心的很少。但欣慰的是,总是有的,比如说你。

那现实里呢?

曾经有过吧,我们一起长大,她是我的兄弟,很聪明,很可爱。但初三那年,我转学了,以后就没有联系了。对了,她也喜欢柳五呢,巧吧,呵呵。

聪明,可爱。还是这两个词。

为什么没有联系呢?

……我想,我在她心里大约没那么重要,道别时,她甚至没有去机场送我。张扬说,那时我被女生宠坏了,要承认自己对她的感情,比她对我的感情要深,是件很羞愧的事情咧。

也许,是她舍不得你,不想亲眼见到你离开?

才不是呢。她很开朗的一个人,口直心快,不会拐弯抹角的。虽然我们要好,但在她看来,我不是太重要,只好罢了。张扬说,她有个笔友,每次收到他的信都兴高采烈的,我想她爱的是他。

那你爱过她吗。

不知道,很喜欢吧。但还没有升华为爱情的时候,我们就分开了,然后我认识了我的女孩。

你现在的女朋友,是你所说的那位吗。

不。早就分手了。她嫁到香港了。

……对不起。

张扬说,我怀念她的身体,多过于她本身……哦,我想,既然我们说得很投机,见个面吧。

8、

四年未见,丁蕊比谁都更想见到张扬。重逢的一幕幕在她脑海里反复地思量过,但到了眼下,她迟疑了。

不,要见面也只能以丁蕊的真实身份与之相认,不是张扬的网友柳五。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而和秦斐然之间,是被她自己的谎言彻底地弄砸了。她冷静地想,斐然,我死都不会见你。

因此当张扬和秦斐然同时提出见面的要求时,丁蕊对两人说了同样一句话:让我再想想。

两个男生都表示愿意等待。出了网吧,夜风有点凉,丁蕊在附近的店铺里买了罐装青岛啤酒,一买就是五罐,装在塑料袋子里,边喝边喝,至操场深处,将脸贴在足球架上,冰凉一片。

张扬,我深知你不是最好的,但很多事情,并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她回想着,他说过的交往的女生,每一个都很美丽,断然不是她这样的。

她还有什么机会可言。

确切地说,从一开始,她就不曾有过机会。她想,我是该去见见他了,也许真正触碰到他的日常生活,我才能了解这几年来,彼此都有着怎样深刻的改变,再也无法回头。

一身酒气地回到寝室,她们都睡下了,丁蕊就着窗外的路灯光给乐乐拨电话,女孩还没有睡,在看一部日剧,听到是丁蕊,马上将音量调小,问:“你好吗?”

丁蕊沉默数秒,对乐乐说:“唱《粉红的回忆》给我听吧。”

乐乐有些惊讶,但什么都没有说,清清嗓子,轻声唱起来。

这是很多很多年前的歌,那时还在念小学,生平第一次,目睹了张扬爱上别人。是邻班的甜美小女孩,穿粉色裙子,坐在操场上荡秋千,唱着《粉红的回忆》,裙角飞扬。少年张扬和少女丁蕊打街霸结伴回来,追追打打地向教室跑去,然后那少年停住脚步,屏住呼吸。

丁蕊也看到那女孩了,背转身去。

张扬和女孩打招呼,女孩向他走来。阳光下的少女,迎着阳光而行,头发金光闪闪,像雷诺阿笔下的柔美人物。

张扬和女孩由此相识,并认识了女孩的朋友乐乐,加上丁蕊,四个人常在一起玩,散步,聊天,吃小点心,走在夏日熏暖的风里,一路唱着这首老歌。

很多很多年过去,她还记得,她也是。

她们都记得。

当年的女孩,早就随父母移民加拿大。

她的样子,影响了张扬一生对女孩的审美观。在网上,丁蕊让他一一讲来,交过的女朋友,张扬不大情愿,但还是讲了。如她所料的那样,大眼睛,白净皮肤,樱桃秀口,秀发如云,不曾变过。

张扬尽管花心,但对每个女朋友都非常好,就算是分手了,提起来仍只记得对方种种的好,丁蕊就问,为什么会分手?他答,天性如此,我有什么办法。

丁蕊于是相信,有一类人,他会很轻易地爱上别人,也会很轻易地不爱,看似多情,其实,是没有心的。

可她就是爱了他,她有什么办法。

9、

决定去见张扬那天,是个秋天的下午,丁蕊穿着粉色长裙,颈间系了同色系的丝巾,头发散开来,穿细高根的鞋子,拎白色手袋,走在校园里,竟也有不少回头率,她叹口气,是,只是不好看,并不能称为丑陋。但……张扬,张扬,喜欢的,是另一回事。

没有告诉张扬,她来看他。

正是周五,他照常会上网的时间。他已非常依赖和她说话,并放弃了别的网友,只和她一个人说话,天文地理武侠政治,无所不谈,酣畅淋漓。他说,柳五,我只想和你说话,而不是之外的任何人。

那你的女朋友呢。她问。

他说,她很好,但有些话,没法和她交流。

秦斐然则说,除你之外,我不想交任何女朋友。

站在一株绿叶白花的树木下等张扬经过,从他的言谈里,她对北大的建筑和方位相当熟悉,很容易就找到他所说的必经之地。

踢球的男生刚从场下下来,呼朋引伴地去校外喝酒,其中几个还朝丁蕊多看了几眼,轻吹一个善意的口哨。

丁蕊矜持一笑,低下头去。这些年过去,她已学会如何让表情神态恰倒好处地展现出来,将她为数不多的优势做到极致。

手袋里,有一封刚收到的信,来自秦斐然,他依然情意深重,丁蕊想,斐然,我注定要负了你了。你看,就算我来到你所在的北大,要找的,是别人。

何辜,他们爱上的人,爱着另外的人。将心比心,她不想让他伤心,但她给不了他想要的,只得遗憾。

远远地,看见张扬。丁蕊立即拐到树后,身影夹杂在人群里,并不显眼。

张扬没有发现她。

她贪婪地注视着睡里梦里心里的那张久违的脸,他长高了,长结实了,晒黑了,穿白色的外套,深蓝牛仔裤,手挽一个女生,慢慢地走。

女生在吃盒装冰淇淋,拿着小勺子舀,甜蜜地喂给张扬吃,他一侧脸,就着她的手,吃下一勺,朝她一笑,继续朝前走。

丁蕊跟在他们身后,看到那么多他给予别人的,恩爱小细节,忍不住抬起手背,看了看她自己画上去的三只猪头。那是个蕊字。

他说,她是拥有三颗心的花心小女人。

他呢,他又有多少颗心。

他们在路边摊坐下,叫了汤圆米酒。南方小姑娘噘着嘴,要张扬喂。他好脾气地笑笑,抚弄着她的秀发,耐心地一勺勺地喂她,目光里满是缱绻的爱意。丁蕊在他们的邻桌坐着,头发垂下来,遮住半边脸,不动声色地看。

路边摊的生意很好,不少学生都凑份子过来吃东西,丁蕊右边那桌人,应该是刚赢了一场球,大声喧哗着喝酒,划拳,笑声响亮,让人不由得感叹,年轻真好。

暮色苍茫,路人云涌,如此热闹,可她的心,灰了下去。坚持了十多年,又能怎么样呢。不管他心里是谁,他都懂得身边是谁,对每个都用心至极,分手后,没有人不怀念他。

他需要是爱情,不是爱人,每一段,每一段,就这么走下去。就算有天她能和他在一起,他会温柔相待,但他给予一个人的热情,只有这么多。

他的生命里花样翻新,无法拘泥于同一个女子。她一早就该明白的。

某个刹那,她想起少年时,半夜想吃盐水虾,就溜出家门,去敲他的窗户,他在熬夜看武侠,当下就出来了,拉着手,跑去夜市叫了一桌吃食。

丁蕊很喜欢醋,在味碟里添了一次又一次,但张扬自小就不碰它。她拿着瓶子晃,诱惑他:“加一点?盐水虾蘸醋才好吃呢。真的啊。”

张扬坚决地摇头:“我不吃。”

多年后的丁蕊想起这么一桩旧事,电光石火,豁然开朗。

愚忠若此,又有何益。张扬只爱吃苹果,色泽光亮、咬起来清脆的红苹果,可她呢,她是香蕉。

他爱的是苹果,她是香蕉。无论怎样努力,她只能成为最好的香蕉。可他宁可选择次一等的苹果。

有些人,注定是我们得不到的,就算耗尽全力地去争取。

没等他们吃完,丁蕊就站起身,拎起手袋想逃。她掏出钱包付账,旁边那桌的人喝多了酒,发生争执,有人朝她这边踉跄几步,将她撞到桌角,手袋落地,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她去捡,那名肇事者反应更快些,说着对不起,弯下腰,一样一样地替她拾起。

张扬和女朋友闻声看过来。丁蕊怕被他认出,低头讪讪地接过男生手中的东西,连他的模样都不曾看清楚。

眉笔,化妆镜,钱包,钥匙,秦斐然的信。她一一接过来,直到那封信。

拿起那封信时,男生的手顿住,不能确信地,去看地址,惊呼出声:“咦!”

丁蕊一震,慌乱去看他的脸,浓眉大眼的男生,酷似张扬所热爱的球星李明。他望向她时,眼里有茫然,有犹疑,有不解。她无比熟悉这双眼睛,在她中考后的那个暑假,火车站里,他就是这样的眼神。

一瞬间,她更想逃了,以重生的人,逃离十八层地狱的速度。如果她真能够的话。

接着,她听到记忆深处,熟悉的声音阔别经年的张扬,惊喜地向她跑来,给了她一拳:“丁蕊,你这个猪头,真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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