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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如果东京不快乐

[壹]你不爱我的那些年,我突然想你的这几天。

东京的九月风静水冷,我于清晨抵达,买了一份地图,一个人到处摸索。黄昏时,我才找到那家店,七弯八扭的巷子里,最东边的木质阁楼就是了。

外观朴素的店铺,窗户漆成天空的颜色,门口的红灯笼从上至下,用中文书写着四个字:旧时月色。推门而入,风铃轻轻响,店主是个圆脸爱笑的日本姑娘,在灯光的暗影里扬起脸,用日语和我打招呼。

半年前,我在网上发现了这家典当店,专门收购关于旧爱的纪念品,为收获了新恋情、可又发愁如何处置旧物的人们解决麻烦。一生中,总有一些旧物,既舍不得丢弃,又不方便再拥有,听说在东京,时常有即将结婚的男男女女,整理出几大包物件送过来。

自然有会后悔的人,没关系,可以将它们赎回去。小店规定,典当的最长期限是七年,这期间,他们会替你保管。七年,足够一个人完成他生命里很多角色的转换:婴儿变成小学生,少年成为男人,憧憬着王子的女孩子,做了母亲。那么,第七年以后想赎回呢?对不起——旧物已了,下次请早。

柜台里,摆放了很多戒指,镶钻的,素圈,甚至有青草指环——青梅竹马的约定,也照样有人将它遗落在光阴之外。旁边的柜子里,锁着一封封情书,和它们做伴的,是一瓶瓶手工幸运星和开本各异的日记本。

还有些千奇百怪的东西,某个女孩子在婚礼前夕,送来一箱物事,全是某种饮料的瓶子。她喜欢这种口味,是一家小店自己酿造的,那个少年就一次次骑单车,去很远的地方,替她买来,放在她的课桌上。他们有过太多好时光,可是后来,她要嫁的人不是他。

店主的丈夫做得一手漂亮的手工,将瓶子们做成了小灯笼和笔插,喜欢的人尽管拿去,摆在案头。而前身是票根的纸片儿,染了色,被剪成各种造型的剪纸,用来装饰房间。至于公仔们呢,根本无须改头换面,小朋友们都喜欢。

我的行李不多,将它们一字儿排开,用我磕巴的日语和店主说,我要典当这些扣子和护腕,以及上百张门票。

……连同我二十四岁以前的人生。

[贰]回忆是有气味的,有时候是微雨的清香,有时候是春天的清香。

二十四岁前,我生活在中国,大半时候住在长江中下游的小城,春有百花冬有雪,日子过得四季分明。我的父亲是猝死,在某个细雨茫茫的早晨,他带着田径队员晨跑,一头栽到在地,再没醒来。

父亲生前所在的单位体工大队给我的母亲发了一笔抚恤金,靠着它,母亲开了一家洗衣店,除了做些街坊邻居的生意,还是体工大队的定点服务站,每周都会有人将队员们的衣服塞成几大包,送来洗。我功课不忙时,就主动去取,母亲教育我说,手脚要麻利些,尽量不劳烦好心人多跑路。

体工大队里各个项目队的训练时间不同,到得早了,我就在一旁等,无聊了就掏本书看。那阵子我刚迷上古龙,简洁凌厉的文字为我铺开了另一个世界,像梦境,春天,南方,段玉正少年。在同班女生痴迷于言情小说里英俊多金的豪门少爷时,我热爱的是刀客,剑侠和武士,他们英雄好汉又儿女情长。

有天看书看得累了,我站起身四处晃荡,一间一间训练馆看过去,围棋不懂,不看;田径队员在压腿,没意思;跳远的沙坑边,站着几个结实的男孩子,他们的衣服最难洗;游泳馆只听见枯燥的划水声,看不清他们的面容;体操队倒有点儿意思,小姑娘们都有着光洁的额头,明亮的笑容,可惜我记得安排表上写着今天她们休息,刚想走过,猛地听到里头有声响。

我推门,于是看到了他。长身玉立的少年,穿一件白衬衫,手里拿着一支又细又软的银色长剑,口中嗬嗬有声,一再向虚空刺杀。从窗棂透进来的夕阳像一束追光紧紧笼罩着他,追随着他,金色的光芒中,他一身洁白。

有生之年,注定会被某些美好所打动。比方说,四岁时吃到巧克力,觉得是天下无双的美味;七岁时坐了摩天轮,天庭仿佛就在伸手之间;十一岁时父亲去世,我从书上看到“十年生死两茫茫”这句词;到了这一天,是他。

这年,我十五岁,念初三,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动到无法言语。他的白衬衫好长,像一袭战袍,是古龙描绘的南方意象:春风里,阳光中,白衫的少年用剑尖挑落一朵桃花,他的微笑就像最醇厚的美酒那么醉人。

少年在我愣神的刹那回过头来,扬眉一笑:“嗨。”

[叁]那少年有着黄金般的容颜,他的灵魂没有一丝白发。

就这样认识了秦海潮,从体育学校里选拔的尖子生,从事击剑训练。据说省体育局对这项运动相当重视,专门发文给各市,要求招收人才。应该说,在那些年,击剑还是个比较冷门的项目,国内的选手在国际比赛上没有什么骄人的战绩,不像乒乓球和跳水之类,群众基础也不够好,招来招去,竟只有秦海潮这一个独苗苗,而他还是从撑杆跳转项目的。

教练说他长手长脚,身手灵活,平时又爱捣鼓些兵器什么的,而撑杆跳成绩平平,不占优势,还是练这个合适,一来让市体育局响应了省局号召,培养优秀人才,二来这个项目容易出成绩,动不动就能填补本市本省的空白,总之,“既能给上头交代,又对你个人发展有利”,十六岁的前田径运动员秦海潮被迫成了击剑队员,连训练场地都没有,只好和体操队挤在一起,“总不能为你一个人建个训练馆吧,运动员要顾全大局,不能有个人情绪,你出成绩了,这个项目起来了,前途还是很光明的。”

常常在傍晚,穿着白裙子去看秦海潮,给他带零食和小说。我有很多白裙子,总固执地认为,只有白色才最衬他,书里不都爱这么形容吗,白衣飘飘,好一对璧人。训练很残酷,运动员的体型是被要求的,他平常吃不到什么零食,每次我来,他就眉开眼笑,为此我常讥笑他,没有半分飘逸剑客的样子,人家冷峻出尘,他为了一包花生就张牙舞爪,乐开了花。他就反唇相讥:“你真狭隘!《欢乐英雄》你看过吗?真正的好汉都是放浪形骸,不拘小节的。”

我们的见面都是在打打闹闹中度过,他练剑,我看,看完了,把他换下的训练服和别人的一起抱回家。为了让我家洗衣店省事,他特地订做了深色的训练服,比较好洗些,不过我还是偏爱他穿白。走在夜晚的大街上,街灯闪耀,想起他的笑容,心里很甜蜜。

太喜欢,反而不知怎么开口说,或者也没太想过要和他说。见到了,欢喜了,说着话,斗着嘴,笑着说再见,心里既不舍又憧憬下次见面……这种种种种,其实跟一段恋情的最初并无二致,少了的,可能只是肢体接触。但被他牵着手,在阳光和微风里走,是迟早……迟早……会的吧。十几岁的年纪,心思单纯,看到他就好了,对爱情的模样,多半一知半解,也就想不到去渴望更多。

他在体工大队呆得久了,熟门熟路了,在休息时,带我去别的训练馆玩。羽毛球馆,乒乓球馆,桥牌室……但他从不肯去操场,因为那儿有人在训练撑杆跳。有一回,他跟我说:“我现在想想,可能教练是对的吧,我也很茫然……毕竟腿上有伤,撑杆跳的话,上升空间有限。”

我喉头一哽,弯下腰,去按他的膝盖:“是这儿吗?疼吗?”我一定是快哭了,可我没意识到。他怔住了,隔一会儿才说,“不疼的,早好了。”说着伸出手来摸摸我的头发,笑了,“我怎么能被一个比我还小的女孩子心疼。”

这是他第一次摸我的头,幸福是会有颤栗感的,我抬头望着他的眼睛,我这样,这样地喜欢着他,他是知道的吧。是到了成年后才懂得,女人遇见自己所爱的人,都会本能地想把他当孩子一样疼着,却全然忘记自己还是个孩子,是个更小一些的孩子。

母性和爱情,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东西,潜伏在内心,当遇到那个人时,它将喷薄而出,无论十五岁或五十岁,没有分别。

他带我去得最多的,是游泳馆,它向来清净,只有几个运动员从事着周而复始的动作,纵身入水,划,蹬,起伏,转身,每一天都可以简化成这么几个动作。有没有宛转的情思,有没有旖旎的幻想,有没有动情的眼波,从无知晓。

我和秦海潮坐在稍远处的休息区,分享一袋薯条,他若有所思:“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带你来这儿吗?我总感觉游泳是最孤独也最自在的运动,当你心情不好,就把自己沉到水里去,没有人知道你在哭。”

我侧过脸去看他,我的少年在这时候,眼里有浓郁的悲哀。我的生活一马平川,最大的苦痛来自父亲的离世,但母亲将我视为掌珠,没有叫我吃过什么苦头,我还不能太懂得磨折、际遇、前途之类的字眼,我想安慰他,但搜肠刮肚也想不出开导之辞,名人名言我倒是会背一大堆,但总不能对着他念“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请不要悲伤”吧,这实在很傻,他会笑我的。

可是,如果不能分担一个人的忧愁,那我就尽量让他多笑笑吧。我豁出去了,对他说:“喏,我来指点迷途的羔羊吧。”他一字一句地听着,捧场地大笑,然后在游泳队员过来拿水喝时,低声征求我的意见,“酒心巧克力送给她们吃?”

女孩子们呼啦一声围拢来,叽叽喳喳地说话,笑闹,她们都是刚来不久的,十一二岁的年龄,嘴还挺馋。只有叫作丁丁的那个,摆摆手,坚决不吃:“酒心巧克力糖分太高,教练说过,不要吃。”但看得出来,她是在强忍,秦海潮笑着说,“好说,下次给你带黑巧克力吧。”

市里的训练条件不算好,给运动员补充能量的也无非是些排骨汤和各式中草药熬成的汤。各种设备和师资力量不完善,大部分运动员是出不了成绩的,也就很难去申请各项补助,只有极少数好苗子成绩不错,有望进省集训队,比如丁丁,她是半年前才来的,但成绩已接近全运会记录,而且才十三岁,势头看好,想必她也知道,对自己当然也会严苛些。

“那条小鲤鱼,就是游泳队的冰山美人,她的成绩本来是最好的,但丁丁是后起之秀,跟她能打个平手了。”女孩子们都散去,秦海潮指着远处一个穿红色泳衣的女孩说。泳衣是最保守的款式,但也能看出那女孩身材玲珑,她一头黑发,孤单地坐在岸边,手上裹着一条大浴巾,水珠从胳膊上滑落,皮肤瓷白。

“嗯,冷若冰霜,不苟言笑,一只女魔头。”我实事求是地评论。秦海潮朝我眨眨眼睛,“我们逗逗她。”

女魔头的神情冷漠而沉着,自顾自地喝水,擦干水珠,将浴巾挂在一边,接着,她半蹲,起跳。与此同时,我和秦海潮打着拍子,齐齐唱:“一只青蛙一张嘴,两只眼睛四条腿,扑通一声跳下水……”

到底是小女孩心性,游泳池内顿时闹开了,激起白亮的水花。只有那个女魔头,置若罔闻,蝶泳,蛙泳,仰泳,轮番练来,水花在她身边翻腾不休。

倘若留神看,仔细听,倾慕的气息在空气里啪啪作响。我爱的男孩子看上了别人,而我没心没肺地看着,浑然不知周遭已暗涌丛生。生命中的无可奈何,都是以措手不及的方式来临。

响尾蛇在脑后咝咝地吐着信子,水怪伪装成河中的朽木,层层逼近,而我悠闲地坐在绿森林里,歌唱着春光无限好,看不见替我遮风蔽雨的食人树张开了它的藤蔓。

盲了的,从来不只是眼睛。致人死地的,原本也不用杀机四伏,一个人,一道眼神,一抹微笑,可能也就够了。

[肆]冰雪满怀,容不得一切。

名叫秦海潮的少年在下午四点结束训练,然后默默地坐在游泳馆的角落,看女魔头训练。她是最刻苦的一个,队友们都去吃饭了,她还要再练半个钟头,而那时食堂给她留的饭菜早已冷却。

她生得美,身材又曼妙,而且有着体工大队大多数人都不能及的前途,追她的人不在少数。可“冰山美人”不是浪得虚名,久了,也就门前车马稀了。但秦海潮不同,他比他们更明白坚持的可贵。

每一天,她都能吃到热饭热菜,但这不够,他找来菜谱,钻研了她爱吃且愿意吃的菜,和食堂的大师傅搞好关系,借来两小时为她做饭,风雨无阻。

那段时间,离中考不远了,我再去体工大队就是匆匆而行,给秦海潮捎些食物和小说就走。他知道我快要考试:“考完了再来吧,我自己能买啊!”

体工大队管得严,运动员一个月只有4天假期,平时都得呆在场馆里封闭训练。我鄙视他:“你哪出得去!”

他笑了笑:“你忘了我是撑杆跳出身?三米高的围墙不在话下。”又来摸我的头发,“好好考,我哪天溜出去找你玩。”

后来他真的来找我,我在家里温习功课,背物理定律,在一份模拟试卷和另一份之间,想念他。他来敲我的窗,夜色下,模糊的笑脸一闪而过。我追出去,他递来一包核桃:“考试很辛苦吧?来,补脑子的。”

有时又会是葡萄和荔枝,都是当季的水果,要是时间还早,我们就在路灯光下,下一盘跳棋。我只会这种棋,走法可以抄他的,我跟着下就是。眼看要输了就悔棋,重新来,重新来。他就陪我从头来过,慢慢的,棋子越下越少,最后我们只好玩玻璃弹珠。

那个初夏非常炎热,我不算好学生,必须很卖命地复习。电扇吹得人昏昏欲睡,我在一道函数题面前枯坐了两小时,意冷心灰。承认自己脑子不好使,是很伤自尊的事,极度的懊恼中,我想去找他,什么都不用说,似乎只要他在眼前,我就拥有回天转地的能量。

而他却来了,一见面就说:“我来跟你道别呢,大后天要去省里比赛,你要为我祈祷啊!”

这是他转项目以来第一次参加高级别的比赛,我问:“穿哪件去?”

“嘿嘿,白底横杠杠那件,我上次穿它就赢了几个人。不过外头还得罩比赛服,我把它穿在里面吧。”

当天晚上,我从脏衣篓里翻出他的衣服,从我的衬衫上取下一颗扣子缝上去。假装是我跟他在一起,陪他纵马杀敌,共赴锦绣前程。而我竟不知,这场比赛于他的重要,在于他想获得足够像样的名次,用以匹配蝶泳省记录保持者。

换句话说,他想拿着奖牌,站到她面前,清清楚楚地告诉她,我喜欢你。不说,她也知道,但说了,是为了要一个关于两个人的开始。

她,让他想成为更好的人。

秦海潮凯旋是在一个星期后。比赛当天,我看了直播,他表现很棒,拿了第三名。他只输掉了一场比赛,但它至关重要,让他无缘冠军,只能争夺铜牌。

十五岁的夏天,第一次想跟一个人悲欢与共,却隔着千山万水。那场比赛我是揪着心看完的,失利时,他久久地蹲在地上,我在电视前,眼泪夺眶而出,恨不得以身代之,去受他受的苦。

我是喜欢淡泊的人的,剑客是为着行侠仗义,不是出人头地。但这并不是理想主义的江湖,而是冰冷的现实,因为是他,我想,不能用“争名夺利”来刻薄他,上进啊努力啊这种词语才配他。

许久后,秦海潮对我说:“爱一个人,会悄悄地在心里,为她修订自我原则,一次次原谅她,却亏待了自己。”但我们总是在事后才懂。

秦海潮一回来,我就想去看他。但击剑项目拿了省级运动会的名次,算是爆了冷门,体育局专门为黑马秦海潮召开表彰大会,我进不去。熬到傍晚,我才能出入自如,但体操馆和游泳馆都找不着他,只得怏怏而归。

到家时,体工大队的衣服刚送到,我去帮母亲整理,顺便翻出他的。洗衣服之前,是要仔细检查口袋的,以防主人粗心,钱啊卡片什么的还没拿出来。一摸就摸到了他的口袋,厚厚的一摞,掏出来一看,是封信。

确切地说,是情书。分明是夜晚,但阳光如火,在我胸腔炸了开来。一瞬间,我快哭出声了,只觉心不断地往下沉,下沉,将他的衣服往洗衣机里一塞,对母亲说:“我去背单词了。”

[伍]她说孤独是一种修养。

坦白说,他的字不漂亮,也谈不上文采,能文能武的人是黄药师,而秦海潮只是个长相俊美,功夫不俗的无名剑客。但就是这封缺乏文采的信,具有动人心魄的力量——情真意切,胜过一切矫饰。

他的心意明白无误地摊开,却是给予另一个人。他直白地写,初见她时,觉得她与众不同,老想多看几眼,一来二去,满脑子满眼睛都是她,她在不在跟前,他都能看到她。他唤她为小鱼儿,说她在他心中游动,一整天一整夜地游动,这个十三岁就进了体校的人,称自己没有文化,修为不够,但他却能够动用那么美的句子去赞美她——你像一朵盛放在泉水中的白莲。

在心爱面前,人们会变得更优秀或更笨拙些,显然他是前者。诗意的比喻准确地击溃了我,回想那些次他带我去游泳馆,我终于洞若观火,却已太迟。

我爱的人,爱上了别人,他担心她的冷暖,想一生一世照顾她的起居,体恤她的内心,温柔相待,而闲杂人等,统统退让。我把这封情书一折为二,二折为四,夹在课本里,若无其事地翻过另一页。

不是号啕大哭才叫失恋的,我的失恋万籁俱寂。就像马嵬坡的唐明皇,他目睹爱人宛转娥眉马前死,却只能掩面,救不得。所谓眼睁睁的失去,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她有个动人的名字,一些年后,她在泳坛闻名遐迩,很多热门电视访谈节目都给她做过专访。我恰好看过一期,主持人问她,体育训练残酷而艰辛,她是靠什么才支撑下来的,她淡淡地说,孤独是一种修养。

她始终有张不爱笑的脸,据说这样的人不易接近,难以取悦。但少女时的她,心门也曾经为人开启过。我念着她的名字,笑了笑,还是女魔头适合她,在我心里,她就是个武功卓绝的魔头,她的到来,让我的城池血流成河,溃不成军。

在添加某条辅助线时,秦海潮来敲我的窗户了。先是在洗衣店翻了一通,一无所获,又急得一头汗跑来问我:“你洗衣服时,发现我兜里有……东西吗?”

“没有啊,我都检查过的。丢了什么?”

他跳脚:“我刚回来,衣服刚换上,还来不及把兜里的东西拿出来,就被叫去开会了。”

原以为重逢会有很热烈的场面,借祝贺他之名,趁机抱抱他,再给他一拳,像江湖兄弟,勾肩搭背,游戏人生。可我只能站在他身旁,陪他吹风,一言不发。他用心去爱一个人,一次次翻过墙头,冒着被处分的危险,为她买回水果,顺道来看望我,我只当是专程,不料是顺便。不被爱,是件比死亡还要痛绝的事,既然如此,我又有什么话可说。

他们终究是在一起了,有没有情书,不重要。我如愿升入高中,渐渐地淡出他的生活,没有哪一对恋人希望被打扰,我不要使他为难。接着文理分科,我选了文科,收起贪玩的习性,起劲地学语文和英语。将来,我想做记者,做得特别顺手的话,就有机会去国外报道某个重要赛事,在阳光漫天的异国他乡,和故人相遇,喝一杯好滋味的酒。

只可惜,未来不容易被安排,如我的母亲,她嫁了一个高大俊朗的男人,满心以为此后美满人生,但命运横生枝节,变故突如其来。而我考入大学那一年,秦海潮的小鱼儿去了国家队,据称极有望入选奥运名单。

谁说所有的女人都以爱情为最高奢望?有的人,她向世界索要的更多,也更酷烈。这几年,她屡屡在各项赛事中夺冠,而他最好的成绩,也不过是省级第二。随着他们差距的拉大,她越来越像个女王,对他发号施令,他唯唯诺诺,只会说好好好,因为宽容因为爱,他不怪她。

这步步生莲的,终将离她远去的女子,他追赶得无比吃力,维系得精疲力竭……别人都说他们迟早会分开,他自己也知道。

我的大学是在千里之外的北京,临行前,我在灯下整理东西,当初搜集了他用旧了用破了的护腕,以及偷偷地从他衣服上换下的扣子,竟也攒了一只小铁皮箱。再加上零零总总的比赛门票,他去哪里比赛,我就跟去哪里,一贯坐在第三排,穿白衣,头发披下来,戴一架蓝框眼镜,他认不出我吧。

他想不到我会去吧。

正如我也想不到他会来,依然是敲敲我的窗户,像我们从不曾分离。我们并肩靠在树边,一瓶酒,两个人,猫三狗四地聊着。绕不开的还是体工大队,几年下来,人丁四散,成绩好的,往上走,不理想的,早早地寻了退路。那会儿他老管游泳和跳水队的人叫小鲤鱼,事实上,谁又不是呢?

人人都是小鲤鱼,跳过了龙门就化身为龙,跳不过去的,就泯然众人,鱼吃虾,虾吃沙,成为食物链里卑微的一族。任何行业,风光的只有少数几个人,扬名立万,成为传奇。而大多数人的结局,也就芸芸众生,并将芸芸终生。

我的少年剑客也老了,二十岁,却已有了沧桑。但神色不改骄傲:“我们这行,三十岁就被称为老将呢,残忍吧。像我,一个练击剑又没有显赫成绩的,你猜我退役了会做什么?”

我故意挤兑他:“去某个中学,当个体育老师,混口饭吃。”

他笑:“树挪死,人挪活,我得想点办法才行。古龙不是白看的,我啊,就打算搭个擂台,四方卖艺,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就扯个横幅,比武招亲。”

最后的最后,还是谈到了女魔头:“几年下来,我从未走进她的心里,我觉得我不应该获得这么糟的待遇。”

我的小鱼儿,我一直在等待一个硕大的时机,拂袖而去,永不回头。你终于让我等到了吗?

[陆]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这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秦海潮。也再也没有人,会在夜色里,踏着月光前来敲我的窗户。大学里,我终日过得安分守己,闲时给朋友的公司做些翻译活儿,周末去图书馆看书。上课放学,吃饱再安睡,没有伴侣,也不打算追。

十六岁时的秦海潮说,一个人孤独时,是最自在的时候,他是对的。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直到五年后的东京。

要找到旧人,并不太难,他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对着庭院的一池荷花。灯光细细,他眯着眼,将一只核桃壳打磨光滑,画上笑脸,改造成一件小摆设。这,又该是谁的收藏品?

故人造访,不在鲜花和掌声的赛场,而在烟火鼎盛的生意场——却也未必为着生意,他疏于经营而耽于玩乐。见着了,也只像初相见,自阳光深处回过头来,扬眉一笑:“嗨。”

他是在一次比赛来到东京的,在这里,他结识了一位日本姑娘,她羞怯,爱笑,立在花树的阴影里,鞠了一个大大的躬,将他遗失的行李箱交还。

她不知道他是故意丢弃的,除了几件不打算再穿的衣服,便是几十瓶水了。他采集了小鱼儿每回摘得金牌的泳池的水,那是她的福缘。小小的玻璃瓶子们,跟他走南闯北,即使次次乘飞机都要托运,还要费一通口舌。

现在,他不想要了,曾经多么甘之如饴、心甘情愿的过往,不要了。他向日本姑娘讲述,这是给他的爱人带来荣耀的圣水,但他打算将它留在东京。

陌生的姑娘浅浅一笑:“或许……我们不如用它们来养一缸荷花,夏天时,赏着花,喝点清酒。”他想跟她说,这水大约是养不了植物的,又想说,这点水,顶多只能养几盆水仙,但他点了点头。

一年后,他来到东京定居,和新婚的妻子开了这间店,他们说,旧物会影响新生,而人生,从不该以狼狈的姿态走过。我将属于他的旧物一一奉还,多年的时光都在这儿了,还有那些,与你失散的岁月。来到此处,都是决意放下的人,我知道你懂。

他的眼中波光闪动,他是认得的,可他又能说什么呢,情意太盛大,谢意太微薄,惟有缄默。是,当年我没说,如今也的确没必要让他知晓,但做好事不留名,不是我的性格。那劫富济贫的怪侠,不也将他的招牌——一枝梅花画得满城皆知吗?

最终,他望着我,伸出手揉乱我的头发,一如我们少年从前。而所有前尘往事,都不用提起。

在二十六岁时,我的少年过上了绝世剑客的生活,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藏。传说中,这才是一个武者最好的收鞘。而我,也将继续前行,去丰饶之地,去上帝之城,寻访必将遇见的人,在情人的眼里,度过每个宁静的黄昏。

2009年4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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