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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祭食

王皓鼻子一酸,打了个喷嚏:“哈欠。”他自觉有些失态,便捂住了鼻子。之前那个贴着他耳朵说话的女人恭恭敬敬地递给他一张面巾纸,纸巾上绿茶的香味弥散开来,让他顿觉清爽。

“谢谢。”王皓从她手里接过纸巾,冲着她善意地笑笑,带着几分感激之情。

等所有人都动身准备离开灵池,王皓一把拉住了刚才那个女人,示意她跟他一起走在队伍后面,女人看懂了他眼睛里透露着的信息,她知道王皓一定是想问二十二年前那件旗袍的事情。他们远远地被前面的人甩落,拉开了一段距离。

“你是想问旗袍的事吧?”女人笃定地侧着头看了一眼王皓,他的脸色铁青,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目光深邃,鼻子坚挺,嘴唇在瑟瑟抖动,在城里生活惯了的人,养尊处优,自然受不了这样的倾盆大雨。“你还好吧?”

“我没事,现在你能说二十二年前发生的事了吗?关于旗袍,诅咒。”

她沉默了片刻,大概是在整理思绪、组织语言,考虑该如何讲述那件匪夷所思的诡异事件吧。她哈着气,不停地揉搓着纤细的冻得通红的双手,说道:“二十二年前,这里还只是个小山村,可以用穷乡僻壤来形容当时的破落。村里有个姓冯的大户,谈不上名门望族但也是家底殷实,冯家有个女儿叫冯瑶,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城里一个姓林的有钱人,也是那一年冯瑶的父母相继去世。冯瑶为林家生了两个孩子,一开始说是一男一女,后来村里有人去城里看了才知道是两个女孩儿。有一天,冯瑶跟着丈夫回婆婆家,那是地处城市郊区的一座老宅,诡异的事就是从她进了老宅开始的。”

“冯瑶。冯瑶。”王皓默默地在心里念叨着这个名字,脑海里有一些灵动的片段在闪,像是在哪里听过。冯瑶。他努力地仔细地搜索记忆,可头昏昏沉沉的怎么也想不起来。他身旁的女人注意到他异样的表情,关切地问道:“你真的没事吗?怎么一脸的痛苦?”

王皓咧着嘴,“呵呵”地憨笑道:“没事,没事,你继续讲。”

“哦。冯瑶进了老宅,就一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盯着她似的,而且那天夜里还听到了奇奇怪怪的脚步声,是高跟鞋的声音,‘咯噔’,‘咯噔’,可她开了房门却发现什么也没有,还因此惊动了婆婆。第二天晚上,她同样的听到了脚步声,而且……还看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她揉搓双臂的力度增加了些许,企图获得更多的温暖。

“后来呢?”王皓禁不住问道,他急切想知道后面的事,迫不及待。

“嗯。她昏过去了!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是被她看到的那个女人弄昏的,再醒来时她已经躺在了床上,更离奇的是她竟然穿着林家封存在阁楼里的那件传说下了诅咒的红色旗袍。她被婆婆狠狠地打了一巴掌,一肚子委屈无人哭诉。所有穿过那件旗袍的女人都没有好下场,她们无一例外的不是疯了就是死了,而所有见过那件旗袍的人也会遭受噩运。”她感慨着,她的眉头锁紧,犹豫了半晌,缓缓开口,继续说道:“那天晚上的事更是骇人听闻,冯瑶居然又鬼使神差地穿上了那件大红旗袍,她呆呆地站在丈母娘的门口,手里提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是她丈夫的生身母亲的头颅!她失了心似的狂笑,嘴里还哼着一首歌谣……”

王皓颤巍巍地插了一句:“是不是‘白旗袍,红旗袍,滴血割肉染旗袍,扯下长发穿针线,一针一线绣锦袍。白牡丹,红牡丹,血溅白绫绽牡丹,紧裹尸身缝皮肉,夜夜听得哭声寒’?”

“你……你怎么会知道?”她惊愕地凝视着王皓,发现他的额角似是有一块暗黑的印记,颜色逐渐加深,像乌云密布的天空,遮罩着整张脸,整个身体。

王皓怎会不知!一而再再而三的有一个穿着红色旗袍的女人出现在他的生活里哼唱,猝死在医院里的老陈以及陈洁诡异自杀前都曾哼着这首歌谣。他比谁都熟悉,这歌谣仿佛已经凿进了他的心坎,遍布全身,随着血液循环,经过大脑不断反复加深加强。

王皓问道:“那么进灵池的时候有人说‘诅咒啊,她又回来了’当中的‘她’就是指冯瑶吗?”

洞口的光刺得他们双眼生疼,许是在黑暗的洞内呆久了的缘故,蓦地接触强光而不太适应,所以两个人都停下了脚步,眯着眼等待着瞳孔调节过来,再迈开步子。

她呼出一口气,回复道:“不是冯瑶,是二太太!”

雨说停就停,天空突然变得湛蓝空明,泥土的芬芳沁人心脾,盎然蓬勃的生气在山间弥漫。

他们站在断裂的青石碑旁,舒畅地吸了一口气,接着缓缓吐出,悠然得像是某个老人在抽着旱烟,烟圈袅袅升起,又渐渐散入空气。

“你刚才说二太太……”王皓压抑着的问题终究还是问出了口。

“她是冯瑶丈夫的祖母,也是第一个死于那件旗袍的女人。据说那件红色的旗袍是冯瑶丈夫的曾祖母生前的最爱,临死时嘱咐后代不得将旗袍随她而葬,要好生保管。自此旗袍便被封锁在阁楼里。一次,二太太趁着林老爷不在,竟私自闯入阁楼。她素来专横跋扈,即便有人看见了,也没人敢管,没人敢拦。说来也怪,那件旗袍像是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看上一眼便会深深地痴迷,就像罂粟花,虽然带着毒,却没有人能抗拒它的美。她经不住诱惑,不顾祖训,穿上了那件红色的旗袍,婀娜的身段立刻凸显出来。本就带着几分妖媚的她,在旗袍的映衬下更加妖艳妩媚,明丽动人。”

王皓打断道:“于是,她穿上旗袍就死了?”

“怪事发生在那天晚上12点,二太太穿着红色的高跟鞋和旗袍在走廊里来回地走,就像中了邪一般,嘴里还嘀咕着什么,然后放声大笑,笑声凄厉。接着,她缓慢地下了楼,进了厨房,所有的人都以为她只是饿了进厨房找吃的,可谁都没有料到,她竟然拿着刀在割自己的脸,然后将割下的肉不停地擦身上的旗袍。嘴里念着那首恐怖的歌谣。”

她自顾自说着,像时钟的发条,“嗒”,“嗒”流畅地运转着,没有理会王皓的话。

她缓了口气,稍微歇了歇。她身上濡湿的衣物紧紧贴着皮肤,倒是有点让人想入非非。她热得一直流汗,说不出的难受。

她拧着袖口,挤出足有一杯水,接着漫不经心地说道:“在那之后,林家就没人敢再穿高跟鞋和旗袍了,大家都觉得二太太是穿了死人的遗物,受鬼魂所害,而她自己的鬼魂也将继续附着在那件红色的旗袍上。所以,民间都在传,那件旗袍被下了诅咒,但凡穿上它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比如冯瑶莫名其妙地杀了丈夫的母亲,整个人完完全全疯了,被林家的人送去了精神病院,但没人知道她究竟被送去了哪家精神病院。”

王皓心中尚有疑惑,他却害怕问出这个问题,然而大脑不受控制般地发出了指令:“你说的林家……是不是长青路15号那座宅子?”他在暗暗乞求对方不要点头,不要点头。

然而,她点头了!

“嗯。”这一声“嗯”犹如五雷轰顶,王皓只觉得天旋地转,天昏地暗。

天哪,怎么会这样?

王皓突然想起来了,自己是在医院听过“冯瑶”这个词。那是林峰口中念着的两个模糊的词,一个是“旗袍”,另一个并不是什么“风谣”,而是“冯瑶”!算算时间,冯瑶应该就是林峰的妻子,林岚的母亲!

王皓和林岚相识至今你,从未听及林岚提起过她的母亲冯瑶,莫非连林岚自己都不知道她母亲还活着的事儿,更不知道是被林峰送去了精神病院?

回去要告诉她吗?该怎么告诉她?说她的母亲因为穿了那件红色的受了诅咒的旗袍而精神失常杀了林峰的母亲?!她都已经习惯了二十多年没有母亲的生活了,如果她知道自己还有一个这样的母亲,她能接受得了吗?

不行,不行,不能说,既然林峰都对此绝口不提,自己为何多此一举呢?就当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发生过吧。王皓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也做出了决定。

“你没事吧?”这是她第三次关切地问王皓了,她又问道:“你在想什么?”

“没……没什么。”王皓勉强地抽动嘴角的肌肉,生生地拉扯出一个笑容,转移话题道:“陈洁的遗体本来都入棺准备土葬了,为何突然换成了水葬?”

“你不觉得她的死离奇而诡异吗?哪有人会割自己的肉……那场景就像当年二太太的死法。穿着大红旗袍……旗袍,说不准她身上穿着的旗袍就是林家的那件。本来随她一起葬了也便了事了,再不会牵涉他人,如今旗袍却……失踪了,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唯有水葬才能让死者的灵魂得以安息,不会再附着在旗袍上害人。”她说得头头是道,倒像是世界上真的有鬼魂存在一般。

她继续说道:“其实二十二年前,也曾有过一次水葬,葬的是被割下头颅的冯瑶丈夫的母亲!”

水葬也好,土葬也罢,紧紧是一种安葬死人的方法,各地有各地的风俗,王皓不想去考究,但对于林家旗袍的诡异传说他不得不去深究和关注,因为他也见过那件红色的绣着牡丹的精美旗袍,所有见过旗袍的人都会遭受噩运,先是老陈莫名其妙地死在医院,如今是陈洁应验自杀。难道旗袍上真的附着怨魂吗?

不知不觉间,两人已经到了山脚,王皓如梦初醒似的回头看着方才的那座山,灰蒙蒙的山岚缭绕飘袅,顶峰若隐若现矗立云雾之中,有如仙境。

葬礼结束时,天已经漆黑,就像罩着一块极大的幕布。夜空里的几点星光闪烁不定,似有似无,而月光暗淡得就如微弱的残烛,奄奄一息,只需轻轻一吹就会熄灭。

陈洁的父母原是想让王皓留宿一宿的,虽然不知道他们是出于好心还是另有目的,但他肯定是不会留下的,毕竟心里觉得怪怪的。王皓急切想要离开这里,原因有三:一来,是自己内心对陈洁的死感到愧疚,无颜面对她的父母和亲人;二来,自他进入这镇子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像被一个千斤鼎死死压着,透不过气;再者,他答应林岚晚上要回去吃饭,若是彻夜不归,林岚必定会生疑,到时少不了穷追猛打追问事情缘由,他不知道该编造什么借口来敷衍她。

王皓在他们家坐了一会儿,发现他们家里备着许多药品,估计是两人的身体状况不太好,所以常年服药。他也没具体问,不过陈洁的母亲看出了王皓在注视着那些药物,就随口说了一句:“前些年不知怎么的就得了怪病,整个人都瘫了似的,全身无力,去医院开了药,吃了一段时间稍微好了点,但一断药就复发,所以药停不了。以前陈洁还会寄钱回来,如今……只怕是连药都吃不起了,等吃完这些也就只能等死了。”

“这什么药?怎么那么贵?”王皓好奇道,不过全是外文,别说陈洁的父母看不懂,就连王皓都看不懂。素来疑难杂症的药都是普遍较贵的,这也难怪。

小坐了片刻,王皓便准备动身回城,于是向他们道了别。他们也没强留,这让王皓省了不少心。

车子渐渐驶离灯火通明的镇子,喧闹聒噪都被远远抛在身后,仅有车内的发动机殷勤运作的声响。从镇子回城的道路崎岖不平,被雨淋过之后更是泥泞不堪,坑坑洼洼的稍有不慎,车轮便会陷进去。王皓开得异常小心。

车轮碾压过一个个小水坑,溅起的水花朝着两侧飞洒。在这样颠簸的小路上行驶,王皓不敢开得太快,生怕出什么事故。

车灯犹如一把光影之剑,凌厉地、直直地刺向前方,刺进暗黑的夜的胸膛。

被雨浸湿的衣物涂上了粘液一般,黏着他的皮肤,让他极为不适,他不停地扭动着身体,以调整到稍微舒服一点的状态。他头发上的水一滴滴地落在他的睫毛上,鼻尖上,手臂上。

他打开暖气,身体却感觉不到气孔吹出的温暖气流。难道自己开的是冷气?他伸出手试探了一下,暖的。

他的后脑隐隐地疼,昏昏沉沉的像是里面装了一块铅,重得只想将头靠在座椅上休息。

他的鼻子又开始泛酸,连打了数个“哈欠”,许是打得太用力,眼眶里的眼泪都被挤了出来。他抽出一张纸巾,擦着清涕,打开车窗扔了出去,又揉了揉眼睛,擦拭着溢出的泪液。

等等。

窗外……

刚才有个人影!

路边根本没有人家,而且这荒山野岭的,又是漆黑的夜里……怎么可能会有人呢?看错了,一定是看错了!王皓心里开始不安起来。

他放慢了车速,双手紧紧搭在方向盘上,抓着救命稻草一般。冷汗像一只只蚂蚁从他的表皮倾巢而出,爬过他的面颊、脖颈和前胸后背。他的视线里滑过的树影不再是斑驳的树影,而是无数颗鲜血淋漓的头颅,争先恐后地撞击着车窗,迅速擦过,“砰”,“砰”,那些狰狞的面孔上犀利狡黠的目光注视着他。

他们在诡谲地邪笑,他们的舌头舔着即将被击碎的车窗,留下斑斑的红色血迹。

“吱”,一声剧烈地急刹车,王皓用尽全身气力猛踩刹车,车子因着惯性加上湿滑的泥路,又驶出好几米,“砰”地撞在路边的一颗弯曲伛偻的老树上。

王皓的脑子一片凌乱,视线不断模糊,耳边一阵乍响。

红色的人影!

车子的正前方有一个红色的人影!

王皓迎着车子强烈的聚光灯,看清了她有着秀长的头发,穿着红色的旗袍和粉红色的高跟鞋。直观的印象便是如此。他仔细去分辨她的脸,那是一张多么灵动柔美的脸啊!剔透润泽的如蓝田暖玉,白皙水嫩得似出水豆腐。

时间仿佛静止了。他的视线久久地落在了她的身上。奇怪的是她让他感觉不到一丝害怕。许是因为她美丽的容貌,美的东西总是会让人忘记恐惧。

那女人在向他走来,踏着翩跹轻盈的步子。她的脸越来越清晰,每一个细节都被放大,原来那是一张精致绝艳的人皮面具。

一双温热的手握住了王皓冰冷颤抖的手。

王皓蓦地反应过来,“我不是在车上的吗?什么时候开了车门下了车?!”未及思虑,王皓已被那双手牵着向前走去。

“你是谁?要带我去哪儿?”王皓疑惑地看着她清瘦的脊背。

她沉默着不说话,只是拉着王皓的手朝着不远处的一道绿光缓缓地走着。

王皓已经没有了时间概念,也不知道他们这样走了多久,双腿酸软得几近麻木,头疼得厉害。他要歇下来喘口气,再这么走下去一定会衰竭而死。他累了,渴了,饿了。他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能休息会儿再走吗?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儿?”

“到了。”

那是婉转悦耳的女性音质,干净得似是一尘不染的清水,毫无杂质,让他听了特别舒服。他灌了铅似的头,低垂了半晌,反应过来她说“到了”,随即兴奋地把头仰了起来。

一幢破落简陋的房子,门虚掩着,透出一丝昏暗的灯光,不,是摇曳的烛光,还有一股慑人的焚香袭来。王皓被牵引着进了屋子,暖意油然而生。

桌上摆着丰盛的食物,醇美的酒水,他早已饿得“咕噜噜”乱叫的肚子哪还经得住这美食的诱惑,垂涎欲滴的他两眼放光,恨不得马上冲上去连盘带碗统统塞进嘴里,填满空腹。

“饿了吧?别客气,吃吧!”

她的话音刚落,王皓一个箭步冲上去坐了下来,直接伸手就去抓盘子里的青菜、肉丝。大口大口地喝着甘冽的酒水。王皓已然忘却了那个穿着红色旗袍的女人的存在。

王皓裤袋里的手机骤然响起,铃音刺破宁静的夜。他放下手中的食物,掏出手机,原来是之前设置的闹铃。

八点。

王皓答应林岚要回去吃饭的,这会儿自己都吃上了……

“啪”,手机从他的手里自由落体,荧屏的光虽然微弱,但足以照亮眼前的景象。

王皓猛地呕吐出来!这还不够,他用手指抠着自己的咽喉,将刚才吃下的东西全部吐出来。

哪有什么简陋的屋子?哪有什么丰盛的食物?!他正坐在一座死人的荒凉坟头!他吃的那些“美食”竟然是死人的祭品!

盘子里的那些青菜,是腐烂的不知何种植物的墨绿残渣,而肉丝则是从泥土中爬进碗里鲜活的蠕动的蚯蚓,它们相互地缠绕着,还有一些弹跳着的半截躯体。那所谓的酒,不过是积聚的雨水,而破旧的碗底还沉淀着一层厚厚的黄色泥沙。

呕吐。王皓的腹中似有千万条蚯蚓在蠕动,翻滚的胃液从他的嘴里喷涌而出,如果可以,他想把胃、肠,甚至五脏六腑都吐得干干净净。

他所谓的向前走,不过是在绕着别人的坟头原地转圈。

王皓是五点多离开的镇子,现在是八点,这意味着他在这坟地里足足绕了两个多小时。而他的车就停靠在自己一米开外的虬枝盘结的枯树旁。

他吐得全身虚脱,冷汗淋漓。然而回想刚才这一切,仍觉得心有余悸。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赶快离开这荒郊野岭的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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