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黑山的冬天来得特别早。坝子里还在秋风习习,山坡上就已霜叶红透。
我的家乡红树坪就在老黑山腹地深处沉睡着。
灾后的雨雪持续了好几天。老黑山垭口以上的树林里全都结起了亮亮的冰凌。
天色突然放晴,冰雪融化,大地像被洗濯过一般干净。
我在宾馆给主编发完最后一篇稿子,我打算回老家一趟。
我在县上一年的驻站时间已经结束,接替我的吴帆还没有到,我只好等她来交接手续。
救灾报道中,因为我上了几篇特稿,编辑部主任说,给我放七天长假作为对我的奖赏。
总部能够给我一星期的长假,这在我工作的历史上实属罕见。在我工作的这些年里,拼命工作似乎充斥了我生命的全部。
我是一个孤标傲世的人。我不喜欢穿循规蹈矩的服装。在任何一个采访现场,我都会以一个特立独行的形象出现。那些姹紫嫣红的撞色服装和夸张的花边草帽,总是被我大胆地穿戴在身上,以示我的与众不同。
我不在乎别人如何评价我。每到一处,总有人在我的身后指指点点。他们说,那就是报社的名记。
名妓与名记的称号,不可殊途同归。我觉得这名记的称号好比美女作家的称呼。我已经做到了名副其实。我无可厚非。
一个难得的假期,我完全可以回到我蜗居的城市和叶波腻在一起。
可是,我没有。
我和叶波已经同居七年多。
同居的日子,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更多的时间都是在工作和学习。
收拾完行李,我给叶波打了电话,叫他来车站接我。
叶波接到电话,像是很忙,匆匆和我说了两句就挂了。
叶波说,他的一个专题片后期还没有完成,小易在配合他做。他叫我暂时不要回去。他没有更多的时间来陪我。
他说,小易已经住到了他那里。
一间四十多平米的小屋,我回去了确实不方便。
他的语气让我没有更多想见面的期待。
我决定回到乡下老家去。一个原因是我越来越害怕身居闹市嘈杂中的那种孤独,再者是我很想回到乡下去陪陪我的奶奶。
我想,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奶奶是最懂我的人了。
小易是叶波的同乡,自己开了个工作室,专做三维动画。小易和叶波的往来十分频繁。他经常到我们那里去蹭饭。小易一来,叶波就和他通宵达旦打游戏,把我晾在一边。在他们之间,我仿佛是一个多余的人。
我最受不了的是有一次,我采访回来,推开门就看见小易把我的一件纯棉大T恤当睡衣穿在身上。那件灰色的大T恤是一个同学从国外给我带回来的,版型有些偏大,我便放着没穿。我外出了,他过来和叶波住在一起。他洗了澡就把我的T恤当睡衣穿。
最让我崩溃的是,那一次,他竟然还用我的口红涂了唇,抹了湿粉和胭脂。看到他的模样,我好恶心,仿佛自己像是被谁强暴了一样。
我第一次见到小易,是叶波的一个同乡会。一头齐耳黄发的小易来给我们敬酒。我看见,他的小指上戴了一枚金戒指,左耳上还戴着一朵黑色水钻花。他过来和叶波认同学,说是十年前,他们是一个班的。那次之后,小易就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蜗居。
那次,我和叶波大吵了一架。我把他送给我的水晶娃娃摔得粉碎。我把小易用过的化妆盒也一起扔掉了。我们冷战了好几天。之后,小易便好久都没出现。
两个月后,小易又来了。他穿了一双欧款的软皮皮鞋,一身雪白的进口棉质休闲服。那身打扮活像个富二代。那次,是叶波叫他来的。叶波要他一起配合帮一家公司做个项目推荐片。
叶波说,因为有小易的参与,那个片子做得很成功。
叶波得了一笔很丰厚的报酬。
那段时间,我外出采访,小易干脆搬过来和叶波住在一起。我回来的时候,足足收了三箱啤酒瓶和两箱泡面纸碗。
叶波用他的片酬收入给我买了一件价值六千多元的皮草衣服,花去了差不多我三个月的开销。本来,我也挺喜欢那件衣服的,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它穿在我的身上。我只是在逛商场的时候,禁不住去看了两次,试穿了一次。我认为那纯粹只是属于欣赏而已。没想到,叶波竟然很在意的把那件衣服给我买回来了。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想到衣服是叶波用小易和他一起加班换来的报酬给我买的,我就不想穿了。
我说,你就送给小易穿去吧!
你有病啊?叶波怪怪地看着我说。
我知道,那句话刺激了叶波。他很气愤。
我到记者站的时候才发现,叶波又把那件衣服放在了我的行李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