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分钟后,冯彬被请进了公安局。他右手拎着一只塑料袋。袋中装的就是他一个时辰前刚从两个陌生的不速之客手中买的新鲜的野味——雪豹肉。
他详细地介绍说——
……今天本想去买点新鲜山珍,因过几天有一个福建的企业联合调查团到这儿来调查合办的项目。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已经通知我们了。届时弄点福建沿海吃不到的东西,让客人们尝尝,咱们县的项目不就好立了吗?……我们接了令,就赶紧备料。
昨天,已经有人去乌市了。今儿早晨,还真不错,弄到整整一条雪豹。
说到这里,冯彬显得喜形于色——他哪里知道,这样做不但违犯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而且纵容了违法狩猎野生珍奇动物的罪行——虽然出于一片招商引资、促进地方经济繁荣的好心,想招待贵宾、圆满完成县领导交给的任务。但这是“动辄即罪”的行为,是万万做不得的!
冯彬却兴味浓郁地接着说——
我正想买点新鲜狗肉,给客人添个“八珍狗肉汤”——也就是贵阳那一带的狗肉火锅。岂料想,旁边有人牵我的衣襟儿,我一转脸,见是一个年轻人,比我小个七八岁吧,像是有秘密事儿。
我跟他走到无人处,那儿离一个卖狗肉的摊子大约有七八米。他悄声问我:“先生,我这有山珍要不要?”
“什么山珍?”我问。
“不瞒您,百分之百刚猎的雪豹肉。”对方不像说假话。
“是真的吗?我怕万一上当,又马上‘敲’了一句,察颜观色,看他表情有什么变化。”
“假了我把脑袋揪给你!”对方起着誓说,“昨天刚打的,夜里刚宰的,您要早来仨钟头的话,这肉都是热乎的。”
“在这儿。”他说着。把我领到河边一棵柳树荫凉里。那里,早站着一个男子汉,比我年龄要小。这俩人模样儿长得差不多,好像是兄弟俩,个头、身高不相上下。
那藏在树荫下的人早有准备,俯下身顺手打开地上的一只大麻袋。大麻袋里有一只塑料编织袋。解开袋,里边还有一层大塑料袋,袋里是一大整条儿鲜红鲜红的肉。
这绝不是猪肉,更不是驴肉、马肉、鹿肉……这些肉我见过多了,经手多了。所以,我从肉色上判断十有八九是雷豹肉……经挝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五十元一市斤的价格成交……
我觉得买得真是便宜呀。这肉要拿到北京王府饭店、北京饭店去卖,还不得要个“天文价码”呀?
马玉民听后,严肃地批评了冯彬一顿,告诉他今后一定要注意不许再购进国家名文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肉,更不允许加工出售,一旦发现线索,一定要及时报告。同时,令冯彬急将豹肉全部送公安局冷冻处理。因为,这是作案人铁的犯罪证据!
冯彬再三表示不认识这两个卖肉人,只估计是本县人氏,因口音纯系疆北乌耆音调。
马玉民等人从马彬的谈话中,感到此案似有明显的范围,即作案嫌疑人很可能局限于县公安局辖区之内,便于排查。可是,在这个地广人稀、拥有近一千六百平方公里的县城查获两个作案歹徒,虽非大海捞针,亦谈何容易!何况这两个歹徒如果耍花招儿,在卖雪豹肉的时候故易说些本地口语,骗弄买主,也不是不可能的。
因此,当马玉民向刑警队队长老翁汇报情况后,翁队长嘱咐他万不可疏忽大意,但又要快速行动,以免歹徒闻风外逃。
马玉民根据翁队长的指示,随即找来那位在市场犄角见过面的狗肉摊主,请其介绍一下他当时从摊旁看到的情况……然后,根据冯彬和狗肉摊主对两个嫌疑人画了“像”。
与此同时,法医和县人民医院以及兽医站的医疗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的化验小组化验证明,冯彬从两个嫌疑人那里买到的,是地地道道的新鲜雪豹肉;另根据实验,此雪豹系成年雌性,且正在哺育幼仔期间,因其乳腺发达,乳腺中有残留奶乳性成份。再验明其肉无菌性和病变成份,说明此只雪豹体魄健康,绝非病死,故而猎杀的可能性较大……
马玉民深知这是一个大案难案,必须由近及远迅速将网撒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