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农历十一月十八,再过一个多月,便是新年。
北方冰雪漫天,南方依然温暖如春。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广场,熟悉的周末,热闹的下午。
王小银跟着阿风和小小苏在布置着广场的舞台,这是他们渣流乐队的第一次正式在露天广场上表演,为了这次演出,五个人精心排练了好久。
王小银自称啥都不会,自然被小小苏直接无视,有才华的人,性格多少有些偏执,王小银也不跟他计较。
小小功介主音吉它手,阿风是贝斯手,沐夕负责乐队所有杂事,找场地,谈业务,负责乐队成员的吃喝拉撒睡,处算是全程保姆,也管钱,偶尔没事也会跟着凑凑热闹,顶一下丁玲玲这个主唱兼节奏吉它手。
此时,沐夕刚刚给五人买来了盒饭,和丁玲玲正在一边吃着,时不时看向另一边忙碌着的三人。
“都过来吃饭啦!吃完了再弄!”丁玲玲叉着腰吆喝了一声,俨然一副乐队老大的派头。
这些人中,也就她最小,心思也最单纯,几人都把她当小妹妹,什么都宠着,倒是相外融洽。
“马上就忙完了,等一下再吃吧!”阿风看了王小银,微笑着点点头,道:“干完再吃,行吗?”
王小银自然不在意,他若此时兴冲冲地跑去吃饭,指不定小小苏这家伙就一个白眼瞪了过来。
沐夕神情怪异地笑了一下,一直以来,王小银在她眼里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全才,没想到此时,居然这么老实,没跟小小苏发飙。
丁玲玲捕捉到了她脸上那一丝笑容,奇怪道:“沐姐姐,你在笑什么?”
沐夕精神恍惚了一下,一瞬间想了很多。
自从与王小银上次分开后,她突然觉得生活充满了许多让人无法挽回的遗憾,自己大学毕业以后,就没去上班,家里开着餐馆,赚了一些钱,加上原本就有的一此存款,足够弟弟上大学找工作,并且已经在老家买了一套房。
她想去外地找工作,暂时离开这个让她充满了期待却又无奈心酸的城市,却一时间不知道去哪里。
她是一个很安静的女生,爱幻想,梦想着有一天和自己心爱的人四处旅行,在机缘巧合之下,她认识了丁玲玲,于是欣然加入了乐队。
就连乐队的名字,都是她给取的,渣流乐队。
起初倒是让丁玲玲很不满意,这不是在说她们乐队渣渣嘛!后来,她也想不到什么好名字,倒是无所谓了。
所谓渣流,就是一群渣渣随波逐流的意思。
是自嘲,也是嘲讽世事!
回过神来,沐夕回头看了一眼王小银被小小苏骂得惨兮兮的样子,忍不住笑了,道:“我和小银以前是大学同学,你知道的。”
丁玲玲眨巴着大眼睛,一脸八卦的样子,连送到嘴边的饭都忘了吃,好奇道:“我知道啊,你说过的。”
沐夕低下头吃了一小口青菜,优雅从容,笑道:“你一定不知道,他以前在我们学校是干什么的!”
丁玲玲瞥了王小银一眼,鄙夷道:“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肯定是整天抱着花拿着开着豪车天天只顾着泡妞,这个色鬼,见美女就迈不开腿。”
王小银突然无缘无故地打了个喷嚏,仰着头,鼻子酸酸的,自言自语道:“肯定是有谁在想我了!”
小小苏一边收拾着东西,低声骂了一句:“自恋狂!”
王小银当没听到。
沐夕回头与丁玲玲相视一笑,然后摇头道:“你说错了,是我们学校的女孩子想泡他!”
丁玲玲差点一口饭喷出来,瞪着沐夕,不敢相信道:“泡他?不会吧?他有这么厉害?”
沐夕很自然地缕了一下额前垂下的发丝,道:“是啊!我就是其中一个!”
丁玲玲再次一口饭喷了出来,不可思议地看着好,道:“不是吧。有没有那么夸张?”
沐夕神情不变,早已从过去的事情走出来,笑道:“你也想不到吧,我以前还是他女朋友,不过,他女朋友太多,我只不过是其中微不起眼的一个而已!”
丁玲玲把视线投向王小银,左看右看,也不见他有三头六臂,喃喃自语:“这个家伙有这么厉害呀!”
沐夕笑道:“当然了,我们学校男生的头号公敌,有多少人做梦都想掐死他,就因为他一个人抢走了许多人的梦中情人。”
“果然是个色鬼,花心大萝卜!”
“是呢!太花心了,不过,如果你知道他的那些事情,也许就不会这么说了。”
丁玲玲好奇道:“他这么花心,还有这么多人喜欢?”
沐夕笑道:“所以我说,你了解了他过去的事情,也许就不会这么说的。其实不是他花心,是他太受欢迎而已,很多女孩子,明知道他有别的女朋友,依然像飞蛾一样,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
丁玲玲眼神此时有些诡异,看了三个男人一眼,突然凑过头去,低声问了一个很私密的问题。
沐夕顿时俏脸通红,低下头半晌,不肯回答,丁玲玲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似乎不是很恰当,但看沐夕的反应,她仿佛明白了什么,然后看着王小银的眼神,便有些恼恨。
沐夕当然明白她在想什么,好半天终于鼓起勇气道:“你想错了,他在学校没跟任何女生发生过关系,包括我也是。所以,我们都没有理由要求他什么,不是吗?”
丁玲玲愣了一下,默然无语。
这个话题好像太沉重,沐夕见丁玲玲不说话,便转移她的注意力,道:“我猜,小小苏今天肯定会很高兴,说不定会请我们喝酒吃大餐,所以,我们得把肚子留着,现在少吃点,呵呵!”
丁玲玲瞥瞥嘴,不相信道:“小小苏?肯定不会,他虽然有的是钱,但要他请吃饭,那得太阳从西边出来,上次他自己过生日,就请我们吃了一顿泡面,小气鬼。”
沐夕神秘的笑了笑,没接话。
王小银三人忙完了,拿了盒饭,围着桌子吃起来。
小小苏一言不发,干脆背过声去闷头啃饭,仿佛连看都不想看王小银一眼,阿风倒是客气,笑道:“都准备好了,等到晚上八点,人多的时候就可以开唱了,大家加油,为我们的第一站留下点美好回忆。晚上我请客,喝酒去!”
阿风这人还是很爽快的,他的话一说,众人都有些激动,恨不得扔了盒饭,直接开工。
小小苏这个时候来了一句:“美好回忆不敢想,只要某人不在关键时刻掉链子,我就很高兴了!”
四人都知道他们说的是谁,从乐队成立以来,至今排练都还算成功,几人配合极好,很少在演出的时候出差错。
关键是新加入的鼓手王小银,让小小苏等人心里没底。
事实上,丁玲玲也心里挺没底的,虽然说之前他跟王小银说过,只是玩玩,不用那么认真,但未尝不希望乐队其他成员能真正从心里上接受他的加入。
只有王小银和沐夕二人相视一笑,很默契地低头吃饭,没理会小小苏的冷言冷语。
晚上八点,表演正式开始。
今日是旁边这家商场开业三周年庆典,大量的促销活动,吸引了不少顾客,待他们看到舞台上摆起的器材,再加上丁玲玲和沐夕二位美女在那吸引眼球,很快,广场上围了里三层外三层。
王小银放眼望去,皆是一些吃了晚饭出来闲逛的大叔大妈,拖着一家老小,有的还抱着婴儿。年轻人比较少,有也是进超市买点东西,随意看一眼就走的。
摇滚乐队,在这里好像吃不开啊!
貌似要整一些比如“最炫民族风”这样满大街传唱的流行歌曲才能吸引人啊!
沐夕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但实在也是没有办法,好不容易才找到肯让他们演出的商家,不能白白浪费,此时,硬着头皮也要上了。
丁玲玲穿着一身牛仔裤,头发随意绑在脑后,上了台,说了一大堆开场话,什么初次来到贵宝地,什么什么的,倒是很有主持人的风采,她声音清亮,人也长得漂亮,笑容甜甜的,很是讨喜,一下子拉住了不少观众。
王小银一拍额头,低声道:“成街头卖艺的了!”
小小苏冷着脸看了他一眼,一言不发。
终于正式开唱。
丁玲玲唱功了得,肢体语言动作,十分精彩。
只是,唱的歌曲实在是偏门,底下一帮老爷们老大妈,丫根就没听过,一时都愣在那里,没一个人鼓掌,更没一个人叫好!
倒是王小银懒洋洋打鼓的姿态,瞬间吸引了小小苏的注意力,很快,阿风也被王小银那超水平的发挥给吸住了,二人甚至都忘了自己手下的动作。
丁玲玲回头狠狠瞪了二人一眼,总算才把他们拉回来,幸好台下人也听不出什么玩意儿,倒是没什么影响。
王小银叹了一口气,道:“靠,失败啊!不能这么整啊!”
丁玲玲唱完了一首歌,除了零散的一些小青年看着她漂亮给了点掌声尖叫了几声,场中走了不少人。大叔大妈们嫌吵,又不好听,没几个有兴趣看下去。
沐夕站在场外干着急,也没有办法。
王小银道:“咱们唱点别的吧,翻唱也好!”
他原本以为说了这话,小小苏肯定一眼瞪过来,对于喜欢摇滚的他来说,唱流行音乐是他不能接受的。可是这一次,小小苏只是死死盯着他的双手,道:“唱什么?”
王小银起身,道:“死了都要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