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喝完最后一口咖啡,把杯子放回杯碟里。有好一阵子,她抿起了薄嘴唇,小眼睛眯得更小,盯着对面发呆,这说明她正在想事情。“你说她的个头很矮?好看吗?”
我切下一块咸“高达”[9]放到盘子里,“好看?我说啊,至少七十岁了。”
她抬起下巴,皱了下眉,“好什么?这么说,如果真是她的话,一定超过七十岁了。我还在穿短筒袜的时候,这太太就戴着各式各样的宽边帽了……”
我的眼神突然落到了她的鼻子上,“妈妈,鼻子!”
母亲的鼻子很长。喝咖啡的时候,咖啡杯的边沿使她的鼻尖沾上了个斑点。
她赶紧用手擦擦鼻子,“……脖子上戴着七排的珍珠项链,坐着敞篷车在大街上招摇过市。”
“她自己开车?”我问。
母亲勃然大怒,“现在再也不许打断我的话!不是,她有司机。”
我望向窗台上的花盆。但愿我已经和穆尔塔扎先生交代过要给花盆换土了。我看着花,想起了西蒙尼扬太太的脸庞。“是啊,年轻的时候一定很好看。五官分明的轮廓,又大又黑的眼睛,而且……”我在心里说,“又小又精致的鼻子。”钢琴上我父母的结婚照镶着银相框,照片里的母亲,鼻子一点儿也不长。
母亲掰了一片咸高达送到嘴里,说道:“不错不错。”
我手托着腮,望着她。
每次达沃提扬先生从德黑兰寄书过来的时候,都会顺便捎来几块咸高达。我想起有一天奥尔图什问道:“他怎么知道你喜欢咸高达的?”我还在想该如何回答,母亲就插嘴道:“他不是给克拉丽斯寄的,是给我寄的。有一次过节的时候在德黑兰,我和克拉丽斯去了书店。他很客气,送来了咖啡和高达。我当时忙得团团转,哪是为了读书来的,但是我却喜欢上了咸高达。”她说完这些,大声笑了起来。奥尔图什奇怪地看着母亲,而我则低下了头。我不知道是因为母亲的大笑而不自在,还是因为我无法启齿说出真相——达沃提扬先生一直都招待我喝咖啡,而且长久以来就知道我喜欢咸高达。
母亲舔了下手指,把盘子里剩下的高达碎屑聚拢起来吃完。然后她从克里内克丝牌面巾纸盒中抽出一张纸巾,在桌上折成四折,又几次三番地把咖啡杯反扣在纸上又正过来。杯子的边缘在纸巾上留下了咖啡的晕渍。“就是她!艾米拉·哈洛图尼扬,商人哈洛图尼扬的女儿。她和瓦尔唐·西蒙尼扬结的婚,那人在印度有商行。她从她父亲那里继承了点儿遗产,而且丈夫的财产也有所增加。她在居尔法地区以‘克父母的艾米拉’闻名。”我轻轻一笑。
母亲皱起眉,“你可别不当真。这不是没有原因的。她出生的时候母亲就难产死了。几年后,她的保姆从窗户跳到花园里自杀了。”
我正要收拾咖啡杯,她把我的手挡了回去,“等一下。我还没算命呢。”她把视线转向窗外,“结婚的那晚,她的父亲中毒了,几天后就死了。据说是因为结婚蛋糕的原因。但是为什么就只有她父亲一个人死了?所有人都吃了蛋糕,而且……”
我接口道:“而且整个居尔法的亚美尼亚人都乐呵呵的没事。嗯,也许他不是因为蛋糕而死的。说不定是中风,或者……”
母亲把我的咖啡杯反扣在纸巾上,拿起来,又扣上去,又拿起来。“她和丈夫后来去了印度,几年后她带着一个儿子回到了居尔法。她的丈夫在印度被杀死了。有人说是一个印度仆人干的。之后几年她就消失了,据说去了欧洲。她再一次在居尔法露面的时候,儿子已经长大了。这次,是为了儿子娶老婆的事情回来的。在居尔法,谣传她儿子得了一种绝症,否则他怎么不在当地找老婆?最后我听说她儿子同一个大不里士的亚美尼亚女孩儿结婚了,可是大不里士的亚美尼亚人都不知道这些事情。”
她拿起自己的咖啡杯,仔细盯着咖啡渣的图案,一会儿发出“唔唔唔”的声音,一会儿又唉声叹气起来,然后频频点头,把杯子放回桌上。“我这个命啊,一生会没什么打击,但也没有什么冲劲儿。”她又拿起我的杯子。
谢天谢地奥尔图什不在家,没有听到母亲关于“大不里士的亚美尼亚人”的那番话。我告诉母亲我想和奥尔图什结婚的那天,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他是哪里的亚美尼亚人?”我说了以后她尖叫道:“什么?傲慢的大不里士人?”最后,如果不是父亲说合,声称他对于女婿是居尔法、大不里士还是马利赫的亚美尼亚人都无所谓,我们的婚礼是不会那么顺顺利利举行的。
母亲骨瘦如柴的手握着我的杯子。杯子是白色的,上面印着粉红小碎花。母亲的双手皮肤很皱,暴露着一根根青筋。我开口问道:“嗯,怎么样?”
她抬起头,“我听说他的新娘几年后就疯了,在纳玛盖尔德地区出现过,后来也死在了那儿。听着!你的杯子里显出了柏树。”我想起了纳玛盖尔德,心里很难过。
母亲把杯子放回桌上,站起身来,“松柏象征着变化和变动。也许工程师最终会决定领石油公司的情,接受公司分给他的在巴林姆那儿的房子。现在,连你的那个阿拉伯女人也都成了巴林姆居民,你们却还住在这个低级的地方,真是越待就越赖着不走!”
我开始收拾咖啡杯,“我的阿拉伯女人?”
她抖掉黑裙子上沾着的高达碎屑,“就是那个一身黑的。穆尔塔扎先生一修剪草坪和黄杨,她就好像头发着了火似的跑过来,把所有的东西都装了袋拿走的。”
“你是说尤玛?”母亲说的这个现在居住在巴林姆的尤玛,其实一直住在阿拉伯社区,我被她的形容逗得笑了起来。
“是啊,尤玛。这是什么名字!我都说了一百遍了不要请她到家里来。你自己也说孩子们害怕。他们也知道。你看那些歪歪扭扭的牙齿。她比我还糟,一直都穿黑的。”
母亲说得对。尤玛总是穿黑色衣服,因为她经常为人服丧。我把杯碟放到水池里,“孩子们都不害怕。只是有一次他们吓坏了,因为阿尔明说他亲眼看见尤玛把刚打下的一只麻雀给吃了。”
母亲提起她的黑色提包,背在了肩上,“也不是不可能。”
这个包已经背了多少年了呀?多少次包带断了又被母亲缝上了?多少次啊?我问道:“又没时间买新包?”母亲一如既往地答道:“如果我像其他那些懒女人一样经常买包和鞋,你就不会读完本科,爱丽丝也不会。”我已经给母亲解释过很多次了,我从石油公司获得的英语文凭不是本科,而爱丽丝从英国获得的手术室护理本科学位的花费,实际上是由石油公司承担的。
走廊上,母亲的手指划过电话桌的桌面,“你没抹灰?”
我看着她的黑提包,答道:“怎么没有。前天八遍,昨天十六遍,今天三十二遍。”我抬起目光,对着她做了个鬼脸。“别装嗲了。”母亲把手搭在门把上,“在这个落后的城里,你一天抹十遍灰也不够!我要去艾斯图尔商店。对了,我还带了新鲜的巧克力。”她一定从我的眼神中看出了惊讶,因此很快补充道:“我知道。你就说我傻吧。但是……”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松开门把手,开始整理起纱帘上的皱褶,“爱丽丝最近不太高兴,你知道的……”她突然放下手中的纱帘,转过身来,“我以你父亲的名义向你发誓,千万别提这件事,否则又要吵起来了。你想要我给你从艾斯图尔商店带什么东西吗?”我说没什么需要的,同时请求道:“拜托下次不要给孩子们买巧克力了。”
房门开了,灼热的空气和三叶草的花香扑面而来。母亲说:“别出来了,外面比地狱还热。”她打开纱门走了出去。
我手扶着纱门,靠着门框望着她。她在小径中停下,弯腰从花圃中摘起一朵花,然后艰难地直起身子,嗅了嗅花香,方才上路。她关上铁门,转身走向公共汽车站。我想起了我们一起去纳玛盖尔德的那个夏天,那时的母亲行走起来是多么的矫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