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章回小说》1988年第03期
栏目:中篇
潇湘县在浩浩瀚瀚的八百里洞庭湖边,地方很悠久。浪打古城,淘尽兴亡,风水好,出异人,李一民便算得一个。
解放前,他在洋船码头卖油条。人民解放军进城那天,他忽然当上了县公安局局长,屁股上挂一条驳壳枪,召开万人大会公审坏人。
李一民竟是地下党!
他结婚的时候,好多人看热闹。
那时节,官民之间没有界线,人皆可以来闹局长的新房。
新娘很漂亮,她是公安局打字员,叫金水妹。比李一民小四岁,才满二十,窈窕得不得了,黑帘子似的两排睫毛虚掩着一双俏眼。
县师范庞子清校长慨叹道:“真真是天生一对地设一双!”
第二天晚上,人们来吃喜糖,通讯员胡海嚷进门来:“局长,你妈来了!”
果然就来了个妇人,北方打扮,手里拎个包裹,脸上疏落着皱纹,总有四十好几岁。
李一民看见她,苍白了一张脸,嘴唇蠕动,说不出话。
妇人愣了一刻,说:“俺那一娃,总算找到你了!”
人们说,大妈好福气,有这样好的儿子儿媳妇。
妇人正色道:“同志可不要瞎说!俺不是她娘,俺叫杏花,是他大娘!”
人们不晓得大娘是什么。
杏花嘴扁扁地要哭,就哭了:“大娘就是老婆……”
大伙惊讶了。这妇人是李一民的老婆?别是有什么毛病吧?
“一娃,你没有良心!”她说,“俺婆母,……她死了!临咽气才接到你的平安家信。唉!你不知道她那会儿有多欢喜!老人家把信交在我手里,催我当日就动身寻你来。然后,她就去了……我哪能就那么走啊,要安顿婆婆入土呢……”她一面絮絮叨叨地说,眼泪就尸串串地洒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