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轮到我朋友李果的故事了。故事的开头与我无关,后来我的报道却让这个神秘故事轰动一时。尽管李果已经是昆明的“名记”,但出于某种缘由,当时他没把这个故事搬上报纸,只是原原本本把它讲给我听(谁碰上这种事情都免不了找个朋友倾诉)。他没想到我竟然也掺和进来了。
我们从头开始。
李果接到那个包裹的时间是2007年8月10号,那天我正在石林尾博邑采访毕春杀人案件。他摸摸这只牛皮纸信封,里面的东西硬得硌手。他立即判断出这是什么东西——一只小小的数码磁带。谁会给他寄这样的东西?收信人明白无误,准确寄到他们报社他的部门;寄件人一栏很模糊,只写着“昆明,小蝶”。字迹清秀漂亮,像出自书法爱好者之手。
他回到家很晚了,毛毛准备了一桌子好菜:清汤牛肉、红烧鲫鱼、酸辣白菜、干煸土豆丝、家常豆腐。他抱住她响亮地吻她的嘴唇。他累极了——出差17天,之前是另一趟,11天,无休止的连轴转让他们很难坐下来吃顿热饭。她说她忙活一下午就是犒劳他的。他们手拉手坐下来狼吞虎咽。她看起来也憔悴不少,最近报社改版把她累惨啦。他建议她换一家报社——毛毛在《春城晨报》做社会版编辑,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这对一个女人来说实在太残酷。但毛毛不是那种说离开就离开的女人,她在这家报社干了8年了,整整8年。她居然对这份发行量下滑得很厉害的报纸仍满怀激情。他们早就盘算过改变一下现状,但离开报社、离开新闻他们还能干点什么?
他们收拾干净、坐到客厅沙发上之后他才想起那盒磁带。他告诉毛毛他不认识什么小蝶。看起来像个女的,但没准是个无聊男人的网名。这种艳俗的名字满大街都是。
说不定是你暗恋对象?毛毛笑着,把磁带取出信封敲了敲。
他找出索尼摄像机、把机子接到电视上。当他按下播放键,一切好奇和玩笑很快就被随后出现的画面彻底粉碎了,它进而考验着他和他的女友对于一起很可能是特大新闻事件的承受力。
一个扎着两只长长的“兔耳朵”辫子的姑娘以近景出现在画面上。你好,李果,我就是小蝶。你不认识我,没关系。我认识你就行了。谁让你是大名鼎鼎的《昆明卫报》大名鼎鼎的社会记者?以下拍到的东西发生在8月7号(3天前!),我和我拍下来的东西绝对值得你这个大记者亲自出马,并且,我敢保证你能通过这次报道再次名满江湖。
她一闪即逝。随后出现在画面中的是个戴着面具的秃顶男子的背影。他们这才看清这是一间光线暗淡的房间,或者说,从正面窗口射入的阳光使手执摄影机的拍摄者(显然就是小蝶本人)处于虚幻的逆光状态,这加重了房间的阴暗感。她随后拍到的东西注定让李果和毛毛记忆终生。她的镜头摇摇晃晃,画面因为光线不足而出现轻微的雪花状颗粒。她跟随秃顶男子走进另一个房间——现在李果大致从四周裸露的墙壁和灰色毛坯地板判断出这是一栋烂尾楼。在那个房间正中,像很多香港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场景那样,一个年纪更大一些的,大约40多岁的男人被捆在一只红色靠背椅上,嘴上封着淡黄色胶布,双手向后,粗硬的麻绳勒入他裸露前胸的印痕和褶皱清晰可见。
秃顶男子突然撩开白色夹克下摆从腰后某个地方抽出一把尖刀,是那种普普通通的你很难描述特征的刀,刀背挺阔,刀锋薄得发白。他走近那个被绑着的男人,画面里顿时响起粗重、急促的喘息声,既有手持摄影机的小蝶发出的某种兴奋莫名的喘息,也有持刀者、被缚者恐惧异常的压在喉咙里的沉闷嘶吼。画面摇晃得很厉害,逆光部分极其粗糙,镜头在那把刀插入被缚者前胸时发生了剧烈倾斜向左震颤侧翻90度之后又倾斜过来。立即响起被缚者凄惨的喊叫,他的脸因为疼痛和恐惧而出现狰狞的扭曲,眼睛瞪到某种夸张的程度,眼珠几乎要从冲血的晶状体中掉出来了,一些呕吐物顺着胶布边缘向外飞溅;大概割断了动脉,鲜血很快就从刀口处喷涌而出,把他身上那件灰白色夹克衫一片血红。
毛毛捂住嘴巴发出低低的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