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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锦瑟

名叫锦瑟的剑客,腰间佩戴的两把剑,完全大相径庭。

一把灰蒙蒙的,剑柄由不知原料的木料制成,剑鞘也是木制的。剑鞘和剑柄似乎是同一种材料,剑身藏于剑鞘之中,如同老汉打盹。在黄沙之中,不起眼至极。

另一把剑竟然不配剑鞘,要知道,好的剑鞘,才配得上好的宝剑。没有剑鞘的剑,是不完整的,容易误伤和破损。这把没有剑鞘的剑,从剑脊到剑锋,时刻闪烁着黄灿灿的光芒,看上去就锋利无比。只不过在这种天气下,很难让人察觉剑的光辉。剑刃翘起一个诡异的弧度,明明是把剑,却给人一种刀剑融合之感。

两把剑唯一相同的地方,是它们的长度:四尺二寸。一毫不长,一毫不短,规规整整。不知它们本就是同源,还是剑客后天收集而来。

锦瑟终于抬起头,看了看仍然骑在马上,铜锤却已不知所踪的首领汉子。

一双丹凤眼,深邃夺目,散发出一往无前的锋芒。

“你说的王爷,是西北王张瑞文,还是凉王卢艾?”

无论是西北王张瑞文,还是凉王卢艾,都是巨擘般的大人物。可这两个名字,从锦瑟的口中说出,却显得这样的平淡无奇。

西北王张瑞文,是当今圣上张瑞奇的大哥。张家“文武奇才”四位兄弟,老二张瑞武死于十一年前的那场改朝换代,老四张瑞才于幼年夭折。

命运如此,只有张瑞文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西北路做起了闲散王爷。

凉王卢艾,正是前朝大楚的西路军团长。卢艾手握重兵,毫不犹豫的站了张瑞奇的队,一路上战功赫赫。皇帝张瑞奇,曾私下与朝中重臣有言:“南方得以安定,十成功劳。凉王占两成,刘公占两成,我占一成,谢太傅占五成。”

张瑞奇有如此点评,可见凉王卢艾为张家皇朝的开辟,奉献了多大的功劳。

对于“凉王”这个王爵封位,还存有一段趣闻。“凉”谐音“梁”,也不知当时礼部是如何抉择的,竟然稀里糊涂地把“凉王”给敕封了出去。圣旨已至,万万不可变动。卢艾领旨后大惊失色,连忙上奏,请求“凉”字除去两点水,改封京王,陛下准奏。

京王的封号还没用多久,就有一书生来到王府。书生字字如刀,言道“京”寓意京城,京城之王,是什么人物?

卢艾大惊,重赏了书生,连忙上奏,请求再改封号,陛下不准。

提议的书生得了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卢艾却尴尬不已。

他是原本的“凉王”,名义上的“京王”,却很少有人称呼这两个封号。现在无论朝中文武,还是江湖豪杰,都是称卢艾一声“卢王”。

“凉王”、“京王”、“卢王”,都是他卢艾。

而锦瑟,不知何种原因,竟然称卢艾“凉王”。这是卢艾最忌讳的封号。

首领汉子,双腿颤抖,朝锦瑟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一般的江湖剑客,无一不爱惜自己的佩剑。有些痴迷一点的用剑高手,甚至会成天抱着自己的剑,夙兴夜寐,只求能达到一个人剑合一的境界。

锦瑟却很不一样。

她除了练剑感悟和出剑杀人,就再没有额外碰过自己的两把剑,连看都没有多看一眼。

“西北王张瑞文胸无大志,喜好收集良驹宝物。凉王卢艾韬光养晦,这些年故意疏远中枢,消弱自己的权力。”锦瑟将手从白马的脑袋上抬起,她的手指很长很细,手心手背手指,全都长满了茧子。一双修长好看的手,却相当得粗糙,让所有看见这双手指的人,都会忍不住叹上一句可惜。

首领汉子,牙齿微微颤抖,道:“女侠,我们只想着整个玉门,王爷最大,献了宝马去讨好王爷,还没有想好要献给哪个王爷。”

“我很好奇,到底是哪位王爷,会养着一群马匪。”锦瑟的手,已经放在了那柄不带剑鞘的宝剑之上,她从不多余去碰剑。

所以,她是要出剑杀人。

首领汉子瞳孔一缩,他并不了解锦瑟的习惯,可他却能感受到眼前白衣的杀气。

锦瑟的杀气,和首领汉子这种手上茫茫多人命的杀气,完全不同。那不是可以用杀人数量,去衡量的杀气。那是一种一往无前的气息,代表着少女的决心。

首领汉子一咬牙,反正都要死,汉子此时倒是释然了。他此时想到的最后一个人,竟然是那个死于他锤下的剽悍骑士。剽悍骑士跟了他七年,一直口无遮拦,却把大哥错误地当作了兄弟。

锦瑟叹了口气,竟然有些落寞。她的手指,从宝剑上移开:“我很不喜欢杀人的,你告诉我想知道的,我就放你离去。”

首领汉子声音微微颤抖,道:“女侠,你说的是真的吗?”

“你叫我什么?”

“女侠……”

“哪里有言而无信的女侠?”锦瑟将目光偏向一侧,吐了吐舌头,白袍之下,藏住了少女情怀。

恍然间,首领汉子产生了一种错觉。他竟然会有觉得,眼前的白衣女侠,有一点点俏皮可爱。

首领汉子连忙抛开不切实际的错觉,这可是他唯一活命的机会,忙道:“是卢王,我们是卢王的手下。”

“柱国大将军……卢艾吗?”锦瑟轻咬嘴唇,这是她进入思考的习惯性动作,“五年前,卢艾上书,主动裁西北军十万。原来他裁的兵,都变成了匪。”

首领汉子压根没听过这些朝中权斗,生怕被女侠误会,因此改变主意,连忙道:“女侠,我们可不是什么兵。我都当了十多年马匪了,一直在玉门一带活动,是王爷收编了我们,发钱发粮。”

“按道理来说,你就十来人的手下,卢艾怎么会让你知道这些内幕?”锦瑟微微皱眉,本就如云的薄眉,此时更是如同一片愁云。

首领汉子如竹筒倒豆,对锦瑟的疑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首领汉子走了,头也不回,只留下一串黄烟袅袅。锦瑟真的没有杀他,放虎归山,似乎是行走江湖的大忌。

可锦瑟却毫不在意,就像她自己说的,哪里有言而无信的女侠。

原来,整个凉州,云集七十二大寨,这些大寨,无一不是匪如飞蝗。五年前,一个叫周伏虎的人,凭借强悍的武功,和毒辣的手段,仅仅用了一年,将七十二寨整合了起来。

从此,七十二寨,只有一个寨主。

大寨主周伏虎。

手握铜锤的汉子,虽然不是七十二寨的寨主,却能知晓连七十二寨寨主,也未曾知晓的秘闻——周伏虎背后,是卢王府!

铜锤汉子叫周银川,他是大寨主周伏虎的亲侄子。所带骑士,其实都是周伏虎的亲信。

真真正正的放虎归山。

锦瑟抚摸着白马的毛发,眼中尽是温柔之色:“宝光,你还真是会惹麻烦。这次送走了小麻烦,却要迎来大麻烦。”

只可惜,这等风情,在萧萧风沙之中,无人欣赏……

罗林的百人队伍,在距玉门仅百里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白袍白马的人。

也不知道白袍人对罗林说了什么,竟然就这样加入了队伍,随同队伍一齐前行。

白袍人有很多奇怪的地方:明明从玉门方向过来,却又要重新折返玉门。一袭白袍包裹,只露出了眼和眉。眼锋利如刀,眉淡薄如云。

白袍人虽然腰间佩剑,却从来不见他练过剑。这一点让铁娃愈发坚信,这个白袍人一定是哪儿来的纨绔子弟。配着两柄花架子,招摇过市,欺骗欺骗向往江湖的无知少女。

白袍人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照顾自己的白马。马是好马,铁娃对白袍人相当鄙视,却不得不承认他的马是匹宝马。

“乞儿,你说那个花架子,是什么来头?”行军枯燥无味,好不容易来了个新人,铁娃作为队伍里最年轻的人,自然耐不住好奇,跑来向曾乞儿问道。

当然,还有一个和铁娃一样年轻的少年。

曾乞儿却表现的和铁娃完全不同,仅仅只是看了一眼白袍人,就沉浸于练功之中。

此时,铁娃过来询问,他是实在不愿扫了朋友的兴致,停下手中的事情,认真地向白袍人望去。

曾乞儿用手敲了敲下巴,认真分析后,道:“看不清模样,不过他之前一人一骑,在西北路行走,又佩剑在身,一定是一位高手。”

听了曾乞儿认真的分析后,铁娃握了握拳头,鄙视道:“我呸,乞儿这就是你江湖经验不足了吧。乞儿我告诉你啊,向他这种装模做样的花花公子,我见得多了去了。怎么,以为弄两把花架子,就是那行走江湖的剑客了?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拐骗了多少无知少女。”

“啊……拐骗少女?我觉得能用两把剑的,一定很厉害吧。”曾乞儿有些听不懂铁娃的用词,这些天曾乞儿,跟这个同龄人,也学会了一些知识。

比如“黄花大闺女”的真正意思,又比如那怡红院,是做什么生意的。

曾乞儿听着有些脸红,胡先生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并不是没有道理。

想到跟铁娃学的知识,曾乞儿有些走神,继续望着白袍人。只见白袍人卷起袖子,弯着腰,要去提刚刚打好的水桶。

“这你又没见识了吧,我告诉你啊…….”曾乞儿耳边是铁娃的叽叽喳喳。

白袍人这时突然抬起头。

少年和少女,隔着一条溪水,遥遥相望。

少年觉得,那人的眼和眉,特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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