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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逛首饰店

她本是高嫁,又是未婚先孕,夫家人谁都瞧她不起,如若再被李建兰闹上门去,估计她直接收包袱回家得了!

思前想后,便从牙缝里挤出两字,“给她!”

可贴身丫鬟神色尴尬,站着没动,她再也无法维持冷静,低吼,“没听见我说话吗,给她!聋了是不是!”

丫鬟的脸涨成了猪肝色,吞吞吐吐地道,“少夫人,少爷还为上次的事生气,所以,已交代下来,您的月钱只、只给,二两!”

上次的事?

是了,被李建兰设套,逼得司马家捐了上千两的银子赈灾,为此,司马家上下,全都不待见她!

李金凤又羞又怒,恶狠狠地一巴掌扇在贴身丫鬟的脸上,怒不可恕,“你这蠢货!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围观的人群里,是一片嘲笑声。

“噗……司马家富甲一方,听说给一些小管事的月钱都有五两,那些大管事则几十两,可给一个少奶奶的月钱才二两,这也太吝啬了吧?”

“你不知道,我听在里面当差的说,别看这个少夫人表面光鲜,实际上,就跟通房的待遇差不多的!”

“不会吧,她好歹给司马家生了嫡孙啊!”

“可她未婚先孕啊,这孩子要戴着‘私生子’过一辈子,想想都可怜!”

“身上只有二两,还敢来逛首饰店,也不嫌丢人!”

“……”

丫鬟捂着肿得老高的半边脸,心里万分委屈。她其实早就告知过少夫人了,可少夫人自认为凭本事哄好少爷就行,因此压根儿就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李金凤气得恨不得撕了丫鬟,可眼下,当着众人的面,她不好发作,只好硬生生咽下这口气,猛地拽走她怀里的荷包扔给李建兰,一言不发地往外走。

一群人簇拥着离去,李建兰还不嫌解气,跳着脚在后面喊,“司马夫人,我要二十两,可你这荷包里连二两都不够呀!不过,看在同村的份上,算了,就勉强当二两吧。记住,你还欠我十八两啊!”

李金凤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心里暗恨,这贱人……走着瞧,今日受辱之仇,他日定当百倍奉还!

热闹看完,人群也逐渐散去。不过,仍有群众认出李建兰夫妻便是那日惩治了凌泽天之人,上前说了许多恭维的话,李建兰温和地笑着客套一番,便往首饰店的深处走。待人彻底散尽,才便得意洋洋的拍拍手,“总算出了一口窝囊气了。”

小乞丐拍着小手嚷,“姐姐,你好棒!”仰起小脸,满脸的崇拜。

“小傻瓜。”李建兰蹲下,用手帕帮他擦脸上的沙子。至于那些常年累积下来的污垢,却很难擦干净,也只好作罢。

“给。”一直缩在柜台后的店老板,抖着手递出一方帕子。湛蓝色,很干净,没有花纹,关键是湿的。

李建兰愣了愣,伸手接过,“谢了。”仔仔细细地帮小乞丐擦脸。逐渐的,小乞丐的肌肤,五官,便清晰起来。

众人一看,愣住了,心里都掠过一个词儿,玉人。

虽雌雄莫辨,可五官精致,如玉琢成。

不过才是个孩子,就已这般好看,待成长起来,还不知如何的倾国倾城。

李建兰如受蛊惑般,愣愣地伸出手去,掐一把那光滑无比的肌肤,“乖乖,小家伙,你可真好看。”

小乞丐甜甜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也不羞涩,不胆怯,很是大方。

李建兰觉得整颗心都酥掉了,叹息道,“天哪,好美好可爱,我的小心脏受不了了。”

那店老板又端来一小碗饭,上面铺着一层绿油油的青菜,青菜上卧着一个荷包蛋。“正好是饭点,在、在下家中,煮多了一些吃食、给、给他吃。”脸红耳赤,羞得跟个大姑娘似的。

李建兰暗想,这人虽然孬,可心地还挺好。

便也不客气,接过碗递给小乞丐,“饿坏了吧?来,先吃饭。”

小乞丐“刷”得眼泪就下来了,也不知是感动还是想起曾经饿肚子的痛苦。接过碗,很是有礼地鞠躬,“谢谢叔叔和姐姐。”下一刻却转身往外跑,“我待会儿会把碗还回来的!”

李建兰手中捏着李金凤的荷包追在后面喊,“哎,你等等!”

只是才追出门口,那瘦弱的小身子左窜右钻的,跑得飞快,转眼就不见了。

李建兰有些泄气地转回来,听见那怯弱的店老板在嘀咕,“喊我叔叔,喊她姐姐?我有那么老吗?”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转身进了内堂。

李建兰暗暗好笑,转身跟文智轩说,“相公,那小家伙定是把饭端给他亲人吃了,我们去找他吧,给他点钱,不然他活不下去的。”

文智轩说,“傻媳妇,咱们这么大张旗鼓的寻找他,接济他,一定会引起有心人注意的。”

对了,怀璧其罪,一旦给了他,一些歹人定会欺负他年幼,进行抢夺。

李建兰有些沮丧,“那怎么办啊?”

文智轩接过她手上的荷包,交给一旁一直装死的伙计,“小兄弟,待会儿那小乞丐再来的话,麻烦你把这二两银子交给他。”

李建兰与李金凤等人在店里发生争吵,把原本店里的两个客人吓走了,因此店伙计很是不待见她的。可自家老板却主动跟她搭讪了,他也不好直接赶人。可此时一听,还要他帮忙,脸顿时拉得老长,一把拽过荷包,看也不看就揣怀里。

文智轩也不在意,指着一支金簪子问,“这个怎么卖?”

伙计瞟了一眼,随口说,“二十两。”

李建兰一听,吓坏了,忙拽文智轩的胳膊,“相公,咱们出来许久,师父都等急了,咱快走吧。”

文智轩不动声色,又指了另外一支,“这个呢?”

这个簪子是银质,镂空雕刻,上面镶嵌着一只栩栩如生的小蝴蝶,似振翅欲飞,比那些金簪子都好看。

伙计又说,“十五两。”

文智轩沉吟了下,便要掏钱。李建兰知今日他铁了心要给自己买东西了,便叹息一声,拉着他往柜台的角落里走,指着一个古朴的、不起眼的簪子道,“伙计,这簪子怎么卖?”

这是一个木簪子,打磨得光滑精致,簪头是两朵小巧的木兰花,花瓣层层叠放,仿若真正的花一般,却用了圆润通透的相思豆作为花蕊,简直是神来之笔。

李建兰是不经意地随意乱指的,此时认真一瞧,顿时就喜欢上了。

可伙计却说,“那个是非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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