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报纸头条登出了此案细节。根据报纸上说,嫌疑犯柳杉对一切罪行供认不讳。死者名叫格鲁斯,是一家名叫巨浪的艺术传播公司的职员。报道中说,柳杉因为合同的问题,和格鲁斯发生了争执,一怒之下,顺手抄起壁炉上的凤凰发簪,杀死了格鲁斯。
警方没有在发簪上找到任何指纹。柳杉说,为了销毁证据,他已经在第一时间把发簪上的指纹擦掉了。
杨远凡知道巨浪公司。这家公司的业务很广,只要能和艺术沾上边的,只要有钱可赚的业务,都干。最要紧的,是许如歌也在给这家公司的老板莫敦打工。莫敦有个十岁的女儿,在跟许如歌学习演奏大提琴。许如歌是留学生,打的是不上税的黑工,莫顿给的报酬自然很低。
杨远凡放下报纸,看着柳杉空荡凌乱的房间,发起了呆。昨天晚上,警察来过了,询问了关于柳杉的一些事情,检查了柳杉的房间。当时警察问杨远凡,柳杉是否有女友。杨远凡说了许如歌的名字。
不过,关于许如歌为莫顿打工的事情,既然警察没问,杨远凡就没有必要说。他觉得格鲁斯不是柳杉杀的。昨天,在谋杀现场附近的中心广场上,杨远凡看见了惊魂未定的许如歌。可是,杨远凡也不敢相信,格鲁斯会是许如歌杀的。许如歌长得纤细矮小,格鲁斯是个彪形大汉,就算是拼体力,许如歌也杀不了他。可作为凶器的凤凰发簪却是属于许如歌的,杨远凡见她戴过。难道,是许如歌和柳杉一起动的手?许如歌逃走了,而柳杉被捕了,把一切都顶了下来?
不可能!以柳杉和许如歌的性格和人品,给他们一百个胆子和机会也不会去杀人。那么,这究竟是怎回事呢?
昨天,一看见柳杉被捕,杨远凡就给许如歌打电话,没有人接听。为了避免碰上警方对许如歌的询问,杨远凡一直等到晚上十点,才去了许如歌的公寓找她。女房东说,她根本就还没有回来。
杨远凡想,柳杉已经招供了,案件即将尘埃落定。这一切,很快会被人们遗忘。到时候,许如歌会现身吗?自己又能为好友做点什么呢?这时候,他听到了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