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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鞭炮齐鸣,锣鼓喧天。

在喜庆欢快的婚礼进行曲中,一对身着结婚礼服的新人,手挽着手,肩靠着肩,走在通往宴会大厅的红地毯上。两对稚气可爱的童子为新娘牵拉着雍容华贵的婚纱。

新娘新郎满脸洋溢着喜气,不时冲着通道两边满座的宾客点头微笑。

小孩子们热闹地跑来跑去,手里捏着花花绿绿的空鞭炮壳子,你追我赶,在人缝里钻来钻去,不时发出快乐的喊叫声。

客人们将所有的目光聚焦在一对新人身上,交头接耳者有之,摇头叹息者有之,微笑艳羡者有之。

整个宴会大厅里一片喧哗。

坐在角落里的叶凝眉,冷冷地注视着新郎那一头乌黑闪亮的头发,然后,目光定格在新娘子娇艳靓丽的面孔上。

新郎官是叶凝眉的顶头上司,也是她的远房姑父,蓝城百货公司的总经理于老光。

叶凝眉大学毕业之时,于老光的百货公司正处于创业之初,缺人手,于是,叶凝眉就远远地离开家乡,只身一人来到蓝城,在于老光的百货公司当了一名默默无闻的小职员。经过十多年的打拼之后,于老光的百货公司已经成为蓝城首屈一指的大型超市,叶凝眉也因为工作出色,前两年被于老光提升为百货公司办公室主任。

于老光原名于大业,因为年过五十,头发几乎全部脱落,所以,大家就奉送给了他一个新的名字:于老光。

不过,这个名字只能是私下里叫的,当着于大业的面,谁都得恭敬地称他一声“于经理”。

新娘是个陌生面孔。在来百货公司找过于老光的众多女人中,叶凝眉似乎没有见过这个年轻的女孩子。

于老光早在几年前就开始采摘墙外的红杏,因而,跟叶凝眉的远房姑姑、老伴毛青霞的关系闹得很僵,一双早已成年的龙凤胎儿女,更是对父亲的行为咬牙切齿。

无奈,于老光的百货公司每月都能大把大把地赚来票子,那些票子转眼之间又变成了女儿屁股下的宝马,儿子脚底下的大面积别墅,所以,那两个在毛青霞肚子里一起呆了九个多月的龙凤胎姐弟,很容易地就达成了一致的协议:摘吧摘吧,常在墙头爬,哪有不出墙的道理?只要老爷子别把口袋里的银子都顺着墙头运进那些红杏的仓库里,爱怎么摘就怎么摘吧,反正已经是土埋到半截的人了,就算让他尽情采摘,又能摘几年呢?再过几年,等他老的拉不出屎了,就算你用人民币做砖头,垫着让他去爬墙头,怕是他也没那个本事去爬啦!

既然连儿女都默许了,毛青霞就算打翻了九百六十八口大醋缸,也无可奈何了。想想自己都奔六的人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就让那老光头闹腾去吧,只要不把那些红杏的身子给捣掉了底儿,让人家找上门来指着鼻子骂祖宗,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们日捣去吧。

这样一来,于老光的地下偷情生涯就转入了地上,幽会的地点也悄悄发生了转移:由原来的海边河畔庄稼地水沟边……明目张胆地转移到了宾馆茶楼洗头房麻将室……后来,可能嫌这样转来转去太麻烦,干脆就把办公室当作了欢娱的温床。

再后来,这个土埋到半截的秃老头子,玩着玩着居然就当了真,跟老伴毛青霞离了婚,接着就开始操办自己的第二次婚礼。

而蓝城百货公司有个规定:凡是外来人员,要想见到本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必须要到办公室登记造册,以防意外情况的发生。

这样一来,作为办公室主任的叶凝眉,就非常荣幸地认识了那些形形色色的女人。那些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女人,像大浪淘沙一样在叶凝眉面前晃悠了一阵子,从于老光那里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青春损失费”之后,终于月落星稀,渐渐淡出她的视线。

叶凝眉以为,于老光已经这把年纪了,顶多也就是有种死亡恐慌,在临进棺材之前疯狂一把而已。所以,她对那个一见她就哭眼抹泪的远房姑姑的未来,并没有多少担忧,她以为,无论什么样的女人,都不可能撼动姑姑在那个家庭中的位置,不说别的,单凭她给于光头生的那俩儿女,姓于的也不可能把她抛在脑后不管,常言说的好:糟糠之妻不下堂,又说: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嘛。但是,她没有想到,这么快就不得不面对现实,来喝已经不再是她姑父的于老光的喜酒!

新娘子看上去很年轻,水嫩的脸上明眸皓齿,估计也就二十多岁的年纪吧。跟于老光站在一起,感觉就像是爷爷和孙女儿的关系,如果不是在婚礼上,又都穿着结婚的礼服,说他们是夫妻,打死也不会有人相信。

这个女人是什么时候认识于老光的呢?她来过百货公司吗?

叶凝眉皱着眉头,仔细地搜寻着脑海里那些形形色色的女人,但是,她没有找到有关于这个女人的任何信息。凭着叶凝眉过人的记忆力,她的确没见过这个成为于老光新娘的女孩子。

那么,这个女孩子究竟是凭借着什么样的手段,才成功地将大大地狡猾的于老光拿下,将叶凝眉那可怜的远房姑姑挤到一边,成功地做了他的新娘子的呢?

叶凝眉正皱着眉头思索着,坐在她旁边的老公古东朋用手指戳了戳她,用疑惑的语气说道:

“眉眉你天天在家叨咕你那远房姑父是个光头,还管人家叫于老光,凭什么呀?”

按说,古东朋管于大业也得叫一声姑父的,但他却从没跟那个老男人见过面,只是从妻子的嘴巴里,大体了解一些于大业的情况。因为叶凝眉在家里一直把于大业叫“于老光”,所以在他印象中,于大业该是个秃脑壳才是,现在见人家一头浓密的黑发,忍不住有些奇怪。

叶凝眉转头望了一眼古东朋,见他双目放光,垂涎三尺地望着新娘子,目不转睛地看着,恨不能用眼睛将人家身上的婚纱剥下来,一饱眼福的样子,一下子就恼了。

她用修整的尖尖的指甲,使劲剜了古东朋的胳膊一下,还不解心头之恨,再抬起六公分高的高跟鞋,神不知鬼不觉地用力在桌子下跺了他一脚。

“哎哟,叶凝眉你这是干吗呀?人前教子背后教夫,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就又是掐又是跺的,成心跟我过不去是咋地?”

“德性!等回到家里,看我怎么收拾你!”

叶凝眉撅起嘴巴,冷冰冰地低声叫道。

“我不过是想问问,你那远房姑父明明长着一头黑头发,你干吗叫人家于老光?损人不利己呀你?”

“没脑子!”

叶凝眉并不正面回答古东朋的问话,仍然像个机器人一样,简洁干练地答道。

“哦?你的意思是说……”

古东朋一边抚摩着已经红肿了的胳膊,有些醒悟地哦了一声。

这时候,就像在配合古东朋,帮他验证那个猜测一样,走得好好的新郎官于大业,不知道是上了年纪腿脚不灵便了,还是新婚大喜太令他激动了,突然一个趔趄,整个人身体前倾,几乎就要跌翻在红地毯上。

幸亏旁边一位年轻小伙子眼疾手快,只见他身手矫健地一个虎跳,猛地扑了过去,伸出结实有力的胳膊,一个海底捞月,将即将“五体投地“的于大业扶了起来。

宴会厅里一片哗然。

于大业惊魂未定,瞪着两只溜溜球一样的大眼珠子,满地寻找着那差一点让他狗吃屎的罪魁祸首。然而,红地毯是那么的干净,那么的纯洁,一尘不染地与他对视着。

新娘子早已用戴满了钻石戒指的双手,捂住了涂抹成朱红色的小嘴巴,神情夸张地望着她的老新郎。

于大业经过一番仔细的搜索,终于发现了地毯上的一丝儿皱折,他的愤怒有了对象,冲过去,一脚一脚用力地践踏着那条极不显眼的皱折,满脸上都是警察抓获了小偷的幸福感,嘴巴里洋溢着得意地吼道:

“敢跟老子作对?想把老子绊倒?没那么容易!”

宾客们没想到会欣赏到如此精彩的一幕戏剧,哗然大笑者有之,高声叫好者有之,双手高举啪啪鼓掌者有之……

场面变得有些混乱,不过,总算还喜庆。

司仪事先显然也没预料到会来这么一个小插曲,所以有些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但是很快就从尴尬中摆脱出来,一本正经地板起面孔,对着麦克风大声喊道:

“请安静!我宣布:婚礼继续进行!”

新郎新娘重新挽起胳膊,庄严地继续完成被打断了的婚礼。

这时候,一个粉团儿一样可爱的小男孩,突然从司仪身边钻了出来,一边兴高采烈的飞跑过长长的红地毯,一边摇晃着手中黑糊糊的东西,大声地欢叫着:

“真好玩儿!谁的头发掉啦?真好玩儿!”

所有的目光瞬间凝聚在小男孩的手上,那是——一个做工精美的——假发套!

新郎新娘也被小男孩的喊叫声吸引了,他们不约而同地回过头来。

新娘子的小嘴巴,再一次被戴满了钻戒的双手捂住了。

新郎官惊恐地呆立了片刻,突然双手抱住那只一百瓦灯泡不换的光脑壳,嗷地一声蹲了下去。

“看见了吧?这才是真相!”

叶凝眉白了古东朋一眼,神态安详地夹起一只盐水虾,旁若无人地送进了嘴里。

“哦,真是不亮则已,一亮惊人啊!”

古东朋倒吸了一口凉气,牙疼一样捂着腮帮子,呜呜噜噜地低声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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