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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先秦

齐桓公兴衰

齐桓公(?—公元前643) 春秋时齐国第15位国君。他推行改革,齐国逐渐强盛。他北击山戎,南伐楚国,成为中原第一个霸主。他晚年昏庸,最终在内乱中饿死。

公元前第七世纪,在齐国的国都临淄,有一场关于国君用人的大辩论。

辩论的甲方,当然是齐桓公姜小白;辩论的乙方,为他的上卿管仲。此时的姜小白,已是天下诸侯的霸主,不大可能理会针对他的任何讨论。但管仲却例外,他提出来要统一认识,“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也只好点头。

柏杨先生在《中国人史纲》里,这样评述这对君臣:“姜小白的霸业即管仲的霸业,姜小白只是躯壳,管仲才是灵魂。但姜小白更为伟大,因为他能任用管仲。”后面这句话让我们了解:领导,说到底,一是谋略,一是用人;更高的领导,连谋略都不必放在心中,只要用对人就行了。齐桓公的伟大,就在于他用了管仲,而且,这个管仲曾经反对过他,差一点将他一箭射死,但他能够放下仇恨,不计前嫌,给予充分的信任,放手大胆地使用。管仲的谋略,使地处偏僻的齐国成为诸侯的霸主,姜小白风风光光地过了四十多年辉煌岁月,不但诸侯,不但周王朝,甚至全中国都视他为共主,以他马首是瞻。

用一个反对过自己的人,而且重用,更忘掉昨天一切的不快,这样的最高统治者不伟大,还有谁当得起这样的赞誉呢?

用人,用什么样的人,怎么样去用人,既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存亡兴废的根本大计,也是一个关系到地方、单位、机关、部门成败治乱的大政方针。无论南面为王的国家最高统治者,无论各级领导、大小主管,握有一定权柄的人;不管其本事大,或者不大,不管其水平高,还是不高,只要他善于用人,敢于用人,用对了人,用好了人。在国家,则是成功的领袖;在军队,则是出色的统帅;在地方、单位、机关、部门,则是优秀的领导干部。相反,这个人,也许极有本事、极有水平,但用人不当,所用非人,其至用了奸人、佞人、小人、坏人之流,早晚要出问题,而且必然是大问题。所以,毛泽东说:“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这句话深中肯綮。无数的历史事实证明,对于握权的人来说,用人是绝不能轻略的头等大事。

齐桓公在得到这个国君的位置前,与他弟弟姜纠同时流亡在国外避难,一在鲁国,一在莒国。这时的管仲是姜纠的谋士,自然也是姜小白的反对派。公元686年,公孙无知杀从弟齐襄公自立;次年,齐大夫雍林杀公孙无知。齐国大乱,国君空缺,这两兄弟闻讯之后,都由庇护国往临淄赶去,谁先到达都城,谁就继承这个国家的统治权。

管仲是一位谋略家。第一,知道姜纠不是姜小白的对手;第二,鲁国离齐国虽近,走的是山路,莒国离齐国虽远,却是一马平川;于是,第三,管仲先行一步,单枪匹马,抢在途中,拦住姜小白一行人,说是有紧要机密大事,必须面觐陈辞。谁知姜小白的车队刚刚停下,未及对话,说时迟,那时快,管仲挽弓射箭,一箭飞了出去。眨眼工夫,姜小白应声而倒。其实,这支箭偏巧碰在他腰带的扣环上,侥幸不死。命不该绝的姜小白立刻佯死,要知道,那也不是一个等闲之辈,早听说管仲的箭术厉害,怕他再补一箭,那可就真的要命了。他立刻做中箭状,倒在座驾上,口吐鲜血,不省人事。管仲以为稳操胜券,不慌不忙地离去。谁知他前脚走开,姜小白策马挥鞭,以最快速度到达都城,接管了前政权。

胜利者从来嘴大,姜小白向庇护其弟的鲁国发出通牒,必须在某月某日之前,交出一个死的姜纠、一个活的管仲,否则,没有好果子吃。鲁国是小国,岂敢得罪大邦,只好捏着鼻子照办。大家都以为姜小白饶不了管仲,非报此一箭之仇不可。谁知他做了一个让全国都跌破眼镜的决定,谈了个通宵达旦以后,任命管仲为上卿,公示天下。

春秋时代,接连兴起五个霸主,史称“春秋五霸”。“五霸”的第一霸为齐桓公,即姜小白。他所以能够被周王室称为侯伯,伯即霸,为诸侯之霸,就在于他这个用对了人的决定。其实,姜小白对管仲这一箭,也不见得不怀恨在心,但政治家算大账,他的谋士鲍叔牙说得再透彻不过,你的愿望只是想当齐国的国君,你用我为你的上卿就够了,如果你的心胸中不仅只有齐国,而怀有天下的话,那么你就必须借重管仲。于是,齐桓公沐浴焚香再三,亲迎于郊,尊之为“仲父”,请教强国富民之术、称霸诸侯之道。

由于管仲的辅佐,改革齐国之经济、内政、军事、政治制度等,对内“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实行富国强民政策。在外交上,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帜,使处于式微的周室,得以有一份名义上的中央政府的虚荣,而使自己实际上成为诸侯的领袖,这些都是管仲制定的治国图霸方略。按《史记》的说法:“管仲既任政相齐,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故其称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故论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看起来,齐国能在公元前7世纪的上半叶,称霸将近半个世纪,“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

这次在临淄发起的用人大辩论,应该是在管仲死前的第三年或第四年进行的。

管仲逝于公元前645年(齐桓公四十一年),在此以前,他的健康状况日益不佳,也意识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他看到功成名就、天下归心的齐桓公已经达到他人生的巅峰状态。太得意了,太满足了,太成功了,当然也就太骄傲了。不论谁,上至国君,下至草民,一骄傲就头脑膨胀,就不知所以,就会走向自己的反面。这使处于病痛中的管仲,对这位国君,乃至对这个国家的未来,产生了深深的忧虑。一个过于自信的人,常常听不进去别人的反面意见;相反,却往往迷恋于别人对他的甜言蜜语中,陶醉于别人对他恭维捧场中。而且,管仲注意到在齐桓公的周围,出现了易牙、竖刀和公子开方等曲意阿附,投其所好,巧言迎合,讨其欢心,渐渐对其产生影响,步步起到作用的亲信集团。

于是,有了这次历史性的用人大辩论。

甲方的齐桓公问:“将何以教寡人?仲父!”

乙方的管仲回答:“请允许我向您建言,您身边的三位宠臣——易牙、竖刀和卫公子开方,作为陛下私下的亲近朋友,当无不可。但我还是建议您尽可能地疏远他们,如果做不到这点,至少从今而后,切不可让他们掌握政治权力。”

“这该怎么讲呢?”

“因为他们的品德,不可信;因为他们的言行,不可靠;因为他们的动向,不可测。所以,对他们的未来,不放心!”

齐桓公哈哈大笑:“仲父啊仲父,你太过虑了。”他告诉管仲,这三位亲信能够得到他的信任,能够受到他的宠遇,能够讨得他的欢心,是因为,他注意到了多年以来这三位好战友对他的忠诚,对他的唯命是从,对他的那一种无所顾惜、自我奉献的精神。他说:“易牙,是一位烹饪方面的行家里手,他总是在我想什么东西的时候,端来我正好想要吃的东西。哪怕半夜三更,我的胃口有一点吃的欲望,易牙肯定会适时地送来美味佳肴。有一次,我对易牙说,天底下的东西我都吃遍了,唯一没有品尝过的就是人肉了。当天的晚餐桌上,就有一盘异常鲜美柔嫩的蒸肉。易牙告诉我,这就是我想吃的人肉,而且还是三岁小孩的肉。我问他,你怎么能知道这盘肉,是一个三岁的孩子呢?易牙说,那是我的儿子。我说,这怎么可以呢?易牙说,忠臣心目中只有君王,为了君王,是不必顾惜家人的。易牙烹其子以快寡人,犹可疑乎?”接下来,齐桓公又夸奖竖刀:“这更是一位了不起的人,所以了不起,就是他的不惜牺牲自己、心甘情愿地割掉了传宗接代的男根,这是何等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啊!他为了服侍寡人,为了贴身效劳寡人,为了能进入宫廷效忠寡人,自愿接受宫刑,成为太监,成为宦官,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竖刀自宫以近寡人,犹可疑乎?”然后,他又说到公子开方:“这样一位卫国的贵族,去其千乘之太子,而臣事君,15年来追随寡人,连家都没有回过一次,这样的忠贞之士,怎么能够不信任,不重用呢?”

对于管仲的答辩,柏杨先生是这样综合起来写的:“人性是这样的,没有人不爱自己超过爱别人,如果对自己身体都忍心残害,对别人岂不更忍心下毒手!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儿女,如果连自己的儿女都能下得狠心,他对谁下不得狠心?没有人不爱自己的父母,如果十五年之久都不想见父母一面,连父母都抛到脑后,对其他的人又有谁不会抛到脑后?”姜小白问:“这三个人在我身边很久,你从前怎么不提?”管仲说:“国君在私生活中,应该享有他的癖好,否则国君便没有丝毫乐趣了,但这些癖好,必须不干扰到国家大事。我死之前,还可以防止他们;我死之后,恐怕他们会像洪水一样地溃决堤防。”姜小白一生都在管仲的指导之下,只有这件事他大大地不以为然。

据注释《史记·齐太公世家》的颜师古所云,这场辩论,尽管齐桓公大不高兴,但他还是在口头上答应了管仲,将这三人逐出宫外。“管仲遂尽逐之,而公食不甘心不怡者三年。公曰:‘仲父不已过乎?’于是皆召反。”因为管仲已死,再也无人敢于进言谏阻。而且,他完全置当年那场用人大辩论于不顾,不但将那三个奸佞找回来,还予以重用。

姜小白平生好色,有夫人三,“如夫人”六,公子十又余人,平时恃骄持宠,相互倾轧,埋下他死后的动乱之本。公元前643年,管仲死后的第三年,姜小白——这位诸侯之伯,也走完了他的人生途程,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霸主,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死得这样难看。他一断气,他最欣赏的、最依赖的,也是最后放心将国家托付给他们的这三位亲信——易牙、竖刀和公子开方,各各拥立公子,拉帮结伙,争位相残,内讧不已,一个个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之际,完全忘记他们的父王还停尸在宫中,根本顾不得收殓,没有一个人想到应该让死者入土为安,只知道像一群狼一样在厮杀,在咬龀,在争夺,在打得不亦乐乎。

《史记》中有一段精彩的注释:“公有病,易牙、竖刀相与作乱,塞宫门,筑高墙,不通人。有一妇人踰垣入至公所。公曰:‘我欲食。’妇人曰:‘吾无所得。’公曰:‘我欲饮。’妇人曰:‘吾无所得。’公曰:‘何故?’曰:‘易牙、竖刀相与作乱,塞宫门,筑高墙,不通人,故无所得。’公慨然叹,涕出,曰:‘嗟乎,圣人所见岂不远哉!若死者有知,我将何面目见仲父乎?’蒙衣袂而死乎寿宫,虫流于户,盖以杨门之扇,二月不葬也。”齐桓公直到最后一刻,才想到自己没脸在地下去见管仲。

一个极其成功的人,最可怕的敌人其实就是他自己。在中国历史上,有多少曾经英明过、贤明过、圣明过的君王,最后都难以幸免走向自己的反面,着实令人为之痛惜。而在制造这种命运悲剧的过程中,最常见的败局,就在于用错了人。由于极其成功的人,也是极其自信的人;由于极其自信,自以为是,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这样的人通常不肯认错,尤其不会改错,甚至明知错了,也要错到底。因此,也就只好眼看这个极其成功的人,一条道走到黑了。

史称:由于宫廷作乱,无暇殓其尸,以致姜小白的尸体搁于宫中达67天(或说三个月)。腐烂不堪的尸首,只蒙着一扇门板,蛆虫都溢于户外。从此,齐国中衰、失霸。

归根结底,齐桓公之死,怪不得别人,英雄末路,是他自己所走;壮士折节,是他自己作践。这就是说,齐桓公霸业之兴,在于他用对了人;同样,齐桓公霸业之衰,也在于他用错了人。姜小白的一世英名,最终败坏在他所宠幸的佞臣易牙、竖刁和公子开方身上。

用人,是必须慎之又慎的事情。

晏子破局

晏子(公元前578—前500) 春秋时政治家、思想家、外交家。他聪颖机智,能言善辩;内辅国政,屡谏齐王。他出使不受辱,捍卫了齐国的国格和国威。

晏子是春秋时代齐国很贤明的宰相,也是个成功的外交家。有一次,他出使楚国,楚王热情地招待了他,正喝得兴高采烈之际,两个警卫人员押解着一个嫌犯进得门来。显然,这是狡猾的楚王做出的精心安排,想达到屈辱来访使节的目的。因为晏子的名声很大,他不但善于治理国家内部事务,在外交上也是一位纵横驰骋于列国之间的谈判高手。孔子都赞扬过他的外交成就:“善哉!不出尊俎之间,而折冲于千里之外,晏子之谓也。”

楚王假惺惺地问道:“你们绑来这个家伙,是怎么回事呀?”下面的人回答他说:“这是齐国人,是个惯偷,行窃时被我们当场抓获。”楚王听后,转过脸来问晏子:“这样的事已经发生过多起,我不禁要问,难道贵国的人,具有偷盗方面的天性吗?”

晏子连忙站起来,很有礼貌地回答楚王:“我听说橘子生在淮河以南的,为橘,生在淮河以北的,为枳。这两种树木,品种相同,枝叶相似,但结出来的果子,味道却大有差别。大王,你猜这是什么缘故?根本原因就在于水土不同。老百姓生长在齐国的时候不偷不盗,为什么到了楚国,就又偷又盗呢?是不是楚国的水土有什么问题,使得老百姓这样堕落呢!”一番话驳得楚王有口难言。

从这个小故事,看出晏婴应对机敏,娴于辞令,头脑睿智,答辩如流的大外交家的风采。晏子,“莱之夷维人也”,即今山东高密一带的人。一般来讲,齐鲁人氏,体格魁梧,世称“山东大汉”。梁山泊英雄大半为山东籍,个个都是高高大大的好汉之辈。东三省的居民,身材也很健壮,可能与历史上山东人移民的后裔较多有些关系。据说,连清河县的武大郎先生,也查证出来不是矮子,给平反了。报载,根本不是《水浒传》里所歪曲的“三寸丁谷树皮”那样,而是一米八的大高个子。言之凿凿,是从挖掘出来的尸体遗骸,所测量得出的数据。

但山东地方的这位古代杰出的外交家晏平仲,却千真万确是矮个子。《史记》说,甚至给他驾车的车夫都比他神气。不过,矮子也有其优势,五短身材的人,脑子离心脏的距离,要比丈八大汉的人靠近若干厘米,因此主动脉供血充足,携氧量高,脑细胞要比身高者来得活跃、灵敏、聪明、快捷。

齐景公是相当差劲儿的一个国君,“好治宫室,聚狗马,奢侈,厚赋重刑”(《史记·齐世家》)。此人好猎,可箭法又并不高明,常常大张旗鼓出猎,回回一无所获归来,为此很恼火、很败兴。后来,有人想出一个主意,在鸟的脚爪部拴上细线,像风筝一样,可收可放,操纵自如。这样的猎鸟法,叫“弋”。一次射不中,可以再射,反正有线绳系着,无法逃脱,总会被他射中的。有一次,不知什么原因,一只被“弋”的鸟,飞得无影无踪,齐景公气得要死,火冒三丈,把管鸟的那位名叫烛邹的官员找来,下令当场处死。

晏子当然不能支持这种残暴行径,可要改变如此昏庸之君的决定,又谈何容易,弄不好连自己都得搭进去。于是,才思敏捷的他,请求景公让他陈述为什么要杀烛邹的理由,然后再执法,要烛邹死得心服口服。齐景公想想也是,便同意了:“好吧!”然后,晏子声严色厉地申斥:“你知道吗?烛邹,你为吾王管鸟,却把鸟管飞了,罪也该死。因为鸟飞了,害得吾王生气,为了鸟的缘故开了杀戒,罪也该死。杀了你倒还罢了,可在诸侯间,都以为吾王重鸟轻人,造成极坏影响,罪更该死。”说到这里,他对刽子手说:“三条罪状已经宣告完毕,你可以执行了!”

齐景公这位昏君还算没有糊涂到底,于是说:“勿杀,寡人闻命矣!”就收回成命。这就不得不佩服晏子的机智、干练和正直,以及对国家人民的忠心赤胆。该讲话的时候,还是敢于直陈己见,不过,他很懂得讲话的技巧,能够把握讲话的时机、了解讲话的对象罢了。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晏子历仕齐灵公、齐庄公、齐景公三朝,伴过三只老虎,确实表现出其非凡的才能。后人尊他为一代名相,就因为他以其内政外交的政绩著称于世。司马迁评价这位政治家时说:“其在朝,君语及之,即危言;语不及之,即危行。”这就是说,君主问他什么事情的时候,他极其谨慎地回答;不问他的时候,他则小心去做事。

齐灵公有一个癖好,喜欢他后宫里的后妃们——穿男装,戴男帽,着男靴,佩男人的饰物。于是,上行下效,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股女服男衣的风气。灵公很不高兴老百姓学宫廷里的样子,下令各级官吏严禁,凡是在街道上、市集中、乡里之间,有女人敢穿男人服装者,把她的衣褂扯碎,绦带剪断。结果,一眼望去,全国上下,到处都是衣衫被剪切得零碎破烂的女人,她们在风中飞舞,飘飘欲仙,成为一道想不到的奇特风景线。

这位齐国的君王气坏了,便问晏子:“寡人下了这样的命令,为什么老百姓敢于违抗,屡禁不止呢?”

晏子说:“大王呀!你在宫廷里提倡,而在宫廷外禁止,就等于是挂了一个牛头在大门口,卖的却是马肉一样。你要想让全国的妇女不穿男服,只要宫廷内不穿,谁穿就罚谁的话,老百姓还会有人敢以身试法的吗!”

灵公说:“好吧,那就试试。”果然,没出一个月,国内再看不到一个穿男装的女人。

其实,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问题出在底下,根子却在上头,古今都是同样的道理。上面好的风气,能够带动下面一大片好的风气,上面带个好头,对下面而言,就能起到无言的榜样作用。同样,上面一个错误的行为,带一个坏头的话,也能够形成下面的一大堆问题。

在《晏子春秋》里还有一个寓言,讲的也是类似的事例:楚灵王喜好腰身很细的臣下,他认为这是男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于是,做大臣的都十分讲究减肥,不敢发福,不敢多吃一口饭,怕因此失去君王的宠幸,一天到晚,屏住气把腰带往死里勒,结果,腰太细了,使不上劲儿,只好扶着墙,才能站立起来。在这样一个束腰的风气下,一年以后,整个朝廷的官员都被折腾得没有人样。有一句话,“楚王好细腰,国人皆饿死”,就说的是这回事。

这部《晏子春秋》,显然是战国时期的人,假托晏婴的名义,去采集他的言行而编辑成书的。其中的许多寓言,看来专门是讲给皇帝听的。因为对至尊至贵、至知至明的君主,臣下是没有资格教导他该怎样不该怎样的,只能拐弯抹角地予以晓谕。而晏子特别善于通过寓言手段,使齐王明白他想说的道理,大概也是他的一种谨慎的,然而是有效的表达方式。

晏子说过这样一个寓言,有一家卖酒的铺子,招牌挂得很高,酒具也洗刷得很卫生,可是酒卖不出去而变酸了。铺子老板问左邻右舍,你们为什么不来买我的酒啊?邻居们说,我们不是不想来沽你家的酒,但我们拎着酒瓶到你家门口,你家养的那条猛犬就扑上来咬我们,谁还敢来买呀?所以,你铺子的酒只好摆放在那儿变酸了。接着他又说另外一个寓言,有一座土地神的庙,是用木头捆扎起来的墙,然后再在外面涂上一层泥巴,结果内部成了老鼠的窝,很讨厌。想用烟熏的办法驱赶,怕把木头烧着了;若用水灌的话,又怕把泥巴泡烂了。于是,眼睁睁地拿这些老鼠没办法。

晏子最后总结说:“夫国亦有猛狗,用事者是也。”“此鼠之不可得杀者,以社(即土地神)故也。”讲到这里,这位充满智慧的贤相,分明是要君主慢慢去体会,为什么你这样脱离群众呀?为什么你听不到人民大众的心声呀?为什么大家不肯或者不敢靠近你使你的酒放在那里无人问津而变酸呀,为什么你的土地庙里老鼠成灾呀。很简单,大王呀!你身边是不是有很凶的狗,是不是有什么令人生出投鼠忌器的顾虑之处呀?

我想,这些公元前500年的寓言,虽然太古老,老得掉牙,但未必没有现实意义。我们在日常生活里,不是常常感慨领导与群众之间的不能沟通,所谓政令不畅,所谓视听不明,所谓下情不能上传,所谓方针不能贯彻等方面的弊端,那么是不是有可能重蹈那位卖酒的或者那位土地神的覆辙?如果肯打开门看一看,有没有拦路挡道的猛狗;或者扒开墙看一看,有没有被你保护的社鼠。

温故而知今,对一个部门、一个地方的领导来说,通过晏子的这些故事多一分清醒的话,一定会对社会大有益处的。

孔夫子人在窘途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 春秋末期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曾带领部分弟子周游列国14年,晚年修订了《六经》。相传他有“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他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把他及其弟子的言行语录和思想记录下来,整理成儒家经典《论语》。他被后世尊为“圣人”、“万世师表”,他的思想对中国和世界都有深远的影响。

公元前489年,孔子在陈州绝粮。

与他一起被围而饿肚子的,还有他的学生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宰予、子贡、冉有、季路、子游、子夏,共十人,也称“孔门十杰”。

在《论语》中,关于这件事,有33个字的简略记载:“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子路愠见曰:‘君子亦有穷乎?’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孔子的意思是:君子陷于困境之中,穷而弥坚,不失志节;而小人到了穷途末路之时,就无所顾忌,什么事情都会做得出来。在陈州的明代古碑《厄台碑》上,将孔子陈州绝粮与“天地厄于晦月,日月厄于薄蚀,帝舜厄于历山,大禹厄于洪水,成汤厄于夏台,文王厄于羑里”相提并论。由此可证,百炼成钢,不焠火无以锋利坚硬;剖璞为玉,不雕琢很难晶莹剔透。古往今来的先贤绝圣、达者通儒、巨匠国手、仁人志士,无不要经历艰苦卓绝的磨炼,无不要受到生死存亡的考验,才能达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蜕变。发生在孔子和他门徒身上的这次磨难,也就是所谓的“厄”,对他们思想境界的提高、精神品质的升华、人生视野的开阔、学问阅历的增长,不但起到了飞跃的推动作用,而且对其一生,都有着很大的影响。

孔夫子的一生,不算走运,落魄的时候甚至被人嘲笑为“丧家之犬”。不过,他的志向,他的追求,堪称伟大。其目标是要在广泛和普遍的范围内,贯彻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思想。一般来讲,伟大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其难以实现。如果一蹴而就,顷刻间神鬼附体,顿成不朽;如果阿猫阿狗,忽然间人五人六,领袖群伦,如同时下那些一脱而红的过气明星、一炒而火的钻营作家、一抄而名的无聊学者,像二踢脚那样制造轰动效应以后,随即销声匿迹,也就谈不上什么伟大了。有生之年的孔子,一直为这个理想世界奔走,然而,其一,其命不济;其二,其时不应;其三,小人太多;其四,到处碰壁。古往今来,所有应该伟大而没有伟大的人,都因为这四大不顺而埋没一生。孔夫子更惨,差一点饿死在陈州。

由于汉武帝刘彻用董仲舒之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孔子死后五百年,坟头冒烟,开始抖起来,封为“至圣先师”,尊之“百代素王”,历代帝王都跑到山东曲阜的孔庙里给他磕头。中国文人从来是磕头的命,给当官的磕,给有钱的磕,更给拿刀拿枪的磕,甚至给拿板子的衙役磕,因为那板子专打文人的屁股,但是所有这些当官的、有钱的、拿刀拿枪拿板子的,都得朝孔夫子磕,也实在是给中国文人出了口气。

孔子生前很“伟小”,没想到死后却伟大起来,一直到辛亥革命、五四运动,打倒孔家店,他才不怎么吃香;后来到“文化大革命”,批林批孔,批宋江架空晁盖,他更是灰头土脸。幸好,他老人家的行情似乎逐渐看涨,许多自己没有读好文言文的名流,去鼓励孩子穿上长袍马褂读经。许多自己不成器却望子成龙的家长,也要孩子磕头拜师读私塾。许多深爱中国传统的“孔孟之徒”,更希望孔子的思想发扬光大……看来,孔子的价值,还大有潜力可挖。记得耄耋老人季羡林还未仙逝前,在病房里提出来把孔子抬到奥运会上去,绕场一周,以弘扬儒家文化云云,可见两千六百多岁的圣人,有着与时俱进的永久生命力。孟子说过,孔子乃“圣之时者也”,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圣之时者也”这句话,20世纪30年代被鲁迅翻成“摩登圣人”,不过,他也认为:“孔夫子做定了‘摩登圣人’是死了以后的事,活着的时候却是颇吃苦头的。”

“颇吃苦头的”孔丘,生于公元前551年,逝于公元前479年,鲁昌平乡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父早死,寡母持家,艰辛度日。做过乘田(看管牛羊)和委吏(主管会计),相当于区乡干部,待遇一般,勉强糊口。直到公元前500年(鲁定公十年)才出现转机,为中都宰(熬到区长一级),所以很卖力气,擢任小司寇。随后就发达了,也许是大器晚成吧,竟然做到鲁国的大司寇,相当于司法部长的高官,这年他五十二岁。第二年,公元前499年(鲁定公十一年),“由大司寇行摄相事”。相,乃主宰一国之总理,圣人的仕途达到最高峰。没想到“面有喜色”的他,还未来得及得意,官运竟到此戛然止步。不过也好,他多少尝到一点成功的味道,能够在发号施令的位置上,得以实践他的理想抱负。这一点很重要,从此信心十足,只要给他以权力,他就能做到他想做的一切。

《史记·孔子世家第十七》称他在这短暂的辉煌中,也曾大刀阔斧地干成几件事,很是了得,很是神气。“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涂,涂不拾遗,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以归”,一百天左右的新政,可以说是他一生中最牛的日子。公元前497年(鲁定公十三年),鲁国的利益阶层跟他闹翻,他想给特权人物以颜色,没想到对手早就要收拾他。加之齐国挑拨离间其中,美女也来了,骏马也来了。子路一看来势凶猛的糖衣炮弹,便替圣人担忧,劝说他:“夫子可以行矣!”不要再恋栈了。孔子说且慢,“鲁今且郊,如致膰乎大夫,则吾犹可以止”。知识分子处事,总是机会主义,未必吧,不至于吧,哪能呢?把事情往好处想,结果,当年郊祭,国君居然连祭祀的腊肉,也没能照例送给孔子一份,这实在太不给面子了。

此事放在今天,算什么,不给就不给,可夫子一气之下,率其弟子出走。

这就是中国文人好不容易挤进权力盛宴中,却又轻易地被挤出饭桌的悲剧了。说白了,文人在当道者眼里,不过摆设罢了,用得着摆,用不着就不摆。所以挤上台面的文人,第一,挣口气,坐上主位,让在座者仰着脸马屁你;第二,如果坐不上主位,至少也要靠主位近到可以附耳而言,让在座者不敢小觑你。否则,那就够你一受。即使你有请柬,你有VIP卡,同席者与你握手,避不住桌子底下拿脚踹你。孔夫子学问虽大,脸皮却薄,既然不给俺这份脩肉,对不起,那就拜拜再见。虽然郊祭上供的猪头肉脏兮兮的,给也未必吃,不给却不行,攸关脸面,这就逼得他非走不可。于是,匆忙上路。

在中国,不要脸的人活得比要脸的人好,就在要不要这张脸上见分晓。

要面子的圣人只有离开鲁国,好在有一大帮门生跟随着他,虽然有的中途退出,有的半路参加,但始终坚持下来的铁杆,有十数人,抱着传道的决心,拥有必胜的信念,迈着整齐的步伐,鼓起无比的勇气,开始周游列国。

孔子希望能找到接受其政治主张和儒家思想的国度,好继续实现其“以仁为本”的治国理念。由于走得仓促,也没有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人家欢迎你这不速之客呢?此乃一;人家不担心你们这个工作队来者不善吗?此乃二;人家过去跟你有交情现在跟你有联系吗?你是老几?你算老几?你觉得自己是块料,人家未必当你是块料,此乃三。撞了好多的锁,尝了好多的闭门羹,好不容易敲开的门,你还没转身,人家马上就关上了。再接着走下去,热情开始下降,劲头儿逐渐衰减。这支队伍的行进速度,日见缓慢。

最主要的原因,春秋末期的大形势是礼崩乐坏,各自为政,互相倾轧,纲纪不存。诸侯崇信“丛林法则”(The Law of the jungle),不是弱肉强食,就是强衰弱食,怎么想办法食人而不被人食,自己的国不灭而能灭别人的国,是生存的第一要务。孔圣人提倡“克己复礼”,跟人家南辕北辙,背道而驰。温良恭俭让那一套,嘴上标榜倒也无妨,真正实行,坐等倒霉。所以,从公元前497年(鲁定公十三年)到公元前484年(鲁哀公十一年),共14年间,孔子和他的门生,一直马不停蹄地东奔西走,做广告,递名片,讲道理,做工作,套近乎,拉关系,走后门,装可怜,硬是无人搭理,更谈不到赏识。最初出发前的动员会上,何其信心满满,以为一出鲁国国门,鲜花铺路,红毡迎宾,马上就会有人延之为客卿,待之若上宾,提供政治试验田,由着你施展雄才大略。此刻来看,只是一个破灭的梦罢了。

那时的道路很糟糕,在秦始皇以前,各诸侯国的统治者修长城积极,修路不积极,对行路人来说,那可真是辛苦劳累。鲁迅就考证出来,圣人所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就是因为这14年的行路难,颠簸出来胃下垂的病,才不得不如此讲究,而并非老人家摆什么穷谱。据《史记》载他至少周游了大半个中国,这其中包括卫、陈、匡、蒲、曹、宋、郑、蔡、叶、楚等诸侯国,行程数千里,木屐磨穿不知多少双,牛车坐坏不知多少辆。这是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其让后人肃然起敬的地方。这种政治“走穴”,可不是当下那些没落明星和野路子模特的走穴,只有脱得多,露得多,便无往而不利。孔子周游列国,自带干粮不说,还得背上铺盖卷。一路上,东碰钉子,西招不是,不是惹非议,就是受辱骂。尽管如此,九死不悔,百折不回,非要找到得以兜售其治国理念,推销其“仁政”思想的下脚之地,师生们就不信,天下这么大,没有识货的买主。但行路之人,有目的地,走一步,少一步,脚底有劲儿;这支队伍,无目的地,总是走不到终点,精神全无。但师生们不停地走,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绝不回头。夫子这份执著,让人敬重;而他的主要弟子,鞍前马后,追随左右,不离不弃,不开小差。他老人家的这份魅力,就尤其令人钦佩了。

不过,我一直妄自判断,孔夫子离开他的出生地鲁国,是最大的错。他在鲁国再不济,却也经营多年,有人脉基础,有故土情谊,有家族信誉,有乡亲支持,这等资源何其可贵?一个人要是丢了根本,以为他的名望、学问、人品、政绩,走到哪儿都应该是香饽饽。就舍本逐末,大谬而特谬矣!所谓“品牌效应”,系对熟知的消费群体而言;所谓“名人效应”,系对特定的环境空间而言。距离根本越远,知名度越低;而知名度打不出去,推销难度必然大大增加;再加上贸贸然愤而出走,事先准备不足,包装宣传不足,舆论造势不足,财政支持不足,匆促上路,打一枪换个地方,你要人家接受你的“仁政”思想,你要人家按照你的办法治国平天下。难呀!第一,三言两语,说不清楚;第二,远水近火,救不得急;第三,陈、蔡、卫、叶,基本上是处于大国夹缝中的瘪三国家,仰人鼻息都来不及,哪敢接纳这样的庞然大物呀!

好了,公元前489年(鲁哀公六年),“吴伐陈。楚救陈,军于城父。闻孔子在陈、蔡之间,楚使人聘孔子”。楚是“春秋五霸”之一,大国礼请,夫子觉得很有面子,弟子们也都扬眉吐气,他们再次踏上征程。告别的时候,主客双方假惺惺惜别的场面,是少不了的。我估计,离去的一方,未免春风得意,露于形色;送行的一方,自然是陈、蔡两国的上层,脸上五官挪位,心底五味杂陈,大不得劲儿。孔夫子一生犯小人,而陈、蔡这些小诸侯国的小官僚,一个个小屁虫子,比小人还小人。他们很担心这支团队,抵达楚国以后,得到重用。夫子手下,文有颜渊,武有子路,理财有子贡,外交有宰予,这样一个领导班子,掌握实权,绝对不会对陈、蔡持友好态度。他们说:“孔子圣贤,其所刺讥皆中诸侯之病,若用于楚,则陈、蔡危矣!”因此,一致决议,不能放虎归山,不能纵龙下海,他们要在楚国得意,我们就得饱受凌辱。这帮虫子商量好久,杀和关,都不是最好的办法,只有发动群众,围住他们,困死他们,饿死他们。将来楚国要人的话,唯老百姓是问好了。

这主意太阴了,陈、蔡两国的卿大夫够卑鄙的,躲在幕后当黑手,挑起这场“绝粮事件”。凡浪荡于江湖,混迹于官场,厮守于市井,裹乱于文坛的中国人,正经本领,通常不大,挑拨离间,无不一等。在他们的教唆煽动下,那些起哄架秧、啸聚好事之辈,那些趁火打劫、泼皮亡命之徒,那些寻衅找碴、无恶不作之流,那些唯恐不乱、心性歹毒之人,也就是孔子所说的“群氓”、“小人儒”,毛泽东所说的“痞子先锋”、“流氓无产者”,蜂拥而至,吆五喝六,层层包围,水泄不通;挡住去路,堵住来路,前进不得,后退不成。

中国的老百姓虽然善良,但被蛊惑到跳大神的错乱程度,那也就未必善良了。孔夫子碰上这样一次类似“文革”式的批斗场面,也真是活该倒霉。若围夫子一个人,三五壮汉足矣,而要围夫子及其弟子,没有三五十人,百八十人,恐怕不易奏效。因此,面对其势汹汹的数百愚民,他老人家相当镇静,还能够抚琴弄弦,歌之咏之,这也就是“厄于陈、蔡,弦歌不绝”的由来。

陈州,即今之周口市淮阳县,县城里至今犹有一座四合院式的古建筑,为该地观光名胜,即夫子临危不惧、临难不苟、体现出万世师表风范的弦歌台。

我是不大相信精神至上主义的,吃饱了可以精神变物质,肚子里没有食,饿得咕咕叫,绝对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所以对夫子又拉又唱,或又弹又唱的弦歌行为,持怀疑态度。第一,绝粮一周,夫子有没有力气弦歌?第二,面对暴徒,夫子有没有勇气弦歌?第三,弟子反感,夫子有没有心气弦歌?都是值得打个问号的。而绝粮事件的最早版本《论语》,那33个字中,未见“厄于陈、蔡,弦歌不绝”的字样,这本由孔门弟子编纂的典籍,其具有的权威性无可置疑。“弦歌”说,显然,是后来人的演义了。

孔子陈州绝粮,除《论语》外,还在其他古籍中出现过,如《庄子》中的《让王》《山木》,如《孔子家语》中的《困誓》《困厄》,如《荀子》中的《宥坐》,如《墨子》中的《非儒下》,如《史记》中的《孔子世家》,如《孔丛子》中的《诘墨》,如《吕氏春秋》中的《任数》等等。

庄周(公元前369—前295)的《让王》就是从孔子的弦歌说起:

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不加热而食),藜(野菜)羹不糁(连小米粒也没有),颜色甚惫,而弦歌于室。颜回(掌厨)择菜,子路、子贡相与言日:“夫子再逐于鲁,削迹于卫(在卫国受到铲除足迹的侮辱),伐树于宋(在宋国连他休息遮荫的大树也被砍掉),穷于商周,(一系列的倒霉碰壁之后)围于陈、蔡,杀夫子者无罪,藉夫子者无禁。(这算是一个什么世界啊?可我们夫子却若无其事地)弦歌鼓琴,未尝绝音,君子之无耻(这两个字可真是说重了,说狠了)也若此乎?”颜回无以应,入告孔子。孔子推琴,喟然而叹曰:“由与赐,细(见识短浅)人也。召而来,吾语之。”子路、子贡入。子路曰:“如此者,可谓穷矣(混到如此穷途末路的地步,先生怎么还有心思弦歌)!”孔子曰:“是何言也!君子通于道之谓‘通’,穷于道之谓‘穷’(一个人大方向明确就是通,大方向不明确才是穷)。今丘抱仁义之道以遭乱世之患,其何穷之为?故内省(头脑保持清醒)而不穷于道,临难而不失其德(操守坚定不移)。天寒既至,霜雪既降,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陈、蔡之隘(即厄难),(这种磨炼)于丘其幸乎。”孔子削然(悄然)反琴而弦歌,(终于明白事理的)子路扢然(用力地)执干(盾牌)而舞。(终于觉悟的)子贡曰:“吾不知天之高也,地之下也。”(庄周总结说)古之得道者,穷亦乐,通亦乐,所乐非穷通也,道德于此,则穷通为寒暑风雨之序矣。(庄周是持出世观点的,在他看来,穷和通乃是一种有规律的变化。不赞成持积极入世观点的孔子,把穷、通看得太重。他认为,能够适应这种穷通之变化)故许由(古隐士,虽穷而)娱于颍阳,而共伯(即共伯和,曾一度被推为西周执政)得志乎丘首。

荀况(公元前313—前238)的《宥坐》,则继续他们师生间的这个“穷”和“通”、“达”和“不遇”的话题:

孔子南适楚,厄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糂(同“糁”),弟子皆有饥色。子路进问之曰:“由(子路自称)闻之,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今夫子累德、积义、怀美,行之日久矣,奚(为什么)居(处)之隐(困顿状态)也?”孔子曰:“由不识,吾语女(汝)。女以知者为必用邪?王子比干不见剖心乎!女以忠者为必用邪?关龙逢(夏之大臣,因正直而为桀所杀)不见刑乎!女以谏者为必用邪?伍子胥不磔于姑苏东门外乎!夫遇不遇(得不得到重用)者,时(时机)也;贤不肖(能力的大和小)者,材(才能)也;君子博学深谋,不遇时者多矣!由是观之,不遇世者众矣,何独丘也哉?且夫,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之学,非为通也,为穷而不困,忧而意不衰也,知祸福终始而心不惑也。夫贤不肖者,材也;为不为(做不做)者,人也;遇不遇者,时也;死生者,命也。今有其人,不遇其时,虽贤,其能行乎?苟遇其时,何难之有?故君子博学、深谋、修身、端行,以俟其时。”孔子曰:“由!居(坐下来)!吾语女。昔晋公子重耳霸心生于曹,越王句践霸心生于会稽,齐桓公小白霸心生于莒,故居(所处的环境)不隐(穷困没落)者思不远,身不佚(通‘逸’,奔走逃亡状态下)者志不广;女庸安(怎么)知吾不得之桑落(残秋败落,喻窘迫不堪)之下!”

《孔子家语》中的《困誓》,则把这支遭遇绝粮的队伍,在夫子的循循善诱下,全部成员都在思想上得到提升的过程写了出来:

孔子遭厄于陈、蔡之间,绝粮七日,弟子绥(通“馁”,即饥饿)病,孔子弦歌。子路入见曰:“夫子之歌,礼乎?”孔子弗应。曲终而曰:“由(子路)来!吾语汝。君子好乐,为无骄(防止骄傲)也;小人好乐,为无慑(消除惧怕)也。其谁之子不我知而从我者乎(你是谁家的孩子,不了解我,却跟从着我呀)?”子路悦,援(持)戚(兵器,斧之一种,亦作舞具)而舞,三终而出。明日,免于厄,子贡执辔,曰:“二三子从夫子而遭此难也,其弗忘矣!”孔子曰:“善恶何也,夫陈、蔡之间,丘之幸也。二三子从丘者,皆幸也。吾闻之,君不困不成王,烈士不困行不彰,庸知其非激愤厉志之始于是乎在。”

磨难不可怕,可怕的是在磨难面前跌倒趴下。而经过陈、蔡绝粮的考验,肚子饿了,精神不垮;身体弱了,气势不竭;生命危殆,雄心犹在;刀枪威慑,凛然不屈,由此所激发出来的非凡能量,才是圣人和他门徒们此行的最大收获。

人称“西方孔子”的苏格拉底,有句名言:“逆境是磨炼人的最高学府。”自古以来,中国人所受到的磨难,可谓多矣,虽然磨难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但是不经磨难,哪能造就中国的辉煌,这也是历史证明了的真理。太快活了,太惬意了,太舒适了,太幸福了,就必然“好吃不过饺子,坐着不如躺着”地懒下来,就必然不想去奋斗、去争取、去发愤、去努力了。正如《国语·鲁语下》中所说:“沃土之民不材,淫也;瘠土之民向义,劳也。”

屈原的非正常死亡

屈原(约公元前339—前278) 战国时政治家、诗人,中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奠基者。他倡导政治变革,主张对内举贤能、修明法度,对外力主联齐抗秦。后遭贵族阶层的排挤,被流放沅、湘流域,后在汨罗江怀石自杀。他在楚国民歌的基础上创造了新的诗歌体裁楚辞,是我国第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他的作品《离骚》《九歌》等,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非正常死亡的文人,第一位就是屈原。

可有史以来,文人能够享受到将其忌辰列为全国性节日,全民为之年年纪念者,也仅仅只有屈原。

中国老百姓对于文人的敬重,以此为最,这也说明中国文化传统精神之根深蒂固、之源远流长。也许某一个朝代、某一段岁月,灭绝文化的沙尘暴,会刮得乌天黑日、万马俱喑,然而,值得为之额手称庆的是中国文化生命力之顽强,世所罕见,史所罕见。即使书焚尽、儒坑绝,然而,云消雾散,霁天空阔,春风润泽,万物复建,依旧是朗朗乾坤,文化中华。到了端阳这天,高悬艾叶,遍洒雄黄,龙舟竞渡,米粽飘香。

这就是中国文人的厉害了——死了,还活着,而且活得会比所有皇帝加在一起的年纪更长久。皇帝,总是要去的;但是屈原,中国人都记得住。

“屈原,名平,楚之同姓也。”这是司马迁《史记·屈原列传》的第一句。所谓“楚之同姓”,因为他和楚王一样,原先都姓芈。这个稀见字读(mǐ),字典上的解释为“羊的叫声”和“姓氏”。芈姓,熊氏,后来改为昭、屈、景三姓,为楚国三大族。管理这三姓事务的官,就是三闾大夫。屈原被免掉左徒以后,一直到死,都担任着这个类似清朝宗人府的长官。第一,绝对的闲差;第二,绝对的清水衙门,这使出生于贵族门第、担任过政府要职、操作过国家大事的屈原,有点郁闷。

文人分两种,一种得意,一种不得意。得意者,怕郁闷;不得意者,无所谓郁闷。屈原相当得意过,所以感到相当郁闷。

其实,左徒不过是谏议国政的高官而已,所在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但屈原的实际权力还要更大一点,国事、外交一身挑,做到类似美国国务卿那样重要的职务,起到左右楚怀王的作用。所以,为左徒时的屈原,很牛、很抖。那时,楚国的都城在郢(今湖北江陵),城不大,人不多,前呼后拥的屈原,出现在街头,这个既风流又潇洒,领导时代潮流的明星人物,很引人注目。何况他是一个如兰似芷、洁身自好的男子汉呢!连楚怀王都十分欣赏他的风度和气派。

后来,诗人碰上了小人,最大的小人就是这个楚怀王,不幸也就随之而来,左徒被免,去做三闾大夫,失落是当然的。任何人,再有涵养,再有胸怀,都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遭遇,这是云泥之分的差别。屈原是诗人,诗人的感情本来要比常人丰富,而诗写得好的诗人,不是那种写顺口溜、写大白话、写标语口号式诗歌的诗人,那澎湃的、洋溢的、泛滥的、汹涌的感情,更是不可抑制,唯其难以忍受这种碧落黄泉式的跌宕,为此感到受不了,为此而写出不朽之作《离骚》,是可想而知的事,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司马迁说:“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太史公本人也经历过由沸点到冰点的人生体验,有过极深刻的体会,一锤定音,正好说到了点子上。

屈平(公元前339—前278),字原。虽然,他在《离骚》中称自己“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但是,数千年来,公众习惯称其为屈原。他是楚国丹阳(今湖北秭归)人,最早的祖先为有熊氏,从北方迁徙到楚地。《史记》称他“为楚怀王左徒,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

“王甚任之”的“任”,说明中国文人,像屈原这样在朝当官的,并非他一人。应该看到,三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能够称得上文人者,百分之九十,都是在朝的。我们都很熟悉的“唐宋八大家”,无一不具官员身份。也许所任的官职,可能有大,大如王安石为副宰相;可能有小,小如苏洵为县里的主事,无论如何,有个官家的差使干干,得到一份吃穿不愁的俸禄,对于文人来说,还是挺有诱惑力的。正因如此,悲剧也就来了,这就注定中国文人无法养成独立生存的能力,同时,也注定了中国文人必须依附国家机器,必须仰仗统治阶级,必须听命于上级、上司、上峰、上面的意志、命令、训示、指导。必须按照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在一定的空间中、一定的时间内,做可以做的事情,而不做不可以做的事情。

这自然很不爽,可你别忘了老百姓有句谚语:“端谁的碗,服谁管;吃谁的饭,为谁干。”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伙计听老板的,没有老板听伙计的。

对统治者而言,你是文人,不错,但你更是陛下的臣仆。作为文人,也许你是自由的;作为臣仆,你就没有资格跟陛下谈自由了。中国皇帝不停收拾文人的原因,就在于他得到文人的自由时,常常忘却他作为臣仆的不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考较,绝对在野,自食其力,不领国家工资,不吃公家口粮的文人,应该拥有相对多得多的自由,然而,这样在野的文人,过去少之又少。即使在今天,依然如此,还是少之又少。因为,文人要靠稿费生活,别说老婆养不起,连填饱自己的肚皮,都难。因此,历朝历代,在野的削尖脑袋想成为在朝的,在朝的时刻担心犯错成为在野的;在野的为了挤进利益集团必须干掉在朝的,在朝的为巩固自己的位置必须预防在野的,这都是大家不言而喻的潜规则。况且,谁在野,谁在朝,都非终身制,而是在不停演变之中。今天在野,招安了、委任了、体制内了、黄马褂穿上了,明天就算是在朝之辈。同样,今天在朝,流放了、开革了、体制外了、扫地出门遣返回乡了,明天成为在野人士,也是常见的事。

因此,中国文人无论在朝的、在野的,都明白屈原得到“王甚任之”这四个字的斤两。何谓“任”?第一,责任之任也;第二,任务之任也;第三,信任之任也;最后,也是最能体现这四个字的含金量者,落到实处的任命之任也。一个文人从陛下那儿得到这个“任”字,还愁没有权力可用,没有轿车可坐,没有银子可拿,没有待遇可享吗?反之,若多一个“不”字,“王不甚任之”,就意味着老坐冷板凳,不得烟儿抽,看上面白眼,受他人排挤。再反之,如果,“王不待见”,甚至憎你、恨你,那你就等着吧,好则扫地出门、充军发配,坏则开刀问斩、脑袋搬家。

诗人屈原,正好亲身经历过从“王甚任之”,到“王不甚任之”,到“王不待见”的三阶段,最后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投汨罗江了。

楚怀王芈槐,也叫熊槐,是个昏君。中国出过二百多个皇帝,其中一大半属于昏君,熊槐则是其中最自以为是、最乱作主张、最不知深浅、最自取灭亡的一个。昏君的最大特点,都患有一种叫做“选择性耳聋”的大头病。君子想要陛下听的,他听不进,装疯卖傻,置若罔闻;小人想要陛下听的,他听得进,句句入耳,如闻纶音。这种病的临床症状表现为:只听甜言蜜语,不听直言谠论;只听顺耳的话,不听逆耳之言。而这个熊槐犯起病来,绝对是老百姓所讽刺的“死爹哭妈”的主。如果熊槐和他儿子熊横,也就是屈原碰上的楚怀王和楚顷襄王,智商提高一点,头脑清醒一点,屈原在跳江前也许会踟蹰一下,楚国还有救吗?楚国还能救吗?一想起他老姐女媭那句绝望的话,本来,听喇喇蛄叫唤,你还不种地了呢!可现在,楚国都没有了,老弟啊,你还种什么地。于是,走上自沉之路。

战国后期,群雄纷争,七国之中,秦和楚,地盘大,人口多,都是具有相当实力,而且拥有领袖野心的大国。秦国东进,要一统天下;楚国北上,也未尝不想一统天下。

秦为一流强国,楚为二流强国,二流当然干不过一流。然而,二流加三流加四流,肯定大于一流,这是傻子也能算得出来的题。“横则秦帝,纵则楚王”八个字,乃当时的大形势,屈原终于让这个昏君学会傻子也会做的算术题。熊槐开窍了,好吧,你就放手干吧!屈原的政治主张,说来也很简单,对内变法图强,对外联合抗秦。经他反复奔走,多次说服,终于将齐、燕、赵、韩、魏五国首脑,连蒙带唬,连骗带诈,加之许愿、收买、塞红包、给好处费等等,聚会于楚国京城郢都,结成反秦联盟,楚怀王被推为盟主。江陵这个城市,现在也不大,那时就更不大,满街都是来自各国的贵宾,和他们的侍卫、随从,因为没有实行普通话这一说,作为这个联盟秘书长的屈原,必须精通各地方言,安排吃住,组织观摩,准备礼品,送往迎来,忙得诗人差点吐血。

春秋战国时期,谁要能够一呼百应,纠合诸侯,歃血为盟,谁就是无上荣光的诸侯共主,最为人企羡。熊槐得到了空前的虚荣,马上觉得堪与祖先楚庄王媲美,高兴得挂不住汁,脸上五官挪位,更加赏识和重用屈原,自不用说,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弄得他老婆郑袖,好一个吃醋。此时的郢都,最快活、最得意的人,莫过于屈原,文人快活得意的标志,就是不再用功,不再写作,即或提起笔来,也是游戏笔墨。我记不得是否老托尔斯泰的名言:一个在赌场得意的人,他在情场必然是要失意的。仕途上进步,文学上退步,是自古以来文人难以治愈的痼疾。我在文坛厮混这多年,颇见识一些朋友,自从仕途上一路顺风以后,他们的文学人生,也就迅速进入了更年期。也许还会写,都属无用功,正如一个停止排卵的女人,还要她怀孕生育,那不是违背自然规律吗?这就是《离骚》中所写的“唯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时令不饶人,花期不再来,除非发生奇迹,上帝托梦,才能让他回复文学青春。

当上诸侯共主的楚怀王,遂将国家交给屈原全权处理。屈原入则议国事,出则会诸侯,忙得一塌糊涂,那些日子里,他一句诗也写不出来了,连学生宋玉、唐勒、景差所交的作业,也抽不出工夫批改。他在“王甚任之”的时候,作为文人所特有超乎常人的品质,如独到的观察角度、如敏锐的感知反应、如提前的预知能力、如应急的防范措施,统统置诸脑后。他不知道他在替楚怀王发布旨令增强国力时,他的敌人也在摩拳擦掌;他不知道他在为抗秦联盟的加紧团结而努力时,他的反对派也在磨刀霍霍。这个世界上,有益虫,就有害虫;有家畜,就有野兽;有君子,就有小人;有爱国志士,就有汉奸走狗。通常情况下,地球上生物链的构成,维持在一比一的平衡状态,而在诗人屈原的左右,老天爷好像特别眷顾,一比三,这就是打小报告的上官大夫靳尚、搞小动作的公子子兰、贪小便宜的王后郑袖之个人,结成一个反屈原的“铁三角”联盟。

屈原自然了解“铁三角”在他背后搞的一些名堂,但是,他最大的疏忽,是毫不戒备那个耳朵根子软的昏君的“选择性耳聋”,却认为步楚庄王后尘当上诸侯共主的楚怀王,感激他都来不及,岂有马上变脸翻牌的可能?诗人啊诗人,这就大错而特错了,对于王八蛋,对于那些具有王八蛋倾向的人,千万不能抱有幻想,尤其不能因为他一时之间,居然不王八蛋了,就认为从此以后,他永远再不王八蛋,那才真是百分百的痴人说梦,这恐怕是诗人最为失算的地方。屈原作为楚国的特命全权大使,游说除秦以外的五国,也是纵横捭阖、得心应手、运筹帷幄、决策千里的高段级谋士,但应对这个充满邪恶的“铁三角”,却无能为力,乏善可陈。他既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也未实施有效的反击,顶多感叹两声“何灵魂之信直兮,人之心不与吾心同”,那可真是啥用都不顶的!

诗人宣泄情感的手段,当然就是作诗,其实到了正面冲突的时候,比诗歌更有力的是拳头。可完美主义者屈原,理想主义者屈原,不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而是吟诗作赋,这就注定他难逃失败的命运。他不会妥协认输,不会向恶黑势力低头,这是可以肯定的。但是,他也不会采取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的办法,进行回击。他们告你的状,为什么你就不能告他们的状呢?他们无中生有地陷害你,为什么你不以牙还牙地中伤他们呢?他们不君子,你何必君子?再说了,“铁三角”真的就那么“铁”吗?为什么你不下点功夫,分而治之,拉住一个,稳住一个,集中火力打击第三个呢?对这班明码标价的小人,你姑且小人一回又何妨?

在狼的世界里,是按照“丛林法则”(The Law of the jungle)行事的,不是弱肉强食,就是强衰弱食。而在人类社会里,强弱之外,更有卑鄙,这就是人不如狼,或者是狼不如人之处。他卑鄙,你不卑鄙,你就被他干掉;他卑鄙,你也卑鄙,双方打成平手;他卑鄙,你更卑鄙,你就占了上风。中国知识分子最了不起的品质,就是清高;然而,害了中国知识分子终于做不成大事的,也是这个清高。凡清高者,不能降尊纡贵,不能营私逐利,不能藏垢纳污,不能低级趣味,因之贱不可为,俗不可为,浊不可为,恶不可为……当“铁三角”一心一意以除掉他为快时,主张孤高、主张洁净、主张纯真、主张正直的他,也只能毫无作为,毫不作为,唯有以诗明志,以诗感言:“吾不能变心以从俗兮,故将愁苦而终穷。”“苟余心之端直兮,虽僻远其何伤?”“世溷浊莫事知,人心不可谓兮。”对诗人的书生气,真有夫复何言之感。

屈原所以还能沉得住气,因为他对这个楚怀王抱有信心,“王甚任之”这四个字,给了他勇气和力量。

在封建社会里,造成中国人全部不幸的原因,都是由于所碰上的皇帝,其智商并不比白痴、低能儿高明多少。这样才造成民不聊生的灾难,才出现暗无天日的岁月。司马迁在《屈原列传》中记述诗人由“王甚任之”,到“王不甚任之”的过程,只是极其简单的两行字。为什么如此草草?因为他很气愤。靳尚编造谎言,太低级;挑拨手段,太拙劣。而熊槐信之不疑,太离谱;断然处置,太幼稚。大臣混账,国王更混账,太史公大概觉得不值得为这对混账多费文墨,故尔一笔带过。“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

于是,屈原被降为三闾大夫,开始郁闷。

话说回来,郁闷对诗人来讲,并非坏事,不正好是创作冲动的最好契机吗?尤其进了这个坐冷板凳的清水衙门,连创作假也不用请,还不笔走龙蛇,神驰八极,作你的诗赋。然而,屈原却写不出一行字,整日忧心忡忡。连他老姐女婴也劝他,你不要再对他们抱有什么指望了。屈原说,老姐啊老姐,我是觉得楚国快要完蛋了,才坐立不安的呀!其实,那时的楚国离灭亡还远,但诗人先知先觉的神经,已经预感到祸祟将临,灾难即至,似乎危机就在眼前。中国文人也许确如人所形容:百无一用是书生。其实,最挂牵大地山河的,是文人;最惦记祖国母亲的,是文人。历朝历代,当父老乡亲陷于水深火热,当同胞兄弟沦为刀俎鱼肉,站出来投笔从戎、救亡奋斗、为国为民、杀身成仁的文人,不知有几多。在20世纪之40年代,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时,多少大师、学者,多少名流、教授,多少作家、诗人,乃至多少文学青年,奔赴抗日前线。虽然,在北平的周作人,粉墨登场,变节卖身;虽然,在孤岛的张爱玲,勾搭汉奸,为虎作伥。但是,请记住,中国文人对于祖国的热爱,对于土地的眷恋,从屈原开始,从来就是历史的主流,并且浩荡不正。

果然,被诗人不幸而言中,秦国的谋士张仪,出现在郢都的迎宾馆,楚国从此江河日下,国将不国。

公元前304年(怀王十五年),熊槐再一次出现严重的选择性耳聋,竟然不听谏阻,糊涂到了不可救药的程度,竟相信张仪的鬼话。“秦甚憎齐,齐与楚从亲,楚诚能绝齐,秦愿献商、於之地六百里。”齐楚联盟是屈原多年来苦心经营的政治规划,也是常保楚地安泰的国策,秦国之所以千方百计地加以离间,正因为一加一等于二,甚至大于二,令其望而生畏;正因为二比一,强秦不敢轻举妄动。《史记》写道:“楚怀王贪而信张仪,遂绝齐。使使如秦受地,张仪诈之曰:‘仪与王约六里,不闻六百里。’楚使怒去,归告怀王。怀王怒,大兴师伐秦。”

世界上竟有这样的笨蛋,而这样的笨蛋居然坐在一国之主的位子上,老百姓只能欲哭无泪。第一,你拿到了这六百里地,再与齐毁约背盟也来得及的呀!第二,如果张仪坚持齐楚联盟不解散,六百里地不给,那你完全可以不见兔子不撒鹰,反正秦是有求于楚呀!第三,即使上当了,秦国的土地没有得到,你也没损失什么,齐国的友谊泡了汤,还可以重修旧好,你一个二流强国,单打独挑,逞匹夫之勇,与一流强国较量,岂不是找挨打吗?

结果,熊槐被秦国打得灰头土脸,原来被屈原做了工作,成为其盟友的国家,也趁火打劫,落井下石一番。“秦发兵击之,大破楚师于丹、淅,斩首八万,虏楚将屈匄,遂取楚之汉中地。怀王乃悉发国中兵,以深入击秦,战于蓝田。魏闻之,袭楚至邓,楚兵惧,自秦归。而齐竟怒,不救楚,楚大困。”现在弄不清楚是熊槐觉悟到齐楚联盟的重要性,指派屈原使齐呢?还是心急如焚的屈原说服熊槐,由他出使齐国恢复联盟呢?秦国很在意楚国的这个动向,马上表示,将所侵占的汉中地还给楚国,表示友好。“秦割汉中地与楚议和。楚王曰:‘不愿得地,愿得张仪而甘心焉。’张仪闻,乃曰:‘以一仪而当汉中地,臣请往如楚。’”张仪,何许人也?他和苏秦,乃中国历史上最古老的两张名嘴,可以毫不夸大地说,凡战国时期所有大大小小的战争,无不经由这两张嘴的挑拨、教唆、忽悠、撺掇而打得不亦乐乎。他俩以后,中国再无一张嘴具有如此大的法力,所向披靡,无往不胜。

张仪“如楚,又因厚币用事者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怀王竟听郑袖,复释去张仪。是时屈原既疏,不复在位,使于齐,顾反,谏怀王曰:‘何不杀张仪?’怀王悔,追张仪,不及”。这就是为什么屈原,总是输给张仪的缘故了,因为文学家玩政治,哪能玩得过所谓的政治家呢?据说,张仪初到郢都,观察到“王甚任之”的屈原,便对郑袖说:南后啊,您真是天下第一、世间无二的美人,然而,你知道吗,齐国通过屈左徒,正准备献给怀王陛下一打或者两打,不一定有您漂亮但一定比您年轻的姑娘,以示两国通好呢!可想而知,熊槐尽管非常赏识屈原,但哪禁得起“铁三角”的联合攻势。略施小计的张仪,就把诗人摆平了。

公元前305年(怀王二十四年)秦楚签订“黄棘之盟”,本来与齐为盟,转而向秦靠拢,基本国策的改变,屈原当然是要竭力反对的。楚国的有识之士,也认为这是不平等条约,如果说过去的齐楚联盟是兄弟关系,那么现在的秦楚联盟则绝对是主从关系,这不是卖国吗?一时舆论大哗。这时楚怀王也好,“铁三角”也好,都觉得将屈原留在郢都,碍手碍脚,于是将他流放到汉北。

在封建社会里,处置异议文人,无非杀、关、管三道。杀,即杀头;关,即坐牢;管,即流放。关是要供给人犯吃喝的;管则是限定在一定区域之内,允许自由行动,吃喝政府不管,是生是死,全看流放者的命大还是福薄了。也许因为流放,从经济角度看,省钱;从管理角度看,省事,所以,中国的清朝、俄国的沙皇,都热衷于将异议文人,流放到人烟稀少、荒凉偏僻之地。清朝为乌苏里江、沙皇为西伯利亚,那都是让人不死也得剥层皮的地狱绝境,文人发配到了那儿,基本上是很难活着回来的。

屈原比较走运,六年以后,公元前299年(楚怀王三十年),他从汉北回到郢都。让所有他的朋友、他的敌人惊讶的,他还是他,还是那个毫不顾惜自己的安危、敢于犯颜直谏的诗人,虽然他早就不再是“左徒”,官职让楚怀王免去多年,但一日“左徒”,终生谏诤。第一他忠君,第二他爱国。加之有话不说,有言不发,那不是屈原的性格。大家这才明白,汉北的流放,不是挫折了他,而是锻炼了他。他请求面见熊槐,对这位正兴冲冲要赴秦王“武关之会”的怀王,提出谏阻的意见。秦国乃背信弃义之国,武关乃权谋苟且之会,陛下已经上过当,为什么不接受教训,还要自投罗网呢?《史记》载:“怀王欲行,屈平曰:‘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毋行。’怀王稚子子兰劝王行:‘奈何绝秦欢!’怀王卒行。入武关,秦伏兵绝其后,因留怀王,以求割地。怀王怒,不听。亡走赵,赵不内。复之秦,竟死于秦而归葬。”

“身死而天下笑”,就是这位极糊涂、极白痴、极混账、极愚蠢的昏君的下场。

怀王死,其子熊横继位,是为顷襄王。公元前293年(楚怀王六年),秦将白起扬言讨伐楚国,熊横计穷,无奈,只有向杀父之国告饶。屈原写诗反对再度向秦求和,并表明他尽管受到迫害打击,却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眷恋楚国,心系怀王,不忘欲反的忠诚感情,至死不渝。他提醒顷襄王熊横,王之所以落得尸横国外的结果,是由于“其所谓忠者不忠,而所谓贤者不贤也”。楚国的老百姓也认为,如果不是子兰的催促,如果听信屈原的劝阻,怀王不会死在异国他乡,这对令尹子兰构成很大压力。于是,这个坏蛋唆使另一个坏蛋,也就是靳尚,在顷襄王面前谗害屈原,“铁三角”再次发挥作用,置屈原于死地而不复,更何况熊横与他老子熊槐,可谓一丘之貉,于是一纸诏令,永远流放,不得再进国门。从此,屈原再也没有回到郢都,他老姐女媭天天倚门等待,直到泪尽,直到老迈,也未能盼到她弟弟的归来。

如果说,他的第一次流放,是对楚怀王的完全绝望;那么,他的第二次流放,则是对楚王国的完全绝望。

公元前278年(顷襄王二十一年),秦将白起攻破楚都,满城都是兵马俑般的枭悍秦兵,楚国臣民哪见过这等阵仗,只有拱手降服。次年,消息传到流放途中的屈原耳中,这位爱国诗人怎么也舍不得离开故土,更不愿意他心爱的故国灭亡在他眼前,悲愤交加,无以复生,只好自沉汨罗,以死殉国。

司马迁在这篇列传的最后,这样写道:

太史公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适长沙,过屈原所自沉渊,未尝不垂涕,想见其为人。及见贾生吊之,又怪屈原以彼其材,游诸侯,何国不容,而自令若是!读《鹏鸟赋》,同死生,轻去就,又爽然若失矣。”

“同死生,轻去就”,司马迁明白了,中国人也明白了,这就是中国文人对于生养自己的土地,那一份眷顾之情;这就是中国文人对于抚育自己的祖国,那一份热爱之心。此情此心,以此所形成的精神传统,也是中华民族得以五千年长存下来的巨大凝聚力。

年年岁岁,岁岁年年,每逢端午节,每个中国人,都会向屈原的爱国精神,肃然致敬的原因也在于此。

廉颇蛮拼的

廉颇(生卒年不详) 战国末赵国名将。“长平之战”前期,他以固守的方式成功抵御秦国军队。“长平之战”后,又击退燕国的入侵。晚年不得志,老死于楚。

公元前243年的战国时期。赵国的孝成王崩,子悼襄王立,年轻的帝王不愿用一位老爷爷级的下属,改用乐乘代廉颇领军,立刻引起廉颇大怒。

军人火气大;老军人火气更大;而为赵国抵御劲敌,拔城掠地,斩兵夺关,立功无算的廉颇,火气尤其大。他威胁道,乐乘敢来,我就打他一个灰头土脸,让他夹尾而逃。然后,当真排开一字长蛇阵,拉开架势,准备战斗。乐乘见势不好,只有退兵了事。这样一来,威风够了的廉颇,在赵国再难立足,就投奔到魏国去了。廉颇在魏,魏主对这位老爷子,上宾款待,国士礼遇,好吃好喝好待承,非常敬重,但也不敢太信任他,只是养着而不用。但他是将军、是元帅,是要领兵打仗的,他不能驰骋沙场,叱咤风云,那是多么不开心的事啊!

不久,赵为强秦所困,屡战屡挫,便想起这位曾经和秦国打过多年仗的老将军,打算将他请回来。姜总是老的辣嘛,也许由他来统帅军队,可以解秦之围。

廉颇赋闲在魏,英雄无用武之地,也挺郁闷,尽管他年事已高,但雄心不泯,总是觉得自己还应该策马扬鞭,再立新功。正如隔了多少年后的枭雄曹操的一句诗所写“老骥伏枥,志在千里”那样,不甘沉沦,不肯寂寞,抱负很大,期望值很高地等待着出山的机会。曹操这句诗,颇害得一干老爷子、老人家、老名流、老半吊子,不安于位,不识时务,不知进退,甚至不懂好歹。中国人习惯于敬老,对这班为老不尊者,通常也都尽量礼让。而大家对于前辈的回护之心,反而益发助长那些具有“老骥”情结的人,老而不肯老,老而不服老,自我感觉好得不得了。不上主席台,难受;上了主席台,不居中,难受;上了主席台,居了中,不拿麦克风,更难受。可他上了主席台,居中了,拿麦克风了,那陈谷子烂芝麻的车轱辘话,来回倒腾得没完没了,让台上台下不知有多难受,他却又是绝对感觉不到的。

所以,曹孟德这首《步出夏门行》中“神龟虽寿”一节,其中“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一句,很让那些下野的政客、过气的文人、没落的名流,以及不再重要的要人,是如何地坐卧不安,如何地五脊六兽,要重出江湖,要奋斗到底,这实在是大大的误解和误读。他们不明白,马是马,骥是骥,马中可能有被埋没的骥,但骥中绝无普通的马。只不过是一匹老马,却认为自己为老骥,那可是上了曹操的当。

古时伯乐相马,求骥于天下,千不得一,万不得已。《战国策·楚策四》记述了他为楚王觅骥的故事:“夫骥之齿至矣,服盐车而上太行,蹄申膝折,尾湛胕溃,漉汁洒地,白汗交流,中阪迁延,负辕不能上。伯乐遭之,下车攀而哭之,解纻衣以幂之,骥于是俛而喷,仰而鸣,声达于天,若出金石声者,何也?彼见伯乐之知己也。”这匹千里马经过伯乐精心调养,后来随师出征,风驰电掣,出生入死,为楚国立了大功。

廉颇以为自己是那匹在太行落难的骥,以为削夺他兵权的悼襄王乃相中他的伯乐,这种认识上的误差,结果闹了个大笑话。当获知故国需要他回去抗秦以后,老人家很激动、很亢奋。第一,吩咐马弁备好坐骑;第二,命令副官收拾铠甲;第三,关照家人整理戎装;第四,将已经生了锈的刀枪剑戟,逐一打磨了一番。其后,大拍胸脯,慷慨陈词,既然陛下不忘老将,老将也就不计前嫌,回国效劳,义不容辞。他把话传回赵国,父老乡亲们,尔等就静待我挥师西征,踏平强秦,旌旗招展,凯旋而归吧!

悼襄王因为被强悍的秦军打得焦头烂额,才想出重用廉颇的主意。不过,他与这位老将,曾经有些芥蒂,有过疙瘩,便先派了一位组织部门的干部,到魏国去实地考察,了解一下阔别多年的老将军,还能力挽强弓否?还能指挥兵马否?使者前往魏国的途中,遇到一个叫郭开的赵国官吏,他不知道此人是廉颇的反对者。一路同行,晓行夜宿,这位使者就被郭开用重金收买了。估计郭开受命于那位接班不成、衔恨在心的乐乘,其中说不定还有别的什么猫腻和勾搭。总之,郭开控制了使者,别无他求,只是嘱其外调考察回国后,千万别给这位老军头说好话,往他的鉴定里塞点私货进去。

廉颇是个出色的军人,但不是一个出色的政治家,冲他当年和蔺相如闹的矛盾,便知道他四肢比较发达,头脑比较简单,战斗经验丰富,政治智商却有限。这位使者来到魏国的首都朝歌,那里原是纣王的首都,酒池肉林,莺歌燕舞,是个难得快活的地方。他大可以着人陪这位使者,在这个很繁华的大城市里,洗脚啊,桑拿啊,按摩啊,“三陪”啊,好好地声色犬马一番。然后,再往他的口袋里,塞进一些黄的白的,还怕他不为你好好美言几句。

谁知他“老骥”情结上来了,偏要向使者炫耀他的膂力,以为自己是个堪当重任的战争之神。上马下马,挥枪舞刀,当场作秀,贾其余勇。那一把老骨头,总算没有散架,老当益壮的神气,着实叫使者开眼。接着,一个骇人听闻的场面出现,他煮了一斗米为饭,割了十斤肉为菜,要吃给这位使者看。大概古人更相信“人是铁,饭是钢”这一说,我们这位老将军,将端了上来的这些饭、这些肉,风卷残云,狼吞虎咽,统统吃了个精光。

“如何?”

使者不得不赞叹:“老人家您确实了不起!饭量果然了得!”

此人回到赵国,向悼襄王汇报:“廉将军虽老,尚善饭,然与臣坐,顷之三遗矢矣。”(司马迁《史记》)

吃一顿饭,上三趟洗手间,听到此处,悼襄王眉头一皱,让他统帅三军,上了前线,大敌当前,总是提溜着裤子找厕所,会不会贻误战机啊?看来,“廉颇老矣”,还是由他颐养天年吧!廉颇很恼火、很泄气,但也不肯就此拉倒。不甘心养老,不愿意等死,抱一息尚存、战斗不止之念,怀雄心壮志、大有作为之心,老是在家里坐不住,操心整个世界,总是要出来做点事,继续战斗到底。对这样的老人,我们可以敬佩、可以歌颂,可不能劝他当真、给他撮火。老同志活到一百岁、活成人瑞,有可能,但身体、精神、器官、部件,永葆青春如故,是一张可以无限透支的支票,那是绝不可能的。

老健、春寒、秋后热,都是不能保持长远的暂时现象,否则,也就不存在新陈代谢这个自然规律了。

恰巧,楚国对这位久负盛名的老将军,饶有兴趣,偷偷地派人跟他联络,将他迎到寿春去。不过,真给他兵,真让他打,终究不是当年。看走眼的楚国,对他的表现很失望,也就免了他的兵权。他还不服气,埋怨说,如果我带的是赵国的兵,绝不会屡战无功的。

最后,他恹恹地死在了异国他乡。

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里的一则《将帅贪功》中这样写道:“以功名为心,贪军旅之寄,此自将帅习气,虽古来贤卿大夫,未有能知止自敛者也。”他说的这个“知止”,就是懂得该结束的时候,必须结束;“自敛”,就是明白该收摊的时候,马上收摊。他首先举的例证,就是战国时期的这位大将军廉颇。

人老了,做老骥状,可以;人老了,志在千里,可以。精神上的不服老,有一点“老骥”情结,用来自勉,可以;用来自强,更可以;用来自慰,也可以。但有了一大把年纪,仍要振翮展翅,仍要一冲斗牛,仍要重整旗鼓,仍要再做冯妇,那就很可能玩出“一饭三遗矢”的笑话。人老之后,如洪迈所说,一是知止,二是自敛,这可是金玉良言。如果应止不止、该敛不敛,还要事事插手、操劳不已,还要处处涉足、操心如旧,那就很有可能落一个令人摇头的结果。

洪迈在这篇随笔中,一口气地说了汉代的李广、赵充国、马援,唐代的李靖、郭子仪等“老骥”的例子。

汉武帝大击匈奴,李广数自请行,上以为老,不许。良久乃许之,卒有东道失军之罪。宣帝时,先零羌反,赵充国年七十余,上老之,使丙吉问谁可将,曰:“亡逾于老臣者矣。”即驰至金城,图上方略,虽全师制胜,而祸及其子印。光武时,五溪蛮夷畔,马援请行,帝愍其老,未许。援自请曰:“臣尚能披甲上马。”帝令试之,援据鞍顾盼,以示可用。帝笑曰:“矍铄哉,是翁也!”遂用为将,果有壶头之厄。李靖为相,以足疾就第,会吐谷浑寇边,即往见房乔曰:“吾虽老,尚堪一行。”既平其国,而高甄生诬罔之事,几于不免。太宗将伐辽,召入谓曰:“高丽未服,公亦有意乎?”对曰:“今疾虽衰,陛下诚不弃,病且瘳矣。”帝悯其老,不许。郭子仪年八十余,犹为关内副元帅,朔方河中节度,不求退身,竟为德宗册罢。此诸公皆人杰也,犹不免此,况其下者乎!

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社会中,有一种叫做自我感觉良好的毛病,颇为流行,但医院是不收治的。因为不是什么大病,也死不了人,但谁要是患上了以后,基本是无药可治。其实,有些老先生、老女士,充其量,只不过是一匹普普通通的马罢了。我们知道,马是以齿计龄的,到了这把岁数,说不定牙也掉得差不多了,已经成为留恋栈豆的驽马,却坚信自己仍旧是日行千里、夜走八百的老骥,这种自我感觉好得不得了的精神状态,便是“尚能饭否”的廉老将军,老往洗手间跑,老蹲在茅坑上下不来,给自己生添烦恼,给别人无限头疼的笑话了。

所以,老是一门学问,而之中学问最大者,就是将人老以后的自我感觉,千万要调适到“知止自敛”的程度。

为什么圣诞老人总是那么受到欢迎,并不因为他有一张乐呵呵的脸,给人慈祥的印象;并不因为坐在鹿拉的小车上,给人带来礼物。而是一年365天中,他只露一次脸,这才是他永远的魅力所在。

天天是圣诞节,天天是老爷爷,你试试看,不烦才怪。

草根李斯的沉浮

李斯(约公元前284—前208) 秦代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他早年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后入秦,他的政治主张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被腰斩于闹市中。

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十有九,或十有九点五,对于权力场有着异常的亲和力。因为唐以前的举荐制度和唐以后的科举制度,统治者除了世袭、荫补、恩赐、捐纳诸渠道外,大部分官员还是按照孔夫子“学而优则仕”的金科玉律,从知识分子中选取的。因此,仕的来源为士,士的目标为仕。这两者基本上等于一块硬币的正面和反面,而其价值中心,则是一个“权”字。有权便有一切,无权便无一切,权比亲爹还亲,权比性命更重。

近代的知识分子是否也如此这般,不敢妄说,但我认识的一些作家、诗人、理论家,和什么也不是的混迹于文坛的人物,那强烈的权癖、那沉重的官瘾,一点也不让古人。谋取权力,崇拜权力,成为他们的人生取向,虽然戴着文人的桂冠,但更在意那一顶乌纱。于是,随之而来的官场运作,得意而红,失意而黑;背时而暗,风光而亮。那张小花脸上,便可欣赏到:一曰阿谀奉承,磕头巴结,膝行匐伏,诚惶诚恐的奴才相;二曰卑鄙无耻,不择手段,削尖脑袋,抢班夺权的恶棍相;三曰失去顶子,如丧考妣,致仕回家,痛苦万分的无赖相。大凡一个文人,沉迷于权力纷争中,就会人格失衡,就会忘却根本,就会像李斯这样完全沉没于权力的渊薮中。

李斯(约公元前284—前208),楚国上蔡人。早年在本地粮库,当过库管员。一个小县城粮站的工作人员,少不了肩挑背扛、码垛翻仓、杀虫防鼠、下乡收粮等体力活,是一项很劳苦、很琐碎、很没有意思的工作。此人不甘庸庸碌碌,当一个以工代干的库管库员,终了一生。于是离家去寿春投师,从学荀卿。荀卿乃大师,能拜他门下,成为高足,说明李斯也非泛泛之徒。在班上,荀卿特别器重两位同学,一为李斯,一为韩非,二人为大家公认的尖子生。因为这两位。第一聪明,第二能干,第三有点子,第四敢作敢为。学业结束后,身为韩国贵族的韩非,自然回国任要职去了。荀卿知道李斯来自穷乡僻壤,那里的油馍很劲道,薰兔很入味,可县城天地很小,空间不大,他这个小人物,既无政治资源,更无后台背景。看他是块料,有治国理政的才能,便为他在楚国首都的政府机关里,谋了一份差事。

儒家看人,往往注重好的一面,荀卿没有发觉这个小地方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其渴望出头、野心叵测的另一面。李斯有他农民的狡猾,只是深藏不露罢了。他婉谢了老师的这份好意,虽然在寿春当公务员,比回上蔡县继续以工代干强上百倍。但他认为不能这样虚度光阴,混吃等死。李斯认为,“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他对荀卿说,老师啊,天底下最可怕的事就是卑贱,最痛苦的事情就是穷困,我卑贱到极点,我穷困到极点,当今之务,我不能待在寿春以混日子而满足,而是应该赶紧西行,到咸阳去求发达。他相信:“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这一来,荀卿才知道这个河南汉子,乃是一个具大抱负、有大志向的学生,不觉肃然起敬。

人生道路,对平庸的人说,走对走错,是无所谓的。走对,好不到哪儿;走错,也坏不到哪儿。而对李斯这样一个强人,敢下大赌注,敢冒大风险,就很难说他入秦是对还是错了。不过,这位上蔡的农民,很坚定,有信心,乃辞别荀卿,西向入秦。

老师也就只好祝他一路顺风了。

李斯到秦国以后,果然干得出色,历任廷尉、丞相等重要职位。秦王封“皇帝”名号,废分封而行郡县制,统一六国文字为“秦篆”;“以吏为师”,禁绝私学,焚《诗》烧《书》,罢黜百家,坑杀儒生,箝制文化;严禁文人儒士,是古非今,谤议朝政;同时收缴武器,浇铸铜人,以防造反。这一系列的暴政,大都出自于这位上蔡县管库员的点子。因此,秦始皇视之为膀臂,授之以重任,仕途立现光明。从此顺风顺水,一路发达,他的官也做到了极点,他的辉煌也达到了极点。如此说来,李斯告别荀卿到秦国开拓的这一步路,是迈对了的。

《史记·李斯传》中,记载这个库管员到了咸阳以后,很快就暴发起来,暴富起来,暴红起来,连他自己也觉得暴到快要爆炸的程度。“斯长男由为三川守,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三川守李由告归咸阳,李斯置酒于家,百官长皆前为寿,门廷车骑以千数。李斯喟然叹曰:‘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为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骛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唐朝司马贞在《索隐》中解释:“税驾犹解驾,言休息也。李斯言己今日富贵已极,然未知向后吉凶止泊在何处也。”树大招风,高处不胜寒,若是急流勇退不了,在官场这个绞肉机中,谁也不可能成为永远的幸运儿。问题在于他明白物极必反的道理,爬得越高,跌得越重;混得越红,死得越惨。可就是不肯收手,不甘罢休,不能煞车,不知回头是岸,于是,这位上蔡农民,只能与所有利欲熏心之徒、作恶多端之辈,一步步启向生命的终点。

不过他的最后下场,要更惨一点,“具五刑,论腰斩”。

按《后汉书·杨终传》:“秦政酷烈,违牾天下,一人有罪,延及三族。”唐朝李贤注释,“三族”应该是“父族、母族、妻族”。这时,他屈指一算,他的腰斩,要多少颗头颅陪葬,至少好几百条性命,受其株连。在中国历史上,他不是第一个被腰斩者,但他却是第一位被腰斩而死的名人。他最终得到的这个下场,回想他的西行入秦,到底是对还是错,又得两说了。

唐朝大诗人李白,有一组题名《行路难》的诗,其中之三,提到李斯在腰斩前一刻的后悔。这厮得意时,肯定没少腰斩别人,现在轮到他自己来领教这刑法,悔也晚矣!“陆机雄才岂自保,李斯税驾苦不早,华亭鹤唳讵可闻?上蔡苍鹰何足道!”现在通行的《史记》版本,只有“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这一句,而从王琦注引《太平御览》曰:“《史记》曰:‘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不可得矣。’考今本《史记·李斯传》中,无‘臂苍鹰’字,而李白诗中屡用其事,当另有所本。”看来,李白所据的古本《史记》,今已佚失。

一般来讲,在田野里捕猎狡兔,鹰比犬更有用些。今本《史记》删节“臂苍鹰”,也许并无道理。

如果李斯不迈出这一步,继续在粮站当库管员,到龄退休,领养老金,一样也活得自在,至少落一个正常死亡。李斯未发迹前,在上蔡那座小城里,放步东门,纵犬丘陵,兔奔人追,驰骋荒野,还是满自在的。尤其,夕阳西下,满载而归;尤其,四两烧酒,合家共酌。这种其乐融融的日子,老此一生,虽然平常、平淡,可平安,不比享尽荣华富贵,最后得一个腰斩咸阳的结果,强得多多?因为那是真正自由的快乐,发自内心的快乐,绝对放松的快乐,无忧无虑的快乐,最最底层的普通人的苦中之乐,最最贫苦老百姓的穷中作乐。可在他走出老家上蔡,来到秦国为相后,就不再拥有这样实实在在的快乐。获得权力,自然是大快乐,但是,这种紧张和恐惧的快乐,疑虑和忐忑的快乐,这种随时会被剥夺、随时降临灾难的快乐,这种物质虽丰富、精神却苦痛的快乐,到了上夹板腰斩的此时此刻,面对着与他同死的儿子,除了“牵犬东门”的那一份至真的快乐,还有什么值得回味、值得怀念的呢?

聪明的人,不一定就是理智清醒的人;能干的人,不一定就是行事正确的人。有点子的人,不上正道的点子,是既害人又害己的;而敢想敢干的人,一旦为非作歹起来,那破坏性会更大。荀卿的这位学生,始皇帝死后,为了巩固其既得利益,阿顺苟合于赵高。赵高是一个心毒手辣,无所不用其极的坏蛋。贪恋高官厚禄的李斯,利欲熏心,竟与魔鬼结盟,参与密谋矫诏,立胡亥而逼死扶苏。秦二世当权,自然宠信赵高,这是他失算的地方,胡亥智商不高,而智商不高的人,容易接受声色犬马,你李斯跟他大谈治国理念,宣扬专制政策,绝对是对牛弹琴,他怎么能听得进去?这位上蔡农民,以种庄稼的经验,这一茬不行,赶快换第二茬,改弦易辙,转变方向,怂恿他肆意广欲,穷奢极乐,建议他独享天下,恣其所为,向二世拼命讨好,巴结献媚。

赵高哪能容得胡亥任由李斯操纵。胡亥本是他手中玩弄的傀儡,他玩可以,李斯玩却不行。便设计构陷,令其上套,使二世嫌弃他;便捏造事实,不停诬告,使二世憎恶他。加上李斯的儿子李由,先前由于未能阻击吴广等起义农民军西进而获罪,新账老账一块儿算,以谋反罪腰斩于咸阳,那是公元前208年。

《史记·李斯列传》的结尾,司马迁感叹:“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

问题在于利令智昏,尤其在庄稼地里跌打滚爬出来的老农民,目光之短视,心胸之狭隘,做事之投机,行径之取巧,往往会因眼前的、一时的、局部的,甚至个别的现象,而改变大方向、大格局、大前景、大事业,以至于功败垂成,坐失良机,大好形势,毁于一旦。当李斯即将进入其生命倒计时的最后一刻,无论怎样的后悔,也来不及了。

历史是不相信眼泪的,所以,我特别服膺捷克作家伏契克《绞刑架下的报告》里,那最后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人们,我是爱你的,可你要警惕啊!”因此,无论什么样的诱惑——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黄色的、粉红色的,甚至五彩缤纷美轮美奂的,我们都应该尽量离得远些,更远些;看得淡些,更淡些;想得少些,再少些,这就是“东门犬”这样的典故,所蕴含的时代意义。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这句既是临终,也是临别的话:“牵犬东门,岂可得乎!”便成为悔之晚矣的传世名言。

李斯所以要走出上蔡,所以要西去相秦,所以能够发达到“富贵极矣”的地步,“当今人臣无居臣上者”的显赫,起因说来可笑,那是由于他受到老鼠的启发。这就是《史记·李斯列传》开头所写:“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絮,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厕所中的耗子,吃的是粪便,一见人来狗叫,慌忙逃避;粮库里的耗子,无一不吃得肥头大耳,膘满体壮,而且永远没有饿肚子的恐慌,永远没有人犬的惊扰,永远没有刮风下雨的忧虑。于是,他感到自己其实的渺小、真正的不足,上蔡这巴掌大的县城,对他这只具大抱负、有大志向的“耗子”来讲,就是“厕所”而不是“粮仓”了。

司马迁说李斯不过是“为郡小吏”,那口气是鄙夷的。他所担任的那个职务,城关粮站的库管员,在一群乡巴佬中间,也算得上是出人头地的区乡干部了。但这个相当寒碜的“土老帽”,目标正西方,一步一步向咸阳走去,那绝不回头的蛮劲儿和冲劲儿,真是值得刮目相看。一开始,李斯并未想投奔秦始皇,只要不当“厕”中之鼠,能够进入秦国统治集团,在那样一个“仓”中为鼠觅食,就相当满意了。但这个农民越走信心越大,越走野心越盛。中国农民,当他束缚在一亩三分地上的时候,手脚放不开,头脑也放不开,那种庄稼人的小心眼、小算盘、小天地、小格局、小农经济、小家子气,为其基调。然而,当他离开土地,离开乡村,变成一无所有的流氓无产者之后,马上就会成为毫无顾忌的、横冲直撞的、否定秩序的、破坏规则的强悍分子。攫取和获得,便是他们的主旋律。李斯到达咸阳,就不再是原来一口豫东口音的上蔡“土帽”,而是满嘴地道秦腔秦韵的政坛新秀。

第一步,他知道吕不韦崇拜荀卿,便以荀卿弟子的身份,“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第二步,他知道秦始皇和吕不韦的血缘关系,便由吕牵线,得以向这位帝王进言:“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如除炉灶尘土一样容易),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强,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第三步,他出主意:“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给之。不肯者,利剑刺之。”从者给钱,不从者要命,李斯这两手都是够恶、够狠的。

汉朝主父偃说过“鄙儒不如都士”,是有道理的。自古以来,由于城乡差别与受教育程度不同的素质差异,由于远离城市和隔绝文明的闭塞心理,由于缺乏广泛社会联系和多面人脉联系的无援状态,从乡野农村里走出来的知识分子,获得权力的机率,较之城市知识分子要低得多。所以,在权力场的争夺中,那些渴望权力而机遇却不多的乡下人,往往比城市人更多冒险意识、更多投机心理,也更多赌徒思想、更多不遵守游戏规则、更多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李斯,比他人更无顾忌一些,更愿意采取非常行径。按劣币驱除良币的定律,正是这份野心,使他在秦国权力场的斗争中,倒容易处于优势地位。

就在秦国权力场中的不停洗牌中,李斯脱颖而出,所向披靡,攀登到权力的顶峰。

李斯走出上蔡时,没想到会成为秦这个顶级强国的首相。当可能的敌手韩非——他的同班同学,出现在秦国地面上时,他就以他撵兔子的那肌肉发达的腿脚,坚定地要踏死这位贵族公子。尽管李斯在学养上、在谋略上、在文章的思想深度上、在决策的运筹力度上,远不是这位同窗的对手,但在卑鄙和无耻上、下流和捣乱上,李斯做得出的事,韩非却干不出来。这位高傲的公子,永远超凡脱俗、永远高瞻远瞩、永远扬着那思虑的头颅,注视着动乱不已的六国纷争,却从不提防脚下埋伏的地雷,和一心要算计他的“红眼耗子”李斯。因为他虽然跟李斯同样聪明、能干、有点子、敢作敢为,但却偏偏没有李斯的那份狼子野心。

应该说,人有一点野心,也是无妨的。虽说“野心”二字,口碑不佳,但并不完全是坏东西。野心会成为个人进取的推动力,朝着一个目标前进,并全身心投入,为之奋斗不已。不过,若是野心过了头,野心大到蛇吞象的地步,不择手段地去攫取,贪得无厌地去占有,无所不用其极,排除一切障碍,不达目的,死不罢休,野心而成家,那就是很可怕的了。李斯相秦,厥功甚巨。应该这样看,始皇帝的千古功绩,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头上;同样,嬴政的万世骂名,也有一半是他出的坏主意所招来的。因为无法容忍韩非出现在始皇帝的视野里,李斯这个非常之人,就有可能做出非常之事,将他干掉。韩非一向口吃,不善说道,本来也没有必要和盘托出。话说半句,留有余地,岂不更为主动?可这位贵公子,绅士风度,贵族派头,竟然对李斯说,学长,让咱们两个人联起手来,共同襄助始皇帝成就这番平定六国、统一天下的宏图伟业吧!

李斯想不到这位同班同学,对他半点不设防,以为他还是当年班上的乡巴佬呢!于是,他做出农民式的天真无邪状,一脸质朴地问:“不知吾王意下如何?在下可是轻易不敢造次呢!”

韩非觉得不应该瞒住老同学,一点也不口吃地说出真情:“那你就无须多虑了,陛下金口玉言,说早就虚位以待,等着我的到来。”

当天晚上,李斯求见秦始皇:“陛下要委韩非以重任?”

“朕早说过,寡人若得此人与之游,死不悔矣!”

李斯阴险地一笑:“陛下欲并诸侯,韩国不在其中乎?”

“哪有这一说!”

李斯匐伏在台阶下,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陛下别忘了,韩非为韩公子,是有家国之人。最终,他的心是向着他的故土,而不是陛下。这点道理,圣明的大王呀,你要做出睿断啊!”秦始皇一皱眉头,然后挥手,示意退下。李斯走下丹墀,心里盘算,明年的这一天,该是他老同学的祭日了。雅贵出身的韩非,想不到李斯端给他的,不是羊肉泡馍、不是桂花稠酒,而是一碗鸩药。

当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出巡途中,在沙丘平台驾崩后。赵高一手策划的宫廷政变中,想不到一个如此精明老道、如此能言善辩、如此才睿智捷、如此计高谋深的李斯,竟成处处挨打、事事被动、步步失着、节节败退的完全无法招架的庸人。看来大鱼吃小鱼,小鱼吃麻虾,一物降一物,此话不假。韩非败在李斯手中,因为他不是野心家;李斯败在赵高手下,则是这个最大的野心家,偏巧碰上了最坏的黑社会。什么叫黑社会?第一,绝对不按规则发牌;第二,绝对不在乎罪恶;第三,绝对无任何道德底线。一个曾经是纵横捭阖、兼吞六国、明申韩之术、修商君之法、入秦三十年来无不得心应手的超级政治家李斯,怎么能事先无远见卓识,猝不及防;事中无应变能力,仓皇失措;事后无退身之计,捉襟见肘,竟被智商不高的赵高、基本白痴的胡亥,玩弄于股掌之上?

赵高对李斯说:“上崩,赐长子书,与丧会咸阳而立为嗣。书未行,今上崩,未有知者也。所赐长子书及符玺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与高之口耳。事终如何?”李斯一听,立马魂不守舍:“安得亡国之言,此非人臣所当议也!”李斯这句话,说明他至少还有所谓“人臣”的禁条和纲纪,尽管此人野心可怕,什么当做,什么不当做,还是有分际的。矫诏,岂是人臣敢为之事,他连想都不敢想的。但绝对不怕天打五雷轰的赵高,即使意大利西西里岛上的教父,也对他的黑手之狠之毒,望尘莫及。赵高看着李斯那张不以为然的脸,接连抛出五句话,如同五把钢刀,刺在这位库管员的心口上。“你的才能超过蒙恬?你的功劳高过蒙恬?你的谋略胜过蒙恬?你的声望名誉好过蒙恬?你与扶苏的私人情谊深过蒙恬?”

虽然,李斯明白,扶苏嗣位,必重用蒙恬,他就得谢幕,他是一点戏都没有的。但是,他觉得西出潼关,这多年来,扶摇直上,秦始皇待他不薄。“俺不过是河南上蔡的一个平头百姓,现在成为丞相,位列诸侯,子孙显贵,家有万贯,这全拜始皇帝所赐,我是不会有离心的。你就别再说了,我可不愿意跟着你犯错误!”赵高那张不长胡子的太监脸,不阴不阳地笑了两声:“阁下怎么就不明白呢?就变从时,圣人之道,你我同心,鬼神不知。”接下来,面孔一板,“你要是听我的安排,保管你吃香喝辣,荣华富贵;你要是不肯合作的话,祸及子孙,我想想都替你寒心啊!”

库管员最擅长的本领,就是在斤两上打算盘。这个被挟持住了的李斯,心中小九九算了好几遍,要不与魔鬼签约,从此一切归零,只有共同做恶,才是唯一生路。呜呼,他打心里愿意吗?他不愿意。可不愿意的结果是什么,他太了解这个被劁的黑社会教父,又岂能饶了他?“仰天而叹,垂泪太息曰:‘嗟乎,独遭乱世,既以不能死,安托命哉!’”这一下,李斯碰上赵高,交手不过一二回合,便溃不成军,败下阵来。《史记》这样写的:“于是,斯乃听高。高乃报胡亥曰:‘臣请奉太子之明命以报丞相,丞相斯敢不奉命!’”

赵高吃准了这个李斯,他绝不肯交出权杖。权杖是他的命,他能不要命吗?李斯往日的杀伐果断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其实他拥有这个国家举世不二的权力,却无法反扑这个割了男根的宦官,只好举手投降。有什么办法呢?中国的士人,智商未必低,头脑未必傻,对于形势,对于时事,对于大局,对于前景,未必就看不清楚,问题在于权力这东西,易上瘾,难丢手,而使得他们在行、止、进、退上拿不定主意。他何尝不想急流勇退,他何尝不想平安降落,但要他做出决断,立刻斩断与官场的牵连,马上割绝与权力的纽带,再做回早先的平头百姓,再回到上蔡东门外,遛狗放鹰逮兔子,那真比宰了他,还要痛苦,还要难受。

其实,库管员李斯的发迹史,与我们这个世界上所谓成功的人,走的是同一条路。第一,善于抓住机遇;第二,敢于把握机遇;第三,充分利用机遇。人的最可贵之处,就是有这一份自知之明;但是,人的最糟糕之处,就是不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

当你的才华,已经达到极致,再也不能产生激情;当你的智慧,已经迈上顶巅,再也无法制造惊奇;当你的年龄,已经不再辉煌,再也难有当年的力气;当你的周围,已经新人辈出,后浪在推前浪。这时候,即使你还在功成名就之际,即使你还在众望所归之时,能够及时急流勇退,能够及时新陈代谢,才是一种思想境界达到相当层次的行为,也是一种具有睿智的人物才能做出的行为。

然而,对那些已经在权力场中厮混过来的人们来说,尝到甜头,得到好处,捞到实惠,分到利益,所谓“食髓知味”,便停不下脚,住不了手,轻易不肯退场。这也是我们的社会中那些看腻了的面孔,成为极其倒胃口的视觉污染,弄得大家很败兴的原因。

因此,有自知之明者,能懂得什么时候该行,什么时候该止;而没有自知之明者,或欠缺自知之明者,或一帆风顺失去自知之明者,往往掌控不了自己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

人的一生,全在这“行止进退”四个字上做人做事。李斯要是早想到“税驾”的话,也许不至于被腰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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