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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宗卿朔不给叙叙考虑的时间,忽然攥住她手腕,只留给众人一句交代,“莫念,传令下去,任何人不得泄露此人在武当的消息,违者逐出师门。”

众人倒吸口凉气,叙叙瞠大眼睛,指着自己的鼻尖,结巴道:“呐,帅哥——小师伯祖,你对我的保护有点过头了。”

然而美男一脸严肃认真,一路拖拽她飞奔,最后略微讶异道,“你不是会武功么,怎么一点内力都没有?”从盘中殿到掌门的九霄殿不用轻功会磨叽死人的。

被拖得半死不活的叙叙喘息道:“我我想你误会了,我从来都不会武功啊,啊——”音未落,美男二话不说径直扛起她踮足起身,一路踏花飞草,燕行穿梭。

天旋地转好一会儿,九霄殿,三个大字总算出现她眼前。

叙叙仔细打量正堂的紫金牌匾,万万没想到武当会如此隆重迎接她的到来,否则传说中的掌门重月同学怎么也出来迎接了!旁边那个骨灰级帅哥不是微步歌么?!

“掌门师弟,你看我把谁带来了。”宗卿朔将方叙叙拎至重月跟前,表情依旧严肃。

好一个仙风道骨的大叔!若不是头发花白,叙叙真不敢相信眼前的中年美男子其实年近半百。想必年轻时定是个艳煞四方的大美男。只可惜神情冷酷了点。

“小麦!”重月看清叙叙的样子,神情竟出现一抹温和。

叙叙缩了缩脖子,怎么大家都喜欢把她当成小麦,“大叔,呃,掌门大人,您认错人了吧。”

重月满眼诧异,越过宗卿朔径直来到叙叙眼前,先是把了把脉象,似乎并无大碍,遂道,“这些日子跑哪里疯了,可知你惹下多大的杀身之祸?竟敢背着我易名夏水稻混入武当。”

呃,“呃,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叫方叙叙。”然后叙叙又不厌其烦的将自己与七砚辽的纠葛重述一遍。其中穿越这段说了也没人信,所以叙叙以失忆搪塞过去。

重月听得脸色白一阵红一阵,最终喟叹一声,“你定是遭了什么暗害,才落得失忆下场。若不是念在令堂与我二十年的交情,此番定将你活活打死!我不管你忘记什么,总之快将玲珑的下落想出,你可知人家父母都快急疯了?”

“我,我不认识玲珑啊。”叙叙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捅了滔天大祸,不仅招惹了七砚辽,蓝衣刺客,还有武当,更卑鄙的是又拐骗了一名良家妇女。

啪的清脆一声。叙叙痛的浑身激灵。

重月铁青脸色给了叙叙一个耳光,“逆子!若你爹在世定不饶了你。我万万没想到,你自恃武功高强竟越来越猖狂,连诱拐良家妇女的勾当都做出了。”

说罢,上前连刺凄惨的叙叙几处大穴,指法奇快,惊鸿一瞥,怪不得江湖之上,也只有他才能与七砚辽抗衡。

叙叙本以为小命玩完,谁知身体一点也不痛,过了一会,只听重月惊愕道,“是谁这么厉害,居然将你的底子废除的一干二净,还未留下遗患?”

没人这么厉害,老娘本来就不会武功。“我真的什么也不记得了我冤枉啊。”叙叙捂着生疼的脸颊,心里倒不怨恨重月,不知怎么,直觉告诉她,重月是这里唯一个真心待她的人,那种亲情的感觉久违了——

重月重重叹口气,沉吟,“如今你哪里也不要去。七砚辽诡计多端——”说到一半,截然打住,叙叙在这一刻深深体会了江湖的险恶。

就如重月现在这般,他明知收留冬小麦迟早是祸害,但若不收留,七砚辽那祸害则更猖狂。只是一时猜不透七砚辽为何改变主意,对小麦下杀手?

“这位是你的师弟微步歌,”重月冷着脸提醒表情黯然的叙叙,“虽说他是师弟,但你要尊敬他,因为你现在就是个祸害,是我的耻辱!”

“什么?”

叙叙与微步歌同时脸色一怔,尤其是微步歌,他眼眸的狂野能将叙叙粉身碎骨,很显然他也为有这样一个师兄而不耻,尤其是以后要与叙叙同屋共寝。

重月似乎很累:“带你师兄下去。”眼尾的沧桑有一股形容不出的韵味,宗卿朔立即上前搀扶他,狠狠递了个眼色给叙叙与微步歌,随即二人朝内堂走去。

原来冬小麦是重月的关门弟子,除了宗卿朔,其他的长老皆被蒙在鼓里。叙叙猜测,大概是因为重月与冬小麦父亲有某种关联,所以不得不收养冬小麦。

见识过酒香百里会的奢华,叙叙以为从此可以在武当过上富足的生活,却未料那些只是武当用来优待贵宾的门面,真正的武当门规森严,主要争对入门三年以内的弟子,忌讳奢侈享乐,讲究清心寡欲,闻鸡起舞,日落而息,生活方面简直是军事化管理,既抓文又抓武。除了掌门跟长老,其他人都是两人一厢房,互相督导互相促进。

于是叙叙不得不含泪面对一个问题,她即将跟微步歌上演古代版的《花样少男少女》,共同居住在九霄殿的同一屋檐下,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至少避开了盘中殿那些猛男,至少微步歌是个骨灰级美人。

推开厢房的门,叙叙长长吁了口气,还好是两张床,而且中间以屏风相隔,否则她还真怕天长日久生出问题。叙叙既不是柳下惠也不是梁山伯,保不准哪天神经一别扭,梦游占了微步歌便宜,那结局该多尴尬!

“每天至少一顿吃素,还要沐浴更衣。”微步歌凉薄启音,与他绝伦的五官相映成辉。

“是么,太好了!”叙叙笑开了花,她本来还担心道士只吃素,“我还以为这里只准吃素,不准讨老婆呢!”

微步歌挑了挑眉,似笑非笑,“瞧你那点出息。”

呵呵,是呀,她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野心不大,出息自然也不大。可以吃肉还可以讨老婆已让她很开心,确切的说应该是讨老公。

微步歌虽不属于冷酷型,但也是个比较吝啬笑的人,淡淡瞥了眼叙叙,旋即转身从衣橱取出两件中衣,“这件中衣给你,随我去沐浴。”

“啊?!”叙叙掩胸倒退一步,结巴道,“去公共浴室么?”

微挑眉峰,微步歌从容道,“我从不去公共浴室。随我去九霄殿外的华清泉,当然你可以选择去公共浴室。”大美人随之露出了一丝笑意,这笑意让叙叙毛毛的,“不洗澡的后果很严重。”

“我洗、我洗还不行么。但是我怕冷,不敢洗冷水澡。”

“真像个女人。那就自己烧水在房间洗。”说罢,微步歌将衣服砸在叙叙脑门上,帅气的大步离开,独留空气中那抹太阳般清新的体香。叙叙红了脸,而且越来越红,这这,这可是帅哥的内衣啊————

鼻腔一阵粘稠,两管鼻血顺流而下,叙叙害羞的绞着手指,好讨厌,以前她可是个厚脸的丫头,如今老是因为微步歌而心跳失衡 余光不禁落在这家伙的衣橱,叙叙更是自惭形秽,每件衣服都叠得四方四正,连道褶子都没有,闻一闻,好香啊,清新扑鼻。再看这家伙的床铺也是整齐的连道褶子都没有,干净的让人连坐都不敢往上坐。呜呜,典型的强迫性洁癖狂,乃随性叙叙的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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