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是要在山庄里歇上两个时辰,实际上,还不到两个时辰,大壮便打着哈欠,洗了把脸,敲响了安歌的房门,去马车上等着了。
大壮在马车上等了半柱香的时间,才瞧见清瑶领着安歌从大门口出来,他急忙跳下马车,从后面搬下来踩凳放到马车前。
俩人踩着踩凳在马车里坐稳了,大壮收起踩凳,解开缰绳,朝送到门口的管家摆摆手,“驾”一声,又离开了江北城。
药王谷在江北城西南方,说是谷,其实四面不环山,是由一株株梨树围起来的,中间偶尔夹杂了两株桃树。
梨树的栽种极其讲究,一行行、一列列的,整齐无比,每行树之间都隔着丈远的距离,像是一条条路。
“师母活着的时候,喜清净,所以师傅就把谷周围的梨树种得像是迷宫一样,拦住路人。”清瑶解释道。
“都是梨树?”安歌四下望过去,“医圣的副业是果农吗?”
大壮闻言,“噗嗤”笑出声来,“安姑娘,你这话问得跟少东家第一次来这儿的时候,一模一样。”
“少东家也来过这儿?”
“少东家很小的时候来过一次,那时候他才这么高。”清瑶想了想,比划了一下:“那一年他才六岁,终日郁郁寡欢,他的老师担心他闷出心病来,于是带着他来了一趟。”
“心病?什么心病?”
“那时候我也还小,记不大清了。”清瑶眯眼笑着,掀开车帘看见周围即将成熟的香梨,不由感叹道:
“师母生前最爱吃的,便是梨了,若是她还活着,看到梨马上就要成熟了,不知道该有多开心。”
提起已故的师母,清瑶脸上的笑容逐渐敛去,一抹伤感取而代之,三人陷入许久的沉默。
大壮按照清瑶的指示,安静地驾驶着马车穿过一条条路,拐过一个个弯,最后一个弯拐过去,安歌的视野便豁然开朗。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长长的路,铺着一块又一块很大的青石板,路很平坦,也很窄,马车绝对过不去。
清瑶示意大壮在此处停下,三人下了马车,清瑶走在前面,领着俩人沿着路朝前走,一边走一边介绍道:
“周围种的都是草药,我师傅爱药如命,你们要小心,可不要践踏他的这些宝贝,不然小心被赶出去。”
闻言,安歌收住脚步,看了看脚下的杂草,不确定它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小心绕过去。
路的尽头,便是一座不大不小的院子,院墙是用篱笆围起来的,院子里晒着许多草药,一个又一个高高矮矮的身影在里面穿插忙碌。
多是十二三的少年。
有一个眼尖的人看见有人来了,定眼一看,认出打头的是清瑶,激动地冲其他人喊道:“快看,是七师叔!”
其他少年纷纷扭头过去,瞧见确实是清瑶回来了,活泼爱玩的立刻激动地一边喊着“七师叔”,一边打开栅栏门撒开脚丫子跑出去。
他们走到跟前,其中唯一的一个女孩子激动地扎进清瑶怀里,其他人则是好奇地打量大壮和安歌,小声问:
“七师叔,他们是谁?”
清瑶回头看着安歌,淡笑着解释道:“这是我带来看病的病人,也是我的朋友。师公呢?师公可在谷中?”
“师公在屋里和破风叔叔喝酒。”小姑娘一阵扒拉,扒拉住清瑶的手,拉着清瑶朝里面走,“七师叔快走,师公可想你了!”
清瑶任她拉着自己朝里走,安歌拉了拉帷帽,挡住那些少年探寻的目光,他们走到院子里,清瑶挣开小姑娘的手,扭头对安歌说道:
“我进去和师傅说一说你的情况,你在这儿等我会儿。”
安歌顺从地留在原处,那个小姑娘睁着滴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她和大壮,搬了两个马扎来,请他们坐。
大壮不客气地一撩袍子坐下来,安歌坐着还不如站着,于是摆手拒绝了。
好一大会儿,才从屋里走出来一个青年,青年先朝大壮笑着点了个头,大壮急忙站起来还了个礼,青年才打量起安歌来。
他把安歌上下打量一遍,试探唤了一声:“安姑娘?”
安歌“嗯”一声,冲他轻点一下脑袋。
“苏伯父请你进去。”
“安姑娘,进去吧。”大壮轻轻一推安歌,安歌迈开脚慢慢朝屋里走,越靠近屋子,她的心就抑制不住地跳的越快,像是有个小人在里面不停地擂鼓,不,不是一个,而是一群。
她的一只脚终于迈进门槛里,隔着白纱,看见一个两鬓泛白的男人坐在正对着门口的椅子上,他右手边是个方方正正的木桌,木桌的高度,他坐下来时,正好和他的手肘持平。
木桌上放着两碟小菜,两只酒杯和半壶酒。
男人看起来五十有余了,面露红光,精神抖擞,一副十分康健的样子。
安歌看他,他也在看安歌,尽管从捂得严实的衣裳、帷帽下,他看不出什么端倪来。
她的另一只脚也迈进来,安歌自恃十分端正地向苏景兰行了一个见面礼,清瑶走过来,冲门口的破风耳语一句,把破风彻底赶出去,关上了房门。
“把帷帽摘下来让我瞧瞧。”
安歌顺从地慢慢摘了帷帽,露出帷帽底下藏在的没有毛发的光脑袋来,光脑袋上还皱皱巴巴的,像一个干瘪了的冬瓜。
她的模样,清瑶和大壮一路上看惯了,苏景兰冷不丁瞧见,饶是见多识广,还是被吓了一跳:“你的脸,当真是被火烧的?”
“她被程舒志程公子从火堆上救下来时候,被烧得只剩下一口气了,能活下来已是侥幸。徒儿无能,没法子彻底清除她身上的火毒,所以才把她带来药王谷,请师傅您出手。”
苏景兰忍住恶心,示意安歌走上前来,他站起来仔细查看安歌脸上的伤口,“把袖子掀开给我看看你身上的烧伤。”
宽大衣袖被掀开,露出里面皱巴巴的皮肤来,苏景兰仔细看了一会儿,当真清瑶的面望闻问切一番,感叹道:
“如瑶瑶所言,这么大面积的烧伤,姑娘你能死里逃生,已经是奇迹了。余下的火毒我可以帮你清出来,但我有言在先,姑娘你身上的烧伤势必要留疤。”
“我已经预料到了。”安歌苦笑一声,“我想问您,它们是否会全部留疤,我以后,是不是就只能是这幅丑样子了?”
“这个我也不好说,只能说尽力而为吧。”苏景兰叹一口气,冲清瑶道:“你去把我的药箱拿来,再把芙蓉玉面膏一并拿过来。”
清瑶应一声,出去了,安歌看着苏景兰的眼睛,不死心地问道:“医圣您难道没有祛除伤疤的方法吗?”
苏景兰和安歌对视之后,忽然觉得自己精神一阵恍惚,他晃晃脑袋,很快醒过神来,以为是自己贪杯,喝多了酒。
“姑娘你身上这么大面积的烧伤,想要完全不留疤痕,很难。办法我倒是有一个,但我也只是从一本古籍上看过到那种方法,从来没有尝试过,而且那种方法风险极高。”
“什么方法?”安歌急忙问。
苏景兰犹豫了犹豫,如实答道:“剥皮。”
“剥皮?”
“对,把你身上的皮全部剥去,还有那些烧焦的肉,也要一起剜去,等到新的皮肉长出来,自然白嫩无疤。”
只是听听,安歌便觉得浑身一疼,想到自己的皮肉被剥去的场面,安歌打了一阵寒颤,再想到人皮被剥去后,只有血肉的样子,安歌又觉得头皮一阵发麻,渗人得很。
“就只有这一个办法吗?”
“就只有这一个办法,皮肉如果能够顺利完全生长出来,起码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这一个多月里,因为没皮,你不能触摸任何东西,浑身上下,不论是碰到哪儿,哪怕是风一吹,也会疼得钻心。甚至还有伤口感染,破伤风而死的可能。”
见到安歌呆滞住,苏景兰慢声慢语地劝道:“你的伤是新伤,芙蓉玉面膏是生肌去疤的好东西,就连宫里的娘娘,也千金难求。我替你把余下的火毒清出来,你每天擦三遍芙蓉玉面膏,等到伤好了,或许会只留下一点点疤,也说不准。”
“一点点疤,无伤大雅的。”
安歌沉默着,一直沉默到清瑶背着苏景兰的药箱再走进来,苏景兰从医箱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小刀来,小刀淬过火,再浸过酒,苏景兰朝安歌招招手:
“过来,我给你祛除剩下的火毒。”
安歌麻木地走过去,过酒的小刀割破她已经开始结疤的伤口,就像是在伤口上撒了一把盐,疼得要命,安歌却也是闷哼一声,只蹙紧了眉头。
苏景兰惊诧她的毅力,用起刀来,更加不留情。
安歌的心神不在刀上,也不在身上的伤口上,都在苏景兰方才说的那一席话上。
剥皮、换皮。
想要让身体、皮肤都恢复到以前,就必须要剥去老皮,让它自然长出新的,安歌自然明白这种行为有多危险,可谓九死一生。
是九死一生,还是就这般狼狈地苟且活着?她在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