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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哭泣的大人

张乐风 译

~风雨送寒入夜来~

美国可卡犬雨

虽然不记得曾为自己的人生制订过计划,却每每想:这可是在计划之外嘛。委实可笑。分明没有计划,竟会有计划之外的事情发生。

和雨一起生活,也是这样开始的。雨是一条狗的名字。它很健康,性格率真得惊人。

去年十二月,从牙科诊所看完病回家,在途中买下了雨,十九万日元。那时雨在一家百货商店的屋顶上,鬼使神差地,我把它带回了家。这只小狗才出生两个月,有长长的焦糖色的毛,那副天真无邪的模样可爱得令人生恨。天真无邪。这是我几乎从不相信的概念,我丝毫也不喜欢的词儿。

许久没有饲养小狗了。雨精力旺盛无比,而我的心情,则如同受人之托照看小小孩的老婆婆一样。

雨旁若无人。再没有比毫不矫饰的旁若无人更能打动人的了。我被深深感动了,赞美雨。

“你呀,从骨子里透露出的旁若无人太让我着迷啦。”

雨一副开心的模样。它喜欢有人跟它说话,但并不认真倾听内容。不听也没关系。雨只是以它的躯体、以全部的诚意和欲望面对着我。

我知道这听起来十分滑稽——因为我不擅长语言以外的交流手段,所以面对着雨,自然而然地就会盲信语言,不由自主地说起话来。冲着雨说说这个问问那个,而且还希望尽可能地尊重雨的意志,结果导致我听任起雨的摆布来。

《关于雨的备忘录》

·喜欢山茶花。把它放到院子里,它便径直冲到山茶树底下,大吃散落在地上的花瓣。

·不理解挨骂是怎么回事。

·喜欢乘车兜风,不会晕车(条件是坐在人的膝盖上)。

·奔跑速度飞快。

·玩累了便跳到我的膝盖上,心满意足地喷出大大的鼻息,倒头便睡。这鼻息可爱得让人觉得天上仅有人间绝无。每当此时,我便想哭泣。

·它从不刁难人。

大概是觉得我对雨宠爱得太过分,一位朋友忧心忡忡,送了我一本书,叫《狗的习惯是前六个月养成的》。甚至还招来在养狗方面堪称行家的母亲的数落:“你呀,对狗也好对男人也好,都宠得太过分啦。”可是,事实当然恰恰相反,实际上是雨宠着我。我被娇惯着,享受着特殊待遇。

后来出现了一些情况,要把雨送进宠物学校时,不知所措的不是雨,而是我。雨一定在学校里受到其他狗的责怪了:看哪,都是你给惯的,所以你主人才会那副模样。每次去探望雨,我总是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

然而……

雨是只美国可卡犬,我一直以为雨只是可卡犬。从前,叔祖母养过一只可卡犬,名叫杰丽。我清晰地记得它优雅的长脸上有一双聪慧的眼睛,性格温文尔雅。

但是,雨不太一样,长相与其说是优美,不如说是温柔;一双眼睛与其说是聪慧,不如说是和善。即便排除它是一只小狗的因素,那精力也实在太充沛,难以说它温文尔雅。

读了布鲁斯·法格尔博士撰写的《可卡犬》一书,我才明白缘由。根据此书所述,美国可卡犬比本家可卡犬额头更宽,脸蛋更圆,躯体略小,毛却很长,如“丝绸一般”,“精力极其充沛”,很适合做宠物狗。书中写道,这是“美国的宠物配种专家在研发这一新品种时,对这些幼儿般的特征有选择地加以强调的结果”。此外,还进一步说明“美国可卡犬今后大约将专门培育用于动物表演的新品种”。我大为惊讶,反复阅读了许多遍。这究竟是在干什么呀?对狗来说可太残忍了。

虽然好长一段时间都觉得深受打击,但如此说来,雨确实有“幼儿般的外貌”。

“你呀,原来是美国可卡犬。”

我越发觉得雨无比可爱了,甚至觉得仅仅因为相遇在雨天,便给它取名为雨,竟也是某种冥冥之缘。而且,我原本就不讨厌美利坚这个词不无轻率的余韵。

法格尔博士在这本书中还谈到了其他有趣的事情。比如说,主人外出时,为了避免让小狗感到无聊,可以在有孔玩具的孔洞内填上花生酱。

花生酱!不得不说,这实在是地道的美国式创意。

倘若依样照办,那只怕雨的毛、房间的地板都得变得黏糊糊的了。首先,如果要吃花生酱,我宁愿让小狗在更宽松的气氛和环境中品味。悠闲自在地品味。

不过,我对一本正经地如此建议的作者深怀好感,所以还把它读给雨听,然后一起吃花生酱,喝茶。

想起一件往事。

那是十二岁那年的事情。家里准备养一只小狗。想要小狗吗?想,我回答。于是父亲对我说,那你得答应爸爸。这种时候,父母一般会要求孩子每天带小狗出去散步,按时喂食,及时处理大小便等,让孩子学习饲养动物应当承担的责任。我通过读小说和看电视剧,已经有所了解。然而父亲却说出了另外一番话:不许像孤单寂寞的女人那样溺爱小狗;狗总有一天会死去,到那时不许像孤独的歇斯底里的女人那样又哭又闹。

九年后,当那只狗死去的时候,我依然记得自己的承诺,没有在父亲面前哭泣。

但是事到如今,我不得不觉察到,无论是十二岁的时候还是现在,我并非孑然一身,却很寂寞,而且还是个孤独的歇斯底里的女人。若是父亲当真不知道这个事实,该有多好。

很快,美国可卡犬雨就要回来了。

凝固的奢侈

昨晚,和两位关系要好的编辑去吃荞麦面。我们喝啤酒,品尝鳞鲀鱼生鱼片,盐烤赤鲑、银杏,还有蚕豆天妇罗,各样都来了一点。啤酒喝得差不多时再改喝日本酒,慢悠悠地啜着木制方形小酒杯里宛如清水般滑润的那玩意儿。不知何故,话题转到葡萄干黄油上去了。

两位编辑都说爱吃葡萄干黄油,我兴奋起来,便提议:“今晚在这里喝完以后,再去吃葡萄干黄油。”

我由衷地认为,葡萄干黄油是极其美味的食物。不过声称爱吃葡萄干黄油的,除了这两位,直至昨晚为止我还没有遇到过。人们对生吞黄油似乎颇有抵触,比如我母亲和妹妹她们,便连碰也不愿碰。丈夫和高中时期的朋友们也都如此。不过,高中时期的朋友们原本就不喝酒,不吃葡萄干黄油也许是因为这个。

总之,我喜爱黄油。再也没有像黄油这般让人纯粹地感受到奢侈的食品了。这是凝固的奢侈。

孩提时代,全家人去西餐馆用餐时,我最大的乐趣便是黄油。银色的器皿中,圆形的黄油块毕恭毕敬地列着队,我拿黄油刀扎起一块来,就这么吃下去。冰凉的感觉滑过喉咙后,微微的咸味随即而来,之后便是浓郁的甘甜。这绝非甜腻,而是甘甜的蔓延和扩散。我觉得是黄油制造了我的躯体。人是由迄今为止所吃下去的食物构成的。

然而,我决不会把黄油涂抹在面包上。黄油不是用来涂抹的,而是用来添加的食材,因为至少它最初还是固体的。用于面包和黄油的动词,我认为应当是“加上”或是“放上”,若是要冠以修饰词,“牢牢地”或者“稳稳地”似乎更妥当。

当在面包或是叫克拉架、百时可的这类烤得硬硬的饼干上涂抹果酱时,把黄油排除在外的人占绝大多数,我对此颇为吃惊。除非是高级的、低糖的新鲜果酱——亦即自家制作的,否则肯定是加上黄油后品尝更美味。杏子果酱尤其如此。

我有一位爱好黄油的朋友。我常和这位友人一起吃饭。我们当然选择能提供美味黄油的餐厅。在热乎乎的面包上“规规矩矩”地放上那东西,在享受菜肴的过程中尽情地品尝。其间,还会让店家再上黄油。

当然,脑子里无疑会有关于卡路里的问题一闪而过。不过,我立即把这懦弱的念头一扫而光。如此奢侈、如此幸福的黄油,一定在我的体内铸造着光润健康的骨骼。我常常这样想象。

我的祖母于今年离世,父亲则在三年前过世。近年来去了两次火葬场。等到有一天我死去,火葬场的人看到我的遗骨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它准是结实、雪白而光润的。“真是个奢侈的人啊”,火葬场的人没准会这么赞叹有加。

所谓幸福的食物,恐怕就应该是这样的。

再说昨晚。

三个人尽情品尝刚做好的新荞麦面(白色的、加入青柚子的绿色的、加入黑芝麻的黑色的,共三种)之后,一般来说,无论多么喜欢黄油,平时也不会为了黄油再接再厉地冲向酒吧,但此时竟各自拿着手机向各处的酒吧打起了咨询电话。结果找到一家位于赤坂、号称绝对可以吃到葡萄干黄油的酒吧,便结伴前去。一盘分量十足、切得四四方方、香醇浓馥的黄油,作为晚餐的压轴戏,当然是无可挑剔的。

拥有栖身之地的心情

去年夏天,我看到了夜光虫。这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我以前甚至连它们的存在都不知道,于是被迷住了。

夜光虫是生活在海里的浮游生物,随着海水的荡漾泛出绿色的光亮。黑夜里,乘着小船划向大海,海水被船头劈开,泛起涟漪,绿色的光流淌开去,仿佛萤火虫被融化了似的。听说单个分开的话,夜光虫小得肉眼无法分辨,能够发出如此的光,总得有几千几万只夜光虫吧。把手伸进海水里,立即呈现出一个泛着朦胧绿光的手掌轮廓。在漆黑的天空和大海之间,手掌划开水流,那掌形的绿光便向后流去,手仿佛融化在了海水里一般。

我喜欢黑暗。在黑暗中眼睛和心灵更为灵敏,能更清晰地分辨事物。当然,这很有点悖论的意思。在黑暗中,即便是极其微小的东西,它的光亮甚至形状都清晰可见,只因为这一点,我喜欢这光亮。

大概是因为生在东京长在东京,我不了解没有光亮的黑暗。

睡觉前关上灯,窗外的亮光令人瞠目。因为到处都安着路灯,天空呈现出一种模糊的奇妙色彩,云朵清晰可见。倒是房间里要黑暗得多。

我是夜猫子,时常在深更半夜外出散步。对我来说,黑夜是亮堂堂的。该怎么说呢?我是指在精神上。

就和夜光虫一样。像酒吧里吧台的间接照明,像趿拉着拖鞋手拿蜡烛冲到屋外去放焰火等等,在黑暗中,微弱的灯火显得极其明亮。而这明亮就是一种拯救。

我在美国的乡下小镇读书时,夜晚一走进超市便觉得安心。巨大的停车场,亮得刺眼的白晃晃的灯光,多得数不清的各类食品。我可以在那里待上很长很长时间,眺望那些色彩鲜艳的水果和蔬菜,一个接着一个地阅读塞满货架的罐头上的标签,瞠目结舌地望着那不计其数的饼干盒,然后在巨大的牛奶桶和随意堆放的猪头之间漫步。数百张的贺卡从这头读到那头,还比较手纸的包装和价格。只要到那里去,想要什么便有什么,随便什么时候去大门都洞然敞开。虽说乡村的道路荒凉、黑暗、空无一物,不过在这样的道路上只消驱车十五分钟,便能抵达那家超市。至少那里有人,有生活,有雪白的光明流溢在超市外的黑暗里,这人造的美丽让我感到安心。

最近,目黑大道沿街的家庭餐厅和六本木大道旁通宵营业的书店的灯火,成了我的救星。半夜里和丈夫吵架,不顾一切地冲出家门东游西荡的时候,那两家店铺的灯火便犹如避难所的标识,闯入我的视野,双腿不由自主地总是向那里迈去,简直像被吸过去一般。灯火以四溢的诱惑,让人觉得自己拥有栖身之地。

我不会开车,却喜爱在高速公路上疾驰,所以经常乘坐出租车。尤其喜欢两边有高高护栏的道路,路灯投射在地上的白色光圈、画有熟睡婴儿的广告牌,疾速地消失在身后。

曾经对到大黑码头去游玩很感兴趣,那是五年前的事。大黑停车场位于东京至横滨的途中,是一个大型停车场。周末的夜晚聚集着众多年轻人,热闹非凡。停车场下面的路上还举行即兴赛车,停着不少改装车辆,据说成了炫耀爱车的驾车族的聚集地。果然,奇形怪状的车子发出难以置信的轰鸣声,在道路上呼啸狂奔。

而我喜欢那里的明亮。彻头彻尾的人造光明,白得毫不掩饰,通明雪亮。即便是夜半,那里照样人头攒聚,都是一群有家不愿回的人们。

一种拥有栖身之地的心情。

我有点上瘾了。既不是为了去显摆车子,也不是和朋友结伴同行;既不是和男朋友约会,也不是出门远行的中途休息。乘坐着出租车赶到那种地方去,实在有点怪诞。然而尽管怪诞,却没有走错地方的感受。那里的确有一种来者不拒的感觉。

倘若因为染头发、骑摩托、尝试古怪的毒品、和男孩子纠缠不清而被勒令停学之类,才算是品行不良的话,那么读了将近二十年的书,这样的不良行为我连一次也不曾有过。

然而,就本质而言,我始终品行不良。当然,现在也依旧品行不良。长大以后,我才发现了这一点。所谓品行不良的人喜欢光明,他们大概会被光明拯救。

我想起一件往事。

小时候,我曾经没按父母的要求行事,被训斥一顿,然后被扔到院子里,但凡有门、有窗子的地方都锁了起来。我虽然赌气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但整个身体笼罩在黑暗之中,透过玻璃看到家中熟悉的灯光,那显得遥不可及,隐约传来的电视声也令我格外惆怅。

我长大了。如今没有人能将我扔进黑暗中去。准确地说,是几乎没有人。

风雨送寒入夜来

我喜欢台风,喜欢它险谲的呼啸。风里残留着夏日的依恋,携着微微的暖意,天空呈现出灰与红的混合色,在第一颗雨点滴落之前,空气中已然充满水和尘土呛人的气息。

很快,雨哗啦啦地落下来。确实是哗啦啦地,那气势甚至令人觉得神清气爽,尽情地倾泻下来。虽然势头时而减弱,但绝不停息,彻夜不停地落下。整个过程中,风在低吼、在肆虐、在狂啸。发出各种声音,啪嗒啪嗒地,飕飕地。

我和妹妹每年都期盼着台风。

刮台风的夜晚,周围总是呈现出与往常截然不同的模样。家家户户的房屋在狂风暴雨的敲打下,仿佛变成了活物,令人毛骨悚然。

小时候,台风一来,家里便将防雨窗紧紧关上,防雨窗的格棂和框架全部都是木制,潮湿的气息溢满了整个房间。

紧接着,它终于要到来了。所谓它,便是停电。这是台风的高潮。我和妹妹特意来到大人们不在的房间,准备好蜡烛,翘首以待。

世界骤然变成一片黑暗的那个瞬间。

灯光熄灭之后,声音和气味异常鲜明起来。我们打开窗户,眺望着暴风雨,感官变得异常敏锐。就这样注视着外面,肉体分明在屋内,唯独感觉轻飘飘地飞了出去,被淋得透湿。清凉清凉的,舒服之极。我们不禁笑出声来。

台风,是我们姐妹俩宣告夏天结束的仪式。

优雅的无聊

读小学的时候,我办过一份名为《无聊报》的报纸。提议者是父亲:

“没事情干的话,你就办报纸好啦。”

这个提议要说奇怪也真够奇怪的,也许是因为女儿休息日在家里纠缠不休,整天嚷嚷着没劲、无聊,父亲为求摆脱,绞尽脑汁才想出来的奇策。

然而父亲生性认真,一丝不苟,他拿出仿造纸[1]来设计版面,定下标题。“无聊报”三个字以条纹图案为背景,用空心字体勾成。一旦着手,便绝不偷工减料,结果非但没有摆脱纠缠,反而花去了更多的时间。

报道的内容都是身边发生的事情,值得纪念的创刊号头版登载了一篇题为《爷爷辞世》的文章,因为几个月前祖父刚刚去世。

除此之外,还有刚出生不久的妹妹的成长趣事、家里饲养的德国猎獾犬等报道。

报纸还一本正经地设有广告栏,刊登了“安德烈的软冰激凌”等广告,配上插图,擅自把附近的商店宣传了一番。

我乐此不疲,之后又发行了好几期《无聊报》。每逢发行,父亲便落入用仿造纸设计版面、用空心字体勾写报头的苦境。

我记得自己好像净干这样的事情。

我是个热衷做无用功的孩子。无用的事情,幸福的浪费。

在这类幸福的浪费方面,我好像真的很奢侈,因为这是我的日常必需。

因此,我似乎没有所谓假期的概念。不仅如此,星期六和星期天都在工作。倘若周末和假期用来享乐,而把其他的日子都定为工作日的话,那么其他的日子岂不是太多太苦了么?

我希望任何一天都过得同样快乐,就像小熊维尼那样。

维尼是了不起的,为了甜美的蜂蜜,为了和好朋友们快乐地交往,为了这些小小的快乐不辞辛劳。整个故事充溢着幸福的浪费。

已经记不得书名和作者了,但记得在曾经读过的一本书中,有这样一句话。

在所有的快乐之后

尚有睡眠的快乐在等待着我

这几乎是我的信条。反过来说,即便是忧郁的一天,也至少还有睡眠这一快乐。

这恐怕是谁先谁后的问题。也就是说在幸福或快乐上,我们究竟该加放多大的筹码。

比如说我的妹妹,她优先考虑的事情比我更明确。时隔许久打电话,我常常会遭到责备。

“喂喂,还好吧?”

“嗯,还好。”

“在干什么?”

“工作。”

“工作?”

每当这时,妹妹便发出极为轻蔑的声音。

“干吗还在干什么工作?别干啦!这种事明天再说!是那种我叫你别干也没法不干的工作吗?”

我赶紧回答:怎么会呢。

“怎么会呢。当然明天再干啦。”

那太好了。妹妹说,似乎放下了心。当然她也明白我是在硬撑,于是便说:

“实在忙的话,那就算了。”

我们都认为,忙并不是件坏事,但故作忙碌却是令人难堪的,因此对硬撑另眼相看。

我觉得,硬撑也是一种优雅。

关于音乐

音乐在我的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我自己没有音乐才能,既不会乐器,也不会作曲。恰恰正因如此,在音乐面前我才能坦然以对,不设防、不抵抗。音乐如同雨滴般飘洒下来,无比美丽。

十年前,曾见过一位女作家。她非常美丽,是位文风炽热浓烈的作家。那天她若无其事地一杯接一杯喝着白兰地。当时我二十五六岁,刚刚决定今后要以写小说为生,完全为她的魄力倾倒。

“工作的时候特别耗费能量,所以没有音乐不行。”她说道,“最近写作时,古尔德听得比较多。”

古尔德。我深感诧异。那么紧迫、那么激情、那么令人窒息的音乐,这个人居然凭借着足以与古尔德的钢琴相抗衡的张力、集中力和精神力量,边听着它边写作?

这情景在当时的我看来,介于潇洒与沉痛、憧憬与胆怯之间。如此驱策自己,把自己逼到极限,一定非常耗费精力吧。

然而要有所创造,就必得如此。

我自己在写作时不听音乐。但是我觉得,认为生活中音乐无论如何都是必不可缺的,可以说就是为了写作。

我觉得音乐是一种药,让神经时而兴奋时而镇静,似乎触及了语言无法涉及的区域,让心灵受到震撼。

之所以希望听音乐,或多或少,就是希望心灵受到震撼。

若问为什么,恐怕是为了倾听自己的振幅。如若不是为某人或者某物震撼,任何乐器都不可能奏响。

表现某个事物,就是将自身变为乐器。无论是便宜货还是玩具,音质很差甚或业已损坏,只要是乐器,除了奏响音符之外别无他途。

我的朋友中有一个人,他将早晨、中午、夜晚听的音乐区分得泾渭分明。据他所言,只要稍听一下,便能将音乐分门别类,归档为适用于早晨或是中午。这或许是心情或爱好的问题。不过在我看来,这似乎是对某事某物加以约束的一种尝试,类似规定早晨必定喝牛奶、晚上才喝酒。

只有一件事情令人为难。这位朋友说。这便是到处都漫溢着音乐。分明是大白天,满街却传来夜晚的音乐;明明是晚上,酒吧里播放的竟是早晨的音乐。心情真是糟糕透了,让人觉得烦躁不快。

享受音乐的方法因人而异。

我个人喜爱听的,有卡拉扬题为《浪漫乐章》的唱片,尤其欣赏开场的马斯卡尼的氛围。接下去是奥芬巴赫、柴可夫斯基,这张共收录了十二支如流水行云般短小美妙的乐曲的唱片,最后以瓦格纳的曲子结束。

还有一张题为《小风琴》、汇集了十六至十八世纪风琴曲的唱片,我也很喜欢。洋溢着清凉宁静的气息。

秋天和妹妹去北欧旅行,在瑞典下榻的一家宾馆距离市中心很远,坐落于绿意森森的田园之中,是一家公寓型酒店。其实城市并不大,坐出租车也就二十分钟的车程。然而出租车难得一见,好在不仅是我,妹妹也喜欢走路,于是我们每天都是徒步往返。步行至市区一个小时,况且绿树过于茂密,尽管治安很好,但到了夜晚,毕竟是条昏暗寂寞的道路。

“边唱边走就没事啦。”

妹妹说。我们立即付诸行动。只是我和妹妹年龄相差六岁,会唱的歌也不一样,结果唱的总是童谣,还不知为何唱起方格子乐队的歌,在绿意森森的夜路上。

一唱起歌来,精神确实为之一振。不知是该说胆气顿生呢,还是活力四溢。这时我便想起来,我们的父亲讨厌别人用鼻子低声哼唱。只要母亲在厨房哼什么歌,他便眉头紧锁满脸不悦,似乎把这视为没有品位的行为。我一哼唱便会遭到训斥。

但是,父亲和我们一起散步时却会吹口哨。我还记得父亲让幼小的我骑在肩上。黄昏时分听到口哨便心生寂寞,不过夜晚听到时却十分开心。

音乐具有万般功效。

听到辛迪·劳帕的歌声,就仿佛和珍贵而特别的女友彻夜长谈,视野骤然开阔;而洛·史都华则如同旧日恋人,温柔又催人泪下。

有种音乐会维系着某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场所和特定的事件。由于记忆是个顽固的东西,每当听到它,便立刻一拥而至,危及现在。

有时更直接地被歌词吸引,从歌词中得到安慰。比如曾作为音乐剧的曲目、后来被卡莉·西蒙翻唱的《走自己的路》,Hi-Posi这个奇妙双人组合的《你怎样都行》,苏珊·薇格的《汤姆的小餐馆》,长渕刚的《哭吧小无赖》等,他们的歌声和歌曲的旋律固然很好,但都是先被歌词吸引的最佳例证。若要问究竟是怎样的东西,且看《走自己的路》的歌词。

I'll go my way by myself,this is the end of romance.

I'll go my way by myself,love is only a dance.

I'll face the unknown,I'll build a world of my own.

No one knows better than I, myself, I'm by myself alone.

我将走自己的路,这是浪漫史的结束。

我将走自己的路,爱只是蹒跚的舞步。

我将面对未知的一切,我将构筑自己的世界。

没有谁比我更明白自己,形影相吊孤独单孑。

说到安慰,还有一种东西被称作背景音乐。好奇怪的词儿。关于这东西,我是心存疑念的:究竟什么声音让人的耳朵或是神经感到舒适,纯属个人感觉的范畴。之所以有供给,只怕是有需求的缘故。

孩提时代,有时半夜里父亲和母亲在客厅听唱片。唱片有时是爵士乐,有时是香颂,有时是夏威夷音乐,有时则是《归来的酒鬼》。深夜偶然睁开双眼,战战兢兢地走向客厅,那里看上去不同于平素,灯光不可思议地格外明亮。父亲母亲都很快活,客厅里弥漫着酒和简单菜肴的气味。

音乐总是回响在周边,像细雨般飘然落下,未及思索和感受,便早已沁入心脾。时而得到鼓励,时而受到冲击,进而思绪万千。结果,我从中汲取了某种能量,明天又能继续生活下去了。

外国的游乐园

我从小就不擅长体育,但正因如此,才对奥运会深感兴趣。

我不是观战,而是观察奥运会,这或许是极为个人的体验。

我喜爱的是柔道,它充满了紧张感。我也喜爱游泳,望着那些以美妙绝伦的泳姿劈波斩浪的选手,每每叹息不已。对于动物原本来自海洋这个远古的事实,他们一定比我更自然地领会于心。欣赏体操时,便惊愕于人体竟是如此美丽、如此精致。观看田径时,则对人类身上的“野性”诧异莫名。

不同国家、不同容姿、不同体型的人们聚集一堂。不同的国旗、不同的语言、不同的喜怒哀乐。单单这些,奥运会就已经够精彩了。

我想,他们一准从小就活泼好动。一定是因为喜欢上了这项运动,或者才能明显地优于他人,他们才饱尝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幸福和痛苦、自豪和忍耐。

比如,对像我这样过着与体育无缘的生涯的人而言,往后或许依然故我,而对那些可能踏入体育世界的孩子而言,奥运会既是一次博览会又是一场展销会,同时还是一幅未知的世界地图。

在二〇〇〇年的奥运会上,据说将进行二十八个竞技大项、三百种小项的比赛。就我自己而言,像跆拳道、水球等项目,只有在奥运会上才有缘一睹。曲棍球、赛艇和冬奥会的冰壶也是如此。

仿佛要到外国的游乐场去玩耍一番,这难道不是一件令人向往的事情吗?

颠倒的现实

现实与其外表,不,日常与其外表如同袜子一样,轻而易举地便可以翻个里朝外。如此一来,迄今为止认定是现实的,转瞬之间就变作了非现实,而以为是非现实的,却不声不响地变成了现实。原来被视为日常的,冷不防地化作了非日常,而满心以为是非日常的,竟堂而皇之地成了日常。这已然不是诉说惊愕或困惑的场合了,你只能轻轻地“哦”一声,然后摆出一副什么都未曾发生过的样子,除了照单接受别无选择。

那是初夏去德国旅行时的事。科隆是一座古老优雅的城市,尤其是树木,美得令人瞠目。一片片嫩绿的树叶姿态纤柔地随风摇曳。市中心有个露天市场,我每天早晨散步都去那里。那儿有许多色彩鲜艳的水果和蔬菜,还有旧衣服、旧书、破损的旧玩具、已成为古董的首饰,以及花、餐具、卡式磁带。我在阳光灿烂的广场上漫步,走过摆水果摊的胖大娘、坐在长椅上读报的大爷、边听收音机边卖戒指的大姐身边。这一切都作为不容置疑的现实,俨然存在于那里。昨天就在那里存在了,前天也是。明天也将存在于那里,后天亦然。此刻,这些人才是确凿无疑的真实存在。对于我来说,身在东京的所有人——朋友和家人、调布火车站前卖章鱼丸子的大妈等——全都成了虚妄。怎么能相信那些人当真存在呢?甚至连东京那座城市是否存在都令人生疑。全都是梦境中的事情。我想。

在北非旅行时,夜夜喝烈酒,大家一起跳肚皮舞,使劲地扭动腰肢,开怀大笑地连续跳上好几个小时。忧郁不安压根儿就不存在,快活得无以形容——人人都是这样一张笑脸。那时我同样觉得,唯有这甘甜浓酽的酒才是现实,唯有肚皮舞才是现实。

现实之类,顷刻间便会颠倒反转。

于是,有一处现实,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去看一看。一旦去了那里,肯定就再也回不来了,因此稍稍有点恐惧。不过,那却是我始终希望成行的地方。

那是在艾迪斯(IDEATH)附近,是玛格丽特、弗雷德、英波尔等居住的地方,那里“维持着有点脆弱的、感觉微妙的平衡”。那里流淌着冰凉而清澈的河水(河中听说有鳟鱼),还有西瓜地。河上和瓜地里都架着桥梁。桥是用木头、石头或是西瓜糖建成的。

那是个怎样的地方,其实我自己也不甚明白(有人想进一步了解,请阅读理查德·布劳提根的《在西瓜糖里》),但无论如何,我盼望到那里去。我见到过一只一心一意想去蒙特罗索(意大利南端)的猫咪,恐怕对我来说,艾迪斯恰巧就是这样的地方。

长伴身侧

米兰天气很糟糕。

在下榻的宾馆里做了一个可怕的梦。梦中,我就躺在这家宾馆的这张床上。眼睛睁开时,床脚边站着一个女人,因为害怕,梦中的我便紧闭双眼,就此睡去,随即又进入了另一个梦境。这次是在东京,我在当时的家附近奔跑,好像被什么追赶着,手忙脚乱。跑到家,冲进大门,立即把门关上锁好,心想:啊,这下得救啦。于是脱下鞋子,走上走廊,不经意地回头一望,那个女人就站在那里。怎么回事?!我在心中大声惊呼。

“怎么回事呢?”

那个女人随即回应道,声音里含着笑意。

我恐惧、惊慌,愤怒得几乎晕头转向,于是醒了过来。在米兰这家情趣索然的酒店里,在这张大床上。

恐惧感总也挥之不去。哪儿是这个梦的起点?我怎么也无法判断。即便已从梦中醒来,但整个房间仿佛都是那个噩梦的延续,恐怖至极,身体动弹不得,茫然无措。

来米兰是为了工作。直到与几位同行的编辑约好一起吃早餐的时间为止,我就这么一动不动地待着。“怎么回事呢?”那个女人的声音始终萦绕在脑际,一切感触如此真实,根本不像梦境。

这天我忧郁不安。一天的采访结束之后,还得回到那个房间里去。一想到这儿,我便汗毛倒竖。

晚餐席上,我终于憋不住,把前晚的事情说了出来。同行的编辑——一位帅气的小伙子非常担心,在走廊里分手时对我说道:

“今晚如果遇到什么,请随时往我的房间里打电话,不管什么时候都没关系。”

我知道他是发自内心地关心我,由衷地深表感激。然而在那种场合,这是不切实际的。任凭怎么样,我总不能在深更半夜打电话到他房间里,说:

“我好害怕呀,请陪着我,一直陪到天亮。”

而如果不能陪我到天明,则谈不上任何帮助。

房间里弥漫着与前晚没有丝毫差别的氛围。我被自己的恐惧压倒,紧张得几乎无法呼吸,一心想逃离这里。于是,我开始向日本打国际电话。给朋友们打,从第一位开始。

朋友拿起了电话,一听到那令人怀念的声音,我不由得哭出声来。朋友听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大笑起来,陪我聊了好长时间。

电话的那一端是我熟悉的地方,而且又是煌煌白昼。在那里,米兰这家酒店里的噩梦宛如故事般遥远,完全脱离现实。

我不停地打电话,挂了又打、打了又挂。虽然人人都忙于工作,可仅仅听到他们发出一声怪叫:“什么?!从米兰打来的?”我便安下心来。

一点点地,我恢复了镇静。一个接一个值得怀念的声音,抚慰和疗愈了我的神经。

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通宵达旦狂打国际电话的夜晚。一整夜,他们陪伴在我的身畔。近在眼前的人无法做到的事,远在天边的人却轻而易举地做到了。世上还会有这等事情,我这才第一次知道。

那座城市的底蕴

许久没有去纽约了。

仅仅写了这么一句,皮肤便怀念起了那座城市的空气。

这是个会让皮肤最先爱上的城市,不是眼睛、手和大脑,皮肤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声音、气味、氛围、气势之类的东西。

那里有古老而美轮美奂的书店。

有明亮挺拔的美术馆。

有无数多彩多姿的桥梁(桥!它们令我心旷神怡)。

有美味而气氛优雅的餐厅。

还有不通英语、色彩奇妙的地区。

此外是车站。

美国的火车站不同于欧洲众多的车站,既没有那般优雅,也没有悠久得无以复加的历史,远不够扣人心弦,也不够美丽,还缺少高耸的天顶。然而它功能完备,也有那么一点儿历史。各种故事沁入了它的肌肤之中,气质上佳,还弥漫着咖啡和甜甜圈的香味。

说到纽约,我认为那是一座非常中规中矩的城市。所谓中规中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能得到理所当然的处理。在纽约,既有大海、绿色,也有混凝土。夹杂在众多摩天大楼里,陈旧的建筑理所当然地坦然挺立。极其自然——这一点很重要。它们极其自然地发挥着功能。如此恰当,如此安心。

忙碌的人和闲适的人、富人和穷人、年老者和年少者,任何人都能以自己的节奏悠然自在地漫步于这座城市,也许就和这些因素有关。

虽然四季都十分相宜,但是纽约的盛夏和隆冬尤为迷人。

盛夏时节,那座城市有遍地的阳光和茂密的绿色。空气的每一个分子都充满令人惊叹的生气。把水果放进粉碎机直接绞碎、冰冻后制成的冰棍就在大路边贩卖,西瓜冰棍里甚至还夹杂着被绞碎的西瓜籽。

隆冬时节,干燥的空气、幸福的疾步。还有无数的灯光、大衣、包装好的礼品、圣诞歌曲。温暖而又心满意足的夜晚,不会让人对“爱”这个词儿心下生疑,我想便是隆冬季节这座城市的底蕴。

不由自主地,你会热爱起人生来。

特拉华州纽瓦,拉德克里夫大道409号

总而言之,那是个什么都没有的地方。街上,书店和理发店都只有一家。若是没车,那就麻烦到了可怕的地步。即便是距离最近的面包房,步行的话也得足足走上三十分钟。还有一家冷清的迪斯科舞厅、一家汉堡店。尽管如此,宽阔的道路两旁有许多高大的树木随风摇曳。台阶的半腰处、草坪的长椅上,要想坐下读读书或者啃啃饼干,不愁没有地方。铁轨笔直地伸向无尽的天边。还有一家设备齐全的图书馆。

我在那里居住了一年,遇到了许多从未见过的人们,重新发现了语言这个东西。我恋爱,有过欢乐也有过孤独。

之后,我以这里的住址为标题,创作了一篇小说,并得了奖,从此走上职业写作的道路。这是一片开拓了我生活的土地。让我发狂的土地——这样说,当然也未尝不可。

圆蒟蒻和小红虫

三年前,我第一次去了山形。那是初夏。山形是个轻风微拂、色彩美丽的地方。所谓色彩,是指一切事物的颜色:树木、马路、车辆、屋顶,还有人、水、空气、广告牌的色彩。兴许是空气清澄的缘故,树木和花朵看上去显得更为硕大。

因为爱好旅行,我经常外出,但是以前从未去过山形。然而我挚爱水果,早已在大脑的地图上标上了盛产水果的山形县的位置。这张地图是绝对私密的东西,温泉舒适的福岛、好友居住的仙台、馒头可口的冈山等地,由这些对我来说既美好又幸福的地方构成。

自从三年前的初夏以来,我又去过几次山形。我地理概念很差,加之本来就稀里糊涂的,常常弄不清东南西北。早知道要写有关山形的文章,就该做好笔记的。然而,尽管没有笔记,零星的印象却异乎寻常地鲜明。

山形有一些非常奇特的东西,比如说,圆形的蒟蒻和小红虫。

蒟蒻就在大公园旁边的摊位上出售,又大又圆,插在竹签上,弹性十足很有嚼头,十分美味。大概是买给我吃的人蘸了太多的芥末,可真是辣极了,酱油味也太浓。我心中大惊,不过还是在晴爽的公园里流着泪吃了下去。

此外便是小红虫,是在夏天去马见崎河边散步时发现的。我不太喜欢池塘或者湖泊,唯独河流却十分钟爱。我喜爱水流的声音,也喜爱浪花,还喜爱桥梁。那天也是坐在岸边的碎石上欣赏流水,时值傍晚,天空绚丽多彩。在那里坐了大概十五分钟,我站起身来,打算掸一掸裙子,不禁大吃一惊。裙子上爬着许多很小很小的红虫子。因为微小如粉末,起初并不以为是小虫子。拉着裙子凑近眼前仔细观察后,这才发现很小很小的小虫上长有许多很小很小很小的脚。色泽如此鲜艳的小红虫,我以前从未看到过。那透明靓丽的红色宛如草莓果冻一般。

山形还有其他不同寻常的东西。比如说,城里到处都有象棋。广告牌、筷架、掏耳勺等,各种各样的东西全都做成象棋棋子的形状。车站也是如此,一下火车,便惊得我双眼圆瞪。最令人目瞪口呆的是埋有棋子的人行道。每隔五十米或一百米便有一处,常常得停步思索一番,于是裹足不前。真是个不可思议的城市啊。

就是在这里,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吃到了新鲜的杏子。在下榻的酒店里,杏子与插花一起摆在楼梯的半道边上,上面有一张写着“请随便享用”的便笺,便尝了一尝。那口感就像将枇杷肉弄得更绵软了一些,味道柔和。每次上下楼梯顺手拿一个吃,第二天退房时竟发现篮子里已经空空如也。实在感到过意不去,赶紧赔礼道歉。谁知旅馆工作人员却一头雾水,经我说明之后,嫣然一笑说:没关系的。不仅如此,临走时还装了满满一塑料袋又红又熟的李子,作为礼物送给了我。我高兴极了,放进包里担心会被压坏,干脆提着塑料袋上了路,还不时凑近袋口嗅一嗅香味。李子又大又水灵,冷藏后再吃,别提有多美味了。

山形县的东西样样都是大个头。第一次去的时候,惊讶于那里的树木和鲜花之大,就连天空,也远比在东京看到的大得多。蒟蒻也大,樱桃、草莓个个硕大。还有李子、放进味噌汤里的土豆,也都硕大无比。山形县出生的我丈夫,身高也有一百八十厘米。

轻松惬意的时间

①正当的欲望

精神压力这个词儿,我讨厌极了。对我而言,精神压力之类根本不存在。

或许这和我喜欢吃有关。一日三餐享受美味的食品。食物铸造人,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

纵然遇上令人生厌的事,也姑且将那令人生厌的事付诸不问,下一顿饭菜还是得满怀幸福地去品尝。

我也喝点儿酒。独自用餐太寂寞,所以总是和谁一起共进晚餐。而且,我总是苦思冥想那一天该吃什么。那股认真劲儿甚至到了让同伴取笑的程度。即使朋友说“随便什么都行啊”,我也绝不苟同。“等等,让我现在想一想。等一下,肯定会想出来。”真的是搜索枯肠。这种时候,我是在全身心地倾听着体内需要的食物的呼唤。

于是乎:“我知道了!是鳗鱼!”

有时则是:“蔬菜!蒸得热气腾腾的蔬菜、许许多多的蔬菜!”

因为在家里多以水果为主食,所以外出用餐时,对肉和鱼之类便异乎寻常地渴望,要不就是想吃面包、想吃米饭。

如此满腔欲望地进食时,肉也罢鱼也罢,都能品尝出单纯而又奢侈的滋味来。面包和米饭也一样,都可以品味出它们原初的丰富而又特别的味道。

我感觉自己每吃一口,身体便会将营养吸收进去。这是一种纯粹的喜悦。血液里、骨骼里、心灵里,都充满了虎虎生气。

至关重要的,是正当的欲望。

②关于放心

狗为什么能那般全身心地表达喜悦呢?凭着那种眼前便是一切、只管今朝不问明日的体质,送走每一个日子。

我常常因此得到解救。望着狗狗,我便觉得,对将来的事情如何忧心忡忡,终归也无济于事。

现在我同一只小狗一起生活。只要有我这个主人在身边,狗狗便十分安心。

“为什么你能这么泰然自若呢?”

我被危机感袭扰,有时忍不住要问它。

“我为人随便,又缺乏责任感,收入也不稳定,还任性妄为,根本就不是一个可资信赖的人。你究竟为什么对我这么放心?”

狗狗听了,仍旧摆出一副浑然不解的模样。有水喝,有饭吃,能散步,再加上主人,只要有这些,它就心满意足了。

我觉得,信任我真不知是搭错了哪根神经。但同时,我又希望报答这种信任,想告诉它:尽管放心。

虽说只是条中型犬,但它体格健壮,力气也大,纵情地扑向我时,我立马便被它压倒在地。每当外出回家,被欢天喜地扑上来的它压倒在地,我便想,啊啊,这条狗的分量——有十二三公斤——是我在支撑着呢。

此外,狗十分现实,大脑里(大概)没有想象眼睛看不到的东西而担惊受怕的回路。深更半夜里照样坦然自若,神气活现。我没有单独生活的经验,胆子又小,不敢独自一人就寝,有它那庞大温暖的身体在身旁,我便能安然入睡。

③浴室中的旅行

我每天要在浴池里泡上两个小时。

夫妻俩商议买房子的时候,我只有两个愿望,那便是:“洗澡间里有窗户,洗澡间的墙壁不是合成树脂而是瓷砖。”

在浴缸里伸直身子,打开窗户让空气流进来,雨天则有细微的雨滴飘进窗内。那细雨落入水面的情形,实在让人心醉。我必定一边看书,一边享受着这些。

在浴缸里聚精会神地阅读推理小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

弗雷德里克·布朗、克蕾格·莱斯、T.J.麦戈雷戈、费伊·凯勒曼,他们的书都是在浴缸里看完的。还有乔伊·菲尔丁、帕特丽夏·康薇尔。

读起书来,刹那间便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这很享受。那是另外的国家,另外的时间,另外的人们。

这就是旅行。浴室是我无数次出发去旅行的地方。深夜在浴缸里聚精会神地阅读时,不知不觉黑夜退去,天空明亮起来。哎呀,天都亮啦。于是关掉洗澡间的灯,继续读下去。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浴室是一个灯亮着和不亮时有截然不同的氛围的场所。

时间追溯到大约六年半前,在我结婚离家的那天早晨,母亲在门口说道:

“这下好啦,我再也用不着每天早晨去洗澡间,看看你有没有溺水了。真是的,像养了一个两栖动物似的。”

浴室的构造极其简洁,没有一样多余的东西。对我来说,这是个绝对惬意的地方。

④小小的劳动

若要干活的话,我喜爱收拾。

洗餐具、洗衣服、擦皮鞋、缝纽扣等,只须按部就班地去做,终能大功告成,让人觉得“完美无缺”。这对精神健康很有好处。这一类小小的劳动,是我生活中小小的“灵魂的洗涤”。

顺便一提,由于清扫不可能“完美结束”,永无止境,所以不在这个范畴之内。本意是想擦一下灯罩,再整理一下抽屉,然而无法面面俱到,只能尽力而为,适可而止。这样便算不得“灵魂的洗涤”。能认定“已然尽心竭力”就够了。

包括写作在内,世上的事物大抵并非如此。哪怕规规矩矩地去做,也未必就能功德圆满。弄得不好的话,甚至无法规规矩矩地做。

明知无望,却不得不努力尝试,这宛如在无边的大海里游泳。

所以,我才希望干能带来成就感的单纯的活儿,这让人心情舒畅。比如洗餐具、洗衣服、擦皮鞋、涂色。比如只管缝得直便可以的针线活,像缝缀裙子的裙裾等。

干这些活时能集中精力,无须胡思乱想也能完美地结束,让人神清气爽,而且有种一件事大功告成的感觉。这可以说是附有精神镇定作用保证书的、如同点心一般幸福的期盼。

比起特意外出散步、喝茶什么的,其实还是这些小小的劳动能舒畅地改变心境。

办公街区的野餐

排排柳树摇曳着嫩绿的美丽枝条,飘荡在护城河那平静的碧绿水面上。

我没有在公司里上班的经验,因此与办公街区无缘,漠然地将办公街区想象为一个气氛紧张、令人生畏的地方。灰色的建筑群之间,人人步履匆匆、表情严肃。

然而。

偶尔路过的丸之内办公街——照例是因为漫步在竹町、大手町、东京站之际,迷了路——不知是由于初夏空气的缘故,还是因为正午阳光的缘故,暖意洋洋,安恬而美丽,令人心情舒畅。

正奇怪这里何以如此绿意盎然,却原来是皇宫。我除了有限的几个去处之外很少外出,尽管土生土长,却对东京的地理一无所知,怀着满心的新鲜感东张西望。

道路十分宽阔。我喜欢宽阔的道路,它让人感觉秩序井然,带来莫名的安心。

正午了。

从各处的大楼里,络绎不绝地走出身穿西装的男人们和身着制服的女人们。那情形甚至让人觉得好玩之极。

不一会儿,来到了一个有喷泉的好似广场的地方。喷水池中有一座古怪的白色雕塑,从这雕塑中也有水流出,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喷水池四周有一圈长椅,人们在那里吃着便当,吃着冰激凌。这番情景望上去简直像在野餐。我陡然羡慕起他们来。

我买了便当。

夹在他们的队列中购买时,一种不合时宜的感觉悄然而生,颇有些不安。然而很久没有在户外用餐了,况且还有鸽子做伴,我开心之极。

我从小吃饭速度就很慢,待回过神来,时间已经过了下午一点。不知不觉中,阳光灿烂的喷泉广场上,早已不见一个人影了。

小小的期待

我喜欢手帕,有好多好多。自孩提时代起,我便有这样的爱好。白底上印着可爱的小白兔图案的、小小的草莓图案的,还有像琼脂似的简单的格子图案的(颜色是淡雅的粉红),特别心仪的手帕至今还收着。

学生时代喜爱购物却囊中羞涩,便常买手帕。衣服呀鞋子呀自然很难买得起,可手帕就不成问题了。在尽情欣赏橱窗里的各种商品之后,时值冬季便选冬季的颜色、夏天则挑夏季的颜色,买上一两块。这便是我的享受。

并不喜欢又薄又飘的所谓“淑女”的手帕,但难得也有漂亮的。比如底色是醒目而又浓郁的粉红,上面蔓生着雪白、藏青及淡蓝的花草,以及白底上散落着白色水珠和蓝色小花的,我很喜爱,常常使用。最多的则是男女兼用型手帕。即便同样是棉制品,也偏爱质地挺括的,或者是麻织品。我喜欢大尺寸的手帕。

上小学时使用过的纱布手帕,也令人怀念。

然而,每年夏天,我总要弄丢二到五块手帕。虽然大家都见怪不怪,但年年夏天必定如此。若问缘由,是因为我怕热,走路时手里总捏着块手帕,而一旦踏进冷气十足的电车或公共汽车里,便长舒一口气,全身放松,握力也随之消失,将手帕忘到了九霄云外。

走下电车时或是在冷气十足的大楼里,每每会有素不相识的人从后面叫住我:“喂,您的手帕掉啦。”

当然,这是运气好的时候。在谁也不曾看到,或者是看到了却不叫住我的情况下丢失的手帕,迄今为止究竟有多少,已经数不清了。

所以夏日里,我尽量不用那些情有独钟的手帕,但偶尔也有(比如今年八月在金泽)将心爱的手帕(棉麻混纺,质地挺括,浅蓝色,上面只有一朵雕绣风格的大花朵)弄丢的时候。

想哭泣却不能流泪,因为手帕没啦。每当这时,我便在炎炎烈日下仰望蓝天,夸张地痛下决心:要将丢失的东西忘掉!而后阔步前行。得赶紧去找家商店买块新的,心已经开始狂跳了。

深夜的青山书店

夫妻吵架总是发生在深夜,因为白天不在一起。一旦吵开了,丈夫总是扔下一句:有话到周末再说。然后蒙头便睡。

然而我跟丈夫不同,无论如何都抛舍不开,便想:

什么?周末?你可真说得出口!上个周末,你不是还说什么“好不容易有个周末,总得让我清静一点”?现在不行,就等于说永远不行,就等于说要等我变成老太婆再提嘛。

我越说情绪越激动,俯视着顽固地装睡的丈夫的背脊,心情绝望至顶点。每每会想:开什么玩笑!别跟我乱开玩笑!

如此一想,整座公寓似乎充斥着和丈夫生活的亡灵,也不管是几点钟,反正不离开这地方便无法平静,抓起钱包便冲出门外。

在这种时候,如果跑回娘家去就等于逃避,我断然不肯,便像离家出走的高中生一样徘徊在街头。宾馆这种地方,不是深更半夜突然进去便能入住的去处,这是这几年我才知道的。又不想闯到朋友家去给人家添麻烦,可是一个人去酒吧喝得醺醺大醉,终究不合我的脾性。我真的是走投无路,因此心里记住了约莫七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家庭餐厅。

有一次,也是在深夜的家庭餐厅里,正毫不客气地大喝特喝无限量续杯的咖啡,突然想到:对啦,去青山书店不就得了。

我想起来,青山书店一直营业至天明。

于是立即搭乘出租车来到六本木。深夜的道路十分通畅,十五分钟便可到达。

透过玻璃洒落的灯光、堆放在入口处的杂志映入眼中,这儿是到了半夜也照常工作的地方,人们在这儿各自过着不同的生活。一跨进大门,便觉得格外安心,仿佛闯入了安全地带。我深深吸了一口带着书香的空气。

关于这家书店,我有各种各样的记忆。

不管白天还是黑夜,漫无目的地顺道进去,买些奇妙的书回家。新出版的翻译小说种类丰富,常能找到想要的东西。还曾经把这里用作秘密约会的碰头处。还在这儿看到过山田咏美女士。也是在深夜,山田女士被一群像是编辑的年轻人簇拥着来到书店。我躲在书架阴影处暗暗地眺望,被她独特的气质和华丽的风采吸引。

书店使人心静。眼下拥有的书,曾经拥有的书,反复阅读过的书,虽然未曾阅读却十分眼熟的书。仔细想来,简直像被青梅竹马的朋友们重重包围着一般,那些令人依恋、沉默寡言的朋友们。

现在只要一吵架,我必定往青山书店跑,呼吸书特有的香味,在书架之间漫无目标地走走看看,眺望那些附有漂亮照片的烹饪书、几乎从没见过的奇异漫画、精致详细而又潇洒的船模的制作方法等各种书籍。其间,情绪开始渐渐镇静,逐渐恢复到希望恢复的那个自己。那便是张皇失态之前的自己。当然,想在婚姻生活中不张皇失态,是不可能的。

读小学时,休息时间不愿到外面玩,有时悄悄地来到图书室里。夏天更是如此。图书室里照不到阳光,凉飕飕的,弥漫着钢筋混凝土和书的混合气味。

走出青山书店后向左行,在冰激凌店所在的街角向左转,再一直往前走,便来到了我曾经读书的中学和高中。红砖围墙,每个窗户都挂着冷冰冰的白窗帘。二楼那个窗户便是教职员办公室。那时候,没想过有朝一日会因为吵架来到这里徘徊彷徨。在考虑着这些事的时候,我恰好也十分疲倦了,于是拦一辆出租车,或是乘上地铁始发列车,脸色苍白浑身轻松地回家去。

像秋花一般的女人

我的主食是水果,当餐桌上没有了桃子、李子,没有了甜瓜和西瓜的踪影,那便是秋天到来了。

梨、葡萄、无花果等摆上了早餐的餐桌,红茶的色泽突然鲜亮起来,天空又高又蓝,空气澄澈,一个万事恢复秩序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的花。

秋天的鲜花孕育着风。芒草、地榆也一样,在广阔的大地上随风上下起舞,眺望着它们,自由的感觉便油然而生。那清爽枯淡的氛围真好,是洗净铅华的深沉的美。

还喜爱那分明尚未枯凋却貌似枯凋的情趣,那也让人感觉到自由。那是怎样一种东西呢?是人的心灵获得解放后的自由的感觉。清澈的心灵和坦荡的双眼,如同旅行者那般自在,那般带着久久徘徊不去的孤独。

我希望成为一个像秋天的花一样的女人。在广袤无垠的原野上一枝独放,首先那份孤独无助就令人怦然心动。希望有高挑的身材,虽然纤细却强韧刚毅。

看到地榆,我便会联想晚年的乔治亚·奥基芙。她有一双粗硬多骨的艺术家的手。我喜欢奥基芙的画,也强烈地被她的生涯吸引。她似乎是位意志坚定、严于律己、美丽而又固执的人。她大胆果断的言行虽然常被冠以“不让须眉”的形容,但同时令人觉得,如她那般终生坚持做一个“女人”的女性,恐怕再无他人。她激情地生活了一辈子,是一位将野性和睿智强烈地交融为一体的女子。在照片上看到的她,因为岁月的逝去而越发美丽,光彩照人。

当得知姿态质朴的地榆其实属于蔷薇科时,我不禁想:哦,果然如此。宛如枯草般舒畅地摇曳在风中,其实却是一种不露声色的鲜妍。

秋天的花,别有一种令人心动的风韵。

礼物

那位嘴唇上留着胡须、相貌和蔼可亲、身材细长的画家,是父亲的一位老朋友。他的夫人每到圣诞节便会给我们寄来礼物。

还有其他人寄来礼物,但她的礼物十分特别。想想在圣诞节前的一天突然收到一个包裹,还是小孩子的我会何等激动。

寄来的不只是一件礼物,里面总装有各种各样的东西,比如有漂亮封面的笔记本、点心、图案美丽的餐巾纸、纱巾。虽然不是昂贵的物品,但也十分华丽,都是少女憧憬向往的东西。还有打开过的香水瓶、外国风景的明信片、逼真得可怕的猫咪贴纸,以及叫不出名字的物品,诸如彩色玻璃碎片、仅有单个的袖扣等等。

这些东西或是塞在一个黑平绒制成的晚宴小包里,或是漫不经心地装在一只文件袋里,用令人惊讶的华丽色彩,比如金色、大块粉红色和绿色的花样、奶油底子上配以深红条纹的包装纸,极具个性化地包裹起来。

极具个性化。赠礼的品位,我便是从这位夫人那儿学的。

赠礼真美妙,无论是馈赠也罢,收礼也罢。尤其是冬天的赠礼更为动人,因为它能温暖人心。

孩提时代,每逢中元节和岁末,就爱跟着母亲去邮寄礼品。

最近好吗?简朴的一声问候。这是一个标志,表示我还记着你,惦挂着你,想念着你。

不仅是现实生活中的相互馈赠,书中描写赠礼的场面也时常令我心动。《小妇人》《长腿叔叔》《大森林的小木屋》以及《喧闹的村庄》系列里都有这样的场面,每一个场面读来都让我激动。

结婚让我觉得不枉此举的事情之一便是送礼。不可思议的是,我极不擅长给男士赠送礼物,这对于原本喜爱送礼的我来说可是一件犯难的事。也许是自我意识太强烈了吧。赠送贴身使用的东西显得过分亲昵,而赠送餐具、包或者烟盒等有过之而无不及,感觉自己似乎硬挤进了别人的生活。若是送书、CD等趣味性的东西,要了解对方的兴趣爱好,更有多管闲事之嫌。结果还是选择食品、酒类或者花卉,只能赠送一些终究会消失的东西。(有一次左思右想,结果抓了一只小小的有漂亮绿色的雨蛙,放进装果酱的瓶子里作为礼物送了人。)

给处于恋爱关系之中的异性送礼,总有一种类似束缚的感觉。结婚后,我想:今后送什么给他都没关系啦,想送什么就送什么,不管是送内衣、袜子,还是大衣、皮包。这太让我高兴啦,是件非常享受、非常舒心的事情。

最近收到的让我幸福无比的礼物是诗,还有写上留言的葡萄酒软木塞。

丈夫给我的礼物中让我备感高兴的是回数券[2]。大约两年前,丈夫因调动变换了工作地点,有了新的月票,便把调动前使用的期限仅剩两天的回数券给了我。

仅能使用两天的回数券。

并没有需要外出办理的事情,但回数券很多。虽然很可笑,不过我竟有点儿亢奋。在规定的区间内可以自由下车,我完全沉浸在兴奋之中,花了整整半天时间,在这条线路的各个站点漫步享受,发现了一家美味的西洋点心屋,还有一家氛围高雅的陶瓷店。那天买的一个浅浅的红花瓷果盘,至今依然爱不释手。

新年的界线

关于新年的界线,我始终百思不解。

新年的开始不成问题,清晰明了。单看日历和时钟就足够明确了,更何况还要敲钟。即便不是这样,在新年到来前夕,你的身体也可以感受到周围切切实实地沉浸在这样的气氛中。已经临近年末了啊!今年也所余无几啦!人人都异口同声,让你无法不激动和期待起来。

问题是何时算新年的结束。那种迫切的情绪、宁静的世间、朝气蓬勃的氛围到几时告终呢?我觉得不可思议。

过年是无聊的。

这打孩提时代起就一成不变。既没有客人来访,也不外出做客。新年旅行更是提也别提。东京好不容易变得空旷宽敞了,有什么事儿非得跑到外面去?我一直有这种想法,也许是父母教育的结果吧。本来嘛,过年时外面的气息完全不同于平常,若是去了另一个一无所知的地方,便不能尽情享受这一年一度的变化。

所以,新年伊始,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打开窗户。窗外的情形明显和平常不一样,宁静、整洁、紧凑。稍稍吸一口空气,新年便涌入了体内。

话虽如此,我还是对新年的界线深感纠结。

首先是新年三天休假终了,算一次结束;然后是初七这天,将新年的装饰摆设撤下来收好,喝粥[3],这是第二次;接着仿佛再刺上致命的最后一刀似的,十五这天还喝另一种粥[4]。前前后后一共有三次结束,即便这样——不如说恰恰是因为这样——也终究模棱两可,界线模糊不清。

或许是因为自己生性稀里糊涂,我喜爱清晰明确的事物。我以为明确易懂的才是好东西。尤其是关于收尾,无论何事,我都想给它个干脆利落的结局。我喜爱观察事物的终结,连自己也觉得这是莫名其妙的冲动。即便是散步,也时常选择那些小之又小的小路。一条路在何处、以何种形式终止,我像着了魔似的想看个究竟。

新年亦是如此。正月初七、正月十五,在经过一个个阶段、不知不觉间回归日常而唤起感动的同时,又为错失良机、未能观察到结局而难以释怀。如同刚刚去银行取了钱,却发现不知何时钱包里已经所剩无几时的心情。所谓零敲碎打正是这种状态。

不仅是外在的,那“过年的心情”究竟能持续多久,是何时在何种场合消失的,每年又是否相同抑或有所不同……尽管经历了无数次,我依然不甚清楚。

说到底,还是喜欢过新年吧,所以过完年后才有寂寞之感袭上心头,犹如没有正式宣告“结束”的小型晚会之后一样。(如此说来,新年又常被视为客人。年先生——甚至还有人这么称呼新年。)

这种孩童般的寂寞,我想也恰是过年的妙趣所在。

豪爽的淑女

在中野一处生气四溢的绿荫之中,我走访了一户府第。宽敞的门厅,仿佛时间已然停滞、充满奇妙氛围的家。

初次见面。我致意并自报家门之后,“(分明已经结婚)还在用着娘家的姓?”田中澄江女士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这是一位对待任何事情都毫不含糊的女性,在采访中始终称我为“太太”,见我不习惯这一称呼、面露彷徨之色,便笑着说道:

“被称作太太挺好的吧?我呀,就喜欢别人叫我太太。”

她的丈夫田中千禾夫先生是去年过世的。“少了打仗的对手,真是太无聊啦。”话虽如此,可田中女士却不断地提及丈夫,不是作为回忆,而是作为现在的日常话题。

“真不可思议啊。在我找不到项链啦、印章呀眼镜呀的时候,我脱口就说,你帮我找找嘛。于是那东西就找到啦。”

再不就是:

“那天我做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梦。我不是很有点男人派头吗?我喜欢男旦角色,所以上次千禾夫呢,就穿着我的和服出现在梦里。啊呀,你成男旦啦,我说。”

还有这样的:

“一般而言寡妇(的人生)会一帆风顺一些,因为有丈夫守护着。”

诸如此类。毫无疑问,他们的夫妻情感一定非常深厚。

然而同时,田中女士又满不在乎地说:“我呀,从前就最讨厌出门时男人跟在后面。”

“还有什么比单身一人更干净利落呢?我喜欢孤独,我的朋友也是单身的居多。我们班里三分之一是离了婚的,三分之一是单身,剩下的三分之一才是两个人。”

如此喜欢单人世界,为什么却又结婚如此之久呢?那是因为:

“从前主教对我说过,你有家庭,还有众多亲朋好友,却还说喜欢孤独,这样太奢侈啦。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可是她接着说道:“不过,有一个支撑自己的基地,在那里有自己的占有物——丈夫也罢妻子也罢,然后自由地来来往往,这样不是很好吗?”

说这些时,田中澄江女士笑容可掬。

喜欢什么样的男士,我问道。

“比如,我说要去宫城县旅行,第二天就把宫城县的地图之类的全都为我准备好了。我喜欢这样的男士。”

她的回答极其干脆。

她的话语,字字充满深厚的爱意。据说,她常常提醒两位上大学的孙女“被甩之前,先甩了他”。

“否则被男人甩了,不是太伤心了吗?”

然后又嘟囔了一句:

“不过丈夫死的时候,我就有被丈夫抛弃的感觉。所以呀,现在是败北的人生。”

说完,她笑了一笑。

“我本来同意死后要把遗体捐给庆应医院,可是千禾夫死后,我还是想和他合葬在一起。”

目前她正为此事烦恼。

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轻轻地抚摸一下蛇”。田中女士笑着说:“我真有点向往这种事情。”喜欢蛇吗?我问道。“是的,上次还去了蛇园。看着蛇,心想如果把它剁成一块块蛇排煎了吃,味道肯定不错。”她愉快地说。

倘若有来世,田中女士说希望能当动物园的园长。“上野动物园新建了大猩猩和老虎的林子,我太想去看看啦。”

总之,田中女士是个实干家。不必提她已经攀登过了包括小山岭在内的八百七十座山,还经常往国外跑。据她说最最有趣的国家是土耳其。夏天在西班牙和埃及,据说她也是身着夏季薄和服逛来逛去。

“风吹进衣服里来,舒服极了。”

田中女士对种种事物饶有兴趣,爱看周刊杂志,订阅了大概有五份杂志。“喜欢比较着阅读杂志和报纸,从中寻找各种新发现。”此外“也喜欢看漫画”。

据说,她少女时代曾在学校里受过欺负。

“被欺负真是太好啦,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

她的生命力是何等的旺盛呀。

最后,田中女士给我看了两张照片。一张是结婚典礼上的照片,新娘身着用金银丝线绣着花的绚烂的黑色长袖和服端坐着。第二张则是五十八年之后的照片。田中女士身着同样的和服,出现在庆祝千禾夫先生八十八岁米寿的贺席上,夫妇俩并排相依。真是极其华丽富贵、寓意丰富的照片。

宇野先生小记

和宇野先生会面很久之前,我就与宇野先生的画见过面了。那是在小学的图书室里,在那间阴凉的教室里看见的,画上画着脸色苍白老成的孩子们,他们有着令人迷恋的容貌,给我的印象太深刻,让我一直认为宇野先生是一位不苟言笑的人。画出这等画的人怎么可能笑呢。

我心目中“不苟言笑的宇野先生”形象,之后又被增添了种种细节,日趋具体,诸如此人一定体弱多病,一定不愿让别人接近自己,几乎定位在了太宰治或者竹久梦二这种类型上,有着纤细的侧影,感觉极难相处。

第一次相见时,宇野先生却呵呵地笑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那笑容居然和我想象的一模一样。

此话非常自相矛盾,因为我认定宇野先生是个不苟言笑的人。然而无论怎样反复思量,还是只能说那就是我想象中的笑脸。秋天,我们在京都一个名叫枳壳邸的地方见面。以黄昏的庭院为背景,宇野先生站在凉风微拂的檐廊下,默默地然而爽朗地笑着。姿态多么优美的人啊。我想。该如何表达呢?仿佛将一切浑沌都吸纳进了体内,几乎与风景融为一体,肉体好像根本不存在似的。

我觉得宇野先生是个开朗的人。这当然不是热闹活泼的意思,而是玲珑剔透者的开朗,宛如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里飘游在空中的白云一般。

如此说来,宇野先生的猥亵故事也仿佛浮云一般。上次见面时,宇野先生的言谈非常大胆,说得明白点儿便是涉及很多淫秽的话题。他话中的一字一句仿佛插上了翅膀,一经出口,便飞向了空中。我坐在神乐坂那家餐馆二楼的榻榻米上,像在聆听维瓦尔第的音乐。宇野先生一如既往地姿态优美,认真坦率地注视着我的眼睛,用彬彬有礼的语言,娓娓地谈论着淫猥的话题。

京都一别已过去四年。宇野先生照例呵呵地笑,照例谈论淫猥的话题。似乎并非体弱多病,与其说不容他人接近,不如说是让他人穿行而过(须知此人是玲珑剔透的)。我想,宇野先生果然跟我在小学图书室里想象的一样。虽说这确实不可思议,但宇野先生就是一位若无其事地将这样的矛盾包容并蓄的人。我时常想,或许此人并非现实的存在,而是一位架空的人物。

“这也有可能哟。”我仿佛看见宇野先生满脸认真地说道。

文学全集

提及文学全集,大都装帧精美,收录的作品和作家非常出色,因此无可非议。所以站在书架前,只须看一眼书脊上各位作家的大名,文学氛围便油然而生,从而获得极大的满足。这简直是过屠门而大嚼嘛!可我便是这蛮不讲理的秉性,对文学全集并没有太多的记忆。

尽管这样,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却隐藏着意想不到的人,突如其来地飘然现身,我又莫名其妙地喜欢这种文学全集特有的意外惊喜。高中的时候,一到新学期便期盼赶快拿到语文课本,大概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吧。

以这种方式邂逅的作家中,便有葛西善藏。从前,我家的书架上有一套新潮社出版的日本文学全集,开本略小,文字排版分上下两栏,虽说书边缘烫的“天金”已经变成了“天霉”,然而装在红色封套中,依然是一套漂亮的白色书籍。

究竟有多少卷我不甚清楚,总之一排排地放着很多,可其中我读过的不知为何只有葛西善藏。大概是单纯地因为这个名字十分陌生(或许是字形过于方正的缘故)。在众多书脊中,只有这名字总是吸引着我。不知有多少年,但凡经过那里,便跃入我的眼帘,仿佛时刻在书架上等待着。

我喜欢那些跻身于文学全集的宏伟殿堂之中,处境却似乎稍欠舒适的作家。

但是,还不能回圣杰克斯宾馆

海伦是位奢华却又整洁、美丽聪明而又勇敢的女性,与丈夫杰克、朋友罗曼律师一起,总是被卷入棘手的事件之中。无论陷入怎样的困境,她都不会像那两个男人那样窝窝囊囊,总是坚定地积极向前,仿佛刚刚醒来似的精神抖擞。

阅读克蕾格·莱斯小说的欣喜之一,便是能与海伦相逢。

我不擅长阅读推理小说。在阅读克蕾格·莱斯之前,对解谜推理之事没有丝毫兴趣,即便对我说,其实他就是真正的犯人,我也仅仅有种“哦,是吗”的感觉。

读了莱斯,我才终于明白推理小说描写的是生活和人生方式。

“‘去圣杰克斯宾馆’差一点就脱口而出了,这真是无法抵御的诱惑。只要回到那里,就可以一并拥有安全、温暖和舒适。但是不行,既然自己已经开始动手了,就必须善始善终。”

这便是对总和两个男人一起冒险的海伦,最终却不得不独自一人去缉拿坏蛋场面的描写。

在出租车中,海伦孤独一人,不安而无助,还面对着可以撒手不干的诱惑。“但是,还不能回圣杰克斯宾馆。”自从读了这本书以后,这便成了我爱用的口头禅。

~男友的房间~

难得的男友

我决定将男友这个敏感的话题定为随笔的主题。

首先,得给男友下一个定义。我打算写的男友,不同于男性朋友,而是更为特殊的存在。

若是下个定义,那就是:他们是男人,是朋友,而且并非普通的“男性朋友”。理所当然地,这样的人极其难得。

虽然无关紧要,我还是试着描写一下我讨厌的男人。

能具体想出来的,是这四种类型。

爱扎堆的男人

立志当儿童文学作家的男人

不会正确使用语言的男人

只会按照固定模式思考的男人

啊呀,好讨厌。光是这么写一写,就令人心情忧郁。

所谓“爱扎堆的男人”,就是拥有一群特殊的伙伴,无比喜欢他们,三天两头一起搞活动的男人。诸如大学时代同一俱乐部的伙伴,某个职业运动员的粉丝俱乐部等。讨厌什么呢?我讨厌那种自我解放的方式——什么“和这些伙伴在一起的我,才是真正的我”。只能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才能解放自己,这就是性情乖舛,而且幼稚。

那么不分场合,到处解放自己就好吗?倘若这样质问我,我会回答:当然啦,那还用说。如果得到解放的是一个给他人带来困惑的“真正的我”,那么首先就得改正这一点。

大多数爱扎堆的男人一旦结婚,便会成为“爱炫耀家庭的男人”或是“爱耍威风的丈夫”。非但如此,弄不好还身兼二任。这是通过观察得到的结果。

爱扎堆男人的特征,可以举出爱喝酒和爱好户外活动,然而,无论是酒量还是户外活动的能力都很一般。若是哪方面极为出色的话,那么与其说是爱扎堆,不如说是爱酒或热爱户外活动,就不属于这一范畴了。

而且,爱扎堆男人的最大特征,是他们都认为自己拥有一颗“少年般的心”。

还有立志当儿童文学作家的男人。

在男性儿童文学作家中,认真而出色的作家非常之多,然而不知为何,立志者中却是怪人多多。其特征便是笔头勤快,三天两头地寄明信片来。明信片或许是关键所在,既没有非写信不可的要事,关系也说不上亲密,然而明信片一写就是好多。一读就明白,恐怕相同的东西同时寄给了好多人。要说可爱确实够可爱的,但不得不说,这个样子想成为儿童文学作家大概不太容易。

要说这种人哪里让人生厌,便是“希望被理解”的愿望莫名地强烈。我分明不打算理解什么的,他却一个劲儿认为必须理解,得到理解是理所当然的。

他们同时又是容易受伤害的人种。原则上,对于容易受伤害的人种,我是敬而远之的。

此外,他们自认为具有“孩子般的心”,不仅如此,还极其珍惜那颗心。

还有不会正确使用语言的男人。

这与沉默寡言、词汇量少或者语法不够准确无关。说白了,就是在咖啡馆里说什么“咖啡就行”的男人。若是问他:“咱们去哪儿呢?”他便回答:“哪里都行。”“那么,去公园吧。”他又回答:“太冷了,不去。”“要不看电影?”则回答:“不想看电影。”“那么就待在家里吧。”结果又说“啊?”的男人。

这些人自认为很“普通”,但是当追问他“什么是普通”时,则又张口结舌。

最后,是只会按照固定模式思考的男人。

他们认为圣诞节不为女朋友在漂亮的餐厅预订座位就是对不住她(或者要受到埋怨)。“男人一出门,劲敌有七人”,“孩子是夫妻的纽带”等等,这无数的警句、格言、迷信和戏言,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坚信不疑。

这一类人每每与“不能正确使用语言”的人相互重叠,但另一方面,他们似乎又“希望做一个有良知的人”,比如在咖啡馆里,大概不会说“咖啡就行”之类的话。他们与其说认为自己“普通”,莫如说自认为是“男子汉”,没有意识到这两者其实是一回事。

顺便说一句,这四条也完全可以套用在女人身上。虽说能完全套用,但我要写的是“男友”的事情,女人暂且搁置一旁。况且,这四种类型的人也可能各具魅力(魅力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如果有魅力,便可能成为朋友。倘若是男性,便会成为“男性朋友”。

但那不是男友。对我而言,即便是阴差阳错,他们也不可能成为男友。当然更不可能成为恋人。

在这层意义上,男友和恋人颇为相似。

没有和这个人发展成恋爱关系,真是太好啦!这样的念头仅仅产生过一次。他是我的男友,我们有许多东西可以分享。倒不是说我们彼此相似,大概是能够相互理解。我们能够轻易地理解对方感情的细腻之处和节奏,如同水渗入沙滩一样自然而然。

之所以在能够的下方加上着重点,是不希望与已然理解混为一谈。能够理解,无非是说能单纯将抛过来的东西接住。

我们时常见面,共进午餐或者晚餐,有时则是下午茶、深夜的美酒,一起散步,真诚地交谈,告诉对方在没有见面的时候发现的好东西、好事情。

他是一位容貌和心灵都非常美的人,说什么“没有发展成恋爱关系太好啦”,听上去可能有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之嫌,但我毫不在意。因为今后会发展为恋爱关系这个客观上的可能性,对于我(抑或他)来说,其实是不值一提的。

我和这位男友分享的众多事物中,最重要的便是人生,说成世界也无妨。亦即生活在同一个时代。

和恋人的区别之一便在于此。恋人是甜美得几乎灿灿放光,特别得已然无以复加,无暇顾及人生和世界将会如何。这样短暂而真实的瞬间十分重要。即使这样的瞬间能永远地持续下去,并终其一生,那归根结底也无非只是结果。

对于我而言,生活在同一时代不仅限于男友,也是朋友具有的最大资质。

现在活着的人虽说都处于同一时代,但我所谓的“同一时代”则远远来得狭隘。比如说一起工作,共同制造同一件东西;一起对“现在的老头们”“现在的年轻人”大发感慨;哪怕在我成了老婆婆的时候也活得好好的,能与我同处一地共同看着这个世界,等等。

这在父母和子女之间是绝无可能做到的。或许正因如此,人在儿童时代才那般孤独吧。

人情

现在,我正在越南伏案写这篇稿子。久违的东南亚。刚出机场,温度和湿度便以令人怀念的气势扑面而来。眼前是多雨的国家特有的鲜艳色彩与植物的蓬勃朝气。笑脸有如孩子般天真、体格却充满野性的人们。霓虹灯,大排档,气味。还有满街数量惊人的摩托车和机动三轮车、五花八门的拉客者。

假期虽然不足一个星期,旅行却能使肌体重新焕发活力,令人高兴。

我把盆栽托付给了一位男士——他既是优秀的编辑,又是年长于我的男友,这才来到了这里。盆栽是一种名叫马尾辫棕榈的观赏植物。我素以让盆栽枯死的高手著称,然而已经两年半了,这株马尾辫棕榈却仍未枯萎,始终绿意葱葱。

“你要去哪儿?”

托他照料盆栽时,他问道。

“越南。”

“和谁?”

作为男友颇为少见,他会问好多问题。这便是他的性格。

“去干什么?”

“丈夫怎么办?”

“狗呢?”

“交稿期限?”

“你肯定回来的吧?”

一个一个地回答这些疑问时,我突然发现平素在种种琐事上,我其实一直受到此人的照顾,已经有十五年了。与精瘦的躯体不相称,他很能喝酒,而且容易沟通、喜爱让人快乐的事情、工作能力强、万事适可而止、有位善解人意的妻子,堪称完美无缺。

总之,在日常琐事的问题上,我尽量避免去打扰说着“就当我不在”的丈夫,而是借助男友的力量,方才走到今天。

初夏的越南是水果的乐园,我每天都品尝大量的水果。青而甜的香蕉、熟透的芒果、馥郁的释迦头(番荔枝)、榴莲、爽口的柚子、冰凉的山竹、没有花纹的西瓜、清淡微甜像点心似的火龙果。

上午逛街,下午稍稍工作一会儿,夜晚便是喝酒。

过着这样的日子,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为什么我会把盆栽交给男友照看?

我分明是有女友的。

可以列举几个理由。年过三十五六的她们多半已经结婚生子,哪里有时间照看别人的盆栽?而那位男友住得较近,而且办事一丝不苟,不可能让植物枯萎。

不过,另外还有关键的理由,这是刚才坐小船渡河回旅馆的途中发现的。

从许久以前起,不知何故,我就明白欠女友的人情是危险的。

大概包括我自己在内,女友们并没有丝毫的恶意,却有将事物时而夸大时而低估的根性。面对一件小小的礼物,她们会极其夸张地感激;而对于巨大的牺牲,却轻描淡写地不以为意。

这有时固然堪称美德,有时却让人困惑。

比如说,托她照顾过一次盆栽,说不定曾几何时,给别人的印象就变成了事无巨细全部是由她来照顾的了。

而男性在这方面较为实在,总体而言。

这次这位男友,会像女性一般善于享受聊天的乐趣,因而常常被称为“大婶儿似的男人”,但在这种地方却非常有男子气概,实实在在,让人放心。

欠了一次情,始终就只是欠一次,男友身上有这种不随意夸大的清高。

我一面在脑子里思考这些事情,大白天里乘上了小船。河水绿中泛着褐色,岸边高大茂盛的草丛中,有很多色泽花纹与鹌鹑蛋相似的青蛙。小心点哦,这里的青蛙会咬人的。划船的女人提醒道。

傍晚,雨气势磅礴地倾泻下来。我在宾馆大厅喝着西瓜汁,眺望着落雨的情景。大雨冷却了白昼的热浪。

然而,对于充满男子汉气度又实在的他,我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欠他的情。老是去麻烦他,却不记得他曾麻烦过我什么。可能对他而言,我便是“女友”,恰如我看我的女友那样,是那种尽可能不要欠她们人情为佳的对象。

倘若如此,我虽然占了便宜,却并非我的本意。虽然并非本意,却占便宜了——也许应该这么说。

金子光晴的诗篇中,有一首题为《给女人的辩白》的诗作。

给女人的辩白

女人说的话

什么都应原谅

女人犯的错

不必心怒欲狂

女人的谎言、女人的任性和放荡

恰似点缀女人和服的斑斓花样

将其都视为女人的色彩吧

须得极力褒嘉、精心欣赏

任凭偷盗还是欺骗,切莫责问

瞒天过海,女人们

和别的男人幽会,也切勿妒恨

不必在意自己的面子自尊

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气度宽大

胸襟坦荡。女人才是花中之花

然而,对那些不懂得恋爱术的伪劣女子

唯有这种女子,让我们蔑视她

蔑视那些既是女人又非女人的假花

在这里,姑且就遵循这首诗里主张的原则,以日日摸索恋爱方法的名分请求谅解吧。

即将凌晨两点了。从刚才起,壁虎就在窗外低鸣。在东京,正是黎明即将到来的时候。

明天很想去买点儿东西。我受人之托,得购买盐、青瓷茶杯,还有串珠刺绣拖鞋。不用说,自然全都是来自女友的订单。什么重呀、易碎啦、不知道哪里才有卖啊,她们毫不理会。对于她们这份情谊,我当然是竭尽全力予以回应,永远竭尽全力。

人生,便是这样构成的。

禁忌

我想写一写比利。

比利是我在美国认识的。那年我二十岁左右,无所事事地在纽约东游西逛。在大都会美术馆宽敞的展厅内,比利向我打招呼。那时我并不知道,美术馆是个勾引无所事事的日本女孩的胜地。

我们谈了谈绘画方面的事。我说我喜欢伯恩·琼斯,他说罗塞蒂更胜一筹。我们谈论了罗塞蒂妹妹写的诗。在美术馆前的石阶上,我们坐下又聊开了。我买了罐无糖百事可乐,比利却说应该喝传统的可乐。

随后他邀我去他家。比利的家就在附近,说是可以请我吃顿便饭,还说他擅长做菜。

被我拒绝后,比利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为什么?享用美食之后再做爱很快乐哟。”

“做爱?不是光吃饭啊,还要做爱?”

“可能的话。”

比利属于那种对自己的肌肉颇为自豪的白人,脸上胡子拉碴,虽说有一双可爱的眼睛,但是我觉得不能这样做。

“不行。”

我回答。之所以记住了比利,是因为那番对话十分有趣。

“为什么?有情人了?”

被比利这么一问,我便谎称是这样。作为拒绝的理由,似乎没有更合适的了。

“真是滑稽透啦。这么快乐的事情你却只跟情人干,太可惜啦。”

我忍不住笑了。

那时我深信做爱只是恋人之间的事。比利却说这仅仅是乐趣之一,与吃一顿美餐、看一场电影、外出旅行是同等程度的事情。

“所有这些事,和朋友一起做是最开心的。”

比利是这么说的。

当然,说来说去,这不过是勾引女孩而已,比利一定经常说着这种话把女孩带回家去。不过他关于做爱和朋友的认识,看来是非常认真的。

“跟恋人干不如跟朋友干,这种事世上有很多呢。”比利说道。

回忆起来颇令人怀念。打那以后过去了很长时间,后来我时常在街头意外地碰到比利。我们彼此笑着称对方为“another tripper”(另一个旅行者),至多也就是一起喝喝酒聊聊天,并没有更亲密的交往。后来我就离开了纽约。

倘若是现在,我大概会这么回答比利:包括肉体关系在内的友情当然存在,不和你上床并不是因为有了情人,而是因为没有上床的理由。实际上,应该这样回答才是。

男友和恋人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肉体关系。一般而言,肉体关系到处都有,也存在包括这种关系在内的牢固友情。倘若从恋爱的观点来看的话,有时会令人绝望,然而从友情的观点出发,有时却是美妙的事情。

因此和男友之间的禁忌并不是上床。大多数事物都是心境问题。禁忌之类,原本就只存在于每个人的心灵之中。

禁忌。

就我个人而言,禁忌是两个人一起到观光地去,比如盛夏的海滩、游乐场,还有乏味的购物也同样不行。

倘若是和恋人(如果他希望的话),我乐意奉陪。和女朋友、和家人也都可以。不过,我不能和男友两人跑到观光地去(还有乏味的购物)。问题在于这些地方如影随形地充斥着疲惫。快乐是不妨分享的,而疲惫则不能。对我来说,这便是禁忌。

我认为分担疲惫带来的痛楚与悲伤,并且因此得到深化的关系,是夫妇的特权,而情侣是感觉不到疲惫的,所以去任何地方都无关紧要。

这世间似乎把上没上床看得相当严重,真是奇妙的事。

例如,人生会在陡然之间变得黯淡。当我的人生陡然变得黯淡时,便有男友将卡洛尔·金的CD《花毯》作为礼物送给我。卡罗尔·金粗犷的歌声,以及一曲曲简洁而微带暖意的旋律,恰是我那时所欠缺的。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只听这张CD。《I FEEL THE EARTH MOVE》、《WHERE YOU LEAD》等,这张CD收录的全是名曲,还有《YOU'VE GOT A FRIEND》,卡洛尔·金用她那粗犷的声音唱道:

You just call out my name,

你只须将我的名字呼唤

and you know wherever I am,

你知道哪怕我远在天边

I'll come running to see you again.

我都会再次飞奔来和你相见

Winter, spring, summer, or fall,

无论冬天、春天、夏天还是秋天

all you have to do is call.

你所要做的只是呼唤

我哭了。就像这首歌唱的那样,我与送这份礼物的人,JUST A FRIEND(只是个朋友),但他却填补了我的欠缺,这种安心和救助原来就同做爱相似。

世界上有男人和女人,真是妙不可言。远在天边,抑或近在眼前彼此吸引,是件美好的事情。若非如此,人生将会困难重重。

拥有朋友的奢侈,是只有成人才被允许的特权,尤其是拥有男友。

对于自己长大成人,我由衷地觉得高兴。有男友陪在我身边,真是太妙了。

两个苦味的朋友

我有两位“良药苦口”的朋友。

一位是十六年来的好友,另一位交往也有十三年了。两个人都与我是同代人,相互间并不认识。若是把他们拉到一起的话,只怕在相互排斥的同时又强烈地彼此吸引吧。我虽然这么推测,却惧怕这排斥的剧烈,所以毫无介绍两人相识的念头。

一位待人和蔼可亲,另一位则是冷若冰霜。两人都学识渊博,措辞幽默妙语连珠,何止一倍于人,简直是十倍于人的讽刺家。两人都待人坦率(对我来说是足资信赖的首要条件),而且思路异常清晰。思路异常清晰的人因为这一点便相当孤独,这个单纯的事实,我便是从他们身上得知的。

他们本人也许会否认,他们最大的共同之处便是本质上的野性。尚未被驯服的部分,残酷且具有攻击性的部分。在两人的感情中心倒海翻江的正是这一部分。

归根结底,他们是危险的男人。

他们俩对我来说是苦口良药,因为他们说起话来都直言不讳,而且都从我无法想象的角度观察事物。

可能因为认识他们时还是个学生吧。因为还是孩子,大家都很残酷。与长大成人后相比,时间和体力都绰绰有余。其中一位和他的朋友一道,几乎每晚都去喝酒,海阔天空无所不谈。这种场合几乎都是由交谈升级为议论,再由议论屡屡升级为争吵。偶尔和他们俩聊天时,都因为双方富于辩才而让争论不断深化,终于发展到踌躇和后悔也无法补救的地步,导致双方都心情不快,冷漠地沉默不语。

用他的话说,我是“欠缺常识”,还没有“适应社会”,“缺乏自觉”,“给旁人添乱”。我则说他“装出对这个高深莫测的社会无比信任的模样”,是“偏重平衡型”,“过于小心谨慎”,外加“用心不良”。

这位朋友对我的评论中,印象深刻的是:“你如此期盼‘绝对’,简直太天真啦。我认真地告诉你,香织,有朝一日你肯定会求助于宗教的。”

当时,我根本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说。

这世上不存在什么绝对,他说。主观性的“绝对”也可以啊。我解释道。即便在别人看来不是“绝对”也没关系,事后发现“原来弄错啦”也行,只要当时认为“这是绝对正确的”就可以了。

在说明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了悲哀。男孩子们在规劝他人时总是满脸不悦、语气生硬。以前我对这一点心存恐惧。

另一位朋友,从没和他喝酒聊过天。他是个不喝酒的人。这位朋友说的话中让我深感震惊的是:“无知就是罪恶。”

他那时在指出我的无知并加以谴责之后,甚至说道:

“连我都感到羞耻,臊得没法活了。”

“可是,无论是谁,不可能什么都知道吧。”我的反驳连自己都觉得不甚高明。

“借口不可能知道一切,就放弃知道的努力,这难道不是懒惰?”

我只有承认他说得在理,别无选择。

他们都是格言的宝库。和他们在一起时,我痛感男女之间在所有意义上的差异,对“男友的目光”竟如此尖锐甚感新鲜和惊讶。

我们共同度过学生(尚未就职,闲得无聊,残酷辛辣)时代,我想这是决定性的因素。在后来结识的人面前不必暴露的东西,都被对方看到了(也看到了对方的这些东西)。

对于从中学到短期大学都在女子学校度过的我来说,这样的男友真的很少。

和另外那位聊天时不喝酒的朋友曾经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他的信异常地长,艰深难解的词汇多到难以置信的程度。细小的字密密麻麻写满了信笺的正反两面,诸如某小国纷争的现状、他当时正在留学的英国的风土人情、人类所犯下的罪恶和耻辱、关于语言、关于我曾经留学的美国的考察、他认为我必须读而我绝不可能主动去阅读的各种书籍,以及各种文献的引用,洋洋洒洒堆满纸面。

我喜欢读他的来信。好些意味深长的事实,好些有趣的书,以及有关“人生”的简练姿态,我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他在长而艰深的书信的字里行间,信手而来写了很多日常生活中的发现——关于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发现的蒲公英、有趣的朋友、好喝的茶。我喜欢他纯朴而富有个性的文章,愉悦中充满了惊奇。

我和他的共同之处只有三点:喜欢美味的食物、喜爱儿童书,以及(他定会对这一点愤怒)为人单纯。

最近跟这两位朋友都无缘会面。但这类朋友不见面也无妨,他们在世界的某处好好地活着,便是对我的支持。

其中那位交往了十六年、待人和蔼可亲的朋友,偶尔会打个电话来。那样一来就聊上两个小时,你一句我一句。

在最近的一次电话中,他不断对我依然维持着婚姻状态(恐怕是对我丈夫的忍耐力)表示惊讶,对我好歹在坚持工作、有所收入也很惊讶。

另外一位朋友——即交往了十三年、待人冷若冰霜,却寄给我美丽信件的那位,已经大约两年没有交谈过了。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把长发束在脑后,娴熟地在厨房里忙活,为我做了香浓可口的俄式蘑菇牛柳和西班牙风味的奶黄布丁。房间的打扫非常到位,走廊的一面墙壁做成了专放文库本的浅浅的书架。他见我对这些书架深感羡慕,便说道:“不错吧。”

声音非常孩子气。我很喜欢他那句充满孩子气的“不错吧”。

溢美之词

有生以来最高的溢美之词,是年长我近三十岁、令我敬爱的一位男作家说过的话。

一起旅行,再没有比你更令人愉快的人了。

就是这句话。当时我觉得,哪怕再活上几十年,也不会有更好的赞美了。这是我一生中听到的最好的溢美之词。

旅行的成败取决于随身携带的物品。只有头脑、心灵、身体和一个提包,在并非为自己设计建造的地方,在没有固定住处的地方,在既没有家人也没有工作的地方,在与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均无联系的地方,该如何度过这几天?我想关键在于能否全身心地享受这无牵无挂的轻松。

倒不是自吹自擂,平时也罢、外出旅行时也罢,我都绝非一个身手敏捷的人,既不够机灵,也没有什么活动能力,还缺乏耐性,更没有值得一提的旺盛好奇心。

所以,他所说的一起旅行很愉快这句话,意思并不是在所到之处我派上了什么用场。连我都觉得自己是个一无所能的女人。但凡和我一起旅行过的人,看到这里,恐怕都会因频频点头而肩酸脖子痛吧。

溢美之词这东西,是考验说话人资质的试金石。对写不好文章的人表扬他的文章,他一定不高兴;听味觉迟钝的人盛赞某家餐馆,可信度注定不会高;被公认品味低陋的人夸奖衣着装扮,那么这一天肯定情绪低落。

听到他的溢美之词时,我竟如此高兴,是因为在我看来,关乎旅行,他就是一等一的行家高手。

跟所谓的老江湖又大不相同。当然,他曾经旅行无数、遇事处变不惊,就这一点而言也可谓老江湖了;加之精通法语,在历史、文化等方面造诣也极深,但关键并不在这里。

他对这个世界的好奇仍在、双眸清澄依旧,在这一层意义上,又不妨说他绝非所谓的老江湖。

他仅仅是到那儿去,以一种飘然的(其姿态更为柔曼,我宁愿称之为飘逸的)姿态。

他在那里极其自然地举手投足。他“观察”但不“参观”,“吃”却不“饕餮”。

和他在一起,愉快的事情便越发愉快,不愉快的事情也能单纯地视为不愉快,不往心里去。这份丰美和轻妙仿佛音乐一般。

他轻快地旅行,然后轻快地回家。出发也罢,归来也罢,始终心情愉快。于是我猜想,万一因为什么事情不能回家,他恐怕也会安之若素,抛却一切,在那片土地上生活下去吧。

当然,这么说了,他一定会否定。“我不舍弃,不会舍弃。为什么非舍弃不可呢?妻子在等我回去。女人也在等我回去呢。”

现实生活中,他什么也不抛舍,然而有抛舍的精神准备。本质意义上的旅行就应当是这样。

来自这样的人的称赞让我异常高兴。“尽管身手不够敏捷,为人远欠机灵,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不过,下次我们还一起去旅行吧。”我激动得甚至声音都走了调。

称呼年长的男性为“男友”,让人有点踌躇不安,但他对我来说就是一位优秀的“男友”,除此以外什么都不是。他见多识广却又为人懒散,稳健可靠却又楚楚可怜,兼备享乐人生的诀窍和忍耐人生的决心。能够进行丰富的旅行,便意味着拥有丰富的人生,两者是相似的。

不过,在他爱用的词语里有“女人”一词。“因为那人是某某某的女人”,“女人在等着呢,我得回去”等等。我喜欢他这个词儿。不是“妻子”,不是“情人”,也不是“女朋友”,而是“女人”。我喜欢这个词的准确、淡然和妩媚。

遗憾的是,我不是他的女人。但是,在他的身边做一个普通的“女人”,这样的状态令我心仪。

这种表里如一,一踏上旅途便格外鲜明。大家将工作和家庭暂且搁在一旁,在各自都不熟悉的地方一起行动。

有一次,和包括他在内的四五位朋友一起去了南国的岛屿。我觉得作为男性,他携带的行李略嫌多。短短数天的旅行,却把包塞得满满的。里面都装了些什么呢?

他那行李的真面目,原来是塔希提人用的那种缠腰布和文字处理机。在南国岛屿购买缠腰布的大有人在,却鲜见自备的人,更何况一条又一条的还带了好多。我忘不了那些缠腰布鲜艳的色彩,他乐不可支地将它们缠在身上。晚餐时竟还缠上外出作客用的。我大为惊讶,同时也着实感动,因为缠腰布实在和他太般配了。

据我所知,他从没说过“太忙”“工作太累”之类的话。问他:忙吗?他总回答:不啊,闲着呢。他说工作起来非常愉快,轻轻松松、开开心心,似乎工作对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

见他旅行时也带着文字处理机,我暗暗以为他一定是忙得焦头烂额,截稿日期已迫在眉睫了。过后,听到一位朋友推测,说那是他新买的文字处理机,因为新鲜劲儿还没过去,所以就随身带了来。

我想,或许当真如此。这很像他的做派。但也可能并不是这样,说不定真是火烧眉毛。在我们面前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而实际上已经是紧迫不堪、穷途末路,正在绞尽脑汁地想方设法。这也很像他的做派。

海边的房子里,在镶嵌着大块玻璃、采光极佳的客厅,清晨,他缠着缠腰布敲击文字处理机的身影,无人得知究竟是属于哪一种。他便是这种人。

本质意义上的旅行,对于我认定的“男友”和“女友”来说,是相得益彰的行为。

他给了我一生之中最高的溢美之词,我希望自己是个无愧于他的旅人。

男子汉的定义

这是我的任性蛮横。我明白,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任性蛮横,所以请不要生气。

对我来说,有一件事情是不希望男友做的。如果女友做了,我不会在意,然而倘使男友做了,我便会感到生气或伤心,要不就是失望。大抵会将这些都包括在内。

这便是两人一起喝酒时,他比我先退席回家。当然,先告知有事在身,或者身体不适另当别论。假如并非这两种情况,他只是说一声“那么,我该走啦”,就扬长而去的话,我便会想:好啊你。你跑了。把我自个儿撇下不管了。(所以我不是说了嘛,这是我的任性蛮横。)

虽说一个人喝酒也没什么不好,但得从一开始就是独酌独饮。或者是我自己说的:“我要在这里再喝上一会儿。”(所以不是说了嘛,这是我的任性蛮横。)

倘若不是上述情况,希望不要撇下我不管。

我曾经是个对唱着“博吉啊,博吉,你那个时代真棒,男人闪闪发光,可以装模作样”的泽田研二颤栗不已的女孩。我的男友们都知道这一点(我猜想)。就算不知道这个事实,也肯定知道我是个这样的女人——希望男人闪闪发光、装模作样的女人。(顺带说说,我还很喜欢安·路易斯《六本木殉情》那段“你可别只挂在嘴上,得树立起男子汉的形象……”。)

有点不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了,总之,要像个男子汉。

我所说的像个男子汉,是说得像一个男人。所以这并不是赞美之词,只不过是单纯地说,既然身为男人,却不像一个男人,未免令人为难。

所以,如果是个男人,就不该在酒吧里撇下女人一走了之。我对这种做法真是讨厌到了极点,觉得就像遭到了抛弃一般,不如说就是遭到了抛弃。说良心话,这不该是男友的所作所为。

有一位年轻的(话虽如此,也有三十来岁)友人,便是绝不做这种事的男人。

若要问他是何许人也,首先,外表清秀,戴着一副清秀的眼镜,衣着整洁,经常把衬衣的袖子卷起三分,裸露在外的手腕非常漂亮。他酷爱读书,阅读倾向和我不同,因此与他交谈常有新发现,十分有趣。比如一个叫石井真治的人写的书,我便是从他那儿得知的。

他词汇丰富,但是不爱说话。讲述一件事情时,由于太真诚,几乎是真刀真枪地搜肠刮肚,从不惋惜为寻词觅句耗费能量。他的意识完全集中在正确地表述想说的话上。该如何说呢,就像专心致志发表论文的科学家。

他从来不曾把我撇在酒吧里不管。当然不是因为我特殊,就算是其他女人,我想他也绝不会撇下她们离去。

他既没有出租车乘车券,在金钱方面看似也不富裕,然而他绝不会说出“末班车……”之类的话。

可是,他一定会这么说。急忙地,有点困惑,但莫名地坚定,以惯常的语气解释说:

“江国啊,不对的,这是个误会。我呀,只是不知道而已。不知道如何是好。我觉得不能破坏当时的氛围。而适当的时机究竟又该是什么样子呢?思前想后之际,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什么男子汉之类,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不过我所说的男子汉气概,也就是男人气度,其实就是那个样子。

“不过,可是,我呀,该怎么说呢,那个,比方说吧,比如江国你的饮料快喝完了,‘要加点么?’我不是要这么问你吗?于是你回答‘要一样的’。这么一来,我就会觉得,啊啊还打算继续喝嘛。我只是这么想而已,没有主见罢了……”

这才是最重要的!我想说。

“不对吧。你想,把你扔在这种地方自己先回去了,万一后来出了什么事,岂不是很麻烦?我左思右想,还是不行。仅此而已。”

是犹豫不决,是顾忌不前,总之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界线:不可妄为。我想,这些都属于“像个男子汉”。若是女人这么做,那便是“女人味十足”。然而,最近这两者都在逐渐丧失,亦即是人性的崩溃。

即便这样,恐怕他仍然会对“像个男子汉”这句话面露难色。他表示为难的方式非常明显,很可能一面说着“我讨厌这话”,一面还浑身一颤,然后改口说“是不喜欢”,说不定再加上一句“我也搞不清楚”。我觉得,这单纯是因为这个词的意义被人们误解了。

“像个男子汉”和“男人气十足”是泾渭分明的。像个男子汉是件极其普通的事情,不值得盛赞;而男人气十足,主观来看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我禁不住要极口夸赞。

不过为了避免误会,先把话说明白,我并不喜欢男人气十足的男人,恐怕是喜欢所有男人身上的男人气。而事有凑巧,这位男友偏偏还是一位极具男人气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男人和女人。我觉得,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应当像一个人,在这个基础上,我会爱上男人的男人气。

其实,他和我并不是很亲密,相识才不过几年,也不经常见面。但是,也许是在人际关系上的真诚态度相互影响,我觉得和他似乎相处得很好。此话听来可能有点怪——见见面,吃吃饭,喝喝酒,其间都可以非常亲近。

平时没有想和他见面的愿望,我想他也是如此。有事,或是有共同的朋友,我们方才见面。然而一见面,不知为何便感觉是非常亲密的好朋友。

每一次、每一处都一心一意,我想这也许是我和他的共同之处。不妨说是不长于泛泛之论,所以才常常犹豫、顾忌、思索。

我明白了!我想象的“像个男子汉”或“女人味十足”,就是意味着不长于泛泛而论,宛如孑然一身生活在森林里的野生动物,每每得自己动脑思考。

就是如此。我想。

刹那

《鹅妈妈》中有一首这样的歌。

男孩儿是什么做成的?

男孩儿是什么做成的?

青蛙,蜗牛

小狗狗的尾巴

就是这样做成了哟

女孩儿是什么做成的?

女孩儿是什么做成的?

砂糖,香料

一切美丽的东西

就是这样做成了哟

男人和女人是大不相同的。除了生物学上的不同之外,各自还走过了不同的历史进程,所以大不相同也是理所当然。我觉得,维持“男友”与“女友”的关系,就能无比幸福地(宛如蜜汁般甜美)尽情享受这不同。

若是父母与子女、夫妇、恋人、兄妹和姐弟之间,“不同”便会屡屡成为导致争吵的火种。可能是这样。

比如说,假定有一位男子,声称杂乱无章的房间能使人心平气静,那么妻子必定怒气冲天吧,但女友就不会动怒。再假定一位男子里朝外地扯下袜子来随手一扔,第二天又套上同一双袜子的话,母亲总要唠叨几句吧,而女友则毫不在意。又假定一位男子,外出就餐总是吃拉面,恋人可能会双眉紧锁满脸不快,但女性朋友毫不在意。

比如说,假定有一位女子化妆得用去一个小时,丈夫必定会焦躁不安吧,但男友则毫不在意。再假定有一位女子,由于过分赶时髦,打扮得奇形怪状的,父亲总要教训几句吧,但男友一言不发。再假定有一位女子爱哭鼻子,恋人肯定会不堪其烦,但在男性朋友的眼里,这也是个性的一面。

我觉得这是令人愉快的事情。

与其说是原谅缺点原谅懒惰,毋宁是不以为意,就是这样一种关系。缺点也罢懒惰也罢,本来就是一种个性,只要没有切身的害处,甚至还是一种魅力。

七年前和丈夫结婚时,发现了许多事情,若是朋友的话可以毫不在意,如今却无法袖手旁观,有种悲哀塞满了心头。

而这一点,男友却正好符合我的期待!

我对于他们,其实什么都毫不在意。无论目睹了怎样的一面(或者听到了什么话),我只是暗道一声:哦。哦,有趣。哦,有个性。哦,与众不同嘛。大多数情况下会因此越发喜欢他们。不妨说,这是一种任何负面都可能转化为正面的关系。

朋友中有一位富有魅力的男子。他典型地体现了世间公认多出现于男性身上的缺点——单身生活却不做家务、总吃便利店里卖的便当、住在不太整洁的房间里、每晚饮酒过量搞坏了身体、懒得出门。外加沉默寡言,不擅表达,即便有了恋人(似乎)也无法很好地表达自己的心情。他不仅集这些于一身,还挺着胸膛理直气壮:这有什么不好!

我当然会说,没什么不好。这未必就是谎言。当我们觉得某人真是无可救药,不管此人是男是女,便已然陷入了某种深深迷恋的状态。

真是无可救药啊。

每次看到他,我便这么想。若是母亲或者妹妹的话,肯定会忧心忡忡吧。若是妻子或者恋人的话,肯定会怒不可遏吧。

但是,我在深夜的酒吧里(和他见面总是在酒吧里),只不过说上一句,真是不可救药啊,然后拍拍他的肩膀喝酒而已。

当然我也会发挥一下朋友的功能,说些诸如穿着再清洁一点的话会讨女孩子喜欢,胆子还不够大,人不好好吃饭就会显得阴暗之类的话。然而我的话里,不知不觉渗入了认为这其实都是魅力所在的心情。

在恋爱问题上,我认为“男友”和“女友”是极端没有朋友价值的。这种情况下若是充分体现朋友价值的话,会变得无聊透顶。

话说回来,这位朋友是个酒豪,然而虽说是海量,却时常声称什么“明天要起早”“昨天喝多了”,想要回家。

这样一来,我便觉得被人抛弃,忍不住口吐粗言,像“胆小鬼”“一点都没见长进嘛”。于是,立场马上发生了逆转。

真是不可救药啊。

他苦笑着说道,然后又陪了我一会儿。大概是因为他既非父亲也非恋人,才能得到他的原谅吧。

就这样,我得到过一些人的原谅。我不知道这是幸福还是不幸,只是感觉心情愉快。

煞有介事地给人忠告、煞有介事地为人着想——并非仅仅这样才算友谊。不负责任,有时甚至是恶意与中伤,也能筑造出可贵的栖身之地。

倘若不得不与各种各样的人、在各种各样的地方、以各种各样的形式邂逅并生活下去,那么我希望那是淡泊的(但必须是认真的),是转瞬即逝的。

就个人而言,我的愿望毋宁与之相反,而且更强烈。如果仅仅在某一个人面前,自己能无所顾忌地展示自我的话,那该有多美好呀。就是这么个愿望。一个不会转瞬即逝的愿望。一个不会随时随处板着面孔的愿望。

自然,我不得不承认,就是因为总唠叨这些话,才被男友称为“无可救药”。

时间流逝

他原本是父亲的朋友,长期居住在纽约。十四年前我去美国留学时,父亲横竖放心不下,于是把我介绍给了他。我记得好像是在银座或者六本木的料亭,三人一起吃了一顿饭。

“我这个女儿稀里糊涂的,没啥出息。请你一定多加关照。”

父亲说罢低头行礼。我诚惶诚恐地端坐在一旁,心里思忖着:这简直像嫁女儿嘛。

而那天,身为主角的他却对着父亲不停地夸赞,昨天因为工作邂逅的女作词家是何等妩媚、何等出色。我坐在父亲身边,感觉他好像根本没把这个即将留学的小姑娘放在眼里。

现在回想起来,那位女作词家正是他喜欢的类型。优美、活泼、娇弱。正中下怀。

他喜欢什么类型无关紧要,总而言之,我就这样认识了他。

抵达肯尼迪机场时,他已赶来接我了,开了一辆非常漂亮的大大的深绿色车子,座位也是深绿色的皮革,从立体音响中流淌出莫扎特。那是一个阴云密布、略感寒意的傍晚。

他的车中飘着蜡笔的气味,与蜡的气味相近。我喜欢这种气味,深深地将它吸入体内。

一年的留学期间,我坐过好几次他的车。每一次不是去优雅的餐厅共进午餐,便是请我吃价格昂贵的日本料理。在他而言,不过是对朋友托付的女儿尽义务而已,但对我来说却是略为特殊的约会,因为他是位非常出色的男子。

要说如何出色,那便是从容,一直都保持着愉悦的心情。

对于贫寒的留学生来说,那无疑是一次次既安心又奢侈的约会。而且从他那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像朴素而滑稽、字典里却找不到的英语。各种习惯和宗教生活的细节。当下街头正在流行的东西。有趣的展览会。草间弥生。错过这一次就不会再有的编排得十分别致的音乐会。关于美国的老年人。关于作为安度晚年之地的亚利桑那。

他说着优美的日语,但我总觉得那是英语式的日语。他的说话方式富于逻辑性,多用肯定。话语间总是伴随着幽默。我喜欢他用的词儿。

只有一次,他对我说起了自己。他的家人,关于女性,关于日本的感悟。我们坐在他的车里,又是一个阴云密布、略感寒意的日子。我觉得自己理解他所说的话,完全理解他的一字一句。他便是以那样的方式对我说话的。不过当时我想,若是这个“稀里糊涂、没啥出息的小姑娘”声称什么完全理解,那他一定会大感意外。因而我没说出口来。我理解,却只是沉默地倾听着,在弥漫着蜡笔气味的车子里。

对他而言,我是朋友的女儿,然而他从没把我当孩子对待,用主语明确、类似英语的日语,直率地和我交谈。

之后,我在纽约也结识了朋友,不用再给他添麻烦了。即便这样,有时还会打电话约他见面。不管是在一年的留学结束之后、漫无目的地待在纽约时,还是在回国后不时去纽约游玩时。

他现在依然住在纽约,从以前工作的公司辞职,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似乎没有回国的意思,和包括一只美丽的猫咪在内的家人生活在一起。

他偶尔因为工作回国,只要一和我联系,我便会抛下一切赶去赴约。他和在纽约时没有丝毫变化,西装革履,悠闲地跷起二郎腿,微笑着坐在那里。一看到他,我便把这里是东京、自己已经不再是二十来岁的女孩、已经工作、有了收入等所有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再次变回那个只喝可乐、只吃主厨沙拉、跟不上英语授课进度而脸色苍白、连自己都不知道将来该如何生存、衣着寒酸的女孩。

当然,此时我已不再衣着寒酸,在东京每天吃着美味的东西。有工作,有朋友,甚至还有了由丈夫和狗组成的新家庭。没有他的建议也照样去看展览、听音乐会,生活得非常快乐。然而,我却重新变了回去。

虽然没有明确的界线,但我觉得,曾几何时我似乎得到认可,成了他的朋友。

我不是朋友的女儿,而是他的朋友。这是一件美好的事。所以,每次去纽约,我都腆着脸皮去拜访他;当时的男朋友不敢介绍给父亲,却可以介绍给他。

时间的流逝虽然残酷,但偶尔也成就了美好的事情。在友情方面更是如此。

最近一次和他见面是在东京,是在他不知第几本书出版的庆祝晚会上(书名是《为了健康死也无悔!》)。他交游极广,晚会上来了许多各界的名流。

手持一小束鲜花掺杂在人群里跑到他面前时,他像往常一样,并且像对待其他女性一样,在我的脸颊上做了个亲吻的姿态,算是打了招呼。

在我还是他朋友的女儿时,这是绝不可能的行礼方式。

奇幻世界

曾经是热恋的对象,而分道扬镳后一次也不曾见过,这样的人只有一个。其他人现在也依然保持着偶尔见上一面的关系。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热恋之后各奔东西,从此再不相见,于是那个人便永远像年轻时那样、像深爱着自己时那样,存在于我的记忆中。我觉得这样似乎更美好。

但总而言之,现实并不会如此称心如意。

也许应当怪恋爱次数少的缘故,可即便这样,也经历了几次恋爱。我爱过的男人中,除了一个人之外,其余的都成了我的男友。

当然,在令人满意的人际关系中,友情是永远包含在内的,无论是同性也罢异性也罢,上级和部下也好,母亲和女儿也好,兄弟之间、夫妇之间,还有恋人之间也好。

正因为这样,我不愿意把这些人称为朋友。说什么“朋友般的恋人”,“和妈妈关系很好,妈妈就像最好的朋友”的大有人在,而我非常讨厌这样的说法。既然这么说,比如书,比如小布熊娃娃,再比如毯子,比如墙上的招贴画,称之为“朋友”似乎也未尝不可。但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状态也是存在的。对我来说,“朋友般的某某”便是这样。

因此在我看来,虽不愿把恋人称为男友,但上一个恋人就是男友。对本质(至少是部分本质)你知我知,相互有所了解,这种关系相当耐人寻味。

在这样的男友中,便有他在内。

和他现在大约一年只见一次面。说句不怕误解的话,我依然深深地爱着他,比以前爱得更深。我觉得恋爱情感早已荡然无存,而爱却在稳步加深。

他是个潇洒多情的男人,年龄比我要大出两轮,始终单身未婚。话虽这么说,但他基本是和女人生活在一起,是个徒有虚名的单身汉。

他一旦与某位女子坠入爱河,便对她赞赏有加,得意非凡地向我介绍,至今为止已经向我介绍了三位女子。

这第三位即现在的恋人,和我关系挺好。她喜欢弹钢琴,我家里有钢琴——不过是一架便宜的电子钢琴,她便经常来弹。据说他家的公寓是严禁弹奏乐器的。搬家不就行了嘛。

总之基于这种原因,她常来我家,而且是骑着摩托车。

她比我大两岁,是个心地善良、胆大有气魄的女人。我们之间除了他并没有别的共同话题,因此总是边谈论他,边吃黄油吐司、水果,或者她带来的奶油泡芙。

就在前一阵子,他(好像)又有了新的艳遇。她打来电话告诉我事情的前因后果,而此时,他和她之间已经谈妥——他与那位外遇对象彻底一刀两断,问题圆满解决。所以,她打电话来并不是需要商量什么,仅仅是想倾诉一番。

之后又过了几天,我和他久别重逢。他苦笑着告诉我,那天女朋友给我打电话时,其实他就在旁边。

理所当然地(我以为是这样),我提不出任何建设性的建议。诸如什么移情别恋也该适可而止啦,可别让她太伤心啦,这种话我既不喜欢说,也没资格说。我想她也知道这一点。我是他的女友,不是恋人,始终(哪怕他干了坏事)是他的同伙。

这天,我和他是在一个商谈工作的场合见面的,工作结束后一起喝了一个小时的茶。他对她(即同居的她)发现他另有恋情之后的态度大加赞赏,说她“所向披靡”。那时,我由衷地认为,他有一位像她那样气度恢宏的恋人真是太好了。

曾经相恋的男女要成为男友或者女友,恐怕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彼此没有丝毫的依恋,另一个是双方都很幸福。幸福是一个含义模糊的词,不过我说的是生活安定,仅此而已。有工作有家庭有朋友有恋人,总而言之,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那样的话,久别后重逢时,彼此便可以成为虚拟的存在,虽然有点玩世不恭,但现实的羁绊却不至于袭扰对方。

在我憧憬的女性中,有一个叫库伊拉。就是迪士尼动画片《一〇一只斑点狗》中出现的那个手夹烟管的银发坏女人。我和曾经的恋人、现在的男友见面时,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库伊拉似的,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

这是一件心情舒畅的事,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

我恐怕是爱好奇幻世界的。这种情感形态与现实主义者的性情也许格格不入。

然而我想,女人对于男人而言、男人对于女人而言,原本就是奇幻世界里的存在。

无论何时、无论何人,总会在生活中遇到许多的坎坷。偶尔逃避到奇幻世界中去神游一番,有何不好?

朋友的小店

这家小店在距我家步行十五分钟的地方。一个只设有吧台的小酒吧,由三十四岁的老板和狗在经营。狗是柴犬,聪明可爱,用沐浴露洗得干干净净,但常在吧台上走来走去,是一家讨厌狗的人无法入内的小酒吧。

昏暗的吧台内侧,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唱片,似乎以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音乐为主。唱片中若有顾客点的音乐,便会拿来播放。顾客们边喝酒边欣赏音乐。

我想写写店老板的事情。关于他的个人信息,我一无所知,但他却对我的个人情况略有所知,因为我经常将他卷入我个人的狂风暴雨之中。比如烂醉如泥时让他送我回家(因此他目睹过我的私生活空间),和丈夫吵架后夺门而出,和小狗一起在他那里待了一夜(小酒吧营业至凌晨四点,而那天我一直待到早晨七点丈夫离家上班。他把牛奶浇在燕麦片上,给我和小狗吃)。

我大多独自一人去那里,偶尔也和妹妹一起去(因此他和我妹妹也成了朋友)。在开这家小店之前,他在别的店里干活,我常去那家店,和当时喜欢的男人一起(因此,他见过我曾经喜欢的男人)。

就这样,尽管我对他所知甚少,却让他知道了我的这些那些。这相当不利。

如何不利呢?说来就是被他当作小孩子对待。好了,可以睡觉啦。要不打电话让你妹妹来接你?等等。

姑且说明一句,虽然我曾经在那里醉得不省人事,但是蠢话连篇、胡搅蛮缠、乱讲心里话、类似人生咨询之类的事都不曾有过,一次也没有。我极其讨厌这些,而且我和他没怎么交谈过。

上星期难得说了一次话。因为听到了愧不敢当、然而毕竟让我内心喜悦的话,便想写在这里。

“请不要加水。”

在点第三杯金汤力时,我和往常一样说道。

“这话我早就想说了,你操心过分啦。”

他从来都满脸不耐烦似的说“知道知道”,这次居然没说“知道知道”,而是说了这样一通话。

“我是商人呀,没问题的。”

顺便提一下,他出生于大阪,父亲好像也经营酒吧。

恐怕有必要说明一下,长期以来我一直认为,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店,店家和客人之间的关系过于亲密的话,都令人不舒服。所以六年前,当我偶然走进那家酒吧又遇到他、并屡屡光顾时,我便告诫自己:不能太亲密。像从前的小说还是电视剧里看到的那样,中年常客在去惯了的店里,得到老板娘又像妻子又像母亲的百般照看——睡着时替他在肩上盖一块毛毯,瞧他喝得差不多时便将鸡尾酒调得淡一些。我不知道这样的场面在生活中发生的比例究竟如何,但对这种中年男客和老板娘之间的关系厌恶之极。

所以当我醉得不省人事被送回家时,当然会感到极度惶恐,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便再去那家小酒吧。为表示歉意,还寄去了罐装汤料。当然不是说送了礼就万事大吉,问题在于彼此间并不是密切交往的关系。

所以上星期,当我说:“请不要加水。”而他回答:“我是商人呀,没问题的。”我便赶紧道歉,因为听声音,他好像有点生气。

道歉之后,我又战战兢兢地说道:

“这不,上次不是还劳您送我回家吗?我在担心,要是老板您以为我擅自把您当作朋友的话,可能有点不妥。”

他听罢却说:“可我觉得就像是朋友啊。”接着又说道:“不过,我是不会给你稀释酒的,也不会给你加一盘炖什么菜。”

“炖菜?”

我都已经忘记了。很久以前,我对他谈起过非常厌恶那种连续剧式的老板娘与中年男客的关系,曾经说“菜单里分明没有,却要送上一盘炖什么什么的”。

我笑了,因为这家小酒吧只有酒和爆米花,根本不可能上什么炖菜。

“我那时不是跟你说了嘛,送你回家是送朋友,而不是送什么常客。”

我惶恐不安:“是说过的。”(在他面前,我只用敬语说话,极其自然地便会如此,因为我们关系并不亲密。)

同时,我深深地感到,并不是因为亲密就能做朋友。即便一起游玩过、一起聊过天,也未必能成为朋友。

确实,这也是一种朋友。

我这样思忖着,变得愉快起来。

这也许就是值得信赖,就是相信可以信赖此人的人格。他烫着蓬松凌乱的怪异卷发,甚至显得比柴犬更为脏乱,体格健壮,但他经营的这家小酒吧,对我来说就是朋友经营的小酒吧。

重逢

有时,会有那么一瞬间,愿意相信上帝是存在的。比如说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意想不到的时候、与意想不到的人偶然相遇的那一瞬间。

用“灿烂辉煌”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全身心沉浸在奢华的喜悦之中。

当我在东京的书店里,和高中时代的同学时隔二十多年突然相遇时,虽然和她本来并不亲密,却兴奋异常。这样说有点奇妙,本以为再也不会重逢,或者说以为对方早已谢世——我的心情便与之相近。

她带着三个孩子。

“是你生的?”

在我的记忆中,她还是高中生,所以十分震惊地问她。她兴奋地用几乎吸引整个书店注意的声音答道:“是啊,是我生的。”

说罢,我们站着聊了两三分钟,便分手了。分手后,我在那里愣了好长时间。

在大阪的书店里,还偶然遇上了在美国的大学里认识的日本男生。虽然时隔十三年,但他几乎没有变化,立即认出了他。尽管认出了他,却由于太一模一样了,骤然之间反而难以置信。

他比我年轻几岁,但应该也过了而立之年。T恤衫配牛仔裤、旅游鞋,外加一个大背囊,看上去像是在美国的长途火车候车室中随处可见的年轻人。如果手里拿着时刻表和三明治,那就更完美无缺了。时间仿佛哗啦啦地作响一般,回到了过去。

“怎么啦?你怎么会在这儿?住在大阪?还是这里是费城?”

我一口气问道。他安详地微笑着,随后说:“你变了嘛。”

“那是自然喽,已经不再是二十三了。”

我答道。他点头称是,说:“不过我没变,是吧?”

口气并不是扬扬得意,反倒像有点过意不去。

“长不大。”

我不知如何是好,很是困惑,没有吱声。当然也可以说:我也没怎么长大哟。本来就是事实,我还希望说完后开怀一笑,加上一句:还是跟当时一模一样哟。

然而又觉得一旦说出口,似乎有谎言的感觉,于是困惑不已,没有作声。

“有时间喝杯茶吗?”

我问道,他点点头。我们走进了地下街的咖啡屋。

那天很热。我点了一份冰镇白玉赤豆汤。他笑了,说道:

“喜欢甜食这一点没有变嘛。在‘友善者’靠窗的座位上,常看到你一个人吃着难以想象的超大冰激凌。”

然后,我们坐在那里慢慢地聊起各位朋友的情况。他说读过好几本我写的书。我道了谢,却还是觉得困惑。

回忆起了一件事情。

好几年前,第一次看到小林纪晴的《亚洲人·日本人》。作者来到亚洲各国,为遇到的年轻日本人拍照并进行采访,整理成文,出了这本书。随便翻阅了一下,我便产生了强烈的“怀念之情”。

看到照片上的这些男孩女孩,我满心认为:“我肯定认识!”大家好像也都是这样。

我们充满怀念地聊起了共同的朋友。房间里总是放着大瓶三得利红牌威士忌、穿着木屐走来走去的阿敦,决心要当政治家(已经如愿以偿)的雅人,美丽奢华而又大胆、奔驰车里散发着毒药香水味、对朋友体贴入微的千辛,我一直误以为上身穿着紧身胸衣的肌肉发达的阿诚。

“真想大家结伴,一起再去趟美国啊。”他说。

“去吧,去吧。一定会非常开心。”

我响应道。但是,我觉得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我们都变成老头老太之前——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每年从他们寄来的印有照片的贺年卡中可以得知,谁的家庭又新添了成员、谁的职位又有所提升了。我们大家都身处不同的地方。

“只有拼命向前哪。”吃完了冰镇白玉赤豆汤,我说道。

“你好勇敢啊。”他说。

这时,我觉得他有点狡猾,便说道:

“你耍滑头。”

尽管如此,我还是带着几乎堪称“灿烂”的喜悦,望着眼前这位毫无变化、依然难以倚靠却为人和善、一定比我“成长”了许多的男友。

重逢真美好。朋友当然不是以量取胜,但朋友众多,人生会更快乐。

纵然不会再度重逢,但是他们肯定会在各自的人生中施展身手,能够这么想,便是对我最好的支持。

上帝还是存在的啊。

在盛夏的大阪地下街和他分手后,我边独自走着,边这么想。

饰有小石头的耳环

我基本上不善于和孩子交往,所以当有孩子的朋友说要带孩子来玩时,我便会紧张得哆嗦,因为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问到什么样的人是理想的男性或者理想的女性,有人回答说是“喜欢孩子的人”,我也无法理解。这是个谜。

总而言之,我尽可能地不接近孩子。

然而,只有一个人例外。

他是小学二年级的学生,要分类的话,应该算是个孩子,却极为睿智,是我的朋友。碰巧他是我的女友所生,因此对我来说,他也是朋友的孩子。但这不是事情的本质。

在我的眼里,他是个非常成熟的人,总是在充分了解周围的情况之后,再深思熟虑地付诸行动,说起话来远比那些比比皆是的大人诙谐风趣,而且还非常温和。

事实上,每次相遇,他都令我刮目相看。

在他情有独钟的“地铁博物馆”里,他完美地陪伴着我的朋友(他的母亲)和我,给我们讲解有关地铁的丰富知识。当时他还只是个幼儿园的学童,竟吐出了极有男女平等色彩的台词:“还能走得动么?”“行李我来拿吧。”

第一次来我家玩的时候,他逐一巡视每一个房间:“这榻榻米大概多少多少叠吧。”不仅猜测得准确无误,甚至还说什么“郁金香和窗帘的颜色很般配,好可爱”,“虽然有点凌乱,不过感觉很好”,煞费苦心地夸赞,连旁观者看了都心痛。“这架钢琴我可以弹吗?”他彬彬有礼地问。“请。”我答道。他便不看谱子,弹了一支很短的曲子(当然是替我们着想),然后仅用十秒钟便发现了连我这个主人都一无所知的自动演奏功能,使在场的每一位(他的母亲除外)大人目瞪口呆。

他对机械很在行。女友丝毫不以为奇地说。不愧是母亲。

还有过这样的事情。在咖啡店里,我坐在他对面的座位上抽烟,他突然说:“吐烟时用不着每次都头朝上。”语气非常老成。他的父母都不抽烟,不过他大概原谅了我这个坏习惯。我好像无意识地“每次都头朝上”将烟吐出去。倘若他说“在孩子面前请不要抽烟”,我大概会好强地微微一笑,答道:真是多管闲事。他的宽宏让我惶恐。

他管我叫“小香织”。这个称呼里没有丝毫的撒娇和阿谀,我每每深受感动。因为我觉得,小孩子在用“小什么什么”称呼大人时,大体都含有这种成分。然而,他口中说出的称呼却回响着彻底的公平与对等。

我当然死也不会说,不过,万一我对他说“我们是朋友吧”,他肯定会面露诧异的神情,认真地对我说:“不对哟。”这一点恰恰是我认定他是男友的理由,亦即拒绝分类。各自维持自己的主观。永远是一对一。

然而,当朋友生女孩的时候,我总是想:你要做个好女人,做个好女人将来去伤男人们的心。而当朋友生男孩的时候,我便想:你要做个好男人,做个好男人将来别让女人伤心。这差异究竟源自何处呢?

好女人让男人伤心,好男人却不让女人伤心,我的心里似乎有这种“情结”。是女人擅自为了好男人伤心,而不是男人使她们流泪。

看见小孩子,我便会想,尽管如此之小,就已经有了男女之别,这个世界可真奇妙。

对于我来说,男友好比是蔬菜浓汤,并不像咖啡、香烟、巧克力那般紧贴身旁(那是恋人或丈夫)。但反过来,又不妨说比他们更特殊,是奢侈、温暖而幸福的,对躯体和心灵都极其适宜。我喜欢玉米浓汤,也喜欢土豆浓汤,还喜欢韭葱浓汤和芦笋浓汤。

说说这个二年级小学生的浓汤吧。去年生日时,我收到了他和他母亲的礼物,是一对饰有小块深蓝色石头的耳环。据说这是他挑选的。他母亲喜欢更可爱的颜色,可他说“还是别那么可爱为好”,出言阻止。我不得不大为吃惊。比起从十三岁结识以来相交二十多年的母亲,说不定是刚出生没多久的他,对我的外表和服饰观察得更细致。

他的评论本来是这样的:“送给戴着墨镜、啪嗒啪嗒吐着烟圈的小香织,还是这个更合适。”是吗是吗,原来我是这种形象。我颇有些不情愿承认。

几乎没有男性给我挑选过首饰。几乎这个词有点含糊,坦率地说只有两次。第二次便是去年的生日。

戴上这对饰有小块深蓝石头的耳环时,不知何故,我感到非常难为情。

~关于想要的东西~

三个愿望

在芭芭拉·派克题为《嫌疑》的小说中,有这样一句台词:“为了幸福,男人没有太多必需的东西,有的话反而会被束缚。”让我印象深刻。哦,是吗,男人原来是很节约的生命体。

林恩·S·海特瓦的小说《切断点》中,有一段描写爷爷去接小孙女的场面。爷爷看到小孙女的双肩背包那么小,大为吃惊:“来吧,再拿点书呀衣服什么的,把你喜欢的东西统统带上。女人的行李就该又大又沉。爷爷的克莱斯勒大得很,什么都能装下。”

我觉得很有趣。的确,若是女人,就会需要各种各样的东西。指甲锉啦,香水啦,巧克力啦,室内穿的拖鞋等等。为了每天小小的幸福。

我喜欢轻装上阵,旅行时虽然带的行李很少,但还是需要各种各样的东西。想要的东西有很多很多。关于想要的东西,打算接下来写上一年。

首先是三个愿望。

让你实现三个愿望,这是童话中经常出现的套路。比如被渔夫救下的金鱼,作为谢礼,便怯生生地说出这一番话。

假如是我,该如何回答呢。

关于三个愿望,我从孩提时代起一直考虑至今。也就是说,我“时刻准备着”。

到了现在,有两个已经定下了。那便是工作一生,以及在相爱的男人臂弯里死去。简单得很。问题在于第三个。

人们期望的第三样东西。

继经济上的稳定(工作)和精神上的安定(男人)之后的东西,是某种意义上的“多余”,是本质上的“奢侈”。

我最喜欢奢侈。

比如说,具有弹奏任何乐器的能力。作为第三个愿望,我想这也不赖。或者是哪怕吃得再多,也不会增加一克体重的身材,这也不错。我还想,要是有一棵每天早晨能长出好几种水果的又小又美丽的树,那该多好啊。

事实上,想要的东西无止无尽。

有一个童话,说一个一心想要月亮、让周围的人备感困惑的公主的故事。我记得好像是詹姆斯·瑟伯写的。

现实生活中,因为一心渴望拥有月亮而困惑的不是周围的人,而是我本人。渴望得不到的东西是何等痛苦。

然而。

既然身为女人,我又想:希望自己千万不要吝惜憧憬的能量。

希望拥有一口井。

我一直有这个愿望。对井的热切向往,已经到了无法用语言解释的程度。

后院如果有口井,该是多么安心,又多么令人兴奋啊。其实家里甚至连后院都没有,但暂且不提。

后院的土地一定很潮湿。井是用石头砌成的,下方有少许青苔。井石在盛夏里一定凉冰冰的,而在隆冬会冰冷彻骨。小蜥蜴也许在悄悄地休息着,或许还可以看到小小的青蛙。我和它们共同拥有这口井。

祖父母家的后院里有一口井。盛夏,井水凉得难以置信,梦幻般地清冽。井水怎么打也打不完,这种富有之感似乎比住在用自来水的家里要奢侈得多。即便是小孩子,也能理解这一点,因为我们拥有水源!

祖母去世,把卧床不起的祖父接来东京时,我的父母将老宅卖掉了。那座后院里有一口井的老宅。

每次去那座老宅时,我都会想:失火也不怕,用井水灭火就得了。自来水管坏了也没关系,反正有井水喝。后院里的所有生物都得到了佑护,蜥蜴、青蛙、蝴蝶还有我。人只会被自己深信不疑的事物佑护。

倘若我拥有一口井,一定会喝那井水,用那井水洗手洗脚,在井里冷藏水果和啤酒,给植物也洒上充足的井水。后院水淋淋、湿漉漉的,哪怕没有人在,也充满了勃勃生机。

我会时不时地打开井盖向下探望。那里一片漆黑,寂静无声,寒气升腾上来。喊上一声,传来轻轻的回音,声音垂落下去,向着另一个世界。后院里有另外一个世界,多么让人安心。

上下压动水泵,一定也是幸福的劳动。咯吱咯吱的响声使人心情愉快,我情不自禁地嬉笑出声。水泵生锈后,变成了美丽的红褐色,犹如老人那饱经日晒的健壮肌肤般值得信赖,既帅气又令人怜爱。

若是恋人来访,我会满心喜悦地迈着轻快的步履来到后院,为他舀一杯清澄的井水。恋人咕咚咕咚地喝得津津有味,喉结上上下下,我会看得心荡神驰。

水井永远在那里。我会觉得它在佑护着我,仿佛童年时代一样。做兑水威士忌时,用的也是井水。煌煌白昼,我在后院里喝着它,站着健康地喝。

我还是希望拥有一口井,因为最后我还可以纵身跃入其中。

鲨鱼的牙齿

从小我的牙齿便很脆弱。

所谓牙齿很脆弱,也就是说很容易蛀牙。

我很喜欢刷牙,也刷得很勤。常备的牙膏有三种,最普通的是一种名为Aronal的瑞士牙膏,因为偏爱其包装和风味。因为吸烟,还使用去除烟垢的狮王ZACT牙膏,以及保持牙龈健康的含盐的Acess。每天轮番使用,早中晚认真地刷牙。

如此认真地刷牙,牙齿却照样会蛀,究竟是为什么?牙齿同样不好的父亲生前就诡辩道:“像你那样整天刷还是照样蛀牙,不刷不也一样嘛。”所以他不太爱刷牙。

自然,《海螺小姐》《爱刁难的老婆婆》《怪医黑杰克》《短发君》从头到尾都是在牙科诊所的候诊室里看完的。牙科诊所既干净又让人安心,不是什么不好的地方。况且我的主治医生非常出色,医术高明,已经麻烦他将近三十年了,真是万分感激。

但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是不想去那儿。

鲨鱼据说能无穷无尽地长出新的牙齿来,真令人神往。

能无穷尽地长出新牙的话,哪怕牙齿断了掉了,也没啥可怕的。而且性格还会变得比现在张狂。

如果我长了鲨鱼的牙,吃鱼时便整条地吃下去,连鱼头带鱼骨咔嚓咔嚓地嚼个粉碎。即便是肉,比如说排骨之类,也连骨头一道塞进口中。旁人肯定会目瞪口呆,于是野蛮女人的名声便传播开来。

倘若过上这样的饮食生活,恐怕血液将会变浓,骨骼将会变强,内脏也会变得健壮。

这样的话,我就不再想吃蛋糕呀软薄饼呀这类柔弱的玩意儿了。我要大口生嚼土当归、牛蒡这类硬质蔬菜,如此这般,精神也会变得坚强起来。

哪怕一个人独处也无所畏惧了。不必担心抽烟熏黑了牙齿,不再畏怯黑夜中噩梦缠绕,优哉游哉地享受生活。

或许容貌会变得可怕一些,但这种事情我不在乎。大概会为自己的强壮深感自豪。只有相当勇敢的人才敢靠近我。

那种心情,恐怕跟在皎洁的月光下独自一人劈波斩浪畅游在苍茫大海中十分相似吧。优哉游哉,自由自在。

再也不用去瞧牙医了。再也不用买Aronal、狮王ZACT和Acess了。

若是长了鲨鱼的牙齿,毫无疑问,我会像鲨鱼那样孤独,露着铮亮的牙齿,飒爽轩昂地在苍茫的大海中遨游。

帽子

宽大、舒适、戴上去无比愉快——我希望拥有一顶这样的帽子。

不是为了漂亮,也不是为了遮阳或防寒这一类功能,仅仅是为了戴上觉得愉快、感到幸福的帽子。

首先,形状必须是能深深地戴在头上的,必须是柔软敦厚的布质。这是全世界仅此一顶、只属于我的帽子。

仿佛漫游奇境的爱丽丝受邀出席茶会时,帽店主人所戴的那种帽子。不过,我想要柔软的帽子,类似硬邦邦的高筒礼帽抽去硬衬后的那种。

具体说来,是用森林般的绿色天鹅绒制成的,装饰着多得几乎要掉落下来的花朵。当然都是鲜花。此外,还有朋友们的照片、海边捡来的碎玻璃、葡萄干、无花果干、特别的日子里喝过的葡萄酒的软木塞、富有纪念意义的戒指等,装饰着很多好东西。这些小小的令人怀念的东西都直接缝在帽子上,或者用细而结实的线牢牢悬挂在上面。

一顶与其说花哨,不如说是离奇古怪的帽子。

然而,因为是量“头”定制的,所以戴着极为舒适。耳朵完全被盖住,脸也遮住了将近一半。我戴上它,内心便满足而安详,愉快得想纵声歌唱。

我想要这样的帽子。

戴上它外出,就仿佛自己的整个房间在移动,连同幸福的记忆,连同整个世界。

海明威称巴黎是“移动的节日”,我想我的帽子也正是这样一种状态,是个人的移动节日。

孩提时代我很讨厌帽子,觉得它是个累赘,毛线帽和草帽有点扎皮肤,布帽子又很闷热。稍微长大一点以后,又因为其他的理由讨厌帽子。那理由是只有个子高、脑袋小的人才适合戴帽子。

然而到了最近,我觉得帽子的形状原本就很奇妙。至少在都市生活中,它不就是为了个人快乐而存在的吗?

我非常喜欢快乐,就像《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帽店主人那样,或者像《姆明一家》中的史力奇那样,自行其是、随心所欲地戴帽子,那有多好啊。无论是奇妙还是癫狂都毫不在意。

我希望戴着我的帽子,以一颗坚强的心,快乐幸福地生活。

天生的歌喉

那是六七年前的事情,听完辛蒂·罗波的音乐会后,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我思忖着:如果有来生,我要做一名歌手。辛蒂·罗波是位天生的歌手,她的歌声仿佛是喷涌的泉水。从她的心底喷涌而出的歌声,与其说是传入耳廓,不如说是沁入了一个个细胞里。

我彻底明白了,歌手不是成为的,而是天生的。

所以,倘若具备辛蒂·罗波的歌喉(和精神),不论是否进行职业性的演唱,我想我始终都是一位歌手。

我大概会站在自家客厅的正中央,两腿略微分开与肩同宽,挺直身子,纵情高唱从心底涌出的歌吧。

歌声无止境地喷涌而出,但我丝毫感受不到疲倦,因为我生来便是个歌手。

根本不需要什么乐器,因为我有辛蒂·罗波般的歌喉,没有伴奏也绰绰有余。每一曲都是发自灵魂的歌唱,因此听起来也许像福音歌曲,有时甚至像童谣。大概就像吸收着来自大地的养分、绽放出朵朵鲜花的植物一样。

我自小喜爱唱歌,常在家中唱。不过因为节拍慢得出奇,加上声音不知为何变得怯头怯脑的,连我自己也听不下去。

“被你一唱,什么歌听上去都像是念经。”

父亲经常这么说我。确实如此,我唱什么歌听起来都差不多,唱完后把歌名告诉大家,多数人都满脸愕然,根本听不出是那首歌。

究竟憧憬歌手的什么呢?首先是赤手空拳闯荡人生,既不需要纸也不需要笔,只有“我”是唯一的资本。我为这种状态的正当性所吸引,我的憧憬恐怕就与所谓正当的肉体有关。

我喜欢肉体,比如为体育而生的肉体,为歌唱而生的肉体,还有美丽的肉体,为恋爱而生的肉体。

若能那样借助自己的身体让听众的身心都得到满足,心情一定极为舒畅。我会拎上一个提包,唱着歌周游世界。在不同的土地上,学习当地那些自古流传下来的歌谣,让心中歌曲的源泉不断得到丰富。

可能的话,我希望在广场的正中央放声高歌。在阳光下。在月光下。用我天生的歌喉。

我希望如辛蒂·罗波那样,高歌充满爱的歌曲,抑或如卡莉·西蒙那样,唱出柔润恬静的歌曲。

顺便提一句,倘若生为男儿身,我希望拥有尾崎纪世彦的歌喉。

驴子

因为母亲喜欢动物,所以一直以来,我不是和狗便是和猫,要不就是和两者同时在一起生活。现在,我和小狗同住一个屋檐下。有动物的生活真是美好。

有朝一日,我希望能和驴子住在一起。小小的、灰色的、摸上去厚墩墩暖乎乎的驴子。驴子眼睛滚圆,黑眼珠偏多,性子温柔,毛短而密,比马朴素,可怜可爱。

在汤米·狄波拉绘制的圣诞绘本中,出现了一头“shaggy and brown”(有硬硬的毛的褐色)的驴子,名叫“I”(我),是专门负责接送耶稣的。我喜欢这头矜持寡言思虑周密的驴子,反复阅读了好几遍。

西班牙诗人希门尼斯的诗集《普拉特罗和我》中,普拉特罗也是头寡默温柔了不起的驴子,和“我”一起悠然地满街漫步。《小熊维尼》中出现的小驴屹耳,无论悲观之处还是富于哲理之处都耐人寻味。

倘若家里有头驴子,我坚决要同它睡在一间屋子里。深夜醒来时,月光从窗口照进来,他或者是她的剪影静静地浮现出来,岂不是一幅妙不可言的美丽画面。

饭也一起在厨房里吃。驴子大概会安静地从桶中摄取食物。水果也全部一起分享。

我不会开车,但倘若有一头驴子,不管去哪儿我都骑着它。驴子就是我的车。下雨的日子,我就撑着伞骑它。

日常买东西时,我在驴身上搭上一个篮子,拉着它去。西瓜、啤酒、狗粮等等,买了重的东西也不成问题。

再把家改建一下,请工匠造一个驴子用的厕所。

我给驴子朗读那些有驴出现的故事,小驴肯定会很温顺地侧耳倾听。

遇上生日或是圣诞节,我就在它脖子上系一个大大的蝴蝶结。我的驴子是灰色的,所以浅蓝色大概很般配,褐色的天鹅绒没准也很漂亮。

电影《野生的艾尔莎》公映时,母亲说想要一头狮子,妹妹也不知为何想饲养长颈鹿。

有朝一日,当三人都如愿以偿时,我希望带着狮子、长颈鹿和驴子一起去野餐。晴空万里的秋日便很好。心情愉快时,三人都会兴高采烈。而兴高采烈时,哪怕是因为一点无聊的琐事,母亲和妹妹都会放声大笑。

三只动物宽宏大度地注视着各自的主人。父亲如果在世,见状一定呆若木鸡吧,而丈夫只怕会惊恐万状。成了未亡人的母亲,仍然是单身的妹妹,和丈夫各自过日子的我,盼望着总有一天能这样,三个人一起去野餐。

柳腰

有一个词叫柳腰,手头的辞典释作“比喻女子纤柔的腰身”。我对此无限向往。

减肥后,体重固然下降了,却变不成柳腰。柳腰是需要特殊资质的,类似娇弱,类似心骨坚强。

与长裙、和服相配的,绝对是柳腰女人。水珠花样也是如此。

此外,柳腰是适合男人单臂搂抱的腰。因此成熟的柳腰女人颇有些婀娜多姿,不可捉摸,感觉不会老老实实地待在男人的臂膀中。

首先,这两个字就多么漂亮:柳腰。

意为花街柳巷、烟花巷陌的“花柳街”一词中也有个柳字。此外——这不过是胡乱猜测而已:英语中的寡妇一词widow,和意为柳树的单词willow非常相似。我之所以记住这个词,是通过电影《风流寡妇》。将柳与女性联结时,总是产生窈窕而刚强、悲哀又明朗,而且又妩媚娇艳这一复杂的印象。

我能描绘出的具体形象只有一个,就是迪士尼动画片《一〇一只斑点狗》中出现的库伊拉。长烟管也罢长裙也罢,令人目瞪口呆的银色头发也罢,正因为那柳腰,方才光彩照人。在那部动画片中虽然是个恶女形象,但若是她出版自传,我一定要读一读。我被这个叫库伊拉的女人的华丽悲哀之处打动了。

说起来,我想华丽正是柳腰的金科玉律。倘若不是这样,就未免太凄凉了。我原谅柳腰女人的恶意欺人。

还有,我原本就喜欢柳树。每年春天一到,柳枝的新绿远比盛开的樱花夺目。柳条的新绿是无比美丽的嫩绿,它们披着阳光在风中摇曳的姿态到了绚丽眩目的地步,而且又坚韧。“如柳随风”“柳枝虽软雪压不断”等与柳相关的谚语,恰到好处地传达出了这个特性。

柳树若无其事地在风中潇洒地飘曳,一派自由的感觉。

如果成不了柳腰女人,那么至少,我希望成为柳树一样的女人。

驾驶能力

我希望拥有驾驶能力。

驾驶证、汽车(不过是丈夫的)、车库、开车的动机(想和小狗一起外出)——我应有皆有,然而没有丝毫的驾驶能力。

既缺乏方向感,又缺乏运动神经,不过最大的问题还是极易慌乱。开车是如实反映驾驶者心境的行为。心慌意乱,则车子也摇摆不定。

而且,开车时我的神经处于“一触即溃”的状态,每隔五秒钟,便心慌意乱。

当摩托车从一旁飞驰而过,把我甩在后面时——是呀是呀,谁都会忍不住想超车吧,我开得实在是太慢啦,内心一阵惊慌,神经和方向盘都摇摆不停。

附近响起喇叭声时,也是如此。

旁边的车道上大卡车呼啸而过时,也是如此。

看到小孩和小狗,哪怕他们是走在人行道上,也会不由自主地想象他们冲过来该如何是好,于是方向盘又晃个不停。

突然想起开车时必须时刻留神后视镜,可自己根本不曾看过,心里便一阵哆嗦,可是既不敢将视线从前方移开,又得注意后视镜,于是焦虑不安,心慌意乱。

不知道路该怎么走,心慌意乱。

更有甚者——这最糟糕——对自己正在开车的事实突然感到恐惧,心慌意乱。

如此一来,车子便忽左忽右,犹如蛇行。

于是已有将近十年,我不曾开过车了。拜托,你一辈子都别再开车啦。周围的人当然也十分严厉地劝阻过我。

驾驶证究竟是怎样拿到手的,真是不可思议。我明明是一个常对驾校教官说“太危险啦,请不要跟我说话”的学员。

一想到我现在就算开车,也并不违背法律,我便大为惊讶。

我常常想:要是有开车的能力该多好。那样的话,带狗去看兽医时,就不用非走上一小时不可了。

最近在东京市中心的街头巷尾,涌现出许多可以带狗入内的咖啡馆,然而不会开车是去不了那里的。

有了狗,要买的东西也增多了。狗粮、宠物用的垫子,既占地方还重得要命。明知五公斤一袋的狗粮便宜,却只能买两公斤一袋的。

要是有驾驶能力的话,我就可以买一辆小小的皮卡了。让狗坐在助手席上,货厢里堆着狗粮、狗狗用的垫子、平时因为太重而无法购买的五本一包的传真纸、巨大玻璃瓶装的西柚汁,还有帆布甲板椅、梨和甜瓜,飒爽地飞驰在大街上。

早餐室

在我一直憧憬的东西之中,有一样是早餐室。早餐室顾名思义,是专门用来吃早餐的房间。狭小点也没有关系,有阳光射进来最好。墙上贴着明亮的浅蓝色墙纸,窗帘上则是黄色和白色相间的条纹。

在外国电影中出现的早餐室,大多是像温室那样的玻璃房。当然,美丽的庭院一览无余。还有谢了顶的管家或者楚楚可人的女佣静静地倒咖啡。

早餐是特别的。正因为“平常”才特别,我赞同这个观点。

早餐是属于家人的,与掺杂了客人、有酒有很多话题、悠然享用的晚餐不同。所以,若是有一间与晚餐用的餐厅不同的早餐室该有多好。一个只有家人、只有夫妇两人,抑或只有自己一人,一如平素地享用一如平素的饮食的处所。一间非常私密、小巧、明亮、舒适的早餐室。

大约十年前,我应汉堡大学的邀请去过德国,荣幸地住在日本领事官邸。那里便有一间四壁皆为玻璃的早餐室。

德国是一个处处洋溢着绿色的国家,杏仁软糖美味无比。汉堡大学的学生出乎意料地专心听课,让我十分高兴。美术馆美轮美奂,每日的晚餐也是美馔佳肴。然而我却对每天早晨在那间早餐室里享用的早餐印象最深刻。

最近的外国电影中,早餐室已几乎不再登场,取而代之的是早餐用的小餐桌,与正式的餐桌不同,放在厨房的一角,铺上一块平纹格子台布,悄然可爱。即便是狭小的公寓、凌乱不堪的厨房,似乎也有它的存在。

这是为生活所迫东奔西走匆忙度日的人们吃早餐的处所。

吃完早餐便匆匆出门,直至傍晚,面包屑始终散落在桌上,咖啡杯依然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这也别有一番情趣。

仅看电影的话,在早餐桌旁就座似乎是妻子的特权。椅子本来只有两把,孩子和丈夫都时间紧迫,站着抓一把什么塞进嘴里,吼一声“我走了”就夺门而出。在电影中,能两个人好好地面对面坐在早餐桌旁享用早餐的,不是一对情侣便是老夫老妻。这一点也颇为有趣。

考虑到日本的住宅情况,一个供早餐专用的场所似乎异常奢侈,然而奢侈恰是应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的。

我早晨时分肚子最饿。即便不能有一间由管家服侍的早餐室,但我希望有一天,能够创造出一个小巧的早餐专用的空间。

长伴身畔的男人

“哪怕只是一个星期,我也讨厌一个人睡。我希望时时刻刻都感受到爱。”

说这话的是伊莎贝儿·安恬娜。她还这么说:

“是呀,我愿意永远十二岁,我不想长大嘛。我不想活得太严肃。”

似乎有一个让人害臊的词儿,叫“大人的恋爱”(似乎往往指保持一定距离的恋爱关系),我对这个词儿讨厌到极点。在恋爱上,所谓像个大人样不会有什么好事情。恋爱本来就是大人的行为,还说什么要更像大人样,究竟是何居心。

不用说,喜欢的人肯定是永远相伴身畔最好。

也有人说,应该珍惜一人独处的时间。我不禁想,果真如此么?本来就孤身一人,还要孤单独处,那该如何是好?

前几天,我在电车里看到了车厢中悬挂的杂志广告,似乎是关于中年夫妇离婚的报道,大标题赫然写着《夫妇分床将拯救你》。倘若杂志的广告是为了唤起多数人的共鸣而制作的话,那么这个国家正朝着十分凄凉的方向发展。当时我在电车中认真地忧国忧民起来。

我喜欢长伴身畔的男人。说真心话,甚至不希望他去上班。连上厕所也不希望他单独去。只有去理发店可以另作别论。在理发店把头发剪得短短的,回来的时候变得神清气爽、散发着清新气息。为了这个幸福的时刻,在理发店的这一个小时,我可以允许他离开,等着他归来。

不过至今为止,我还没遇上能这样长伴在身边的男人。

当我对女友们说出这些话时,大家都露出满脸的惊讶,都说总是这么待在一起的话,要腻烦透啦,还说我肯定也会腻烦的。

会这样吗?我怀疑。任她们怎么解释,我还是将信将疑,甚至抱着这样的想法:即便是这些满脸惊讶的女友,其实在内心深处,一定也希望有个男人永永远远守在她们身畔吧。

大概她们知道,既然生活于社会中,如此期盼终归也是无望,所以才装出一副一无冀盼的姿态。

然而。

即便不可能永永远远地厮守在一起,但让人感觉永永远远相守在一起,却是可能的呀。

在永濑清子女士的诗中,有一首非常美丽的诗,起句是这样的:

请你将我欺骗,用温柔的语言。

像海蒂那样心地善良

希望拥有一颗像海蒂那样善良的心。

我一直这么盼望。可能我自己不够善良。

如果问我向往海蒂的什么美德,那便是在自己和他人之间从不设防,一视同仁。

一般而言是会区别对待的。比起他人,还是更相信自己一点,因此对他人会和蔼可亲些。而海蒂不一样,她相信别人。不管是唠唠叨叨的罗登迈尔、有点任性的克拉拉小姐、没学问的彼得,还是“做敌人的话太可怕,但也不愿做朋友”的被村民们畏惧的老爷爷。

能相信他人,自己必定品行端正,内心没有邪恶的念头。这是多么简单的事情啊。海蒂的善良便是海蒂的长处。

我还喜欢海蒂这个名字。简短,与众不同,非常可爱。一个年仅五岁的少女,简朴的装束配上短发,从不胆怯,用清澈的双眼观察着一切事物。

而且,她父母双亡,其境遇简直是孤苦伶仃的典型例子。我痛切地感受到她是何等善良,何等坚强。

倘若我拥有一颗海蒂般善良的心,周围的人们也一定会幸福吧。比如家里的小狗。因为狗对人类的恶意非常敏感,它现在一定每天都感受着我身上的这些东西。

我会尽力善待周围的人们,以及狗、猫咪和蚯蚓,因为我是海蒂。起初大家一定会很诧异。这个人大概是病了,一定有什么企图。种种猜疑,飞短流长。但倘若读了约翰娜·施皮里的《阿尔卑斯山的少女海蒂》便会明白,因为海蒂的善良具有感染性,周围的人们最终会接受这无边无际的善良,不由自主地喜欢上我。

我猛然自信大增,不满足于仅仅饲养动物——到了这一刻,家里一定已经变成农场,我想会有牛、马、羊、猪,还有驴和鸭子——可能还生了孩子,成了坚强而又温柔的母亲,养育着《大森林里的小木屋》那样的女儿们。老态龙钟不能动弹时,会有《红头巾少女》那样坚强善良的孙女带着点心和葡萄酒来看望我吧。

拥有像海蒂那样善良的心,我的人生大概会是另外一番景象。没有恶意,便不通机变,也就无法写小说。但即便不写小说之类,我也能心满意足。

左右为难啊。一直以来,我都希望拥有一颗海蒂那样善良的心,然而在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变得犹豫起来:我当真希望拥有它吗?

勇气

我有时会去赛马。

话虽如此,我其实是一窍不通,如果觉得马的名字不错,或是在赛前展示区看到可爱的马匹(我似乎偏爱浅咖啡色、小巧玲珑的马),便会买这些马的赛马券,热情地支持它们一番。

那么,什么才是好名字呢?比如说神气响亮的(像“疾风乔”之类),滑稽好玩的(像“河童助”之类)。此外还有一种,即带有“勇”字的。

我对勇敢一词情有独钟。比如“皎天勇”“勇天达”等,但凡马的名字中有勇字,我便坚决支持。

以“想要的东西”为主题的最后一篇文章中,最希望拥有的是什么?想来想去,我觉得应该是勇气。

勇气。

倒不是希望自己勇敢,而是认为必须勇敢。要日复一日地生活,勇气无论如何都是必须的。

而且勇气还是消耗品(虽然尚未得到证明),会不断地需求,所以必须不断地供给。

这恰恰是与胆量的不同之处。胆量发挥之后不会缩减,反过来说,也无从补充。

获得勇气的方法可谓林林总总,比如读书,和朋友见面,品尝美味佳肴,每一样都能让人鼓起勇气。

拥有众多幸福的瞬间,人就会勇敢起来。只有信赖自己的人生,才能产生勇气,亦即得到了某种东西的佑护。所以有宗教信仰的人容易变得勇敢,真令人羡慕。

在安徒生的《坚定的锡兵》中,有一个场面是士兵孤独一人被冲到黑暗的下水道里。因为士兵是个玩偶,被冲走时只能随波逐流。倘若是个公主玩偶,还能高声呼救等待王子出现,而士兵却不能那样做,因此只能鼓起勇气随水而去。不是奋力拼搏劈波斩浪,而只能随波逐流,是在这种情况下所需要的勇气。

我日常需要的便是这种勇气。(不过,孩提时代读过的书,可真影响人格的形成啊。)

三个愿望、井、鲨鱼的牙齿、帽子、天生的歌喉、驴子、柳腰、驾驶能力、早餐室、长伴身畔的男人、像海蒂那样善良的心……我已经写下了种种愿望,但是最后,我盼望拥有勇气。为了让勇气不必吝惜、取之不尽,就必须穿过许许多多幸福的瞬间生活。

~散发着阳光气息的晦暗空间~

读书日记

冬天的日子。

二月某日

今天是给狗打预防针和洗澡的日子。请丈夫开车带我们去了动物医院。本以为把狗托付给医院后就可以回家,却被丈夫诱拐似的带到了秋叶原。“干吗搞这种突然袭击?”我责备道。“因为不这样做,你不会来呀。”丈夫答道。莫非男人都喜欢电器店?丈夫在电器店漫游期间,我总是在路边看书等他。因为有三个小时,便把读了一半的贺宁·曼凯尔的《无脸杀手》读完了。这是一部瑞典的侦探小说。

在我的生活当中,咖啡和推理小说的消费量非同小可,但近来许久没有遇到畅销之作,无论是帕特丽夏·康薇尔的《首席女法医:终极辖区》、杰佛瑞·迪弗的《恶魔之泪》和《监禁》,还是简宁·凯德的《非法的正义》。

从店里出来的丈夫看到我已经读完小说、满脸不悦(太冷了,冷到极点),便给我买了巧克力,算是表示道歉。

二月某日

终于下定决心开始阅读去年买来后,因为恐惧而不敢读的布鲁斯·查特文的小说《为何我在此地》。感到恐惧,是因为我知道读了之后会茫然自失,大脑和心灵无法合上现实的节拍,因此有一段时间不能着手工作。十年前读《巴塔哥尼亚高原上》时也是如此。

查特文的文章很漂亮。更有甚者,他恐怕拥有一双美丽(率直而明晰)的眼睛。他漫游四方,这些产生于旅途中的文字,不加修饰和不违本质之处都强劲有力。整整两天,每天三次泡在浴缸里埋头阅读,果真茫然自失,连第二天夜里开始下雨也浑然不觉。

二月某日

因为一次对谈,和长野真由美久别之后再度重逢。我们谈起了孩提时代的事情。说到从前在羽田机场出售的“世界木偶人”玩具时,气氛热烈起来。我和妹妹一起收集这些木偶人,长野和她的妹妹也同样收集过。

白天变得长了,回到家已经傍晚五点半,但天依然很亮。遛过狗之后,晚饭简单地吃了些黄油吐司和黄油炒牛奶鸡蛋,便开始整理信件。收到了绘本《九号的查尔斯的故事》(约翰与安·哈塞特著),立即打开阅读,说的是有钱人家被溺爱的小狗查尔斯一些小小的却是奋不顾身的冒险故事。我非常喜欢那时尚的色彩和鲜明的线条(而且起了想去纽约的念头)。

深夜,完成了大和书房的一篇随笔连载后,上床睡觉。

二月某日

读朋友寄来的铃木泉的《泉语录》,大为震惊。迄今为止从未读过此人写的书,我要好好地读一读。

二月某日

星期天。几乎一整天都在修改偕成社预定出版的绘本《大红谷仓》的译文。将玛格丽特·怀兹·布朗极其简洁却蕴涵着丰富故事的英文译成日文,再没有比这种工作更为幸福的事情了。晚上,在浴室开始阅读罗素·安德鲁斯的《基甸神的愤怒》。

触感如雕塑般幸福的小说集

《躯体的礼物》(丽贝卡·布朗著/柴田元幸译/杂志屋)

《躯体的礼物》这个简单的标题,恐怕恰如其分地体现了这部幸福的小说集的感觉。

我之所以叫它幸福的小说集,是因为它描写的是人生,是货真价实活着的瞬间。

小说里出现了各种人物,他们有各自的生活。比如“并没有脏盘子在水槽里堆积如山,也没有空罐头在地板上天女散花”,可是家里厨房的“长台和地板仿佛贴了一层膜”的女人;房间里摆放着水晶、贝壳、石头,号称是素食主义者,却爱吃肉桂卷的男人。

他们各自拥有过去和现在,有家人和朋友,还有恋人。然而对这些事情并没有多加叙述,只是以简短的句子,平静地勾勒出生活于现在的他们此时此地——确确实实存在于此——人生的一个瞬间。

描写人生是小说的本分,因而这是一本非常自然的小说集。自然而又简洁,轻松却又沉重。

我第一次知道作家丽贝卡·布朗的名字,是通过收录于《深夜姐妹团》这本奇妙的小说集中的一篇题为《结婚的喜悦》的小说。我非常喜欢这种清澈的文章。后来,在另一本奇妙的小说集《困难的爱》中,又看到了《我们所做的事情》,由衷地感到震惊。丽贝卡·布朗是一位把小说写得如同雕刻一般的作家。

相比于写作,用雕刻这个动词更为合适。她的小说与其说是故事,不妨说感觉是件“物体”,手感扎实。

《躯体的礼物》也是如此,尽管是用文字构成的,但是文字并不起说明作用,而是慎之又慎地避开说明,所以小说才可能成为美丽的物体。

小说中登场的人物,虽然个个都微不足道,但无疑人人都是独特的,唯独患有艾滋病是他们的共同之处。随着阅读的进展,人物也一个接着一个地死去,这是在雕塑(抑或小说)之中让人生的色彩变得鲜烈,并巧妙地静止定格。我想,只能这样去处理。

形形色色的人在形形色色的地方,以形形色色的方式生存,然后死去。仅此而已。如实地书写这些仅此而已的事情,便成了鲜活的人生素描。一本小巧完美的小说集。非常之好,非常。

旅行者的心情

《朝圣者们》(伊丽莎白·吉尔伯特著/岩本正惠译/新潮社)

我打开了久违的美国地图。这是因为收于伊丽莎白·吉尔伯特短篇集《朝圣者们》的一篇篇小说是以美国各地为舞台,尽管如此,这样做也是偶一为之。

我本来不热衷调查,诸如读了小说便在地图上查看书中读到的地名、看了古装戏便去翻阅历史书等,我缺乏这种勤奋好学的精神。读书或看演出的一大妙趣,我想就在于欣赏彼时彼地忽然出现的故事。若说是懒人狡辩,那我就无可奈何了。

可是,此刻我却迫不及待地想看地图,因为在这本小说中感受到了与地图的诗情画意非常相似的诗意。脚踏实地的诗意。冷冰冰却又准确。可是,谁又能说这是准确的呢?每当看着地图,我便这么想。包括淡漠和无边无际在内,我觉得自己无比渺小,微不足道。

也许该称之为唤醒旅行者情愫的短篇集。灵魂为了寻求安息之地而永远漂泊,地图能使人想起它来,伊丽莎白·吉尔伯特的小说也是如此。《朝圣者们》这个标题,不仅是其中一篇小说的标题,作为书名我想也是极其合适的。

我很喜欢美国这个国家,虽然这主要是指小说中的美国,而吉尔伯特的小说从容不迫地描绘了普通的悲哀的美国。

普通的悲哀的美国。幅员辽阔,秩序与现实被扭曲,一派荒凉。

尽管如此,这依然是一部有力度的短篇集。向内的力量很强大。也许该说是维持均衡的力量。那是通过小说这一手段,把不同方向的能量在一瞬间汇聚于某一点的力量。

读完一篇小说之后,无法立即进入下一篇,我想这是因为一篇篇小说都是高度完整的,以及蕴含在其中的魅力所致。

由此可知,这是一位相信故事的作家。

理查德·霍夫曼一家,祖祖辈辈都在匈牙利制造“霍夫曼玫瑰水”。

读了以如此富有魅力的句子开篇的《华丽的魔术师》,以及围绕两家隔路而建的酒吧的《高大的福克斯》后,便会一清二楚。

相信故事,这份乐观和倔强劲儿,能将绝望的认知完美地锻造成小说。

我还喜欢这位作家对男女对话的描写。《朝圣者们》《落地》《向东去的爱丽丝》等小说中都有鲜明的体现,但毫无疑问,众人都是孤独的。

人,一个个都被各自不同的皮肤包裹着。我想起片山令子这句诗。

美国的现代小说原本就可以说是产生在皮肤周边的,在焦躁、孤独、希望和绝望之间左右摇摆的小说。吉尔伯特就是一个出色的例子。我想此人是一位有趣的作家。

比如《在布朗克斯中央蔬菜水果市场》的临场感(说句闲话,其中将以色列产的无花果干描写为“极品无花果”,“味道犹如颗粒状的蜂蜜,果皮仿佛极薄的牛奶糖”,我特别想品尝一下),《红鹿的话语》的静谧和奇妙的能量,《十五岁的德尼·布朗不知道的事情》的细腻和小说韵味。

在《鲜花的名字和女孩的名字》中,有这样的一句话:“亲爱的,你不是一个问话者,而是一个观察者。”伊丽莎白·吉尔伯特没准也是这样的。一处处鲜活精确的细节读来快感十足。

有趣。我内心生出了这久违的感受。

幸福的戴安娜

《孩子的情景》(A. A.米尔恩著/早川敦子译/帕皮鲁斯杂志)

要说幸福,我觉得没有比美丽的书更幸福的东西了。书是合起来的,不会被损伤,是个触及不到的地方。因此美丽的书多少都有点绝望、有点倦怠,但这并不是坏事。读了《孩子的情景》之后,我产生了这样的想法。

这是一本非常漂亮的书。红色的布封面、形状、纸张、文字、勒·麦尔的画都非常漂亮。

十二个故事配以十二幅画。如标题所示,每个故事的内容都围绕着孩子,一本书中出现了许许多多孩子。非常可爱,有些场景还令人忍俊不禁,但每个孩子都是孤立的。这非常有趣,就像是与世界之间的距离。

比如在《床上的小失败》中,小布熊和婴儿之间那米尔恩风格的对话:“语言呀,为什么只能传达一丁点事情呢?就说‘炼乳’这个词儿吧,光凭它能把想说的事情全部传达清楚吗?”还有《玩沙的孩子们》中,作者描摹了望着大海突然哭泣起来的约翰,鲜明地刻画了在广场上昂首阔步的戴安娜·F·M·詹姆斯,以及伫立在窗边凝视雨线的简·安纤小的身影。

每个孩子都对自然感到倦怠,和美丽的书一样,处于绝望的状态。也许是因为世界没有得到相对化的缘故吧。

一个一个的故事,仿佛玻璃球般透明、硬质而孤立。阅读它,无疑是快乐的。

开篇的恋爱故事《公主和苹果树》的结尾是这样的。

在巨大如树的灯罩下,明达迪凯恩的姐姐在给妹妹们朗读故事。故事结束后,妹妹们说:“再读下去,好吗,求你了。”只有第一次听朗读的戴安娜一个人说道:“他们俩能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看完《孩子的情景》,恐怕人们都会惊奇地发现,自己变成了幸福的戴安娜。

丑闻缠身的卡波特,以眩目而杂乱的文风一气呵成的遗作

《应许的祈祷》(杜鲁门·卡波特著/川本三郎译/新潮社)

这本小说我很想悠然地慢慢阅读。倘若将专心致志一气读完比作户外的野餐(诸如奔放的烧烤、幸福的午间野餐),那么慢悠悠地阅读,则如同在室内享受的美酒和点心。

读完《应许的祈祷》,便会明白这一点。

开篇便充满卡波特的味道,纯真优美,文章也不愧是卡波特式的,非常简洁。然而出于小说的性质,却凭借眩目而杂乱的文风快速地写了下去。这简直和香槟酒泛起的气泡一模一样。

通过P. B.琼斯这位同性恋作家的视线,小说描写了美国(还有欧洲)名流们的日常和对话。那是奢华而富有魅力、自命不凡又哀切的女人们和男人们。

“孩提时代昏昏睡去,四十年后双眼惺忪满口假牙、胸前抱着威士忌醒来似的,容易受伤,一见之下仿佛是一无所能的小孩子”的六十开外的女演员、“与多达四十个旅行箱和圈子极窄的吹捧者们一起,只管跨越国境浪游天下”的富婆……因为性格各异的人物层出不穷,悲剧和喜剧都让人觉得轻飘飘的。

小说中登场的人物很多都是真名实姓,当然可以充分品尝八卦小说的妙趣,而且还写成了一部将丑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小说,真令人叹服。此外风格澄澈明朗,也令人称快。

人生路上会出现特殊的瞬间,它们微乎其微,然而却是决定性的。这样的瞬间,身在其中时是不会明白的,所以才越发显得辉煌、美丽而又悲切。诸如在著名饭店的酒吧和餐厅、在咖啡厅、在客厅、在卧房发生的种种特别的瞬间,在小说中得到了毫不做作,却又怀着爱意的描写。

散发着阳光气息的晦暗的地方

《舌的记忆》(筒井朋美著/斯威奇出版公司)

食物铸造人。故事栖息在晦暗的地方。《舌的记忆》便是这样一本书。

糯米小圆子、果酱面包、茄汁意式细面、菜粥、朝鲜泡菜,等等等等,小说中出现了很多食物。还有西瓜、汤、蒸蛋、金米糖。所有这些,被筒井朋美以独特干练的文体和生理上的不妥协编织在了一起。

我写道,食物铸造人。这是指它在所有意义上确凿无疑地、与意志无关地铸造。铸造肉体也铸造精神。这是非常正确、极其有趣,而且也十分残酷的事情。

残酷性。无论是立志于文学还是立志于残酷,我认为在两者本质上是十分亲密的关系。

可是,对于食物的记忆为何总是悲伤的呢?无论是何等的美味、无论是多么幸福的时刻,它们在记忆的沧海里总是带着朦胧的伤感。触感越是分明,越升起朦胧的感伤。这或许是因为食物制造了人的“阴影”部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想。

逝去的岁月,擦肩而过的人们。

书中描写了一位体弱多病爱挑剔、在大人们的呵护中成长的少女,似乎性格也十分直率。在书中,少女从不主动行事。然而,她用一双没有阴霾的眼睛时刻关注着世界。书中还有一位沉稳的母亲,一位渐渐患上精神病的做女演员的伯母,一位和这位伯母在朝鲜坠入爱河的伯父,此外还有三条小狗。

叙述以食物为中心展开,这些小小的片段不可思议地保持了完美的质量。所谓保持完美的质量,是感伤便以感伤的原样,干干净净地存在于那里,绝不至于堕落到伤感的地步。

第一章的开篇是这样的。

下雨了。开灯还尚早的傍晚时分,母亲好像去买东西了,家中阒然无声。

那温度、那湿度与“令人怀念”不同。不妨说是在排除了感情的地方,唯独被禁锢的记忆凸现出来。

每一章都这样叙述开去。晦暗和因为晦暗被磨得锋锐的感觉。被语言规定或分析的过往的记忆。

一边读,一边被这个完美地具备了故事生存条件的地方深深吸引。然而,让我觉得“真好”的,是作者在描写食物时那绝不妥协的姿态,读来深感幸福。

纯粹是因为热爱的缘故吧。书中出现的一样样的食物,连“讨厌吃的”和“不喜欢吃的”统统包罗在内,以“舌的记忆”的形式,纯粹地、深深地热爱着它们。

随着书页翻去,悲哀又感觉到幸福——不是幸运,那仿佛是一缕微弱的阳光。我想是得益于那种直率,就是书中出现的少女表现出的洁癖。

一个个故事非常浓郁,但绝不多愁善感,这是筒井文字的特点。我非常喜欢。当然这也是作家本人的意志,但我觉得更多的是出于气质,或者说是体质。“我家世世代代都是东京人,味噌汤里的配料大都只放一种,最多也就两种,不喜欢乱七八糟的放上一大堆。”跟这一点大概有关系吧。

精确性,没有阴霾的眼睛,再加上东京人的气质。《舌的记忆》便是这样一本书。

有些东西是无法强求的。比如在写小说时,是很难强行制造“伤心”的。“悲哀”“不幸”“困难”“苦痛”“寂寞”之类,通过对状态的描写可以塑造出来,而“伤心”却难以如法炮制。因为它原本就是无法说明的情感。野性而暴力。而这本静谧的书中充满了伤心。

在《尤克里里和巧克力泡芙》这篇文章中,我因为疏于防备,被伤心击倒。然而,这一章却美妙地散发着阳光的气息。

遭到禁锢的记忆和痛苦成了她自身的食物。晦暗的地方,擦肩而过的人们。灰色的封面很美,有种沉甸甸的感觉。这本以雨开始的书中,散发着阳光气息的部分委实不错。那并非幸运,而是幸福。

顺便一说,筒井朋美对食物的嗜好,许多地方让我产生共鸣。孩提时代便非常喜欢无花果,说到冰的话非得是“刨冰”,糯米小圆子中无论如何都要加入砂糖,至今依然不喜欢什锦火锅。虽然不喜欢果酱面包,但在某些非它不可的场合,我不知何故也(和着鲜明的印象)吃下去了。

尽管拥有这些共同点,却也有一些无法共享的记忆。

筒井把围绕着食物的诸般记忆细致冷静、满怀热情地编织起来。对于她的敏锐,我在感受到愉悦和痛楚的同时,又仿佛偷窥秘密似的,屏息静气,把书一页页地翻过去。

舌的记忆。

的确如此。我想。

孤独,面对一个人的重量

《亚洲人·日本人Ⅱ》(小林纪晴著/信息中心出版局)

《叹息的年龄》(简·斯迈利著/中川晴子译/中央公论社)

《犬上君来了》(北山叶子著/茜书房)

啊,这个人。我想。那是两年前,在书店看到《亚洲人·日本人》时的感受。封面上的女性当然不是我的熟人,然而还是心想:啊,这个人。把书拿在手中,稍稍镇定下来,又重新想道:啊,我曾经是认识他们的。

去年第二册问世。黑白照片印得十分精致,仿佛是将底片直接粘贴上去似的,封面依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亚洲人·日本人Ⅱ》。呵,又见面了。我想。有什么在平日深藏不露的东西被触动了,既然这样,就无法视而不见。

作者在亚洲各国(以及巴黎)旅行、摄影、撰写文章。这两本书便是由在旅途中遇到的日本人的侧影构成的。他们为什么会在那里?在那里注视着什么、思考着什么?要到哪里去?

照片上的日本人,他们毫不设防的视线有时让人震惊。

小林纪晴的文章坦率到稚拙,直接触动了人们的心绪。他的文章不是描写旅途中的风景,而是把当地的风原模原样地送来。

说流浪也行,说逃避也未尝不可,也有人使用修业这个字眼。不同的缘由,各自的旅途。然而,在那里印记的一个共同点,便是一个人自身的重量。这既可以称为孤独,又可美其名曰自由。大家都面对着一个人自身的重量。

把这种事情以小说形式朴素地表现出来的短篇集,便是简·斯迈利的《叹息的年龄》。书中收录了六篇小说,每一篇都用透彻的眼光描绘普通生活中激烈的“无法忍受”的部分。

以牙科医生夫妇为主人公、并用作书名的《叹息的年龄》中有这样一段,“妻子怀着巨大的悲痛、比我有生以来饱尝的任何痛苦都巨大的悲痛回家,我是否该给予欢迎呢?结婚在我看来仿佛是一个小小的容器,说到底,其大小最多只能容纳几个孩子。两种精神生活是何等复杂不得而知,而两种持续至生命终结才消失的不同的思维,会打破小小的容器喷发而出,并将它砸碎,使之变形。”

我最喜欢的是《丽莉》。丽莉单身一人,“已经一个半月不曾有约会了”,她认真地视为一大问题,这时,朋友夫妇来她家玩。三个人之间出现了危险、滑稽而又哀切的平衡。丽莉的孤独癖,朋友夫妇不断吵架,然后是鲜明的(不禁想这样说)绝望的瞬间。仅仅在单身生活的丽莉洁净的公寓里展开这些故事,这一点非常好。

一个人的孤独和两个人的孤独。人渐渐地无法动弹,啪的一下断线的话,最终便归结到一个人自身的重量上去。

对一个人的孤独和两个人的孤独予以高度关注的,是《犬上君来了》,说的是在荒地上,小狗和小熊不期而遇成了朋友,并共同生活的故事。小说以平易的语言直逼本质,扣人心弦。因为公平所以有趣,分毫不差地均等描写绝望和希望。最后一章是《犬上君不在的夜晚》,尽管明白不在一起才合情合理,却希望能在一起,其中的幸福与不幸让人伤心。

以茶色为基调,每章分别采用了绿、蓝、红三色,两种色调搭配起来极为简洁美丽。

三个老妇人的能量、清洁和女人味

《愈加华丽》(濑户内寂听著/新潮社)

读了一本妙趣横生、津津诱人的书。

《愈加华丽》是濑户内寂听最新的书,一本以俳人铃木真砂女为原型的小说。

小说开篇是主人公梦见男人后醒来,一下子便被吸引住了。小说也罢主人公的生活也罢,都以明快的节奏麻利爽快地向前推进,读来让人心情舒畅。

早晨的化妆和深夜卸妆的步骤,日常挑选的和服花样,还有食物。细微之处耐人寻味,印象深刻。作为中心人物的三位老妇人都有工作,都充满活力、时尚,而且均是大胃王。

仅仅是她们的生活细节便非常有趣了,在这些绝对的细节之间,人生的深渊、奋不顾身的恋爱、亲情的纽带、往事以及纠葛也会冷不丁地探头露面。

关于恋爱和性,也若无其事地加以叙述,她们肆无忌惮的对话令人愉悦,我想这是经历了岁月磨炼、度过人生坎坷的人们才拥有的特权。

“什么人生闪闪发光,其实那不是自己的力量,不过是接受了对方散发的热能和心灵,因为反射而发光罢了。”

还有。

“一般而言,女人离家出走是因为有了男人。没有新鞋,旧鞋是舍不得扔掉的。女人是不会光着脚走路的。”

这些又惊心又揪心的话随处可见。独自度过余生的沉重和可畏,以及处在旋涡之中的人们,都极富魅力。

而且,堪称文坛画坛小常识的插曲也随处可见,这些地方也非常有趣。

尽管如此,三位老妇人的能量还是令人咂舌。能量、洁净、女人味、某种觉悟。一本读了让人精神振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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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园都市,是一处领先世界科技三十年的国中国,它是人类科学侧的大本营,在这所超能力为尊的都市中,迎来了一名名为胧夏的少年,他打破了超能力与魔法不能共存的禁忌,成为了学园都市中的都市传奇。斗罗大陆,狐妖小红娘,刀剑神域,无穷的位面,无尽的旅途。
  • 快穿之抓住那个渣

    快穿之抓住那个渣

    (ps:本书后期人设崩了,介意者慎入)【1V1宠】你是我的救赎,可我却忘了你之名。在三千世界里寻找你,所以,我真不是因为美食才忘了你的!七七:老大,你确定这话说这不打脸吗?有本事你放下手中的零食再说!沐言表示:头可断血可流,手中美食不可丢!男色算什么,有美食好吃吗?七七:呵呵,为了美食出卖美色的你真可耻他轻轻一笑:没事,我的钱都归你,只要你想吃什么我都可以去买,所以,你要不要跟我?或者说,你要不要我?沐言:你有什么好吃的吗?我想吃龙肉,你有吗?他(忽悠脸):只要你答应我,想吃什么我都给你弄出来,所以,你要不要做我女朋友?ps:作者时常思路千奇百怪,脑洞大开神转折,文笔捉摸不透,不喜欢的小可爱可以弃文不看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