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下雪了。
冰冷深厚的雪将一切掩盖,朦胧无尽的雾将所有吞没。雾都的世界仿佛陷入一场白茫茫的空无。
纯白的雪被殷红的血污染着。刀剑交织声,厮杀呐喊声,猛兽咆哮声将宁静的雾都打破。
“我们联合军胜利了!”一个满身伤痕的大汉举起手中长刀欢呼着,浑赃的盔甲布满粘液,魁梧的身躯冒着红色雾气。
红色的积雪上横七竖八的躺着无数尸体,一些还没死亡兽骑在最后的挣扎嚎叫。偶有一些未战死的战士还在拼杀着,他们的眼中充斥着愤怒,像几世的仇人,可事实上他们彼此并不认识。
东方的晨阳很强,照进浓雾里的光阳却只有一点点。而这仅有的一缕阳光也落在了一口大黑箱子上。
箱子三米长,两米高,一米宽。由一种极其稀有的矿金属打造的箱身,在阳光下反射着乌光。
十几个手持长刀的大汉慢慢围上来,他们的盔甲满是缺口断痕,显然是经历这场战斗的幸存者,也是胜利者。
“经过一天一夜的战斗,我们联合军损失两万人总算夺下了这东西。”一个沧桑疲惫的士兵说道。
一个脸上有皱纹的中年人缓缓道:“这里面就是政府军最新研制的秘密武器,寻。政府军想用这东西一举将我们联盟军剿灭,现在看来他们要引火自焚了。”
“安坤将军,兄弟们总算没有白死!”
硝烟抹黑的脸上同时露出笑容,十几双血迹未干的手同时放在了那口大黑箱子上。
这并不是一口普通的箱子,它其实是一口棺材,棺材盖被缓慢打开口,一个被金甲包裹的男童露出来。
男童年纪大约在十岁,皮肤比雪还要白,光头圆脑袋下凹进去的眼眶中,视乎没有眼睛的存在。干瘪的身体看上去,身体水分已经全部被抽干。
“这是什么?死尸?”一个士兵的眼中充斥着怒火:“我们损失如此惨重,居然被政府军耍了……”
刚刚被叫为安坤将军的人走上前,对着尸体打量一番道:“政府军虽然只用了两千人保护这个东西,但这两千人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不然我们也不会损失两万人才将他们全歼。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们应该是最神秘的军团,影之团。”
“影之团!?帝国最强悍最可怕的影子军团?”
安坤将军并没有说话,而是伸手在男童身上胡乱摸着,当安坤的手指碰到男童牙齿时,锋利的牙齿立刻将手指划破。
鲜红的血液进去男童嘴里的一刹那,干瘪的身体迅速膨胀,凹下的眼眶睁开,绿幽幽暗颤颤的眼珠转动着,似乎要在浓雾中与阳光一较高低。
男童全身的金甲破碎,身体里面的骨头撕烂自身皮肉拱冲出来。现在不再是一个男童,而是一个奇形异状的杀人怪兽。
所有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几条黑色电光划过。
嗖嗖嗖
嘭一声后,十几个壮汉的身体自行炸裂破碎。
那个孩童变成的庞然大物走到安坤将军面前,盯着他,满身杀气道:“统统杀光!”
安坤将军半截身体陷入厚厚积雪中,还未僵硬的嘴唇微动,绝望道:“政府军将妖的力量与人类成功融合……异人……”
安坤将军在闭上双眼前,口中还在念叨:“联盟军完了……人间炼狱……可怕的炼狱……”
世界广阔,造物主创造了无数的生命,以至于让每一种生物的生存空间都十分拥挤。为了争夺更多的空间,他们彼此搏斗厮杀,其中一种超强智慧生物脱颖而出,站在生物链顶端,那就是人类。
有了足够的空间,人类开始极速繁衍,一直到生存空间再一次变得拥挤,最后人类之间的战争爆发,几百年后一个名为“宙神”的帝国统治了世界,并以此结束战争。
其他生物在人类发生内战时,它们借此空隙在不停变强,虽然未能拥有人类的智慧,但它们拥有了另外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可以移山倒海,飞天遁地等等,并通被称为法力。而拥有法力的生物被称为,妖。
人类妒忌了,他们开始疯狂渴望与掠夺,无数的战士死于法力之下,无数百姓被殃及。
妖的力量过于强大,人类在它们面前显得十分弱小。后来人类研究出一种属于人类自己的武器,利用自身的意念与实物结合,在用一种奇妙符文与自己手上的武器将力量发挥出来,由于大多数人用的都是剑,所以这被称为剑咒术。弱小一点的妖被人类打败了,妖开始成为人类的实验品。
后来宙神帝国开始用活人做实验,将妖的法力与活人融合在一起。十年后,大地早已硝烟沧桑,不过神帝国的实验成功了,只不过成功拥有法力的人会失去意识,变成一种疯狂杀戮的机器,这种人则被称为魔。
宙神帝国并未因此放弃,他们还在继续研究。他们认为这种技术完全可以突破,神帝国的王甚是迫不及待的将那种新型人类命名,异人。
实验还没成功,一场接一场的暴乱让帝国陷入困境,在武力的压制下,所有暴民联合起来,组建一支与政府军对抗的新军队,联合军。
一片片一块块的花田,红、黄、蓝、白、紫等各种颜色在人工的精心摆置下,形成一道壮丽的山河五彩图。
花的芬香被风刮到这帝国宫殿的每一处角落,蜜蜂挥剑蝴蝶跳舞。在这庄严肃穆的帝国王宫内,只有这么一处美丽的地方,这里就像是炼狱中的天堂。
这多彩的花朵其实只是一种花,风信子。
风信子是世界上颜色最丰富最多彩最美丽的花朵。同时也是帝王最疼爱的三女儿的名字。
为了种植这片花海,帝王耗费大量人机物力财力,据说在今年春天寻得所有风信子种子,约有一万死于采取花种的路上。
“公主!”
风信子漫步走进了花田,站在田埂上的她笑着,纯洁清澈,没有一丝杂质。
远处帝王渐渐激动起来:“这是全天下最美丽的笑容,此生能在见到……她死在了我的金戈铁马中,幸好风信子继承了她母亲的笑。”
帝王旁边一名得宠的随从轻声说道:“王,杀人的时候到了。”
帝王点了点头,最后看了一眼风信子,还有唯一跟在风信子身后的那个男孩:“就让肃郎陪着风信子吧!”
肃郎是一名将军的儿子,那名将军在与妖族的战斗中失去了双腿与右手,将军的后半生只能躺在床上了。可是将军还想在战斗下去,于是他将自己的独子肃郎送进帝宫,希望肃郎在帝宫学习成长,以后能更好的为国尽忠。
风信子回头:“肃郎,我美吗?”
没等肃郎回答,风信子就跳进花田之中,与花中的蝴蝶共舞。
风信子身上沾满了花的芳香,她舞动着衣裙,蝴蝶闻着香味,随着风信子的舞姿飞动,蝶舞翩翩。风信子的笑比花美,她的舞比蝴蝶动人。
“哎哟!”风信子突然停下舞姿,捂着脖子痛哭起来。
“公主,你怎么了?”肃郎急忙跑上去问道。
“我被蜜蜂扎了一下。”风信子拿开手,一个充血的小包挂在她的脖子上。
肃郎很心痛,可他却无能为力。
肃郎握紧拳头:“我要变强,只有强者才不会无力,才不会……”
没等肃郎说完,风信子就噗呲一声笑出来:“肃郎,你要怎么变强呀?”
肃郎憋了憋嘴,变得哑口无言。
我伸手摸不到任何东西,我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瞎了,还是我早已深处在黑夜之中。
在无数的噩梦中,我已经死了。
也许在无数的幻想中,我早就该死了。但我迄今为止仍旧活着,这并不是因为我的生命力有多么顽强,而只是因为我心中还有放不下的东西。
有些时候死很苦难,首先得战胜先天的恐惧,其次还得放下生命中所有被视为珍贵的东西。活着也许比死还难,但他却可以让你享受生命体才具有的短暂幸福。
我的记忆变得十分模糊,模糊的只记得一个人的名字,好像还隐约记得这里是罗刹城的地牢。
兰蕊站起身,跟着押送她的狱卒,步态缓慢的走出了这件阴暗的地牢。风吹进牢门之中,撩起她那三尺乌丝,冷艳艳的脸上无比的淡定从容,两只眼瞳之中隐约透露着杀意。
就算拥有盛世容颜又能怎样?到头来还是会败给岁月。
夜莎蒙一点儿也不担心:“还好,我有永保青春容颜的秘术。”
夜莎蒙的风姿动人妖娆,衣着华丽高贵典雅,锥形的脸上拥有世间最精致的五官。
今天是夜莎蒙五十岁的生日,她对着自己的生日礼物露出美丽的笑容。今天她又可以让自己年轻一岁,十八岁的青春少女面容对她而言,已经指日可待。
十几个孩童面对着夜莎蒙的笑,不寒而栗的他们开始哭泣。
夜莎蒙伸出纤细的手,当她的手碰到一个孩童后,立刻变成了魔鬼的爪子。那个被触碰到的孩童很快干枯,血液被夜莎蒙吸干。
一个时辰后,夜莎蒙满足道:“童男的血是最补的青春良药。”
夜莎蒙坐在镜子面前,她摸着自己水嫩的肌肤,她在温柔而和蔼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