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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说出人头地

说起家乡来,到底什么是家乡?今年秋天我再次去了我出生的地方,那是离诺丁汉八英里远的一个小煤镇子。可是到了那里我又一次感到如坐烫砖一般,非走不可。我觉得我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宾至如归,就是在家乡不行。我能感到十分平静,在伦敦,在巴黎、罗马、慕尼黑、悉尼或旧金山。而让我绝对受不了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乡,我在那里度过了我一生中的头21年。

我记得,我记得

我出生的那座房——[11]

但印象模糊了,因为我在一岁上家就搬了。那房子位于丑陋的矿工住宅区的街角上,毗邻亨利·撒克斯顿家的铺子。亨利·撒克斯顿生着一头淡黄的卷发,是个粗鲁霸道的家伙。尽管他说话时连个“h”都念不到位,可他却很有自己的主张。我可太了解他了,因为他在主日学校里当了很多年的校监,负责管我们。对他用不着了解,就凭他说话那粗声大气的俗样儿,我就不喜欢他。

我母亲倒是似乎挺尊重他。不管怎么说,她只是个矿工的妻子,丈夫酗酒,从不去教堂做礼拜,一口的土话,跟别的普通矿工没什么两样儿。母亲自然是讲一口标准英语,也不是矿工阶级出身。她来自诺丁汉,是个城里姑娘,在一家花边厂主手下当过个职员什么的[12],她很可能仰慕那人。

母亲是个怪人。天知道她怎么会对亨利·撒克斯顿这样的人那么敬重。她比他聪明多了,比他受的教育好得多,因为他根本就没受过教育,而且比他有教养。可一说起他,她就流露出十分的、甚至是温柔的敬重来。这让儿时的我困惑不解。幼儿时,我本能地对他不敬不爱。他粗声大气,咄咄逼人,戴着金表,表链子郎当在便便大腹上,似乎闪着金光。我母亲是个精明的女人,而且嘴损,可她就是充满柔情地高看亨利·撒克斯顿。既然我注定要接受母亲的价值观,我也得高看亨利·撒克斯顿了。

人们自然得敬着他。他当着主日学校的校监,是公理会礼拜堂的执事,在那儿大发淫威,粗暴无礼,弄得每一任牧师都没好日子过。他大字不识几个,却对牧师的布道横加指责;如果因为做礼拜的人少了几个而导致周日的募捐减了几个先令,他就把牧师辞退了。礼拜堂就是亨利的另一个铺子,牧师就是他雇来的店伙计。我只记得两个牧师,他们都是诚实的好人,他们的记忆力着实让我佩服。可他们都让亨利侮辱得体无完肤。

对此我母亲心知肚明,可还是敬慕他。她觉得他比我父亲能耐大多了。这真是天知道为什么。现在我算知道为什么了,那是因为他是个管礼拜堂的人,更因为他是个成功人士。相形之下,她跟着丈夫受穷不算,他还醉醺醺地回家,在邻里毫不招人待见,还有一大家孩子要拉扯,这让她痛苦郁闷,因此她只有一个偶像,那就是,成功。家中的条件让她感到屈辱难当。而成功的男人则成功地赚了钱,从而就不用受她这份儿罪了。那好,就让我们不惜任何代价取得成功吧。

现在我已人到中年,才认识到母亲骗了我。在我的生活中,她代表着一切高尚、高贵、雅致、敏感和纯洁的东西。而她一直崇拜的是成功,那是因为她没有获得过这东西。其实她崇拜的是亨利·撒克斯顿这样的金牛犊[13]。

需要指出的是,她并非本性上崇拜亨利·撒克斯顿。她也说他些十分尖酸刻薄的话,还会精明地扯一把那金牛犊的尾巴呢。比如,当年糖的价钱很便宜,看到去亨利店里买糖的人,她会告诉人家亨利的故事。

“除了糖,你还买什么?”亨利问。

“不买别的。”

“那你走吧。不买别的,我就不卖糖。”

听了这话,那来买糖的矿工老婆就走了,她真是不幸。于是亨利损失了点糖钱。

我觉得我母亲甚至连亨利这种行为都羡慕。她认为那是一种“劲头儿”。我还记得很小的时候的这件事呢。甚至那个时候我就觉得这做法很粗鲁。可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我母亲一直左右为难:我父亲有魅力,当他不发暴脾气时,他的温暖和巨大的活力让我们家暖和。他爱我母亲,但是按照自己的爱法去爱,也认为母亲比他高贵。母亲呢,爱他的体格,总能感受到他的魅力,但恨他在金钱上作假、抠门。家里的钱实在没几个。可他却把大部分攥在自己手里,很自私。他让家里过得捉襟见肘。因为这个,母亲蔑视他,跟他打得不亦乐乎。

她甚至与自己对他的爱做斗争,恨他的魅力。可她又为他生养了五个孩子。她四十多岁那年,他肯定都四十七岁还多吧,他在一次矿难中砸碎了腿骨,从疗养院回来后,她像个小姑娘一样地爱他。他红光满面,得意扬扬地坐在沙发上,很是受用。可惜好景不长啊。那年我14岁了,还是第一次明白点事了。我曾以为是他让她的生活痛苦不堪的。好多年里,我都祈祷,让他要么皈依宗教,要么就去死。那不是我一个人在念咒。那是一个孩子在替妈妈祈祷,因为她迷住了孩子,而孩子对母亲则绝对信任。

我母亲一生中都与父亲势不两立。他如果不受到挑衅,倒是没有敌意,否则也是个魔鬼。不过,是我母亲开的头。她似乎是不给他活路了。她吝啬并仇恨自己对他的爱。跟他天生的魅力做斗争,是出自报复心。到她55岁上去世时,她对他既不爱,也没了恨。她对他没了感觉,算是“自由”了。她就是那么死于癌症的。

她对我们这些孩子的感情也是一分为二的。我们是她的孩子,所以她爱我们。可我们也是“他的”孩子,所以她有点看不起我们。我是最羸弱的一个,脸色苍白的鼻涕娃。为此,她对我怜爱有加。她也看不起我,因为我是她的爱情或者说她与他灾难性的婚姻强加给她的最差的乳臭小儿。她对我充满柔情。她当然是为我才活着的,或者说是我这么认为。可是现在,在她去世这些年后,我意识到,她是认定我快要死了,那是她秘而不宣的一件事。从我记得的不少小事和我的姐妹们告诉我的一些她说的话中,我意识到,她对我也是看不起的,因为我染了肺炎,而且对她怀有变态的爱。她是把我们都当成不如她的下层阶级看待的。

我后来得了奖学金去诺丁汉上中学了,这时她待见我了,感到骄傲了。我要成为一个小绅士了!不过,我没跟那些小绅士们交朋友。在学校里我为人谦和,过得很愉快,但跟那些中产阶级的男孩子们没有丝毫的交情[14]。因为我从来没有感到同他们有什么关系,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这种可能。我跟他们根本上就两样。

是米丽安[15]最早给了我写作的动力,那是我十八九岁的时候。她是一家小农场上的穷丫头。她家甚至比我家还穷。但就是她家的人让我开了窍。而且是为了她,米丽安,我写了一篇儿一篇儿的诗歌,还写了本儿小说。我是在家里偷偷儿地写,假装在学习功课:是在厨房里写,周围是家里人在忙碌。我父亲讨厌学习,讨厌看到书,他恨我们潜心读书。而我母亲则喜欢看到我们为“出人头地”而老老实实念书。她是想让我们为她增光。当然,我一写诗歌或小说什么的她就能明察。她很是精明。我是在学院的作业书上写作的,而且是把作业本插到书架上其他书当中。可她清楚,而且趁我不在时她会读我写的东西。不过她从来没对我说过什么。我也没对她说起这事。她还知道,我总是把那些写了东西的纸片带给米丽安看。可怜的米丽安,她总是认为我写得精彩,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早就不写了。而对她来讲,我或许就不该写什么东西,因为我从来没想过当作家,也没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凡之处。我通过大学考试后,觉得自己挺聪明,但因为自己身体不强壮,我认为自己比大多数人都没有指望,我是个体弱之人!如果没有写作,我或许早就死了。是因为我能表达自己的心灵,我才得以活下来的。

直到我22岁上到诺丁汉读大学学院,一个艳阳暖和天,学院只上半天课,我母亲想让我回家过。我们两人独处时,她拿出我重写《白孔雀》的本子,那一段写的是新娘在通往教堂的小路上奔跑的情景。她戴上眼镜,读起来,脸上露出逗趣的表情来。

“我的儿呀,”她语气调侃而不乏嘲弄,放下本子,边摘眼镜边说:“你怎么知道是那样呢?”

我怎么知道!我的心滞住了。她是把这当成一篇学校里的作文了,把自己当老师了,既和蔼又有疑虑。那一刻我从她眼神里看出了她对我的轻蔑,不仅是轻蔑,对我的自负还有点敌视。我或许能按照常规“出人头地”,甚至可以当一个周薪三镑的学校校长,那比起我父亲来可是高出了一大截子。可我竟敢要靠自己的本事“弄懂”学校里没学过的东西,好么,那就算我胆大妄为了。

于是,我成了伦敦郊外克罗伊顿镇上的小学老师,教的是男校的孩子,年薪90镑。我不喜欢干这个,我不是当教师的料。我用晚上的时间写作,但从不把自己当作家看。写作让我感到十分快乐,而且米丽安喜欢我写的一切。我没再让我母亲看我写的东西,怕她又觉得可笑、疑虑。到了现在,让我的家人感到烦恼的是,我写的是谁也不想读的破书。当然他们不想读,但还是得浏览一遍,那是因为,我猜,他们仍然还深深地“爱”我,爱的是我这个兄弟,而不是令人尴尬的D.H.劳伦斯。

是米丽安最早把我写的诗歌送到《英国评论》杂志的,那是我23岁的时候。也是她收到采用通知的。那时她在安德伍德村的家里,而我在伦敦,暌隔两地。随之,刚开始做了《英国评论》主编的福特·麦多克斯·胡佛——他当主编当得很好——马上告诉我说我是个天才,我觉得他不过说说而已。工人阶级里是出不来天才的。胡佛很是善待我,爱德华·卡耐特也是如此。[16]他们是我最早认识的文学家,而且是我的阶级以外的第一批人。他们十分和蔼,十分慷慨大度。我完成了小说《白孔雀》后,胡佛读了这手稿。为这本书,我奋斗了五年,开始时脑子里一片混乱,没个头绪,有些章节写了十一遍,全书总共重写了四遍。我一通儿删改剪裁,比我父亲挖煤费的力气大多了,总算写出来了。一旦写成了,我多少知道我这辈子该干什么了。

胡佛说《白孔雀》具有所有英国小说所能有的缺点,“不过,你是个天才”。他们一直是那么对待我的。我身上有一个作家所有的一切缺点,但我有天分。我曾经常说:“看在上帝的分上,别用天才这个字眼侮辱我了。”现在,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吧。

出版商海纳曼立即就接受了《白孔雀》并付给我50镑。那时我母亲罹患癌症,就要死了,我刚25岁。海纳曼好心地寄给我一本拙作的样书。我母亲拿在手中,翻开,这就够了。两天后她去了。也许她认为这算是成功了吧。或许她觉得她活得值了。或许,她只是感到万分难受,因为一场伟大的冒险刚刚在她面前展开她就要死了。她还是死了。

在她去世前几个月,刚刚接手发表了我全部早期诗歌的《英国评论》主编的奥斯丁·哈里森给她写信说:“到他40岁时,他能坐上自己的四轮马车——”我母亲好像是说过这样的话:“唉!还不知道他能活到40岁不?”她对我活不下去倒是充满信心,看来是这样啊!我甚至可以坐上自己的四轮马车,只要我活下去!可我却活不下去——我说不上是怎么回事。我比所有的人加在一起的活力还要强大。是我的活力把我消耗瘦了,活力不会杀死一个人,除非它受到堵塞。

哦,我41岁了,还没死呢,也没坐上自己的四轮马车,甚至没有坐上自己的汽车,我是在赶着我的两匹马拉着我的两轮小马车,行驶在新墨西哥我自己农场上的石子小径上。不过如此。谁知道那预言对也不对。

至于我母亲对此怎么说,我不得而知。她肯定会讨厌我写的“性”文字。当《虹》被查禁时,她会感到我给她带来了奇耻大辱。也许不是。也许她会认为我没辜负她的支持。但她会为我没取得“真正的”成功而感到懊恼:我没挣到多少钱,没有像麦克·阿伦那么走红,也没有像高尔斯华绥先生那样风光体面,因为我是个名声败坏的不良作家,她无法和我的姨妈们得意地谈论我;[17]我没有在上流社会里交下“真正的”朋友,我没有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出人头地,而只是没个名分地游荡着。这一切都会让她懊恼。还有让她懊恼的或许是,她没来得及参与这场冒险就先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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