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公任陕西省省长时,夫人任司药工历二十年未予调迁;胞弟久拉板车亦未提拔;子为国家干部而不许主管财务、以权谋私;女欲假父望参军而遭斥止。事见《文摘周刊》——《陕西省省长侯宗宾家事(四则)》。侯公继调任河南省委书记时,下车不久,即撤惩违法乱纪之县委书记二人,被中州人民呼“活包公”……愿我共和国公仆,特别是省部级以上公仆,皆以侯公高风为己风,则廉风扬,贪风灭,国事昌矣。
(一)
汗马征尘竭股肱,
为谋民富九州同。
先忧后乐追前哲,
品媲希文遗好风。
(二)
律己齐家示范身,
奉公守法不沾亲。
孟尝风德骈牛斗,
贻与人间世誉馨。
(三)
肃贪挞腐志如山,
扶善安良正气还。
杀狗斩狐开虎铡,
“包公”又现庶黎间。
(四)
铁面丹心晏子魂,
孺牛本色仼歌吟。
诸公衮衮学侯老,
华夏昌兴日月新。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