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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语言与跨文化传播(3)

托马斯把语用失误可以分为两类:语用语言失误和社交语用失误。语用语言失误是指对语言的错用,特别根据母语的语义形式、语法结构错误地使用目标语,具体说就是说话人把母语的会话策略错误地迁移到目标语上。例如,中国人有向远道而来的客人道辛苦的问候习惯。但如果在接待刚到的外宾时,把“您一路辛苦啦”说成“You must have had a tiring journey ”, 这固然符合英语语法和语义规则, 却不符合英语文化背景里同样场合应该说的话“Do you have a good trip”或“ Do you enjoy your trip”之类。

社交语用失误是指违背了语言行为的文化规范和语用原则的言语行为。具体说,是指在传播中因不了解双方文化差异而影响语言形式的选择的失误,它与谈话双方的身份、会话的语域、话题的熟悉程度等因素有关。社交语用失误可能出现在日常交流的方方面面,如招呼、称呼、谦虚、道歉、请求、介绍、告别和价值观等许多方面。比如,一个中国学生路遇他的英国老师打招呼:

A:Good morning , teacher.

B:Good morning , Mr. Stoneham.

其实作为中国人,对A应当不陌生,因为这个句子今天在中国的英语课堂上仍然在使用。但在与英美人的交际中如果选择A就会出现社交语用失误。因为在英文的表达中,一般直呼其名或在其姓氏前加上Mr/Mrs/ Miss 或Sir/ Madam即可,只有少数的职业或职务可用于称呼,如:Doctor Smith , Judge Smith 和Professor Smith等。而在中国,对父母尊长一般不能直呼其名,对老师也是如此。

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语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最初是由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奥斯汀本人著作中很少使用这一术语,但他的学说,特别是语言行为三分说人们广泛地称为言语行为理论。它主要研究话语中不同言语的排列组合可能性和模式。言语行为理论建立在以下假设之上: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是语言的句子,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如陈述、请求、提问、命令、道歉、感谢、祝贺等。言语行为的特点就是通过话语执行一个或数个上述行为,这些行为的实现还可给能听话人带来某些后果。

言语行为理论把同一话语分为三种言语行为。一是本体行为(locutinaly),即奥斯汀所说“言之发”、“以言指事”,如The dog is very terrible (这狗很厉害)。要使听话者理解,就根据英语的语音、语法、组词并成句。发生语言并指明此事。从而完成陈述这一行为。二是意向行为(illcutionaly act)。前例The dog is very terrilbe .说话人发生言语指明此事完成陈述这一行为,具有一定的目的或称为意向,这就是奥斯汀所说的“示言外力”、“以言行事”。在此例中说话人或者是提醒听话人不要靠近狗,或向听话人推荐这狗有用,即以此言行警告、推荐之事。三是效应行为(perlocutionary act)。奥斯汀称为“收言后之效”或“以言行事”,也就是前述意向行为产生的效果, 或者说是意向行为使听话人发生的行为。 如上例中听话人听后害怕、后退或满意等。

以此为基础,塞尔(Searle)在1975年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主要指一个言外之力的实施间接地通过另一个言语行为来实现。塞尔认为, 当说话人出于某种原因不愿直截了当时,就会采取间接的言语手段来实现某种言语行为,简言之即使用间接的方式表达言语行为。他指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言外之意)。或者说,如何使听话人从字面用意中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意”。后来语言学家们从合作原则、礼貌原则、面子问题等各个不同的角度对这一理论进行了阐释。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维索伦尔提出的顺应理论,从以下几方面对间接言语行为进行阐释:间接言语行为的选择是对语言现实、社会规约和心理动机的顺应。

按照约翰?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当我们把言语过程看作是一种行为时,对于语言的跨文化传播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正常情况下,任何行为都要遵守社会文化规范,而社会文化规范又属于特定社会的。跨文化传播中的文化冲突本质是不同社会规范的冲突。

由于语言与文化的关系,一定社会中,一些特定的言语本体行为与意向行为之间存在某种文化规约,这种文化规约正是语言的本质特征。比如中国人习惯在介绍某种成功的经验或做法后说一句“请提宝贵意见”,在发表文章前面或后面加一句“就教于方家”,甚至在发表意见后加一句“不成熟的看法,谨供参考”之类,这是一种姿态,表示谦虚。用言语行为理论来解释,是本体行为与意向行为之间的汉民族文化规约,也仅存在于本民族。说话人无意对方有无意见,更不刻意要求对方提出“宝贵”的意见,仅仅是姿态而已。在非跨文化传播中,对方深明其意,如果没意见,就会礼节性地赞扬几句,以回应“请提宝贵意见”;如果真有意见,一般也会先赞扬,然后委婉地提出意见,结束时一定会加上几句“愚见”、“浅见”、“不成熟的看法”等,同样回应“请提宝贵意见”。这是一种文化规定,说话人完全按照这种文化规定行事,忠实地履行“角色行为”。而在跨文化传播中,比如与欧美人之间的传播,如果把第一句话“准确地”译为“Please give us your valuable opinions”,欧美人多会感到为难,他不知道自己的意见是不是宝贵的,而如果提了意见,就表明自己的意见是宝贵的,就不够谦虚,于是干脆什么意见也不提,这时听话人只能理解话语的本体行为,不能领会其意向行为。结果显然是导致传播障碍,是跨文化语用失误的典型情况之一。这其实并不是语言的冲突,而是语言负载的文化冲突。文化冲突导致行为冲突。如果把“请提宝贵意见”转换成为“Your opinions will be appreciated (您提的意见我们会尊重并认真考虑的)”,虽然原文的礼貌和谦虚有所损抑,但意思表达明确了。是的,本体行为和意向行为的文化规约在跨文化传播中很难完美。在一般情况下,跨文化传播过程中会牺牲本体行为和意向行为间的文化规约,直接按照意向行为进行传播。就连同一文化,历时传播同样会遭遇困难,如《晋楚城濮之战》:

子玉使斗勃请战,曰:“请与君之士戏,君冯轼而观之,得臣与寓目焉。”晋侯使栾枝对曰:“寡君闻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为大夫退,岂敢当君乎? 既不获命矣,敢烦大夫谓二三子,戒尔车乘,敬尔君事,诘朝将见。”(子玉派斗勃来挑战,对晋文公说:“我请求同您的士兵们较量一番,您可以扶着车前的横木观看,我子玉也要奉陪观看。”晋文公让栾枝回答说:“我们的国君领教了。楚王的恩惠我们不敢忘记,所以才退到这里,对大夫子玉我们都要退让,又怎么敢抵挡楚君呢?既然得不到贵国退兵的命令,那就劳您费心转告贵国将领:准备好你们的战车,认真对待贵君交付的任务,咱们明天早晨战场上见。”)

后面的翻译应当说是准确的,但确也只是原文的意向行为,原文中的“戏”、“寓目”和“寡君闻命”等等的微妙含义并没有被翻译出来。这些外交辞令中的文化意蕴被前贤誉为“行人辞令之美”,而美是难以言传的。

跨文化语言传播中的语用失误,学术界内外讨论都比较多,意见也大多一致。但当我们按照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即把言语看作是一种行为的话,就会发觉言语行为本身的文化规约性。比如人际传播中的话语量分配、话语权分布就有着严格的社会文化规范。

四、角色话语常量和话语权

人际传播的话语过程十分复杂,受很多因素的支配。但仔细考察,不同的人际关系在传播中制约着话语量,换句话说,人际传播的话语权可以通过不同角色的话语常量来观察。

话语权在传播学中往往是大众传播的概念,它是指那些掌握着某种政治、经济或文化等社会资源的社团在传播过程中具有的潜在的现实影响力。但实际上在人际传播中同样存在话语权,而且表现更加明显。对人际传播话语权的研究可以正确认识人际传播学的特点,并对丰富人际传播学理论有积极的意义。

格赖斯把量的准则作为合作原则的首条规则,但他只就具体话语的信息量作了规定性说明。而传播中说话人的话语量往往受具体交谈者个人关系、交谈性质、交谈目的、交谈气氛等诸种因素制约,表现出各种复杂情况。尽管如此,也并不表明这其中毫无规则可循。苏姗?欧文-特立普正确地指出,说话人由于不同场合的不同角色,其话语都带有个人的常量。讲台上的教师或主席、戴着耳机的接线员,其角色要求他不停地说话,而学生、听众、接受任务的士兵,角色要求他少说话甚至不说话,这就是角色话语常量。

《红楼梦》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其人物话语,特别是人物对话与现实生活十分接近,而且其中的人物及其角色人们一般都很熟悉,因此这里我们以其为样本选择了几个场景对话进行统计,情况如下表。其中“话语比值”指,设定说话人A的话语量为1时B的话语量值。

要说明的是,我们统计的资料并不限于这些,但在多次统计中,我们最终发现其结果与卡罗尔?斯柯顿的框架相吻合。因此按照斯柯顿的方法,上述统计情况可以通过场景与角色的关系分为三种类型。

(1)对等场景对等场景可以解释为传播双方有较多的相同特征,没有明显的地位和各种关系的差异,而共性较多。如表中的1、2类,例如同学、同事、家庭成员、同行等。这类场景的话语比值最大,分别是0.74、0.9 ,平均值为0.82。

(2)事务场景事务场景介于对等场景和权势场景之间,传播主体既无明显的共同性,差异也不很明显。如表中的3、4类,角色话语常量接近对等场景,话语比值分别为0.74、1,平均值为0.87。

(3)权势场景权势场景可解释为双方在主要方面,如身份、地位、教养等有较大的差异,如表中的5、6类。这类场景的话语比值最小,分别是0.39、0.34和0.37,平均值为0.36。

斯柯顿在分析传播中双语策略时采用了直观的图形表示,虽然研究目的不同,但这种表示方式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韦尔伯?施拉姆认为,参加传播关系的人,都带着装满一生经验的头脑,用以解释收到的信息,决定怎样反应。他用了两个圆半叠加,叠加形成的椭圆表示“共同经验区”,传播就在其中进行。为了便于说明和理解,我们用圆来表示,这样,上表可以用下面三幅图例来表示不同场景角色话语常量的传播分布。其中AB(AC)被斯柯顿称为社会距离,即交谈双方的权势地位比,A、B、C各点与X的距离标示话语量。

(图一)(图二)(图三)

虽然上图在复杂的现实话语分配比例中并不绝对,而且对等场景与事务场景十分相似,特别是语量分布、话语比值上更是如此,这表现了斯柯顿分类标准在逻辑上的二元缺陷或模糊,但无疑正确地反映了人际传播中社会权势制约角色语量分配比值的基本关系,由此反映了人际传播中话语权的客观存在。

此外,如图三所示,角色话语常量图示不限于两个传播者,它可以表现两个以上传播者的话语量对比情况。

人际传播话语权要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

话语权首先表现在人际传播中的议程设置权。1972年,麦库姆斯和肖在《民意》季刊上发表了《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功能》一文,证实了此前科恩等人提出的议程设置猜想的成立。议程设置理论的主要含义是:大众媒介加大对某些问题的报道量、或突出报道某些问题,能影响受众对这些问题重要性的认知。在随后的30年中,作为大众传播学经验主义研究的一个重要命题,在大众传播理论中,议程设置权掌握在“符号名流”手上。而在人际传播学上,议程设置权掌握在权势者手中,并作为话语权的基本表现形式。人际传播话语权表现在传播过程中权势者决定话语的体裁,确定话题和表达方式,发布命令、提出要求,决定传播过程中的知识、信念、态度、规约、价值观、伦理以及传播内容的具体进行程序。典型的例子是在审讯中的程序完全在警察手中。

其次表现在传播过程中的语阀控制权。语阀是指人际传播中制约传播的流量、决定中断或继续传播的话语。在权势场景中,权势者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并不总是话语量最大,如听取汇报或申诉、询问情况、考察对方等。这时往往通过对语阀的控制来行使话语权。语阀的基本作用是控制传播双方的话语生产及方式,控制对方的心理趋向,继续或中断现实传播。语阀在形式上往往是一种特殊的话语形式。语阀具有隐形和显形的不同形式,但都指具有指令性功能的话语。显性的语阀从语句结构上主要是祈使句型,如命令、要求、威胁等;隐性的语阀可以是任何句式,但在语义上仍然制约着对方的话语生产及其方式。由于语阀决定着传播过程话语的基本规模和处于劣势一方话语基本形式,所以语阀成为人际传播中权势者基本的传播控制手段。在上表第7类“论贾母丧事”一节中,话语量高达3.92。王熙凤虽然话语不多,但其“有话好好说”与“我知道了,你只管放心,有我呢”对处于丫头地位的鸳鸯话语的制约作用就是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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