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苏予北一句可以拆门的条件,顾笙南就这么被签了合同。进公司的第一天和第N天,都要防着自己“剧毒王”的老板,却怎么防都防不住,她要解约,她是被骗进来的。从此,他是她的上司,她是给不起违约金的“苦工”。【《亲爱的苏先生》小剧场V】某天,苏某人拿着一份解约合同亲自递到女人面前,礼貌性的微微一笑,薄唇轻启,字字清晰:“听说顾小姐要解约是吗?”女人前一秒拿着刚出版摸着还有些烫的书沾沾自喜,下一秒立马开启拨浪鼓式的摇头模式,背书似的大声喊道:“我发誓,从我的第一根头发丝到我最后一个脚趾头,从这辈子到下辈子,我也绝没有这种可耻的想法!”某人勾唇,俯身靠近比自己矮一个头的女人,把玩着她耳前的发丝,一字一句的说道:“可是合约到期了,我们只能去民政局续约下辈子了,不然,违约金没收。”从此,顾予南未笙,生于南遇于北。